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文十六卷》~ 卷十五·文十五 (5)
卷十五·文十五 (5)
1. 再與云依論中陰溜腑
前以傳經、直中,與坤吾言之既詳。而中陰溜腑之義,尚未有所闡發。今再與吾子剖之。人之但知中陰者,既若三陰證皆當溫。人之不知溜腑者,又若三陰證皆可下。則以彼於臟腑之腑,表裡之裡,皆異於古所云,亦不同於吾所聞耳。趙養葵《醫貫》言:傷寒邪熱入於胃腑,若以六味地黃丸大劑與之,何至傳入少陰為燥實堅之證。六味丸之謬,人所共知。
且反說成中腑而溜於陰,顯背岐伯之訓,而於仲景所謂陽明居中土也,萬物所歸,無所復傳者,亦全無理會。夫豈能知病苟入胃,得為下證,即無死證。而自陰溜腑之更為可貴也哉。若傅青主書,亦以胃實一證屬之三陰,必非出自徵君之手,而為晉人鈔本沿趙之訛,妄加以亂真,未可知也。其有不知腑獨言胃,里獨言腑,而反說成三陰為里,里始當下者,成無己也。
成云:三陽受邪,為病在表,法當汗;三陰受邪,為病在裡,法當下。則竟以里屬三陰,而惟三陰為可下矣。又有不解《內經》未滿三日可汗、滿三日可泄之義,本只三日,並非六日。而反說成三日為陽、三日為陰者,劉河間也。劉云:傷寒熱病,前三日太陽、陽明、少陽受之,熱壯於表,汗之愈;後三日太陰、少陰、厥陰受之,熱傳於裡,下之愈。則以三日為六日,而滿三日即為三陰矣。
於是馬宗素遂有三陰證者,其熱在臟,臟為里,里為陰,陰當下之說。並有喻嘉言病至三陰,則舍大門近寢室,便當大開後門,使從大便出之說。此皆不問溜腑與否,直若傷寒熱病惟三陰有下證,且非三陰無下法者。夫仲景下法皆為腑證,皆謂為里,蓋與表對舉則曰里,與汗對舉則為下。
下法固獨為陽明熱病設也。洵如諸家之說,何又與彼所謂三陰皆寒、三陰皆當溫者,不自顧其矛盾耶?此無他,一誤於臟腑之不分,再誤於表裡之無別。先以臟腑言之,《內經》於六腑亦稱臟,如十二臟相使,十一臟皆取決於膽。又曰:三陽經絡受病,未入於臟,可汗,又曰:治之各通其臟脈者。
其言臟也,蓋言腑也。此則臟腑之腑也。膀胱為太陽腑,胃為陽明腑,膽、三焦為少陽腑。凡本經之表以本經之裡為腑,此則經腑之腑,而非臟腑之腑也。《內經》之於胃,又但稱腑。其曰:邪雖入於陰經,臟氣猶實,邪不能客,還之於腑。腑者,胃也。王安道:熱鬱不得外泄,遂還里而成可攻之證,里亦腑也,即胃也。
此則中陰溜腑,而為胃腑之腑也。若夫表裡之裡,則更處處不同。其腑為表、臟為里者,言五臟六腑相表裡也。三陽為表、三陰為里者,言手足十二經相表裡也。就陽明指太陽為表,就太陽指陽明為里者,言太陽、陽明兩經相表裡也,太陽以陽明為里。而陽明之經又以陽明腑為里者,言陽明一經之經腑相表裡也。
白話文:
先前已詳細地與坤吾討論經絡傳變和直中之證。但中陰溜腑的道理,尚未闡明。如今再與你仔細剖析。有些人只知道「中陰」,便認為所有三陰證都應溫補;有些人不知道「溜腑」,就認為所有三陰證都可攻下。這些理解都與古代典籍記載以及我所聽聞的有所不同。趙養葵《醫貫》中說:傷寒邪熱入侵胃腑,如果大量服用六味地黃丸,反而會傳入少陰,導致燥實堅硬的證候。六味丸的錯誤用法,眾所皆知。
反過來說成邪氣從中腑溜入陰經,明顯違背了岐伯的學說。而且對於仲景所說的陽明居於中土,萬物歸於陽明,邪氣不再傳變的論述,也完全沒有理解。難道只因為病情入侵胃腑,就認定是下法可治,而忽略了陰經溜腑的精妙之處嗎?如果按照傅青主書中所言,將胃實一證歸屬三陰,那肯定不是張仲景的原意,而是後世晉人抄本沿襲趙養葵的錯誤說法,妄加附會,不可信。更有人不知腑獨指胃,里獨指腑,反而說三陰為裡,所以三陰證應該攻下,這種說法更是荒謬。
有人說:三陽受邪,病在表,應當發汗;三陰受邪,病在裡,應當攻下。這樣就認為裡只屬三陰,只有三陰證才能攻下。還有人不明白《內經》中「未滿三日可汗,滿三日可泄」的意思,本是三天,不是六天,反而將前三天說成陽,後三天說成陰,這是劉河間的說法。劉河間說:傷寒熱病,前三天太陽、陽明、少陽受邪,熱邪盛於表,應當發汗;後三天太陰、少陰、厥陰受邪,熱邪傳入裡,應當攻下。他將三天變成六天,認為滿三天就屬於三陰證了。
於是馬宗素就有了「三陰證者,其熱在臟,臟為裡,裡為陰,陰當下」的說法。喻嘉言也說,病到三陰,就應該「舍大門近寢室,便當大開後門,使從大便出之」。這些說法都不考慮是否「溜腑」,直接認為傷寒熱病只有三陰證才能攻下,而且非三陰證不能用下法。其實仲景的下法都是針對腑證,都稱為裡,這是因為與表相對而言稱為裡,與汗相對而言稱為下。
下法本來是專門用於治療陽明熱病的。但是諸家之說,怎麼又與「三陰皆寒,三陰皆當溫」的說法自相矛盾呢?這原因只有一個,就是一誤於臟腑之不分,再誤於表裡之無別。先從臟腑說起,《內經》中也將六腑稱為臟,例如「十二臟相使」、「十一臟皆取決於膽」。又說:「三陽經絡受病,未入於臟,可汗」,又說:「治之各通其臟脈者」。
它所說的臟,實際上是指腑。這就是臟腑中的腑。膀胱是太陽之腑,胃是陽明之腑,膽、三焦是少陽之腑。凡是經絡的表,以本經的裡為腑,這是經腑中的腑,不是臟腑中的腑。《內經》中對胃,也只稱之為腑。書中說:「邪雖入於陰經,臟氣猶實,邪不能客,還之於腑」。腑,就是胃。王安道說:熱邪鬱結不得外泄,就回歸裡而成為可攻之證,這個裡也是腑,就是胃。
這就是中陰溜腑,指的是胃腑中的腑。至於表裡的裡,則處處不同。腑為表、臟為裡,指的是五臟六腑的表裡關係;三陽為表、三陰為裡,指的是手足十二經的表裡關係;就陽明而言,以太陽為表,就太陽而言,以陽明為裡,這是太陽、陽明兩經的表裡關係,太陽以陽明為裡;而陽明經又以陽明腑為裡,這是陽明一經的經腑表裡關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