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文十六卷》~ 卷十·文十 (6)
卷十·文十 (6)
1. 論黃氏不識陽明病
傷寒之病,陽明為多。傷寒之治,陽明為要。治之得失,生死系焉。故惟能治陽明者,使其病即愈於陽明,而不更傳變,活人亦為最易。蓋以此時之陽明,只是邪陷之陽明,尚非土敗之陽明也。黃氏乃以陷里之實邪,認作陽虛之土敗,則其於《內經》所謂氣盛熱壯之陽明、仲景所謂土為萬物所歸,無所復傳之陽明直是不會識得。遂以天下最多之病罔知所措。
於何見之?見之於所為陽明病解。而其於葛根芩連一證,則尤大失仲景之意者也。《傷寒論》:太陽病,桂枝證,醫反下之,利遂不止。脈促者,表未解也。喘而汗出者,葛根黃芩黃連湯主之。黃氏於《傷寒懸解》解之曰:桂枝證,醫反下之,敗其中氣,表陽乘裡虛內陷。
雖內有四逆證,外有桂枝證,而熱在胸膈,二方俱不能受,宜葛根達陽明之郁,芩、連清君相之火。然後中下之寒,徐可議溫。又於《傷寒說意》為之說曰:桂枝證,醫反下之,敗其中氣,以致下后里空。里宜四逆,表宜桂枝。而膈熱壅阻,二方難用,宜葛根芩連,達胃鬱而清上熱。
然後議溫未晚。豈知仲景之意不爾也,此條之下利,不如是講也。仲景此條蓋謂本太陽病,一經誤下,遂將太陽表證陷入陽明,即為陽明裡證。所陷者,實熱也,即陽邪也。是當專以芩、連直清陽明之裡。然其脈促,其證喘而汗出,則不全是陽明之裡,而尚有陽明之表。故一面清之以芩、連,即一面達之以葛根。
條首之必冠以太陽者,明乎此時之病,已從太陽入陽明,不得仍從太陽治,所以不復為桂枝證,而為葛根證。所以不復用有桂、麻之葛根湯,而用有芩、連之葛根湯,《本經》:葛根能起陰氣。此既為脈促喘汗之利,則陽盛而陰欲傷矣。陽再盛,陰必亡。且將繼以白虎、承氣,適與脈遲倦臥之利當以四逆回陽者相反。
脈促宜清,則脈促之利即宜清。喘汗宜清,則喘汗之利亦宜清。內外本屬一貫,虛實絕無兩歧。黃氏意中,乃只有當用四逆溫之之利,曾未識陽邪成實,陷入陽明尚有宜用葛根芩連兼表兼清之利。所以一則曰議溫,再則曰議溫,其意直欲便用薑、附,而又無奈仲景之芩、連。
疊用雖字而字,多所轉折,接用宜字,一落千丈,不得不姑就原方,順文強解。夫利之為病虛寒,則竟宜溫,實熱則竟宜清,豈有本當用溫、暫且用清,暫且用清、終當用溫之理?仲景於少、厥陽盛之利尚用白頭翁湯之連、柏,其在三陰且然,而況兩陽?其在臟病且然,而況腑病?乃《懸解》於陽明七章之首,自言太陽病將入陽明腑用葛根矣。而又以此分作太陽病入太陰臟。
於「說意」第七條亦同。然則仲景此條,畢竟是陽明乎?是太陰乎?是腑證乎?是臟證乎?乃忽曰脾陰虛,忽曰胃氣逆,又曰葛根芩連達胃郁,是仍非太陰脾,仍是陽明胃矣。脾,臟也。胃,腑也。一陰一陽,一虛一實之分也。虛實溫清,相反如是。是於陽明之實、太陰之虛,胸中全未了徹,故其忽而欲清,忽而欲溫,手下全無把握。
白話文:
傷寒病中,陽明病最常見,治療傷寒也以陽明病為關鍵。治療得當與否,關係到病人的生死。因此,只有能有效治療陽明病的醫生,才能讓病人病癒於陽明階段,不至於病情轉變,救治病人也最容易。因為此時的陽明病,只是邪氣入侵的陽明,還不是臟腑衰敗的陽明病。黃氏卻把邪氣積聚的實證,誤認為是陽虛的臟腑衰敗,那麼他對《內經》中所說的氣盛熱盛的陽明,以及仲景所說的「土為萬物所歸,無所復傳」的陽明,根本就不理解。因此,對於最常見的陽明病,他束手無策。
這一點,從他對陽明病的解釋就能看出。特別是他對葛根芩連湯的運用,更是嚴重違背了仲景的原意。《傷寒論》記載:太陽病,出現桂枝證,醫生卻用下法治療,導致腹瀉不止,脈搏急促的,是表症未解;呼吸急促且出汗的,用葛根黃芩黃連湯治療。黃氏在《傷寒懸解》中解釋說:桂枝證,醫生卻用下法治療,損傷了中氣,導致表陽之氣乘虛而入裡。
雖然內有四逆證,外有桂枝證,但熱邪在胸膈,兩種方劑都不能使用,所以要用葛根疏通陽明經的鬱結,黃芩、黃連清瀉君火。然後再考慮溫補寒邪,逐步調理。又在《傷寒說意》中這樣解釋:桂枝證,醫生卻用下法治療,損傷了中氣,導致瀉下後裡虛。裡證需要用四逆湯,表證需要用桂枝湯。但膈熱壅塞,兩種方劑都不能使用,所以要用葛根芩連湯,疏通胃的鬱結,清瀉上焦的熱邪。
然後再考慮溫補也不遲。這哪裡是仲景的意思呢?對此條腹瀉不止的解釋,是錯誤的。仲景此條的意思是:本是太陽病,誤用下法之後,將太陽表證轉入陽明,成為陽明裡證。所陷者,是實熱,也就是陽邪。因此應該專用黃芩、黃連清瀉陽明經的裡證。但脈搏急促,症狀為呼吸急促且出汗,則不完全是陽明裡的證候,還帶有陽明表的症狀。所以一方面用黃芩、黃連清瀉,一方面用葛根疏通。
條文開頭必須提到太陽病,說明此時的疾病,已經從太陽轉入陽明,不能再用太陽病的治療方法,所以不再是桂枝證,而是葛根證。所以不用含有桂枝、麻黃的葛根湯,而用含有黃芩、黃連的葛根湯,《本經》說葛根能升舉陰氣。既然是脈搏急促、呼吸急促且出汗的腹瀉,那就是陽盛陰將虛,陽氣再盛,陰氣必然耗竭。接著用白虎湯、承氣湯,這與脈搏遲緩、倦怠臥床、需要用四逆湯回陽的腹瀉正好相反。
脈搏急促宜清,那麼脈搏急促引起的腹瀉就應該清瀉;呼吸急促且出汗宜清,那麼呼吸急促且出汗引起的腹瀉也應該清瀉。內外本屬一貫,虛實絕無兩歧。黃氏的想法中,只有應該使用四逆湯溫補的腹瀉,從未認識到陽邪化實,陷入陽明經後,還應該使用葛根芩連湯兼表兼清的腹瀉。所以一會兒說考慮溫補,一會兒又說考慮溫補,他的意思是想直接使用生薑、附子,而又不得不勉強符合仲景的黃芩、黃連。
反覆使用「雖」字,多次轉折,接連使用「宜」字,謬誤百出,不得不姑且依據原方,牽強附會地解釋。腹瀉是病,虛寒的腹瀉應該溫補,實熱的腹瀉應該清瀉,哪有本來應該溫補,暫且清瀉,暫且清瀉,最終再溫補的道理?仲景在少陰、厥陰陽氣盛的腹瀉中還使用白頭翁湯中的黃連、黃柏,在三陰病中如此,何況兩陽?在臟病中如此,何況腑病?《懸解》在陽明七章之首,自稱太陽病將入陽明腑用葛根。他又把這分作太陽病入太陰臟。
在《說意》第七條也是如此。那麼仲景此條,到底是陽明病呢?還是太陰病呢?是腑證呢?還是臟證呢?一會兒說脾陰虛,一會兒說胃氣逆,又說葛根芩連湯疏通胃的鬱結,這仍然不是太陰脾,仍然是陽明胃。脾是臟,胃是腑。陰陽一虛一實之分。虛實溫清,恰好相反。他對陽明的實證、太陰的虛證,心中毫無把握,所以一會兒想清瀉,一會兒想溫補,治療毫無章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