賀川玄悅

《產論》~ 卷四 產椅論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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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四 產椅論 (1)

1. 卷四 產椅論

我邦近世。婦人大產之後必用產椅。椅制不一。而大抵皆後面有倚。左右有牆。而前小橫板及底面皆可抽換。產婦已下胞衣。則椅中周圍先置疊被。板牆上亦皆覆以綿被。而後使婦人自起步就椅中。而其坐必令端然跪坐。始產七晝夜。又不許睡而俯首。於是代設看視相守達旦。

少有偏側。叱令改之。一七日而始才免此苦楚矣。而今俗上自天子后妃。下達士庶妻妾。皆莫不甘受是嚴責。而倖免乎斯苦者。山野海濱樵婦漁姑之屬耳。然余考漢人醫治產後者。其將調法。或止言須臾上床。宜仰臥不宜側臥。宜豎膝未可伸足。高倚床頭之類。而未嘗聞其有產椅之制也。

又嘗求之本邦舊俗。雖書傳散佚不可詳考。而嘗閱空穗語。載某姬產後三日輒起。而人勸使之臥寢之事。則其書雖寓言。當時無產椅者可徵焉。意其蓋起於晚近苟且之制。久之漸漬。人不覺其害也。椅之害產後者大抵有八。產後腹內大空。惡露淤蓄。熱氣尤盛。一有起身必動胃府之積聚。

與熱氣極搏因以跳動。移觸任脈。則雖健婦必發血暈。今將起就產椅因必成此症。其害一也。新產所恐者。崩漏脫血。率由跪坐不臥。而急發此症。而產椅必當跪坐。其害二也。脫血急救或可挽回。而坐產椅者。則四面牆板為之扞格。難得施展。往往稽遲致不可救。其害三也。

虛羸尫弱之婦。產後營血大虛。強使跪坐。氣血留澀。筋脈不仁。其因為痿躄者往往有之。其害四也。新產防其睡俯首甚嚴。是勞力後尚不使安神就寢也。欲血氣不耗消豈可得乎。此必是他日血癆不起之基矣。其害五也。不得安神就寢。則血氣數躁。必因致經脈留熱惡露難下。

其害六也。產婦必穀道挺出。今跪坐則難得斂去。瘀熱因流淫。決成脫肛痔漏。其害七也。一用產椅則必用看守之人。令終夜忍睡而相視。則食藥之類必易致不謹。其害八也。有此八害而世不知議其可廢者何乎。曰。因循而已。苟且而已。往往因以致人家婦女無病而斃。豈不可哀之甚邪。

蓋余少時在田間見產婦。皆能娩後二日輒能起行。與平日無異也。及來京師則見貴賤產婦。皆非經七八日。則不能行步矣。因知並皆產椅之所害也。爾後每治產婦。必力絀其產椅。唯高枕蓐臥而已。故雖閨閣嬌養之質。次日則已可行數里。而橫難困極之餘。必亦莫致疲弊而易起矣。

人往往謂我奇術。而非術之奇也。實不用產椅故耳。故今特著此論敢告一世。幸有能者為審利害。益為明論。他日或見人家有產椅者。請皆毀拆燔滅之而無使貽是禍於橫目之間。是予所望後來濟世者。

2. 鎮帶論

本邦婦人妊娠五月。必以綿線作帶束於胸下。曰。以鎮胎氣使不上衝也。蓋方今此風乃已遍於四方遐陬。相傳昔神功皇后徵三韓時。方有身而被鎧。鎧不能合。因作此帶束之。既凱旋而誕應神天皇。竟無菑害。昇平富樂。鎮帶之制創起於此。而後世婦人欽慕而仿云。然余自少壯學醫。

多治妊婦。見其受鎮帶之害者尤甚也。因竊疑以為神聖所傳之道豈固若斯乎。考之國史帝記莫言此帶者。而獨於元永寵姬懷孕之事。始見著帶之文。及閱東鑑載源大將軍夫人。妊娠五月其諸臣進帶。其儀節甚詳。即知鎮帶之說雖本附會亦自中古矣。後又閱明醫陳朝階奚囊便方。

其中有用軟絹帛纏腹之法。則知彼亦有與我鎮帶意相類者矣。然余以所見。彼並皆庸俗之論耳。夫天地以至仁為其德。以生生為其化矣。試觀竹之生於宇下者。拔地數寸。必自屈曲生節。預避其宇以達焉。是可心觀天地好生之德焉矣。又試觀盤石之底土蓄草根者。其石不移則雖萬年不發動。

及一轉石也勃焉萌動焉。是又可以察天地發生之機焉矣。見故天地發生之機。未嘗動於其不可之地矣。天地至仁之德。未嘗有不擇其地而行之以反害其生矣。產育之事乃發生之大端。其理亦何異之有。母氣既可任產育。故已自能孕其生。則雖微護防而無異故者決矣。是故禽獸草木胎孕含苞。

未嘗假夫鎮帶之施設也。今謂人不與此同者惑之甚也。是故鎮帶之設亦所謂混沌之鑿也耳。且兒胎既倒首居中。又決無其氣上逆之理。而今循庸俗之陋習不察其非。強用鎮帶則彼包膜惡血蓋於兒胎臀尻。而正當母胸前者常為此帶所緊縛。積久底著滯結成症。乃臨產不患胞帶難下。

即產後或發崩漏。若血癆之危症矣。且雖在其懷孕之時。帶常緊縛其肚。則母身每動胎不能副其運轉之變。是乃制其上而戾其下也。欲子胎之不歪側豈可得乎。子胎一側則百禍之大本起於此矣。然則鎮帶不唯無其益。而反有其害。豈可不深懼哉。是故余常見用此帶者。必諭以其故務去其帶。

而以免踏危機者居十之九矣。但以其習俗已久而雖可嚀告戒聞者率信疑相半。及見其功效者。乃始豁然矣。嗟乎天下殷乎盛矣。我軀眇乎小矣。一生之所能救者幾何人哉。誰能繼予論。以遍告之天下之民百世之後者。則請以予之緒言。更助其理之暢茂也。蓋曰譬如樹藝者已植已培已澆已安之後。

人須棄之如忘者。則其木之茁長者挺然而直且美矣。若或日從而撼其樹。叩其根。矯其技。摘其葉。則其不尫然而瘦僵然而枯者幾希矣。夫產育之理亦何異於此矣。是故凡物類夫矯摘之意者。皆奪其肥腴而速其僵枯之為也耳。則不啻一鎮帶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