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用粹

《證治彙補》~ 凡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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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例

1. 凡例

一、雜症刻本甚多。然繁者連篇累牘。雖詳於議論。而有汗漫之失。簡者短歌叶韻。雖便於記誦。而多缺略之文。茲集匯合群書。採其至言。摘其要句。故節目多而不繁。法則備而不簡。是幼學必讀之書。亦壯行不磨之範。

一、病機症狀。變化多端。賴昔賢經歷驗過。各著簡策。昭茲來學。故諸書之中。各有一得。而良法美意。存乎其中。此集錄其緊要。斷章取義。所以有摘一二句者。有留一二法者。其餘文無當者。則刪而不錄。

一、古今著書立說者。或垂心法。或載新論。或立奇方。是皆有功於來學。豈可沒其聲稱。故每句每段每方之下。必註明出處。傳述淵源。間有未備。而余僭增一二以發明之。其下則注匯補二字。

一、醫書之有靈素。猶儒家之五經也。故每章必首述經文。間有經中論症論法。支節分岐者。則亦編入因症條內。蓋取其條目井井。一覽瞭然。易於分辨也。

一、每症章中。各題大意。病因病狀。詳列脈法治法。雖有種種段落。但取文理貫通。互相接續。俾讀者明白顯易。便於記誦。抑且啟其文思。非好為割裂也。

一、古來諸方。先輩或編為類方。或詳為考論。雖有各刻。然究意尚未全備。蓋方名繁雜也。茲集所選。但存至當至正者。故附方特少。蓋欲就乎正之途以示後世耳。然熟玩諸法。則正中有奇。奇中有正。加減變化。存乎其人。善將將者。亦不嫌其少矣。

一、用藥之法。諸家書中。某症系某方。加減某藥。然以一方而垂加減之法。則症候未備。莫若以一症而垂加減之法。則取捨必詳。故茲集每章另立用藥之規。載備用之品。是法丹溪之意以立言耳。

一、病有七事。曰病因。曰見症。曰脈象。曰經絡。曰治法。曰用方。曰選藥。茲集務欲辨明症候。審量治法。故證治獨詳。

一、脈法為投治之本。故每章列證以後。先載脈之順逆吉凶。以為學者入門之法。至於脈之體狀。另有專本刊行。

一、傷寒傳變。方法最嚴。另有特本。以俟續刻。此集不載。

白話文:

[凡例]

一、關於雜病的古籍版本眾多,然而有的內容冗長,雖然在理論上詳盡,卻有泛濫之弊;有的則以短詩押韻形式呈現,雖然方便背誦,但內容常有遺漏。本書彙集了眾多典籍,精選其精華語句,故內容豐富但不繁瑣,法則全面但不簡陋,是初學者必讀之書,也是行家不可忽視的範本。

二、疾病的機理和症狀變化多端,幸賴前賢經歷驗證,各自留下寶貴經驗,供後學參考。因此,各書籍中都有其獨到之處,而好的方法和意念,都藏於其中。本書選擇其中關鍵的部分,摘取其重要語句或方法,其餘與主題無關的內容則予以刪除。

三、自古以來,有許多醫學家著書立說,或傳授心法,或發表新論,或創立奇方,對後學貢獻良多,我們不能抹煞他們的貢獻。因此,本書每一句話,每一段文字,每一個方法之下,必定註明其來源,追溯其淵源。若有未盡之處,我會添加一二,以補足其不足,其下則注「匯補」二字。

四、醫學典籍中的《靈樞》和《素問》,就像儒家的五經一樣,是醫學的根本。因此,每一章節必定首先引用經典的文字。有些經典中的論述,若與病症相關,也會編入該病症的條目中,以使內容條理清晰,一目瞭然,方便分辨。

五、每一病症章節中,都會先總結大意,詳細列出病因、病狀,以及脈象和治療方法。儘管內容繁多,但力求文理通順,連貫性強,以便讀者理解和記憶,同時啟發讀者的思考,並非刻意分割。

六、古來的各種藥方,前輩們或編為類方,或詳細考據討論,雖有各種版本,但仍未臻完善,主要是因為方名繁多。本書所選,只保留最恰當、最正統的方子,所以附帶的藥方較少,旨在向後世展示正統的療法。然而,細研這些方法,則會發現正統中藏有奇招,奇招中又蘊含正統,如何加減變化,則看個人的理解和應用。擅長使用的人,不會嫌其少。

七、用藥的方法,各家書籍中,某病使用某方,再加減某藥。然而,如果只以一方來說明加減的原則,則病情的多樣性無法涵蓋。不如以一種疾病來說明加減的原則,則取捨更為詳盡。因此,本書每章節另立用藥規則,列出備用藥材,遵循丹溪的思想來立言。

八、疾病有七個方面:病因、現象、脈象、經絡、治法、藥方、選藥。本書力圖明確診斷,精確治療,因此在證治方面特別詳細。

九、脈象是治療的基礎,因此,每一章節在列出證據後,先介紹脈象的順逆吉凶,作為學者的入門指南。至於脈象的具體形態,則有專書另行刊行。

十、傷寒的傳變,其治療方法最為嚴謹,將另外出版專書,本書不作載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