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懋修

《文十六卷》~ 卷五·文五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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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五·文五 (2)

1. 犀角升麻辨二

夫犀角一物,為仲景《金匱玉函》所不取。惟華佗《中藏經》安息香丸取以治傳屍勞等病,與腦、麝、沉、檀、獅子糞同用,是為犀角入藥之始,前此未之有也。乃張介賓作本草,以朱奉議「如無犀角,以升麻代之」之說,直認作仲景語。其謬一至於此,則並於仲景所用之藥與所不用之藥,皆未嘗一問矣。

他若《外臺秘要》歷載犀角方,無一不涉及惡血。試問風寒溫熱之常,其不汗而當用汗法,不下而當用下法。時即有如《外臺》所載犀角等證乎?不獨經疏主治悉屬吐衄下血,即如汪訒庵之《醫方集解》尚能歷數吐衄及畜血諸證。則汪尚能知病涉於血,方用犀角,而不在可汗可下之際矣。

況畜血一證,仲景亦有桃仁承氣、抵當湯、丸,即後人尚有代抵當一方可用耶。《臨證指南》每將犀角、牛黃與冰、麝、蛇、蠍合用。顧景文託名天士作《溫證論治》,又以犀角視同花露,輕率用之。而於《指南》所載顧姓一案,觀其前診尚能飲酒納穀,乃一用犀角而神昏如醉矣。

陳嫗一案,前診不過夜煩無寐,乃一用犀角而陽升風動矣。凡此皆其復診時所自言,何竟無一人見而疑之者?噫!異矣。

白話文:

關於犀角這一味藥,它並不在張仲景的《金匱玉函》裡被採用。只有在華佗的《中藏經》中,於安息香丸的配方裡,為了治療傳屍勞等病症,才開始使用犀角,並且還搭配了腦、麝、沉、檀、獅子糞等材料,這是犀角首次被用於藥物的紀錄。然而,在此之前,並沒有相關的使用紀錄。但到了張介賓寫《本草》時,卻直接引用了朱奉議的觀點,認為「如果沒有犀角,可以用升麻代替」,甚至將這種說法視為張仲景的原話。他的錯誤到此程度,甚至連張仲景有使用或未使用的藥物都未曾去探討。

再者,《外臺祕要》中記載的犀角配方,無一例外都和惡血有關。試想,一般的風寒溫熱病症,如果不出汗應該用出汗的方法,如果不排便應該用排便的方法。那麼,這些時候會有像《外臺祕要》中記載的犀角適用的症狀嗎?不僅經典的主治病症都屬於吐衄下血,即使是汪訒庵的《醫方集解》也能詳細列舉出各種吐衄和畜血的症狀。由此可見,汪訒庵至少明白,犀角是在處理與血液有關的病症時使用,而不是在可以出汗或可以排便的情況下使用。

再者,對於畜血這類病症,張仲景也有桃仁承氣、抵當湯、抵當丸等藥方,即使在後世,也還有代抵當這種藥方可供選擇。《臨證指南》常常將犀角、牛黃與冰片、麝香、蛇、蠍等藥物結合使用。顧景文假借葉天士之名寫的《溫證論治》,更將犀角視為花露,隨意使用。但在《指南》記載的一個顧姓病例中,患者在使用犀角前,還能喝酒吃飯,但一使用犀角後,就陷入如醉的神志不清狀態。

另一個陳姓婦人的病例,她在使用犀角前,僅僅是晚上失眠,但一使用犀角後,卻出現了陽氣上昇、風動的症狀。這些都是他們在後續診療時自己描述的,為什麼竟然沒有人看到這些現象並產生懷疑呢?真是令人驚訝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