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懋修

《文十六卷》~ 卷十五·文十五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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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五·文十五 (1)

1. 卷十五·文十五

2. 答袁生上池問外感六因

余既為袁生說六經為標、六氣為本之理,而生又以外感六因問。生之意謂風、暑、濕、燥、寒自是外因,而火之所以為外因者何在?故以為疑。則以前人於火之一因久置弗道,故幾不知六因之有火耳。《內經》兩言寒、暑、燥、濕、風,此論天時,不論人病,故不及於火,而為五至。

其言百病之生,皆生於風、寒、暑、濕、燥、火,則始以病之變化言,故並及於火而為六。人身三陰三陽,上奉天之五氣,以加臨地之五行。天之五氣,暑分為火,則為六;地之五行,火分君相,亦為六。此所以共為六因。而氣交之病,未有不因此六者。韓飛霞所謂:五臟皆有火,平則怡,病則亂者,即此火也。

人則以為,四時之邪無不感受於外,火則從何感受?而亦若自外來耶?夫言四時之序,春為風,夏為暑,長夏為濕,秋為燥,冬為寒,皆有外因。火則本非外因,然以風、暑、濕、燥、寒感之於外,火未有不應之於內者。則在內之火,即此在外之五者有以致之。蓋此火為人身自有之元陽,不病則為熟腐水穀之火,一日不可無之火也。

經云:風以動之,暑以蒸之,濕以潤之,燥以干之,寒以堅之,而火以溫之者是也。病則為劫奪津液之火,一日不可有之火也。經云:風勝則地動,暑勝則地濕,濕勝則地泥,燥勝則地干,寒勝則地裂,而火勝則地固者是也。不可無者此火,不可有者亦此火。經故無不以六者並言之。

而及其論病,則獨言風寒在外,燥熱在上,濕氣居中,而火但曰遊行其間。且但言風勝則動,寒勝則浮,燥勝則乾,熱勝則腫,而並不及於火。蓋以五行之常,不為大病。火則病大,而後有之。偶感風寒,隨即消散,火未及病,病不因於火也;不消散,而遊行之火至此而勝病,即因於火矣。經言:風寒客於人,使人毫毛畢直,皮膚閉而為熱。

此熱即因於火。輕為表熱,重為裡熱。輕則漬形以為汗,而曰當是之時,可汗而發。重則少火之氣壯,而曰火淫於內,治以鹹冷。言火之淫於內,自非火之感於外矣。然既因感而為火,因火而為病,則火雖病於內,而火之所以病則由於外。此所以言病之因,必當併火計之而為六。

且以見消散之而不愈者,其病必因於火。故六因所重,正在此一因也。人惟略此一因,遂於五因外之因火而病者,不知所以為治。嗟乎!火之一因,仲景知之矣。病在太、少,火之未病,僅為中風、傷寒。病至陽明,火之既病,即為濕溫、溫熱。所以《傷寒論》陽明經病多屬於火,陽明經方皆以治火。

奈何泥此傷寒兩字,於仲景書所用清法凡足以治火之因者,皆若未之見也,此溫病、熱病所以皆失其治,而即無以辨風寒、溫熱之所由分也。彼以陽明實熱認作土敗者,直並外感六因之未解耳。

白話文:

我已經向袁生解釋了六經是表面,六氣是根本的道理,但他還是問到外感的六種原因。他的意思是風、暑、濕、燥、寒顯然是外因,但火為什麼也是外因呢?他對此感到疑惑。這是因為前人在火這一因素上長期沒有詳細說明,所以大家幾乎不知道六因中包括火。《內經》兩次提到寒、暑、燥、濕、風,這是在討論天氣,而不是人的疾病,所以沒有提及火,只談到五個因素。

但是,《內經》在討論所有疾病的產生時,都指出它們是由風、寒、暑、濕、燥、火造成的,這裡開始從疾病的變化角度來講,所以將火納入其中,成為六個因素之一。人體有三陰三陽,上部受天的五氣影響,下部受地的五行影響。天的五氣中,暑氣可以視為火,所以變成了六氣;地的五行中,火氣可以分成君火和相火,同樣變成了六氣。這就是外感六因的由來。氣候變化導致的疾病,都是由這六種因素引起的。韓飛霞所說的五臟都有火,正常時身體平和,異常時就會造成混亂,指的就是這種火。

人們可能會認為,四季的邪氣都是從外部感染的,火怎麼可能也是外因呢?難道火也是從外部來的嗎?事實上,春天的風,夏天的暑,長夏的濕,秋天的燥,冬天的寒,這些都是外因。然而,火雖然本質上不是外因,但如果風、暑、濕、燥、寒這些外因影響人體,火肯定會在體內有所反應。體內的火,實際上是由外部的五種因素引發的。這種火是人體內原有的元陽,正常情況下,它能助消化,是人體一天也不能缺少的。

《內經》提到:風動之,暑蒸之,濕潤之,燥幹之,寒堅之,而火溫之。疾病時,它就會成為奪取體液的火,這種火一天也不能有。《內經》還提到:風勝則地動,寒勝則地浮,燥勝則地乾,熱勝則地腫,而火勝則地固。不可缺的火,和不能有的火,其實是同一種。所以《內經》在討論疾病時,總是把這六種因素一起談。

然而,當討論具體疾病時,《內經》只提到風寒在外,燥熱在上,濕氣在中,而火只是在這些之間遊走。而且,它只提到風勝則動,寒勝則浮,燥勝則乾,熱勝則腫,卻不涉及火。這是因為五行的正常運轉不會造成大病,只有火才會造成大病。偶爾感染風寒,很快就會消失,火還來不及發病,所以病不是由火引起的;如果風寒不消失,火在這個時候佔優勢,病就會由火引起。《內經》提到:風寒侵襲人體,使人體毛髮全部豎立,皮膚閉塞發熱。這種熱就是由火引起的。輕度的為表熱,重度的為裏熱。輕度的會出汗,可以說是在這個時候,可以發汗治療。重度的,少量的火氣旺盛,會說火氣在內,應該用鹹冷治療。說火氣在內,自然不是由外感火氣引起的。但是,既然由外感而產生火,由火而產生病,那麼即使火在體內發病,但火發病的原因還是來自外部。這就是我們在討論病因時,必須把火納入六因的原因。

而且,如果風寒散去後病還沒有好,那病一定是由火引起的。所以,在六因中,最重要的一個就是火。人們常常忽略了這一因素,對於在五因之外,由火引起的疾病,不知道如何治療。哎!火作為一個因素,張仲景是知道的。病在太陽和少陰時,火還沒有發病,只是普通的感冒或風寒。病到陽明的時候,火已經發病,就變成了濕熱或熱病。所以《傷寒論》中,陽明經的病大多與火有關,陽明經的方子都是用來治療火的。

但是,為什麼會固守"傷寒"二字,對於張仲景書中用來治療火的所有方法,都視而不見呢?這就是為什麼溫病和熱病都失去了治療方法,並且無法分辨風寒和溫熱的區別。那些把陽明實熱看作是脾胃衰竭的人,實際上是連外感六因都沒有理解清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