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文十六卷》~ 卷十三·文十三 (4)
卷十三·文十三 (4)
1. 李冠仙《仿寓意草》序
讀書而不臨證,不可以為醫;臨證而不讀書,亦不可以為醫。蘇長公有言:藥雖進於醫手,方多傳於古人。故惟讀書多乃能辨證,亦惟多讀書始能用方。彼之不用古方者,非棄古方也,非真以古方為不可用也,直未嘗見一古方耳。善用方者,且讀無方之書,不執方以治病而方自與病合,而方亦自與古合。
余持此論以臨人病久矣。今讀京江李冠仙先生書,而嘆其能讀書以臨證也。喻嘉言《寓意草》未議藥先議病,自是良法。先生本之,以作此書,紀其生平治驗若干篇,使人心追手模,有可取法。而又矜平躁釋,決不以盛氣凌人,此尤其高出西昌之上者也。中翰汪君藥階自京江來,攜以示余,屬為之序。
余校讀數過,訛者正之。先生有子,盍即梓以行世,俾世人知臨證者必多讀書,而後能辨證。亦必讀書多,而後能用方。今病既皆為古人所言,不即知古方亦可為今病而用耶?余於臨證亦多心得,惜不及就正於先生。而昔在京江側,聞先生重遊泮水事,中年教授鄉里,其門下士多有登科第者。
則先生固以文名,而不徒以醫傳也。是為序。
2. 書柯韻伯《傷寒論翼》後
仲景自序:《傷寒雜病論》合十六卷,則傷寒雜病皆在論中,非論外別有雜病可知。故《傷寒論》六經提綱言六經之為病,不第為傷寒一證立法也。慈溪柯韻伯深明之,於所著《來蘇集》外復作《傷寒論翼》,謂仲景雜病即在《傷寒論》中,而傷寒中亦最多雜病,參錯而見。故仲景之六經為百病立法,傷寒又為百病之首。
傷寒雜病,治無二理,總歸六經之變。見人於治傷寒時,但拘傷寒,不究六經中有雜病之理。治雜病時,又以《傷寒論》之六經為專論傷寒,絕無關於雜病。韻伯可謂善識時弊者矣。嗟乎!傷寒而外皆雜病,病不離乎六經。自不讀《傷寒論》,既不知傷寒所重在六經,又不知六經即兼言雜病,而六經之分則惟《傷寒論》有之。故凡不能治傷寒者,亦必不能治雜病。
人孰知雜病之茫無治法,即由於《傷寒論》之廢而不讀耶。余之治傷寒也,即從《來蘇集》入手,故能不以病名病,而以證名病。亦能不以藥求病,而以病求藥。即治雜病,亦能以六經分之,是皆先生之教也。執柯伐柯,取則不遠,其敢忘得力之所在乎?歷年既久,眉評遂多。
其《論翼》之序,不知為何人作?似乎韻伯之意,謂風寒之邪往往乘腎氣素虧之人而傷之。韻伯何嘗有此說?特以太陽為即心主,此其所蔽也。
白話文:
仲景在自序中提到,《傷寒雜病論》共十六卷,傷寒與雜病都在這書中討論,並非傷寒之外另有雜病的專論。因此,《傷寒論》中的六經條文不僅限於描述傷寒,還涵蓋了六經可能引發的各種病症。慈溪的柯韻伯對此有深入的理解,他在自己的著作《來蘇集》之外,另撰寫了《傷寒論翼》,指出仲景所論述的雜病實際上就在《傷寒論》之中,同時,傷寒中也包含了大量雜病,二者交錯呈現。由此可見,仲景的六經理論實際上是為各種疾病立法,而傷寒則是眾多疾病中的首要。
傷寒和雜病的治療原則並無二致,都歸結於六經的變化。然而,看到一些人在治療傷寒時,只侷限於傷寒本身,忽略了六經中雜病的存在。在治療雜病時,又將《傷寒論》中的六經視為僅專論傷寒,認為與雜病毫無關係。柯韻伯對於這種時代的弊端有著深刻的認識。哎!除了傷寒,其他的都是雜病,但所有的病都脫離不了六經的範疇。如果不讀《傷寒論》,既無法理解傷寒的核心在於六經,也不明白六經同樣適用於雜病,更不知道唯有《傷寒論》才詳細闡述了六經的區別。因此,凡是無法治療傷寒的人,必定也無法治療雜病。
誰又能知道,雜病之所以缺乏有效的治療方法,正是因為《傷寒論》被遺棄,不再被研讀呢?我治療傷寒,就是從《來蘇集》開始學習,因此能夠不以疾病的名稱定義疾病,而是根據症狀來定義疾病。也能夠不單純依賴藥物來對抗疾病,而是根據疾病來選擇藥物。即使是治療雜病,也能根據六經進行分類,這些都是受到柯韻伯先生的啟發。遵循柯韻伯的理論來實踐,找到的原則不會太遠,我怎麼會忘記自己受益於何處呢?經過多年的學習,我對他的評論逐漸增多。
至於《論翼》的序言,不知道是由誰撰寫的?似乎柯韻伯想表達的是,風寒的邪氣往往會侵襲腎氣虛弱的人。但柯韻伯並未有過這樣的說法,他只是將太陽等同於心主,這是他的一個誤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