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國綱

《羅氏會約醫鏡》~ 卷十三·雜證 (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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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三·雜證 (5)

1. 五十四、諸毒

(附:蟲毒、中惡。)

凡飲食諸毒,如《風俗通》曰:「禽獸自死者,俱有毒,不可食。」○魚無腮者,及腮大者,俱有毒。○鱉肚下有紅紋者,有毒。蟹腹下有毛者,有毒。○煮酒初出火者有毒,飲之則生痔溢血。○夏月飲食,但過宿者,即有毒。○夏月酒在銅錫器中過宿,即有毒。○銅器蓋熱食,氣上蒸成汗,滴下食中,即有毒。

炊湯過宿,飲之有毒,盥洗生疥。○桃杏仁有雙者,毒能殺人。○果未成核者,俱有毒,令人發瘡癤。○果熟落地者,蟲緣,有毒。

○屋漏水有毒,食之有脹死者;用之洗手,生疥。○澤中死水,有毒。○溫泉水不可食,以自硫黃中出,故溫也。患疥者食之、浴之自愈,體虛者忌之。

解飲食毒,惟真麻油最佳。中毒者,飲一、二杯,無不愈者。

凡中飲食毒,覺煩熱脹滿者,用水煮苦參三兩飲之,得吐即痊。

中酒毒者,經日不醒,用黑豆煮浪汁服之,不過三盞全愈。

河豚魚毒者,五倍子白礬各三錢,為末,水調服之。

鱔魚、龜、鱉、蝦蟆及自死禽獸等毒者,用豆豉水煎,頓服,自解。

中食牛馬毒,甘草擂酒服,或只用甘草作湯代茶服。若口渴,飲茶及水者死。

中諸菜毒,食後腹脹者是也,以醋解之。

巴豆毒,口渴下利不止,服冷水數口,或煮綠豆汁冶飲,自愈。

砒霜毒,煩躁腹痛,面青肢冷,食中得者易愈,酒醋服者難救。解法:以實地掘坑,清水灌注,攪成混水,飲之,謂之地漿,可解。又方:用生綠豆擂粉,入水取汁服之。

附子毒,頭腫唇裂,血流瘡疽,用綠豆、黑豆擂汁,或煎湯服。

斑蝥毒,以豬脂油和綠豆汁飲之。

雄黃毒,或用搽瘡熏瘡受毒者,以漢防己煎湯,內飲外洗。

中服丹毒,服地漿水解之。

中藥箭毒,內飲糞清水,外塗患處。

中漆毒,紅斑爛瘡,以蟹搗黃塗之,或用杉樹煎水,或以樳雞水洗之。

被虎傷毒,內飲麻油,外以葛根煎湯洗之,拭乾,麻油塗之,再以青布作條,燃火熏之。口渴者,沙糖調水飲之。

被蛇傷處,以繩扎縛兩頭,勿使毒氣內攻,流布經絡,急用熱溺久洗傷處,拭乾,隨以大蒜切片,安患處,用艾於蒜上灸之,每三壯換蒜,至痛不可忍,去艾候涼,又灸,總以數十壯至百餘壯為妙。少頃再燒,不必致肉燒傷起泡,即惡毒亦解。再以三七嚼爛罨之。內用雄黃、五靈脂(有溏心者真。)等分為末,每用二錢,酒調服。急則搗蒜汁服亦可。

被風犬傷,急於無風處擠出傷口惡血。古有用人吮血者,恐人亦受其毒,不如擠者為穩。如或無血,則以針刺出血,用小便洗淨,即如上被蛇傷者貼蒜艾灸治法,以多灸、久灸連日灸為妙。蓋蒜療瘡毒,有回生之功。

夫病在腸胃尚為難療,況四肢受傷,經絡遠絕,藥不易及者乎!故古有淋洗刺灸等法,正為通經逐邪設也。世有用斑蝥而解其毒者,是矣,但於一、二日間而即用者,恐毒未入腹,而人先受蝥毒,不如五、六日用者為佳,至二七、三七陸續用之則可。用斑蝥法列下:

斑蝥二十一個,揀新而大者,去頭足,用糯米一撮,下斑蝥七個,慢火炒,勿令焦,去蝥,又下七個,炒令米色黃,又去之,再下七個,炒米至赤煙為度,去蝥,將米研末,分三分,冷水入香油少許,空心調下一分,少頃又進,以二便利,下惡物為度。若腹痛急,以青靛調涼水解之,或以黃連甘草煎湯待冷服之,或以涼水調益元散解之,甚妙。但終身忌食犬肉。

夫斑蝥毒之尤者,雖曰以毒攻毒,不如用米以奪其氣,尤宜預備解毒藥料,況單服斑蝥者乎!○又方:用刺椿樹根皮、楊梅子樹根皮、半春子根皮等分研末,酒調服。將死者可救,仙方也。

蜈蚣傷,以鹽擦咬處,鹽湯洗患處。或用雞公幹開口含之。或用生半夏搗末,以醋和敷之。或取井底泥敷之。惟半夏方最妙。

被蠍螫傷,用生半夏、白礬等分為末,醋和敷之。又方:用膽礬末擦之,立消。北方人家,宜備膽礬以防蠍,而蛇則怕雄黃也。

被蜂螫傷,拔去針,用生菜葉擦之。或芥菜、蘿蔔菜葉,一切瓜藤葉俱妙。或以童便洗淨,用香油擦之。或以雄黃末擦之。

中蚯蚓毒,小兒則陰莖及囊俱腫,用鴨血塗之。或以鴨口含之。或以石灰泡熱水洗之,久浸之。或以鹽湯溫洗之。

蜘蛛咬傷,腹大如孕,外以薑汁調胡粉敷之,內飲羊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