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原幼心法》~ 上卷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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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卷 (1)

1. 一、原小兒論

彭用光曰:小兒脈科,最難調治。蓋以嬰孩有病,難問證,難察脈,且臟腑初生脆嫩,而凡峻寒峻熱、一切孟浪之劑,慎勿輕投。且孺子之在襁褓中,內無七情六慾之交戰,外無大風大寒之相侵,何其幼孩之疾苦,若是之繁且甚也?且幼科醫師惟知醫小兒之病,未究其父母與乳母之病源也,妄投藥餌,每見變輕為重,轉重為危者,多矣!愚常深痛之而弗忍,故特出此篇,推原本始,以祛幼科之偏甚,以釋幼孩之冤苦,體天地生物之心,全父母愛子之情,俾天下嬰孩咸躋壽域而永其天年也。為父母者、業幼科者,最宜詳之,則幼孩幸甚幸甚!

2. 原初

用光嘗考,人之有生,乃父精母血而成形其初也。為父者當預調助其陽,若峻熱、剛燥、丹石之劑,當禁;惟以王道、清溫之藥,應時服之,使陽氣自盛而精不熱。為母者當先調助其陰,若秦桂、烏附、椒萸之品,宜戒;惟以調經、生血、和氣之藥,預其服之,使陰氣自盛而無寒。

如是則陰陽各盛而無熱燥,而有清純旺壯之精血矣,則當以人事副之,按其法而行之,則:三十時中兩日半,二十八九君須等,落紅滿地是佳期,金水過時空霍亂。霍亂之時妄費工,樹頭樹底覓殘紅,但解開花能結子,何愁丹桂不成叢。此蓋婦人月經方絕,經水才生,此時子宮正開,乃受精結胎之候,妙合大和之時,夫婦交會,則生子賢明無病而長壽,可必矣。

3. 原胎

古者婦人妊子,寢不側,坐不邊,立不蹕,不食邪味,目不視邪色,耳不聽淫聲,口不出傲言,夜則令瞽誦詩道正事,如此則生子形容端正,才過人矣,此先王聖母之法也。愚謂今人當效之,未有生子而不賢壽也。用光作此直指以示之,若夫妊娠既成,為父者則當別室寢處,再不可交會。

若為父飲酒,食熱煿之味,與夫不守禁忌,復行交會,則熱氣留於子之命門,胎中受父之熱毒,生孩則有熱疳、斑毒、瘡疹,百病由此而生,壽命由此欠長。為父者能依此戒慎,復行陰騭,寬和大度,救濟貧窮,則生子賢而且壽也,必以此為父者保護胎孩之法也。為母者,胎孕亦成,若能如古之胎教,恪守不違,非惟能復三代淳風,而生子必賢聖也。

其次則當飢飽適宜。《內經》謂:肌兒之在胎也,母飢亦飢,母飽亦飽。煎煿燒炙,辛辣適口,胎氣隨熱;情欲動中,夫婦交會,胎息輒躁;或多食辛酸,或多食醬炒,或嗜欲無節,或嫉妒不常,或性狠暴急,或心存少善,皆能令胎受害,生孩則有驚疳、痰熱、瘡疹等證,諸疾由此而生,壽數由此而短也。

為母者若能依此戒慎,恪守禁忌,更加性情溫良相夫,廣行善事,則生子確乎無病,壽命自延長,此為母者保護胎孕之本也。故《易》曰:君子修之,吉天之所以相吉人也。

4. 原形

用光嘗考孫思邈天癸一日二日之說,復考白玉蟾氣血盈虛似月魂之說,因證以《素問》:月始生則血氣始精,月郭滿則血氣實,月郭空則經絡虛。蓋氣血自月上弦至望則盛,下弦至晦則衰。月郭滿魚腦實,月郭虛魚腦減,蛤與蟹皆然。《呂氏春秋》、《淮南子》皆不誣也。愚常見士大夫無子者,每每依此語,多有得子。

然育與不育者,固有天命,亦猶父母胎孕之時,未能恪守妊娠禁戒,未能積行善事,使人事之未修,不可盡歸之於天命。智者宜識於心胸而改易之,自然育之而長壽也。或疑貴人侍妾滿前,得子甚少;漁郎一夫一婦,得子反多,何也?曰:寡欲乃有子,多欲乃無子。譬調一杯羹,鹽恰好則有味,鹽少則無味,故欲得子壽者,法當節欲,否則就枯松而求膏,炙槁竹而求瀝,欲有子也,難矣。又有一說,男猶天也,女猶地也。

天之雨露未嘗不沾濡,而地有肥磽,有生物者,有不生物者。地若瓦礫,或瘠瘦,或斥鹵,而責生物,是鐫水而改火,挼藍而求朱。徒爾覬望而已,無獲也。經曰:父母生之,續莫大焉。為人子者,不可不知。此諸論當與種子門方中通考焉。

彭用光復考,有曰:父少母老,生女必羸;母少父老,生男必弱。又東漢馮偃,長不滿七尺,常自非短陋,恐子孫之省也。及為子伉,娶長妻,伉生勤,長八尺三寸。今天下士夫娶妻買妾,類求稚齒嬌嫩,生子皆軟弱多病而夭。甚而醉以入房,神思昏亂,雖得子亦不慧而頑淫也。

又陰陽均至,非男女之身精血散,令駢胎品胎之兆,此《褚氏遺書》之說也。或有無糞門者,無產門者,何也?父母大小便急而受胎也。又有子生而頭如雪,肌肉純白,或以為社日受胎,非也。受胎之時母之經水正行,榮血泛溢,是以成胎則肌肉色白。褚氏所謂血充肌膚則身白是也。

又有毛髮皆白,目視䀮䀮者,何也?經云:發者血之餘。又云:肝受血而能視。今月水方行,肝經血空,毛髮目睛各失所滋養,此皆原形於父母精血。胎孕所當謹節之要旨,為父母者,能知此而禁戒。其於飲食、男女、養胎、幼幼之法,必深得造化之生生不息之意。如此則生子聰明而賢秀,仁慈而溫厚,無病而壽考,才過人矣。

比長而事親必孝,出仕而事君必忠。以之施政澤民,四海蒼生未有不蒙其惠者,斯天下熙熙皞皞而太平矣。愚故曰:胎教幼幼之法,奚可以易易視之!謹識之於此,以候智者察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