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醫權初編》~ 卷上 (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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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上 (6)

1. 論夏月小兒內傷外感第二十三

夏月小兒,腹脹,身暴熱,或有汗,或無汗,或時有汗,或時無汗,此症固內傷飲食,然外兼風寒暑濕者強半焉。蓋此時小兒,或裸體乘涼,或就風熟睡,或暴日嘻戲,或濕地久坐,故此時最多內傷外感之症,即瘧痢之源也。幼科不明此理,以為身熱單系內滯所致,止以腹脹為憑,動用下藥,殊不知內傷之食一去,而外感之邪陷入,重則變為結胸不治,輕則變為痞滿。醫見痞滿,更下之,小兒元氣未全,遂變慢驚不治矣。

又輕者,邪陷半表而為瘧,或深入腸胃而為痢,此皆專門幼科之罪也。良醫於此,必細辨外感之有無,方為善治,故喻嘉言以小柴胡湯治痢,亦此義也。

白話文:

在夏季,小孩若出現腹部脹大,身體突然發熱,可能會有汗,也可能沒有汗,或者時有時無的情況。這種病症固然與內傷飲食有關,但大多數情況下,也是因為外受風寒暑濕所造成的。這時候的小孩,可能裸體乘涼,也可能就風熟睡,或者在烈日下嬉戲,或者長時間坐在溼地上,因此這時候最容易出現內傷外感的病症,也是瘧疾和痢疾的來源。許多兒童科醫生不明白這個道理,只認為發熱是內有積滯所致,僅以腹部脹大作為診斷依據,隨便使用下藥的方法,其實並不知道當去除內傷的食物後,外感的邪氣反而會深入,嚴重的話會變成難以治療的胸腹積結,輕微的話則會變成腹部脹滿。醫生見到腹部脹滿,卻仍然使用下藥的方式,由於小孩的元氣尚未完全發展,這樣下去會導致慢驚風,無法治療。

另外,對於病情較輕的,邪氣可能只滯留在表層,造成瘧疾,或是深入腸胃,引發痢疾,這些都是專門兒童科醫生的責任。真正懂得醫術的人,在面對這種情況時,必定會仔細分辨是否有外感,才能進行正確的治療。例如喻嘉言使用「小柴胡湯」來治療痢疾,就是這個道理。

2. 論《內經》無痰瘧滯瘧第二十四

《內經》論瘧,皆本風寒暑濕,並未言及屬痰屬滯者,然後人有「無痰不成瘧,無滯不成瘧」之語,以痰以滯治之甚效,豈古人反不及今人耶?蓋古人片言居要,只言病根,而後人因此識彼,闡發其變,二者不可偏廢也。瘧由風寒暑濕漸入而不覺,遂藏少陽,數日後,發為瘧疾。

若如感寒之驟入,則必一病不起,尚待數日始發,而猶在半表半裡,半病半愈之間,故猶然飲食,葷腥不禁,不知邪既中人,經絡早已凝滯,其飲食葷腥,不能變化精微,反能助桀為虐,而變為痰滯也。其外邪一與痰滯相搏,勾連不散,日久結為瘧母難愈,故後人治痰與滯,每每見效者以此。

詎非《內經》言風寒暑濕者,為致瘧之本,而後人治痰與滯者,闡其變乎?

白話文:

《內經》中論述瘧疾,都基於風、寒、暑、濕等因素,並沒有提及是否涉及痰或滯(指體內積聚的異物或廢物),但後世有人提出「無痰不成瘧,無滯不成瘧」的觀點,通過治療痰和滯取得很好的效果,難道古人反而不如現在的人嗎?實際上,古人以簡潔的言語抓住了疾病的核心,僅提到病因,後人根據此理解病因的變化,這兩者缺一不可。

瘧疾是由風、寒、暑、濕等外因逐漸侵入身體,患者不自覺,最終藏匿於少陽部位。數天後,發展為瘧疾。

如果像受寒一樣突然侵入,則可能不會出現病症,還需等待幾天才會發作,且仍處於半表半裡、半病半愈的狀態,因此仍然能進食,不吃葷腥也不會影響。但其實,邪氣一旦侵入,經絡已經開始阻塞,進食葷腥無法轉化為精微之物,反而會助長邪氣,導致痰滯的產生。當外來邪氣與痰滯相互作用,久久不散,會結合成瘧母,難以治癒,因此後世的治療方法常以祛痰和除滯見效。

這不正是《內經》提到的風、寒、暑、濕是引起瘧疾的根本原因,而後世的治療方法則是對此現象的變化進行闡釋嗎?

3. 論《內經》脾病而四支不用第二十五

脾病而四支不用,有虛有實。《內經》專主於虛,謂脾主四支。今脾氣虛弱,不能為胃行其津液,以灌溉乎四支,故四支不為用也。然體肥善飲,素多痰火者,一旦發動,經絡壅塞,四支疼痛,亦不為用。此亦脾家之病,較前症更多。一宜補正,一宜滌盪,相懸天壤,細參內症色脈,自不能掩矣。

白話文:

當脾臟生病時,四肢可能失去活動能力,這可以是虛弱或實質問題。根據《內經》,主要關注虛弱情況,認為脾臟負責四肢的功能。若脾氣虛弱,不能正常運送胃部的津液至四肢,導致四肢無法使用。然而,對於體型肥胖、常飲酒且原有痰火體質的人,一旦病情發作,經絡受阻,四肢會感到疼痛,同樣出現無法使用的現象。這種情況也是脾臟疾病,比前述狀況更加複雜。需要補充正氣的方法與清除毒素的方法有所不同,二者差別巨大。詳細分析內科症狀和脈搏,自然就能區分清楚了。

4. 論《內經》論「新產及大病後不可瀉」與朱丹溪言「產後當以大補氣血為本,雖有雜症,以末治之」第二十六

《內經》有五奪不可瀉,以新產及大病後居其末。後朱丹溪又云:「產後當以大補氣血為本,雖有雜症,以末治之」。以此聖賢之語觀之,似新產與大病後無實症矣。抑知產後之實症,不少於虛症,大病後之實症,尤多於虛乎?夫聖賢之意,為此二症,關係甚大,設用溫補不當,猶可改救,若蹈虛虛之弊,則立見殺人,故專以虛立論也。蓋產後之虛實當以生產之難易,惡露之多寡斷之。

產難下血多者,雖壯實之人,多屬虛症。產易下血少者,如瓜熟落蒂,雖羸弱之人,不至大虛。又有胎前有病者,多屬實屬火,若果大虛,何能養胎?胎氣壅窒氣道,飲食鬱滯易為痰火,是知實火之症,一經產後,有變為虛寒者,有變為半虛半實者,有仍系實火之症,而終不變者,未可因產後而盡以溫補治之也。

白話文:

《內經》提到的五種情況不宜進行洩法治療,其中包含了產後和大病後的情況。後來朱丹溪進一步表示,產後應以大補養氣血為主要原則,即使有其他雜症,也要在補養後再進行治療。從這句聖賢之言來看,似乎產後和大病後並沒有出現實症狀。但實際上,產後的實症並不多見嗎?還是大病後的實症反而比虛症更多呢?

聖賢的意圖在此兩種情況下非常重要,如果使用溫補的方法不適當,還可以更正和輓救。但如果誤用了虛補的方法,就會立刻造成傷害,因此他們主要以虛症來討論。產後的虛實狀況,應該根據生產的難易程度和惡露的多少來判斷。

生產困難、出血量多的人,即使是壯實的人,也可能出現虛症。生產順利、出血量少的人,就像瓜熟蒂落,即使是瘦弱的人,也不會出現太大的虛症。還有一種情況是產前就有疾病的,大多屬於實火,如果真的虛得無法維持懷孕,怎麼能養育胎兒?胎兒的氣體堵塞氣道,飲食過度積壓容易產生痰火,由此可知,實火的症狀,在產後可能會轉化為虛寒,也可能轉為半虛半實,或者仍然是實火的症狀,但不會改變。因此,不能因為產後就完全使用溫補的方法來治療。

況生產之家,或頻進產婦糯粥以安其胎,或多食雞子以暖其腸,或時飲椒酒紅糖以溫其中,或常燒熱磚以熨其腹,或過飲人參圓湯以補其虛,或早食肉羹以開其味,是皆與實火之症,相助為虐矣。醫人不明此理,而膠柱鼓瑟,惟執《內經》、丹溪之語,而強進參、耆、朮、草、歸、芎溫補之品,見熱愈熾。

又以為下寒上熱,繼以附、桂、薑、吳等,則中宮如火加油,變症百出,至死不敢用寒涼消導之劑。悲夫!其瘀血不清,亦不出虛、實及半虛半實三種治法。至於大病後,若未入里而汗解者,其症本輕,可以不補。若下解之症,內火不能遽清,米飲下咽立復,尚可溫補乎?須仍進苦寒導赤之劑,但減硝、黃,繼以甘寒養陰,直待小便清白,痰清咳止,一七後,方可漸進溫補。

白話文:

產婦生產後,有些人頻繁給她們吃糯米粥安胎,有些人讓她們多吃雞蛋溫暖腸胃,有些人給她們喝加了花椒和紅糖的酒溫暖身體,有些人用熱磚熨她們的肚子,有些人讓她們喝人參湯補虛,有些人早早給她們吃肉羹開胃,這些做法都助長了實火,對身體有害。醫生不明白這個道理,死守著《內經》和丹溪的理論,一味給病人使用人參、黃芪、白朮、草果、當歸、川芎等溫補藥物,結果導致病情更加嚴重。

有些醫生認為下寒上熱,就用附子、桂枝、生薑、吳茱萸等藥物,結果就像在火上加油,病情變得更加複雜,最終病人死去也不敢使用寒涼消導的藥物。可悲啊!瘀血不清,也只有虛、實、半虛半實三種治療方法。至於大病之後,如果沒有深入病情就發汗退燒,病情原本就輕,可以不用補。如果病情是由於下焦寒邪引起,內火不能立即清除,喝米湯後馬上就又感到口渴,這樣的情況還適合溫補嗎?應該繼續服用苦寒清熱的藥物,但減少硝石和黃連的用量,然後再用甘寒的藥物滋陰,直到小便清澈,痰液減少咳嗽停止,經過七天之後,才能逐漸開始溫補。

每見大病後,痰火不清,咳嗽不止,醫人不敢再進苦寒,而惟以甘寒潤肺,日久不愈,變為勞瘵而死,此予目擊心傷者也。是愈後即進溫補之症,百中一二。《內經》之語,尤不可泥。此皆予素所經歷,故特表而出之。但中病即止,不可過劑耳。

白話文:

我經常看到病人大病初癒後,痰火未清,咳嗽不止,醫生們不敢再用苦寒藥物,而只用甘寒滋潤肺部的藥物。然而,久治不愈,最終演變成勞瘵而亡,這些都是我親眼所見,令我心痛不已。

這種情況下,應該在病癒後及時服用溫補藥物,才能幫助病人恢復健康。但大多數醫生卻不這麼做,反而一味地使用甘寒藥物,結果只有一成左右的病人能痊癒。這與《內經》中提倡的“百病皆虛”的論點相悖,所以不可一味地拘泥於古籍。

以上都是我個人多年行醫的經驗所得,特此寫下,供後人參考。但要記住,用藥一定要適可而止,不可過度服用,以免造成負面影響。

5. 論《內經》五奪不可瀉第二十七

《內經》有五奪不可瀉,謂形肉已奪,是一奪也。大奪血之後,是二奪也。大汗出之後,是三奪也。大泄之後,是四奪也。新產及大病之後,是五奪也。此皆不可瀉。然聖人特言其大關耳,其中實有不盡然者。其新產及大病之後,猶屬實症者,予前已論之矣。大汗出之後,當於予「感寒之汗與時疫之汗不同」論中,想見一斑,俱不復贅。

茲特取其餘者論之。如大奪血之後,果系腎水不能制相火,與所出皆鮮血者,即當斟酌於補陰補陽之兩途。若系瘀血,必是正氣充足,始能發動,何大虛之有?若有未盡,仍當下之。其鮮血雖屬當補,若系痘疹感寒時疫之出血者,又豈可遽補乎?大泄之後,若因重用硝黃而行之不止者可補。

白話文:

《內經》中提到五種情況不可瀉,分別是:身體虛弱、大量失血、大量出汗、大量腹瀉、產後或大病之後。這些情況都屬於身體虛弱,不可再瀉。但聖人只是提到了主要的情況,實際上還有例外。產後和病後,如果仍然屬於實症,可以考慮治療。大量出汗之後,需要根據具體情况分析。

這裡主要討論其他情况。例如,大量失血之後,如果腎水不足以抑制相火,導致出血不止,就需要根據情況選擇補陰或補陽。如果是瘀血,說明正氣充足,才能將瘀血排出,不存在虛弱之說。如果瘀血未盡,仍然需要治療。對於鮮血,雖然需要補血,但如果是痘疹、感寒或時疫導致的出血,就不應該立即補血。大量腹瀉之後,如果是因為過度使用硝石和黃芩導致的,可以考慮補益。

若下之早,數日後,復聚於胃,與未經下過,而水瀉不止,或小下而稀糞傍流,細審內有實症者,皆仍當下之也。惟有久病形肉已奪一症,是為真虛,死不治。為脾氣久已大傷,不能復振,邪亦固結,不能即去,不但瀉之不能任,即補之亦不能受也。若補瀉兼施,終屬模稜而難挽。

故斷之曰:「此真虛症也,死不治。」

白話文:

如果瀉下得早,幾天後,藥物又聚積在胃中,和沒有瀉過的人一樣,出現水瀉不止,或是少量瀉下且稀糞從旁邊流出,細細診察內有實症的,都應該繼續瀉下。只有久病體力衰竭,形體消瘦的病人,這是真正的虛症,是無法治癒的。這是因為脾胃的氣血長期受損,無法恢復,邪氣也深深地積聚在體內,無法去除,不但瀉藥無法承受,補藥也無法吸收。如果同時使用補藥和瀉藥,最終都是無濟於事,難以挽回。

所以判斷說:「這是真正的虛症,無法治癒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