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王旭高臨證醫案》~ 卷之一 (12)
卷之一 (12)
1. 溫邪門
幼,陽明熱邪充盛,遍體發出紫斑,鼻血齦碎。急與清解,防內陷。
犀角,石膏,薄荷,茜草,丹皮,鮮生地,連翹,紫草,元參,茅蘆根
仁淵曰:溫邪一證,前人每與傷寒混同論治。自喻嘉言始力辨其非,然猶不能跳出。至葉天士乃別開生面,吳鞠通繼之,溫熱之治始大昌明。然非前人之誤,前人亦為古人所誤也。一誤於《內經》:熱病者,傷寒之類也。遂謂傷寒即溫病,溫病即傷寒,漫無分別。再誤於王叔和集仲景《傷寒論》,以溫病攙入傷寒之中,以為溫熱乃傷寒之變證,至後人有春變為溫,夏變為暑之說,其實傷寒與溫熱相去霄壤。然溫病亦非一端,有冬溫,春溫,冬溫春發,風溫痧疹,濕溫之別。
風溫痧疹即春溫一類,以感春令賊風,傷其皮毛,內合於肺,引動伏溫,故見證咳窒氣粗,或發痧疹。病在肺胃氣分,宜辛涼輕泄上焦,不可用重劑及血分藥。若冬溫、春溫輕者,亦在肺胃,咳窒氣促;重者,或發自少陽、少陰。甚有涉厥陰者,由其陰精先虛,邪熱蓄伏於虛處,其機一發,少陰陰精先已告困,液涸劫津,昏痙顫振接踵而至,起而腰痛脅痛,有汗不解者,不可輕視。蓋腰為腎府,脅乃少陽經絡遊行之地,腎水不足,木火熾張故也。
吾吳地處溫下,濕動最先,冬溫夾濕者少。春溫已有夾痰、夾濕,濕溫乃濕熱相合。清其熱尤須開其濕。清熱用苦泄涼潤,開濕不得不佐辛通淡滲,而化燥者即不合。蓋濕從熱化,見熱而不見濕矣。溫邪以驗舌為先,不可動輒發汗。有汗固不可再發,即無汗亦宜視其津液何如。
若熱盛液虧,妄汗最易昏痙,輕則咳窒氣促,重則口鼻出血。辨六經與傷寒同,治法與傷寒大異。自漢唐及元明,多以傷寒之方治溫熱,雖經葉天士等大暢厥旨,然鄉曲之士,遵師傳而日讀《湯頭》、《醫宗必讀》等書,仍以羌、獨、柴、前為發表套劑,其禍尚未息也。
白話文:
溫邪門
幼童陽明經熱邪盛,全身出現紫斑,流鼻血,牙齦出血。需緊急清熱解毒,防止邪氣內陷。
處方藥物:犀角、石膏、薄荷、茜草、丹皮、鮮生地、連翹、紫草、元參、蘆根。
仁淵說:溫邪一症,古人常與傷寒混淆論治。喻嘉言開始努力區分兩者,但仍未能徹底擺脫混淆。直到葉天士另闢蹊徑,吳鞠通繼承發展,溫熱病的治療才大為昌明。然而,並非前人的錯誤,前人也受古人誤導。首先誤解於《內經》:「熱病,傷寒之類也」,於是認為傷寒就是溫病,溫病就是傷寒,混為一談。其次誤解於王叔和輯錄仲景《傷寒論》,將溫病混雜在傷寒之中,認為溫熱是傷寒的變證,後人更有「春變為溫,夏變為暑」的說法,實際上傷寒與溫熱截然不同。但溫病也並非單一病症,有冬溫、春溫、冬溫春發、風溫痧疹、濕溫等不同類型。
風溫痧疹屬於春溫的一種,因感受春季的邪風,侵犯皮毛,內傳肺經,引動伏藏的溫邪,故出現咳嗽、氣粗,或發痧疹。病邪在肺胃氣分,宜用辛涼輕瀉的方法疏解上焦,不可使用峻猛的藥物及傷血的藥物。若冬溫、春溫較輕者,也在肺胃,表現為咳嗽、氣促;較重者,可能從少陽、少陰經開始。嚴重者甚至波及厥陰經,這是因為陰精先虛,邪熱蓄積在虛弱的地方,一旦發病,少陰經的陰精已極度虧損,津液耗竭,昏迷、痙攣、顫抖等症狀接踵而至,並伴有腰痛、脅痛,汗出不解者,不可輕忽。因為腰為腎臟所在,脅肋是少陽經脈循行的部位,腎水不足,肝火旺盛所致。
我們吳地氣候溫和,濕氣最先動,冬溫夾濕者較少。春溫已夾雜痰濕,濕溫則是濕熱交合。清熱除了要清熱,更要利濕。清熱用苦寒涼潤的藥物,利濕則需佐以辛溫通利、淡滲的藥物,而燥熱的藥物則不適合。因為濕邪因熱而化,見到熱卻不見濕了。治療溫邪,應先觀察舌苔,不可隨便發汗。有汗者更不可再發汗,即使無汗,也要觀察其津液狀況。
若熱盛津液虧損,容易因妄汗而導致昏迷痙攣,輕則咳嗽氣促,重則口鼻出血。溫病的辨證與傷寒相同,但治療方法卻大相逕庭。從漢唐到元明,大多用傷寒的方劑治療溫熱病,雖然葉天士等人已闡明其旨,但鄉間醫生仍然遵從師傳,每日研讀《湯頭歌訣》、《醫宗必讀》等書,仍以羌活、獨活、柴胡、前胡等藥作為發表的主方,其禍害尚未消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