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國綱

《羅氏會約醫鏡》~ 卷十三·雜證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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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三·雜證 (1)

1. 卷十三·雜證

2. 五十、論疝㿉

(腹病曰疝,丸病曰㿉。有寒、氣、濕、熱、虛、冷。男子為奔豚,女人曰育腹,小兒有本腎。)

經以任脈為病,男子內結七疝,女子帶下瘕聚,(經脈起於中極之下,以上毛際,循腹裡,上關元,總諸陰之會。瘕者,即方書所云狀如黃水者是也。)總言病之原也。所云沖、狐、㿗、厥、瘕㿉、㿉癃,分言疝之狀也。丹溪以為疝症皆始於濕熱。蓋五臟各有所傷,則皆生火,火鬱之久,濕氣便盛,濁液凝聚,併入血脈,流於厥陰,肝性急連,為寒所束,宜其痛甚。是疝為筋病,皆挾肝邪。

若言止在肝經,不與《內經》合也。治此者,當分寒、熱、虛、實。若如張子和一概用下,則誤矣。察其形氣病氣,若果有熱症熱脈,顯然外見者,治以寒涼則可。如無可據,而但云疝由濕熱,則不可。至於濕則腫墜,虛者亦腫墜。在血分者不移,在氣分者多動。是故諸寒收引,則血注而歸肝,下注於左丸。

諸氣憤郁,則濕聚而歸肺,下注於右丸。且睪丸所絡之地,非盡由厥陰,而太陰、陽明之筋,亦入絡也。故患左丸者,痛多腫少;患右丸者,痛少腫多。但治初受之邪,必當以溫經散寒,行氣除濕為主,切不可早用寒涼,致留邪氣,以遺其害。及其久也,則有始終為寒者,有因寒鬱而為熱者,有元陽受傷而虛陷日甚者,當用調補之劑,因病制方,不得泥執。

一、治疝必先治氣,故病名亦曰疝氣,非無謂也。蓋有寒氣、熱氣、濕氣、逆氣。氣在陽分,則為氣中之氣;氣在陰分,則為血中之氣。凡氣實者破之,氣虛者補之。故治疝者,必於諸證之中,俱當用氣藥。

白話文:

[五十、討論疝氣與㿉病]

(腹部疾病稱爲疝,睾丸疾病稱爲㿉。這些病症有寒、氣、溼、熱、虛、冷等類型。在男性表現爲奔豚,女性則稱爲育腹,兒童可能有先天腎虛的情況。)

根據中醫理論,任脈的病症會導致男性內結七種疝氣,女性則會有帶下和瘕聚的症狀。(任脈起始於中極之下,向上至毛際,沿腹裏向上至關元,是所有陰脈的會合處。瘕,就是醫學文獻中描述的狀如黃水的症狀。)這是對病源的總述。衝、狐、㿗、厥、瘕㿉、㿉癃,分別描述了疝氣的具體症狀。丹溪認爲疝氣都是由溼熱開始的。因爲五臟各自有可能受到傷害,進而產生火氣,長期的火氣鬱積會使溼氣旺盛,濁液聚集,進入血脈,流向厥陰,肝臟性急連結,被寒氣束縛,所以疼痛感強烈。因此,疝氣是筋病的一種,都伴有肝部異常。

如果說疝氣只在肝經發生,這與《內經》的觀點不符。治療這類疾病,應該區分寒、熱、虛、實。如果像張子和那樣一律使用瀉法,就會出錯。觀察患者的體態和病氣,如果確實有熱症熱脈,明顯可見,用寒涼藥物治療是可以的。如果沒有明顯的依據,只是說疝氣由溼熱引起,就不對了。至於溼氣,會導致腫脹下垂,虛症也會有同樣的表現。在血分的不會移動,而在氣分的多有變動。因此,各種寒氣的收縮牽引,會使血液流向肝臟,下注到左側睾丸。

各種氣憤抑鬱,會使溼氣聚集並流向肺部,下注到右側睾丸。而且,睾丸的絡脈並非完全由厥陰經絡控制,太陰和陽明的筋絡也參與其中。所以,左側睾丸患病,多表現爲疼痛而少有腫脹;右側睾丸患病,多表現爲腫脹而少有疼痛。但在治療初期,應以溫經散寒、行氣除溼爲主,絕對不能過早使用寒涼藥物,以免邪氣殘留,造成後遺症。時間久了,可能出現始終寒症的,也可能因寒鬱而轉爲熱症的,還有元陽受損,虛陷日益嚴重的,這時應使用調補藥物,根據病情制定處方,不能固守成規。

首先,治療疝氣必須從調理氣入手,所以疝氣也稱爲疝氣病,這並非沒有道理。因爲存在寒氣、熱氣、溼氣、逆氣。氣在陽分,是氣中的氣;氣在陰分,是血中的氣。對於氣實的要破除,氣虛的要補充。所以,治療疝氣,在各種症狀中,都應當使用調理氣的藥物。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