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醫權初編》~ 卷上 (15)
卷上 (15)
1. 論用藥效否當責之元氣強弱第三十七
夫藥者,所以治病也。其所以使藥之治病者,元氣也。故元氣之壯者,得病皆繫有余,少服驅邪消伐清涼之劑,元氣易於運行,其效立見,弱者,雖得外感痢瘧瘡瘍傷食之症,皆當以補益為本,兼以治標之藥,使元氣得以運行藥力以治其病也。若捨本而竟治其標,非徒無益,必元氣愈傷,立見危殆矣。
譬如刃者,所以殺賊也。其所以使刃之殺賊者,人力也。若力之強者,雖操輕刃,亦能殺賊。力之弱者,雖操重刃,安能得用?實足倒戈自害也。知此理者,其用藥思過半矣。
白話文:
藥物是用來治療疾病的。而讓藥物發揮療效的關鍵,在於人的元氣。因此,對於元氣充沛的人,生病多是由於體內餘熱過剩,服用少量的祛邪、消炎、清涼的藥物,元氣便能順利運行,效果馬上就能看到。而對於元氣較弱的人,即使遭遇如外感、腹瀉、瘧疾、皮膚病或消化不良等病症,都應以補充元氣為主,同時輔以對症的藥物,讓元氣得以運行,藉由藥力來治療疾病。如果只專注於對症下藥,忽略補充元氣的根本,不僅無法產生療效,反而會進一步傷害元氣,情況可能會立即變得危急。
這就好比刀劍是用來殺敵的。但真正讓刀劍能殺敵的,是人的力量。如果一個人力氣大,即使拿著輕型武器,也能殺敵。反之,如果力氣小,就算拿著重型武器,也難以使用,甚至可能反被武器所傷。瞭解這個道理,對於用藥的判斷就已經成功一半了。
2. 論脈數極多死症第三十八
脈數,寸中帶促,至七八至者,不但雜症為死病,即傷寒溫疫,最喜數脈者,予每驗之,皆不可治。其症必譫狂躁亂,舌無黃胎,或白胎,或干而無胎,渴飲不多,或喜熱飲,或不飲,或大便不實,或小便清白,或淡黃而清,皆正氣不足,邪氣有餘之象。醫人遇此,縱治之,亦當以生脈地黃湯為當也。
白話文:
如果脈搏頻率非常快,尤其在手腕關節處的脈搏顯得更為急促,達到每分鐘跳動七到八次以上的情況,這不只是在各種複雜病症中被視為瀕臨死亡的徵兆,即使是在感冒、瘟疫等疾病中,通常會出現脈搏加快的現象,但根據我的經驗,這種情況下的人往往難以治療。
病人通常會表現出精神錯亂,說話胡言亂語,舌頭上沒有黃色的苔垢,或者只有白色苔垢,甚至乾燥無苔。他們可能口渴但喝水不多,或者喜歡喝熱水,或者完全不想喝水。有的人可能會有腹瀉的問題,或者小便顏色過於清澈,呈淡黃色,這些都是身體正氣不足,邪氣過剩的表現。
醫生遇到這樣的病情,就算進行治療,也應該以生脈地黃湯作為適當的藥方。
3. 論脈多右大於左第三十九
東垣云:「左脈大系外感,右脈大系內傷」。此為初感外邪而言。若鬱火已生,則右大於左矣。每見初感外邪,多不服藥,必待內熱口渴,方延醫診視,醫者不明此理,妄以右大於左為內傷,投劑多致差謬。至於疫症,本系內邪外潰,首即右大於左。痢疾系腸胃積滯,亦右大於左。
直至久瀉不止,變為肝木克脾土,方左大於右。久病專以脾胃為主,平人亦以胃氣為本,皆右大於左。惟外感之瘧,與暴怒,系肝膽病,並相火上炎,腎虛亡陽,乃左大於右耳。古云一公子有恙,自帳中出手診視,醫入誤認纖手為女,而云經水不調,至今傳為話柄。予意此亦紙上談兵者所言,若執男脈左大於右,女脈右大於左,則恐將天下大半男脈,皆錯認為女矣。予經歷三十餘年,病脈右大於左者,十中八九也。
白話文:
東垣先生曾說:「左手脈搏強大通常是由外部感染引起的,右手脈搏強大通常是內部損傷所致。」這是針對初次感染外界病邪的情況來說的。然而,一旦鬱結的火氣已經產生,那右手脈搏會比左手更強大。常見的是,當剛開始感染外界病邪時,大多數人都不會馬上吃藥,等到體內發熱、口渴才會尋求醫生診治。但有些醫生不明白這個道理,誤以為右手脈搏大於左手是內部損傷,開出的藥方往往就會出錯。
對於瘟疫這種疾病,本質上就是體內的病邪向外爆發,一開始就是右手脈搏大於左手。痢疾,是由腸胃中的食物殘渣堆積引起的,也是右手脈搏大於左手。
直到長期腹瀉不停,轉變成肝臟剋制脾臟的情況,這時左手脈搏才會大於右手。對於長時間生病的人,主要應關注脾胃的健康;對於一般人,胃氣是身體的根本,這些情況下都是右手脈搏大於左手。只有外界感染導致的瘧疾,或是突然的暴怒,以及肝膽疾病,或是下焦火氣上升,腎虛導致的陽氣喪失,這幾種情況下才是左手脈搏大於右手。
古時候有一個故事,一位公子生病,從牀帳中伸出他的手讓醫生診脈,醫生誤以為那纖細的手是女子的,就判斷為月經不調,這件事至今還被當作笑談。我認為,這應該是那些只會書面談論理論,卻沒有實際經驗的人所說的話。如果堅持認為男子左手脈搏大於右手,女子右手脈搏大於左手,那麼恐怕會把天底下大半的男子脈搏都誤認為女子的。我經過三十多年的經驗,發現病人的右手脈搏大於左手的,十之八九是這樣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