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·池田瑞仙
《痘科辨要》~ 重校痘科辨要敘
重校痘科辨要敘
1. 重校痘科辨要敘
痘科辨要十卷。是先君子之所著也。其初稿本。即奫等往年所校訂者。傳以藏筐中矣。而今行本者。刻梓之日。奫已在多病辭嗣之後。放情山水。索居有年。故不得與聞其舉也。謹案先君子之文。直達平易。專要傳道授業。以便於初學意會。絕無麗飾詭巧之習也。而今行本編中間有之。
蓋當時先君老病稍加。公務之暇。靜然養性。殊厭煩瑣。比校雕刻。事多任弟子輩之手。是以不啻訛舛衍缺。未一一精究。或行間所補錄者。錯置填入。其甚至有生徒以私意增補。附各條下者。珷玞在昆岡。人猶以為玉璞。尤可慨嘆矣哉。及其刻成也。既而先君病漸進。越三年。
遂至不起。嗚呼。是所以無暇再訂也。至村岡晉養於先君。繼為二世醫,官。愍奫夙多不幸。為請於官。以奫之病軀復常。出而自度之事狀。實文化丁卯冬十又一月也。是晉友于之厚一至於此。亦奫之大幸哉。頃日偶與晉相見。言及辨要。奫因舉前說。又告以有重校之志。曰。
生徒增補者。識者一目瞭然。知口氣所分。亦終無害於傳授心術。但恐初學輩。為之妄生紛然之說。故言及之耳。晉聽以為可矣。今重校之例。其訛舛衍缺者。補錄填錯者。從初稿本為之訂正。其生徒意增者。略加辨注。錄之上層及卷尾。但間有足以發明本旨者。並存以不掩其功也。
名曰重校本。要只在使先君子終身之業。永無遺失而已。且也奫昔年好逸。不與聞校刻之事。其罪尤大。此舉亦庶幾償萬分之一歟。遂錄之為敘。
時文政四年辛巳夏五男奫謹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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