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邨亮

《腳氣鉤要》~ 卷上 (1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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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上 (12)

1. 內因

案。腳氣頑痹不仁。緩縱不隨。行動難澀。轉筋屈倒。是其常態。不足大畏。但膻中動劇者。大可畏。須決意救療之。不論乾溼。胸脅逆滿。氣上急迫者。其變起於不測。寬者猶延日。但動氣奔騰。毒氣迫心。氣喘不停。自汗數出。其脈短促沉伏。嘔吐不止者。皆屬死候。方此之時。

非草根木皮可衡抗。非金石猛厲。咄嗟之間。何能奏凱。不可憚其峻。束手待斃也。

白話文:

[內因]

案例:腳氣(足部疾病)導致麻痺、感覺喪失,症狀時輕時重,不固定,行動困難、僵硬,抽筋倒地是常見情況。這些症狀尚不足為懼。但如果心窩處(膻中)劇烈疼痛,那就非常危險,必須立刻積極治療。不論是腳氣的濕熱症狀或乾燥症狀,若胸脅脹滿、氣往上衝,病情變化難以預料。情況較輕者尚可延續數日,但如果氣血奔騰,毒氣逼近心臟,持續喘不過氣,自汗不止,脈搏短促微弱、沉伏,嘔吐不止,這些都是死亡徵兆。此時,

單靠一般的草藥是無法應對的,必須使用猛烈的金石藥物,才能在短時間內見效。不能害怕藥物猛烈,而束手待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