汪昂

《醫方集解》~ 利濕之劑第十二 (7)

回本書目錄

利濕之劑第十二 (7)

1. 疏鑿飲子

治遍身水腫,喘呼口渴,大小便秘(上證為濕熱甚而氣尚實也,此為陽水。陽水見陽證,脈必沉數;陰水見陰證,脈必沉遲)。

羌活秦艽檳榔商陸,椒目,大腹皮苓皮木通澤瀉赤小豆各等分。加姜皮煎。

此足太陽、手足太陰藥也。外而一身盡腫,內而口渴便秘,是上下表里俱病也。羌活、秦艽解表疏風,使濕以風勝,邪由汗出,而升之於上;腹皮、苓皮、姜皮辛散淡滲,所以行水於皮膚(以皮行皮);商陸、檳榔、椒目、赤豆去脹攻堅,所以行水於腹裡;木通瀉心肺之水,達於小腸;澤瀉瀉脾腎之水,通於膀胱(二物瀉水,實瀉火也)。

上下內外分消其熱,亦猶神禹疏江鑿河之意也(經曰:腎何以主水,腎者、至陰也,至陰者,盛水也;肺者,太陰也,少陰者,冬脈也,故其本在腎,其末在肺,皆積水也。腎何以聚水而生病,腎者,胃之關也,關門不利,故水聚而從其類也。故水病下為胕腫大腹,上為喘呼不得臥者。

標本俱病,故肺為喘呼,腎為水腫,肺為逆不得臥。喻嘉言曰:胃為水欲之海,五臟六腑之源。脾不能散胃之水精於肺,而病於中;肺不能通胃之水道於膀胱,而病於上;腎不能司胃之關,時其輸泄,而病於下;以致積水浸淫,無所底止。

王好古曰:水者,脾肺腎三經所主,有五臟、六腑、十二經之部,分上頭面、中四肢、下腰腳,外皮膚、中肌肉、內筋骨,脈有尺寸之殊,浮沉之別,不可輕瀉,當知病在何經何臟,方可用之。

按:水腫有痰阻、食積、血瘀致清不升、濁不降而成者,有濕熱相生、隧道阻塞而成者,有燥熱沖激,秘結不通而成者,證屬有餘;有服寒涼、傷飲食、中氣虛衰而成者,有大病後正氣衰憊而成者,有小便不利、水液妄行、脾莫能制而成者,證屬不足;宜分別治之。然其源多因中氣不足而起。

《醫貫》曰;治腫滿先以脾土為主,宜補中益氣湯六君子湯,或疑水脹喘滿,而純補之劑不益脹滿乎,曰:肺氣既虛,不可復行其氣;腎水既衰,不可複利其水;純補之劑,初覺不快,過時藥力得行,漸有條理矣。昂按:此即《內經》塞因塞用之義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