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復正

《幼幼集成》~ 卷一 (2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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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(21)

1. 變蒸辨

幼科謂嬰兒生下三十二日為一變,六十四日為一蒸。變者,變生五臟;蒸者,蒸養六腑,長氣血而生精神、益智慧也,積五百七十六日而畢。凡遇變蒸,必有身熱,或有驚惕,而口面唇舌俱不變色,身熱或重輕,而精神與常無異,口中氣出溫和,三四日間自愈;或有熱不退,乳母宜服小柴胡則安,此猶為幼科中傑出者之言也。乃考其變蒸方中,有用褊銀丸巴豆水銀、黑鉛、京墨、麝香之類而峻下之者。

白話文:

在小兒科裡,稱嬰兒出生後三十二天為一個變化期,六十四天為一個蒸養期。變化期,是五臟的變化;蒸養期,是六腑的蒸養,是增長氣血、產生精神、增長智慧的時期,共計五百七十六天。凡是遇到變化期或蒸養期,孩子必定會發燒,或驚嚇,而口、臉、脣、舌的顏色都沒有變化,發燒的程度可能有高有低,但是精神與常態沒有不同,口中的氣息是溫和的,三四天後就能自行痊癒;或有發燒不退的情形,這時乳母應當服用小柴胡湯,症狀就會緩解,這可以說是小兒科中傑出之人的精闢見解。然而,我研究了變化期和蒸養期的藥方,發現有使用褊銀丸、巴豆、水銀、黑鉛、京墨、麝香等藥物,而這些藥物都是峻下之藥。

夫既曰長氣血、生精神、益智慧,惟宜助其升生可也,顧且用毒劣,滅其化元,不幾於非徒無益而又害之耶?據其說,以周天三百六十五度,應人身三百六十五骨節,內除手足四十五餘骨外,止三百二十數,以生下一日主十段,十日百段,三十二日則三百二十段為一變。

白話文:

既然說增長氣血、增強精神、提高智慧,只能幫助它向上生長、向上發展,怎麼能夠使用毒藥來毀滅它的化生之本呢?照他的說法,以週天三百六十五度,來對應人體三百六十五個骨節,去除四肢四十五個骨節外,只剩下三百二十個骨節,每天生長一個骨節就是十段,十天就是一百段,三十二天就是三百二十段,這算是一個週期。

而以天一生水,地二生火為次序,則一變腎,二變膀胱,三變心,四變小腸,五變肝,六變膽,七變肺,八變大腸,九變脾,十變胃,雖無實據,而理有可取,即令以此為準,變見確然不易之法。乃又有以木火相生為言者,則似為一肝、二膽、三心、四小腸、五脾、六胃、七肺、八大腸、九腎、十膀胱矣。

白話文:

按照天一生水,地二生火,水生木,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金生水的順序,推演臟腑間的相生關係,則腎經為一變,膀胱經為二變,心經為三變,小腸經為四變,肝經為五變,膽經為六變,肺經為七變,大腸經為八變,脾經為九變,胃經為十變。

這種理論框架雖然沒有確切的證據依據,但有一定的合理性。只要根據這種理論,就可以確定臟腑相生關係的順序,不會改變。

另外還有一種說法是木生火相生,則肝腑為一變,膽腑為二變,心腑為三變,小腸腑為四變,脾腑為五變,胃腑為六變,肺腑為七變,大腸腑為八變,腎腑為九變,膀胱腑為十變。

復有以木金相剋為言者,則又為一肝、二膽、三肺、四大腸、五心、六小腸、七脾、八胃、九腎、十膀胱矣。夫小兒臟腑骨度,生來已定,毫不可以移易者,則變蒸應有定理。今則各逞己見,各為臆說,然則臟腑竟可以倒置,骨度亦可以更張,是非真偽,從何究詰?謂天一生水者為是,則木火相生,木金相剋者非也;謂木火相生,木金相剋者為是,則天一生水者非矣。

白話文:

還有人根據木、金相剋來論述,這樣一肝、二膽、三肺、四大腸、五心、六小腸、七脾、八胃、九腎、十膀胱。小孩子的臟腑和骨骼,在出生時就已經確定了,一點都不可以改變,所以變化和蒸化應該有一定的道理。可是現在大家都自以為是,各說各話,那這樣臟腑最終可以顛倒,骨骼也可以改變,真假是非,從哪裡追究呢?說天一生水的是對的,那麼木火相生,木金相剋的就是錯的;說木火相生,木金相剋的是對的,那麼天一生水的就是錯了。

徒滋葛藤,迄無定論,將使來學何所適從?所幸變蒸非病,可任其顛倒錯亂,假如變蒸為病,率宜依經用藥者,豈不以脾病而治腎,膀胱病而治胃乎?總之,此等固執之言,不可為訓。蓋天地陰陽之理數,可限而不可限。如五運六氣為一定不易之規,而有應至不至,不應至而至,往來勝復,主客加臨,有應不應之殊。

白話文:

徒然滋生爭執,一直沒有一定定論,將使後輩學者不知該如何遵循?幸好變蒸不是疾病,可以讓它顛倒錯亂,假如變蒸成為疾病,率爾照經典用藥,豈不是以脾的疾病來治療腎,膀胱的疾病來治療胃嗎?總之,這些固執的言論,不可作為準則。因為天地陰陽的道理和規律,是可以限制,也可以不限制的。比如五運六氣是一個固定不變的規律,但有時該到的沒到,不該到的卻到了,來回盛衰,主客交替,有應驗的,也有不應驗的。

天地尚且如斯,而況嬰兒之生,風土不侔,賦稟各異,時令有差,膏藜非一,而以此等定局,以限其某時應變,某時應蒸。予臨證四十餘載,從未見一兒依期作熱而變者,有自生至長,未嘗一熱者,有生下十朝半月,而常多作熱者,豈變蒸之謂乎?凡小兒作熱,總無一定,不必拘泥。後賢毋執以為實,而以正病作變蒸,遷延時日,誤事不小,但依證治療,自可生全。

白話文:

天地變化都有規律,更何況是嬰兒出生於不同的風土條件,天生的稟賦各不相同,不同的時令,不同的餵養,怎麼能夠以此制定時期,來限制嬰兒什麼時候應該發熱,什麼時候應該出汗。我行醫四十多年,從未見過哪個嬰兒按期發熱而發生變化的,有的孩子出生到長大從未發過熱,有的孩子出生十天半個月就經常發熱,這難道是變蒸的緣故嗎?一般小兒發熱,並無一定規律,不必拘泥。後人不要執著於以發熱為變蒸,而把正病當作變蒸,耽誤時機,那就錯得不少了。只要根據徵兆治療,自然可以痊癒。

張景岳曰:小兒變蒸之說,古所無也,至西晉王叔和始一言之,自隋唐巢氏以來,則日相傳演,其說益繁。然以予觀之,則似有未必然者,何也?蓋兒胎月足離懷,氣質雖未成實,而臟腑已皆完備;及既生之後,凡長養之機,則如月如苗,一息不容有間,百骸齊到,自當時異而日不同,豈復有此先彼後,如一變腎,二變膀胱,及每變必三十二日之理乎?又如小兒之病與不病,余所見者、治者,蓋亦不少,凡屬違和,則不因外感,必以內傷,初未聞有無因而病者,豈真變蒸之謂耶?又見保護得宜,而自生至長,毫無疾病者不少,抑又何也?雖有暗變之說,終亦不能信,然余恐臨證者,有執迷之誤,故道其愚昧若此,明達者以為然否?

白話文:

張景嶽說:小兒變蒸的說法,古書中沒有,到了西晉的王叔和才首次提出,自隋唐巢氏以來,日益流傳,其說法也越來越繁雜。但在我看來,似乎有不一定成立的地方,為什麼呢?因為嬰兒懷胎十月分娩,雖然氣質還沒有完全成熟,但五臟六腑已經全部具備了;出生以後,生長發育的過程,就像月亮的變化和植物的生長一樣,一刻也不能間斷,全身各部分同時發育,從出生時就有差別,而且每天都不相同,怎麼可能會有先有腎臟變化,後有膀胱變化,而且每一個變化都必須經過三十二天的道理呢?還有,我看過和治療過的小兒疾病並不少,凡是身體不適,如果不是外感引起的,就一定是內傷引起的,從未聽說過無緣無故發病的,這難道是變蒸的緣故嗎?而且我還見過不少保護得宜,從出生到長大都沒有生病的人,這又是為什麼呢?即使有暗變的說法,最終也不能相信,但我擔心臨證的人會有執迷之誤,所以才說出我的愚見,各位明達的人以為對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