汪昂
《醫方集解》~ 消導之劑第十六 (5)
消導之劑第十六 (5)
1. 葛花解酲湯
專治酒積,或嘔吐,或泄瀉,痞塞,頭痛,小便不利(酒,大熱有毒,又水之所釀成,故熱而兼濕,濕熱積於腸胃,故見諸證)。
此手足陽明藥也。過飲無度,濕熱之毒積於腸胃,葛花獨入陽明,令濕熱從肌肉而解;豆蔻、砂仁皆辛散解酒,故以為君。神麯解酒而化食,木香、乾薑調氣而溫中,青皮、陳皮除痰而疏滯,二苓、澤瀉能驅濕熱從小便出,乃內外分消之劑。飲多則中氣傷,故又參朮以補其氣也(人參補氣,最能解酒。
李東垣曰:酒,大熱有毒,無形之物也。傷之只當發汗,次利小便,上下分消其濕氣。今人或用酒為丸,大熱之藥下之,或用大黃、牽牛下之,是無形元氣受傷,反損有形陰血,陰血愈虛,陽毒太旺,元氣消亡,而虛損之病成矣。或曰葛花解酒而發散,不如枳椇。枳椇:一名雞距,一名木蜜,經霜黃赤而味甘,其葉入酒,酒化為水;門外植此木者,屋內釀酒多不佳)。
2. 鱉甲飲
(嚴氏)
治瘧久不愈,腹中結塊,名曰瘧母(瘧久不愈為痎瘧,多成癖於左脅之下,名曰瘧母,乃肝之積也。瘧屬少陽膽經,膽與肝相表裡,久瘧屬在血分,血亦肝所主也,當以鱉甲為君,隨證虛實而施佐使之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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