《幼幼集成》~ 卷二 (11)
卷二 (11)
1. 丹毒
《千金》曰:丹毒一名天火,皆風熱惡毒所為,入腹則殺人。其證由心火熾盛,熱與血搏,或起於手足,或發於頭面胸背,遊移上下,其熱如火,赤如丹砂,形如錦紋,其痛非常。凡自胸腹而散於四肢者,易治;自四肢而入腹者,難治。
白話文:
《千金方》上說:丹毒又叫天火,都是由風熱惡毒引起的,進入腹中就會殺人。這種疾病是由心火熾盛引起的,熱與血搏結,或起於手足,或發於頭面胸背,遊移上下,其熱如火,赤如丹砂,形如錦紋,其痛非常。凡是從胸腹散佈到四肢的,容易治療;從四肢進入腹中的,難以治療。
按:丹毒雖曰風熱,而有胎毒之發者,十之八九,小兒最多,方脈無此。世有丹毒傷生而不知者,蓋此毒每發於隱密之處,倘父母不覺,遂致傷兒。大凡小兒頭面四肢、胸背脅腋,忽有紅暈一點,漸次散開,色如錦紋,外帶黃色,即是火丹。速宜砭去惡血,內服沆瀣丹,庶不致內攻作搐;倘醫者不知針砭,妄用搽敷,逼毒入內,必致作搐而死。每見丹毒之禍兒者,比比矣。
白話文:
按:丹毒雖被認為是風熱所導致,但實際上,有八九成的病例是由胎毒引起,尤其在小兒身上最為常見,這是臨牀醫學上並未明確指出的。世人對於丹毒對新生兒的傷害往往沒有足夠的認識,這是因爲這種毒素常常在不易察覺的地方發作。如果父母沒有注意到,就可能導致新生兒受到傷害。
大抵來說,小兒頭面四肢、胸背脅腋,突然出現一片紅暈,逐漸擴散開來,顏色像錦繡般,外面有一層黃色,這就是火丹。應該迅速使用針刺去除壞血,並內服沆瀣丹,這樣可以防止毒素深入造成抽搐。如果醫生不知道使用針刺療法,而是胡亂使用擦抹藥膏,反而迫使毒素進入體內,必定會導致抽搐甚至死亡。經常可以看到丹毒對新生兒帶來的災難,實在是屢見不鮮。
2. 入方
集成沆瀣丹,方見二卷胎病論。
磁鋒砭法,法見四卷丹毒證治。
白話文:
《集成沆瀣丹》的方子可以在《二卷胎病論》中找到。
《磁鋒砭法》的方法可以在《四卷丹毒證治》中找到。
3. 瘡癰
經曰:諸痛癢瘡瘍,皆屬心火。
按:瘡癤疥癬,小兒獨多。由胎毒淫火使然也。治之者,宜清熱解毒,使之外出可也。倘醫者視為泛常,不先內托解毒,誤用砒、硫毒藥搽之,逼毒內入,以致瘡忽自平,其證腹脹便閉,身無血色,目閉不開,手足動搖。此毒氣內攻也。
白話文:
解釋:皮膚上的瘡癤疥癬,在小兒身上特別的多。是由於胎毒和體內熱毒共同引發造成的。治療這些疾病,應該清熱解毒,使毒素排出體外,這樣才能治癒。如果醫生把這些疾病當作普通疾病,不先用藥物排解體內毒素,而是誤用砒霜、硫磺等毒藥來塗抹患處,就會迫使毒素進入體內,導致瘡癤疥癬突然自行平復,但患者會出現腹脹、便祕、面色蒼白、眼睛閉不開、手腳發抖等症狀。這是因為毒氣攻入體內所造成的。
此條與方脈之發背癰疽,偶傷風濕,而手足搐搦,角弓反張者,大不相侔。蓋彼因誤傷風濕而病痙,此因誤用搽敷而致搐。病因不同,治宜各別。速服雄黃解毒丸微下之,瘡出則吉,瘡不出如喘者死。
白話文:
這條藥方與方脈上記載的發背癰疽,偶被風邪濕氣所傷,而手腳抽搐,角弓反張的病症,完全不同。那是因為誤傷風邪濕氣而得痙病症,這條藥方是因誤用搽敷藥物而導致抽搐。病因不同,治療方法也應分別。應立即服用雄黃解毒丸,微微瀉下積物,瘡口露出來則吉,瘡口不露出來,像喘病症的人就死了。
4. 入方
雄黃解毒丸,治瘡瘍毒氣內攻,腹脹便閉,身無血色,目閉不開。並能解一切瘡疥之毒,更可下痰追蟲打積。
白話文:
雄黃解毒丸可以治療瘡毒內攻、腹脹便閉、氣血兩虧、目不能開的症狀。還可以用於治療瘡疥之毒,以及化痰、驅蟲、消食等。
明雄黃(一錢),川鬱金(二錢),巴豆霜(一錢)
上為細末,醋打米糊為丸,綠豆大。每服三五丸,白湯送下,以利為度。
白話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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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雄黃:一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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川鬱金:二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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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豆霜:一錢
5. 痘瘡
痘稟先天胎元之毒,遇時行而即發,其證初起,兩眼含淚,珠如水晶,鼻氣出粗,睡中驚惕,兩耳紋現,惡熱不惡寒,痘證也。
白話文:
痘瘡是先天胎毒造成的,遇上流行的季節就會發病。症狀一開始是兩眼含淚,眼珠子就像水晶一樣,鼻息粗重,睡覺中驚惕不安,兩耳紋路明顯,討厭熱但不怕冷,這些都是痘瘡的症狀。
按:初起發熱三四日間,應與疏通腠理,微解表邪,使毒氣易出;若不行疏散,以致腠理固閉,熱盛神昏而搐矣。此常候也。先宜人參敗毒散升散之,次用導赤散加硃砂,以制其猖撅。痘出則吉,屢搐者凶。
白話文:
一開始發燒三四天,應該要疏通毛孔,輕微解表邪,讓毒氣容易排出;如果沒有疏散,導致毛孔閉塞,熱氣旺盛神志昏迷而抽搐,這就是常見的症狀。首先應該使用人參敗毒散升散熱氣,接著用導赤散加入硃砂來控制病情。如果長出痘疹就是吉兆,如果反覆抽搐就是凶兆。
收靨後作搐,此痘毒倒陷,雄黃解毒丸紫草湯下。痘復出者吉,搐不止者凶。五六卷痘疹門論證最詳,宜考。
白話文:
在痘疹收斂之後發生痙攣,這是痘毒倒陷的緣故,宜服用雄黃解毒丸和紫草湯。如果痘疹再次發出,是吉兆;痙攣不止,是凶兆。在痘疹門的論證中,卷五和卷六是最詳細的,應當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