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復正
《幼幼集成》~ 卷四 (25)
卷四 (25)
1. 舌病證治
經曰:南方生熱,熱生火,火生心,心主舌,在竅為舌。又曰:心氣通於舌,心和則舌能知五味矣。夫舌為心之苗,胃之根。小兒多生舌病,以心脾之積熱也,故有重舌、木舌、弄舌、舌胎等證,宜辨其虛實而治之。
面黃肌瘦,五心煩熱而弄舌者,此疳證也。須從疳證門參考,宜集聖丸。
大病後精神困倦,飲食少思而弄舌者,凶候。蓋氣血兩虛,精神將脫。速以十全大補湯挽救之。
泄瀉後舌上白苔,此津液不深,不能上潮於口,為虛熱也。理中湯。
2. 入方
竹葉七片,燈芯十莖,水煎,臨服加生蜜十匙對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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