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渭齡

《喉科大成》~ 卷二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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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 (1)

1. 喉痹論

《內經》云:一陰一陽結,謂之喉痹。王太僕云:一陰者,手少陰君火,心主之脈氣也;一陽者,手少陽相火,三焦之脈氣也。二脈正絡於喉,然氣熱則內結,甚則腫脹,腫甚則痹,痹甚則不通而死。原病式云:痹者,不仁也,俗作閉,猶閉塞也。火主腫脹,故熱客上焦而咽嗌腫脹也。

咽喉之疾,反掌生死。腫脹甚者,急宜砭出血為尚,然後用藥,隨症調之。子和云:喉痹不歸之火,相去遠矣,然亦有伏氣,病名腎傷寒。謂非時暴寒,伏毒於少陰,始衰不病,旬日乃發,脈微弱,法當咽痛,次必下利,當以辛熱藥攻其本病,順其陰陽,則水升火降,而咽痛自己。又有少陰傷寒,不傳太陽,寒邪抑鬱,內格陽氣為熱。

上行於咽門經會之處,寒熱相傳而成咽痹,當以辛溫甘苦制其標病,以通咽嗌。二者若誤用寒涼,卒致不救,烏呼冤哉!學者可不深究之(《指掌》)。

喉痹者,謂喉中呼吸不通,言語不出,而天氣閉塞也。咽痛及嗌痛者,謂咽喉不能納唾與食,而地氣閉也。喉閉咽嗌痛者,謂咽喉諸病,天地之氣閉塞也。十二經中,惟足太陽主表,別下項,余經皆內循咽喉,盡得以病之,而繞在君相二火。喉主天氣,屬肺經,變動為燥,燥則澀而閉。

咽主地氣,屬脾土,變動為濕,濕則腫而脹。皆火鬱上焦,致痰涎氣血結聚,咽喉腫達於外,麻癢且痛,為纏喉風。腫於兩旁,為喉痹。其單蛾、雙蛾、木舌、舌脹、纏喉風、走馬喉風,病同於火,故不分也。惟纏喉走馬,殺人最速,用針出血,最為上策。

大抵無形腫閉者為痹,有形腫痛者即是蛾。先吐風痰,急則治其標也;後解熱毒,緩則治其本也。至於下寒過極,逼令上熱反盛,須用熱藥,食前冷服。內經所以有從治之法也,更以脈而消息之,必微弱可驗,或數而無力,不得誤用寒涼,益促其危。故實火須用正治,虛火須用從治,界限須審(以上摘纂《錦囊》)。

喉痹一證,在古方書雖有十八證之辨,而古人悉指為火,然此證雖多由火,而復有非火者,不可不詳察也。蓋火有真假,凡實火可清者,即真火證也;虛火不宜清者,即水虧證也,且復有陰盛格陽者,即真陽證也。故《內經》曰:太陽在泉,寒淫所勝,民病嗌痛頜腫,其義即此,何後人之弗究也。

喉痹所屬諸經,凡少陽、陽明、厥陰、少陰、皆有此證。但其中虛實各有不同,蓋少陽厥陰為木火之臟,固多熱證,陽明為水穀之海,而胃氣直透咽喉,故又惟陽明之火為最盛。欲辨此者,但察其以情志鬱怒而起者,多屬少陽厥陰。以口腹肥甘辛熱太過而起者,多屬陽明。

凡患此者,多宜以實火論治,至若少陰之候,非此之比,蓋少陰之脈,結於橫骨,終於會厭,繫於舌本。凡陰火逆衝於上,多為喉痹,但少陰之火有虛實,不得類從火斷。若果因實火,自有火證火脈,亦易知也。若因酒色過度以致真陰虧損者,此腎中之虛火證也,非壯水不可。

又有火虛於下,格陽於上,此無根之火,即腎中之真寒證也,非溫補命門不可。凡此諸經不同,而虛實大異。皆後人所罕知者。獨褚氏遺書有上病察下之說。誠見道之言也(《全書》)。

2. 論治

咽喉之病,挾熱者十之六七;挾寒者十之二三;而風寒包火者,則十中之八九。古人開手一方,只用甘草桔梗。《三因方》加以荊芥,其他蒡子、薄荷、貝母、川連之類。皆出後人續補。可見咽喉之病,不便輕用涼藥。而專主升散開發者,所謂結者開之,火鬱發之是已。及火勢極盛,則清劑方施;結熱下焦,而攻法是用,非得已也(《心悟》)。

凡火浮於上,而熱結於頭面咽喉者,最宜清降,切不可用散風升陽等劑。蓋此火由中,得升愈熾,經曰:高者抑之,正此之謂。非火鬱宜發,及升陽散火之義。最當體察,勿得誤認其面目(《全書》)。

二條各言其是,學者須當參觀而互用之,不可偏主。

3. 喉痹惡寒極

寸脈小弱於關尺者,皆為表證。宜甘桔湯半夏桂枝甘草湯,詳寒熱發散之類。婁善全云:喉痹惡寒者,皆是寒折熱,寒閉於外,熱鬱於內,薑汁散其外寒,則內熱得升而愈矣。切忌膽礬、酸寒等劑點喉,反使其陽鬱結不伸。又忌硝黃等寒劑下之,反使陽氣下陷入里,則禍不旋踵矣。

水漿不得入口者,用解毒雄黃丸,以酸醋磨化,吐出濃痰,間以生薑汁噙下之,以表散藥升發之,神效。

《三因方》治卒喉痹不得語,小續命湯杏仁甚妙。活人半夏桂枝甘草湯治暴寒中人,咽痛。此外感風寒作喉痹者之治法也(《準繩》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