汪昂
《醫方集解》~ 瀉火之劑第十四 (15)
瀉火之劑第十四 (15)
1. 白朮除濕湯
(東垣)
治午後發熱,背惡風,四肢沉困,小便色黃;又治汗後發熱(午後發熱,熱在陰分,陽陷明中也;背為陽,腹為陰,背惡風者,陽不足也;脾主四肢,四肢沉困,濕勝而脾不運也;小便黃,濕兼熱也;汗後而熱不退,陽虛也)。
此足太陰、少陰、少陽藥也。陽陷陰中,熱在血分,故以生地滋其少陰,而以知母、地骨瀉血中之伏火也;柴胡升陽以解其肌(陽陷陰中,故以柴胡提出其陽),苓瀉利濕兼清其熱,參朮甘草益氣助脾,氣足陽升,虛熱自退,脾運而濕亦除矣(方名除濕,而治在退熱,欲熱從濕中而下降也)。
2. 清骨散
治骨蒸勞熱(火炎水竭,真陰銷鑠,故肌骨之間,蒸蒸而熱也。李東垣曰:晝熱夜靜者,是陽氣旺於陰分也;晝靜夜熱者,是陽氣下陷入陰中也,名曰熱入血室;晝熱夜熱,是重陽無陰也;當亟瀉其陽,峻補其陰。晝病則在氣,夜病則在血)。
3. 石膏散
(《外臺》)
治勞熱骨蒸,四肢微瘦,有汗,脈長者(勞熱之證,不盡屬陰虛,亦有陽邪入里,傳為骨蒸,令人先寒後熱,漸成羸瘦者,有汗,胃實也;脈長,陽明證也)。
石膏。研細。每夕新汲水服方寸匕,取熱退為度。
此足陽明藥也。石膏大寒質重,能入里降火;味辛氣輕,能透表解肌;雖寒而甘,能緩脾益氣;火勞有實熱者,非此不為功,《外臺秘要》、《名醫錄》皆載之(《玄珠》曰:五行六氣,水特其一耳,一水既虧,豈能勝五火哉。醫不知邪氣未除,便用補劑,邪氣得補,遂入經絡,至死不悟。
夫涼劑能清火養水,熱劑能補火燥水,理易明也。勞為熱證明矣,尚可補乎;惟無熱無積之人,脈微無力,方可補之。必察其胃中及石腎二火果虧,後用補劑可也。《證治要訣》云:治虛勞獨用熱藥者,猶釜中無水而進火也;過用冷藥者,猶釜下無火而添水也,非徒無益,而反害之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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