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羅氏會約醫鏡》~ 卷之四·傷寒(下) (8)
卷之四·傷寒(下) (8)
1. 四十八、傷寒論治摘要
凡傷寒汗、吐、下之後,宜用小柴胡湯加減和之,不得便用補藥。以餘邪得補,而熱復盛。惟挾虛傷寒、脈弱無力及勞傷者,不在禁補之例。
凡汗藥宜早,下藥宜遲,此緊要法也。宜早者,謂風寒自表而入,即當速為解表。邪從表解,免使人里而變生別症。宜遲者,謂邪傳入陽明之府,俟邪熱壅盛於裡,下之去其邪熱而愈。若未盛而早下之,則正氣受傷,陰寒之氣乘虛而入,恐成痞氣、結胸等症。
凡寒症脈伏,或吐瀉、脫陽、無脈,以薑汁、好酒各半盞與病者服。脈出者生,不出者死。
凡吐血不止,韭汁磨墨呷之;如無韭汁,雞子清亦可。
凡陰毒昏不知人,肢冷唇青,藥不得入,將蔥切去根葉,留白搗餅,先將麝香半分填於臍內,後加蔥餅於上,以火熨之,爛即易,約三餅稍醒,先灌薑汁,後服姜附湯(用炮乾薑五錢,附子一兩,或用生附子煎服。
凡服藥即吐者,將生薑汁半盞熱飲,吐即止。
凡頭痛,病屬太陽,其脈當浮而反沉者,固正氣衰弱,裡虛而然,宜用四逆湯。(生附子、乾薑炮,甘草炙。)此裡虛,不得不救也。○頭不痛,病在少陰,症當無熱而反熱者,因寒邪在表,猶未傳裡,宜用麻黃附子細辛湯。(方見十八內。)此表邪,不得不散也。
凡脈數為熱:浮數為表熱,沉數為裡熱;數而有力為實熱,無力為虛熱。況細數乎!
雀啄連來四五啄,屋漏半日一點落。彈石硬來尋即散,搭指散亂如解索。魚翔似有亦似無,蝦游靜中跳一躍。寄語醫家仔細看,六脈一見休下藥。
凡傷寒神昏,而小便仍通者,陰氣未絕,尚可治之。
凡傷寒不思欲食,不可用溫脾健胃之藥,以致反增熱毒,為害不淺。但因邪去,病症一和,自能思食。
凡傷寒虛熱內熾,胃中津液乾枯,必仗甘寒之藥,方可和之。但須頻頻浸灌,則邪熱得以漸解,元氣得以漸復。若小其劑,復時其日,亦無及矣。
凡傷寒自利,當分陰陽二症,切不可概投補藥、暖藥、止瀉藥,以致殺人。惟自利而身不熱,手足溫者,屬太陰;身冷四肢厥者,屬少陰厥陰,可用熱藥。其餘身熱下利者,皆陽症也。
凡冒露冒雨,濕氣內攻,而胸前凝滯者,此但可燥濕和中;若誤下之,則濕氣下行,損傷脾胃,變利變瀉,肢冷昏沉。男子謂之亡陽,小兒謂之慢脾。
2. 四十九、論傷寒誤藥傷人
陰盛陽虛,則邪客於腠理而未入,汗之即愈;下之則內虛,邪氣乘虛而入,引賊破家而死。陽盛陰虛,邪已入里,下之則愈;汗之則竭其津液而死。邪在半表半裡,不知用小柴胡湯和解,誤用承氣湯,致身熱發黃而死。春溫夏暑,不寒而熱,是伏氣溫熱之症,宜用辛涼,而誤用麻桂辛溫,則內熱愈甚,而斑黃、狂亂之症生矣。陽證似陰,而誤用熱藥;陰證似陽,而誤用涼藥,皆死。
其治載上陰厥陽厥條內。傷寒汗多,複利小便,內外悉竭者死。陽明病,汗多,日晡潮熱,小便短少,若利之,加喘、渴者死。
3. 五十、論傷寒用藥須得佐使
表汗用麻黃,無蔥白不發。吐痰用瓜蒂,無豆豉不湧。去實熱用大黃,無枳殼不通。溫經用附子,無干姜不熱。竹瀝得薑汁則行經絡。蜜導得皂角能通秘結。半夏、薑汁,可止嘔吐。人參、竹葉,能止虛煩。非柴胡不能和解表裡。非五苓散不能利小便花粉、乾葛,消渴解肌。
人參、麥冬、五味,生脈補元。犀角、地黃,止上焦吐衄。桃仁、承氣,破下焦瘀血。黃耆、桂枝,實表虛出汗。茯苓、白朮,去濕助脾。茵陳去疸。承氣制狂。枳實能除痞滿。羌活可治感冒。人參敗毒,能治春溫。四逆療陰厥。人參、白虎,能化赤斑。理中、烏梅,能治蛔厥。
桂枝、麻黃,治冬月之惡寒。姜附湯止陰寒之泄瀉。大柴胡去實熱之妄言。太陰脾土惡寒濕,惟乾薑、白朮以燥濕。少陰腎水惡寒燥,得附子以溫潤。厥陰肝木,藏血榮筋,須白芍、甘草以滋養。此經常用藥之大法,惟機變者乃用之無窮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