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國綱

《羅氏會約醫鏡》~ 卷十六·本草(上) (1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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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六·本草(上) (15)

1. 一一一、夏枯草

(味苦辛,性微寒,入肝經。)稟純陽之氣,(冬至生,夏至枯。)補肝血,緩肝火。治瘰癧、癭瘤、鼠瘻,(辛散結也。)療目珠夜痛如神,(目眥白珠屬陽,故晝痛,點涼藥則效;黑珠屬陰,點涼藥則劇,用夏枯草純陽之品而勝濁陰,且散厥陰鬱火,同香附各二兩,甘草四錢為末,茶調服,下咽即愈。)及鬱怒所成乳岩乳癰,一切腫痛俱效。

(解內熱,散結氣。)按夏枯草辛寒,久用亦損胃家。

2. 一一二、大薊、小薊

(味甘溫,入心、肝二經。)涼血、行血、補血。治吐血、衄血、唾咯諸血、沃漏崩中,安胎,(涼血之效。)及婦人痘疹、經血妄行。但小薊力微,能破瘀生新,退熱補虛,不能及大薊之消癰腫也。按二薊理血之外無他長,不能益人。(大薊莖高葉皺,小薊莖低葉不皺,皆用根。)

3. 一一三、旋覆花

(一名金沸草,味鹹甘,微溫,入肺、大腸二經。)咸能潤下軟堅,辛溫能通行破結,化痰結堅痞、能飲、(辛溫。)噫氣,(俗作噯。胸中氣不暢,故噯以通之,屬不足;亦有挾痰挾火者,屬有餘,須憑脈證辨之。)利濕痹,潤大腸,消水腫。(辛能下氣行水。)然走散之藥,冷利大腸,虛寒人禁之。

4. 一一四、三七

(味甘氣溫微苦,入胃、肝二經血分。)散血定痛。治刀傷、箭傷、(軍中寶之。)跌撲杖瘡。(杖時先服二錢,則血不衝心。)凡一切血出不止,嚼爛塗之,或為末摻之。亦治吐血、衄血、血痢、崩漏、經水不止、產後惡血不下,俱宜自嚼,或為末,米湯調下。療癰腫痛。

(醋磨塗之即散,已破者為末摻之。)按三七近時始出,有似竹節者,有似人參者,俱可用,但以末摻豬血中,血化為水者真。

5. 一一五、地榆

(味苦寒,入肝經。)味苦厚,性沉降。治下焦血證,兼去濕熱,止吐衄崩中,(血虛忌用。)除腸風、(詳載便血。)血痢,(血熱。)斂盜汗,(性澀。)止赤腫瘡毒疼痛。(苦寒。)按地榆寒而下行,凡虛寒下血,及崩帶者,並宜禁之。似柳根,取上截炒黑用。梢反行血。

6. 一一六、瞿麥

(味苦寒,性滑利,入膀胱經。)降心火,利小腸。(心與小腸相表裡,故心火從小腸下。)除五淋,(淋多屬濕熱,利水故濕除。)消目腫痛,(同涼藥用。)通經破血,下胎。(性滑。)心下焦濕熱疼痛者皆可用之。療產後淋。(同蒲黃用。)按瞿麥雖遂膀胱邪熱,但小腸虛者忌服。

7. 一一七、茵陳

(味苦性寒,入膀胱經。)燥濕,(苦也。)除熱,(寒也。)瀉脾胃濕熱。佐五苓,為治疸黃之主藥。(黃者脾之色,由濕熱而成,須分陰陽。陽黃多熱,佐以梔子、大黃,陰黃多寒,佐以附子,乾薑。)療天行時疾熱狂,(苦寒之功。)利水,散結,化痰。(燥濕。)若過用,損傷元氣。

8. 一一八、海金沙

(味甘寒,入小腸、膀胱二經。)入二經血分。治小便癃閉、熱淋、膏濁血淋、石淋、莖中痛,療腫滿,(淡滲。)解去濕熱及傷寒熱狂。(同梔子、牙硝用,利小便則熱自去。)或丸或散用。

9. 一一九、木賊草

(味苦微苦微溫,入肝、膽二經。)中空而輕,去節能發汗,有升散之力。治目疾,退翳障,(翳屬肝邪郁遏,木賊能平肝。)止腸風下血、赤痢、崩帶、脫肛、風濕疝痛。(俱屬肝經病。)但多服損肝,不宜久用。

10. 一二○、穀精草

(味辛微溫,入肝、胃二經。)治目翳膜星障、隱澀多淚、雀盲至晚不見、諸疳傷眼、痘後星障,(補益肝氣。)療風火木賊喉痹。(辛能散也。小兒雀盲者,羯羊肝一具,不洗竹刀割開,入穀精煮熟食之,或作丸,茶下。)按穀精去星障,木賊去翳障,兼補肝腎藥,乃效,其功在菊藥之上。星即目中之白點也。

11. 一二一、決明子

(味苦鹹平,入肝經。)治一切目疾。凡風熱眼赤多淚,及肝虛有火昏暗,可為佐使,惟多服乃效。作枕善治頭風。此馬蹄決明,另有草決明、石決明,與之同功,而各為一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