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汝蘭

《鼠疫約編》~ 辨誤弁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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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誤弁言

1. 辨誤弁言

治病之道,不知其誤即不得其真。凡治病皆然,而治鼠疫為尤甚。蓋鼠疫一證,前無所依,後無所仿也。是編因比類而得其方,且屢經而詳其法。時歷八載,版已五刊,雖云有誤,諒亦寡矣。乃作者無誤而用者多誤,推求其故,緣人多囿於常見,狃於常習,每以輕藥試重病緩服治急疾,無怪其多誤也。此其說於鄰鄉人得其詳焉。

本年鄉鄰多疫,皆來求書。贈即囑曰:必依法方效。數日後多來問曰:貴鄉用之極效,某等用之不效何也?予細詢之。曰:輕病鄉人多不服藥,迨至重危然後服藥,應加石膏者亦用五六錢,應加大黃者亦用三四錢,其餘各證亦照法加入,每日追三劑,熱稍退者每日仍一劑,追至於甚,乃不服藥。予曰:噫,子誤矣。

此重證,亦急證也,初起不服藥,已失之遲,一誤也。重危之證,每日二服,已失之少,二誤也。石膏、大黃改輕,復失之輕,三誤也。熱退尚有微熱,至少二服,多則三服,日止一服,以至病翻,四誤也。尚可服藥,即不服藥,坐視其死,五誤也。若疫證初起之時,凡喉微見燥,頭微見暈,體微見困,即中毒之漸急宜服藥,或服白茅根數味,或服本方二三服,此治於未萌,更人所易忽,六誤也。有此六誤,尚云依方照法乎。

嗟乎!近者尚誤如此,遠者可知,補弁數言,以免輾轉相誤也。

戊戌春日芝園氏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