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·源元凱

《溫病之研究》~ 卷下 (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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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下 (5)

1. 斑黃併發

松峰疫說。舉斑黃併發證治。其證先發黃。旋即發斑。以其人素弱。用托裡舉斑湯茵陳五苓散。於二方中採擇與之。已服一劑。次早發戰汗。而後斑黃並退。豁然而愈。隨名其方曰斑黃雙解散。茵陳豬苓茯苓澤瀉梔子生地黃甘草芍藥當歸以上九味。余未視此證。或可有之證。

故採錄以備參酌。若此證有於實家。以茵陳蒿湯取一下。瘀熱以行。斑毒自透徹。如所云搏足鳥之論。

2. 婦人時疫

吳氏曰。婦人時疫。與男子無二。但其所異者。獨為熱入血室。故全篇。就傷寒熱入血室三條。演其義而已。

3. 妊娠時疫

經(六元正紀論。)曰。婦人重身毒之。有故無殞。亦無殞。通篇依此義立論。吳氏云。用當其證。見大黃為安胎之聖藥。孫真人以大黃。置補藥之第一。(千金翼。)又可氏之言有所祖。

4. 小兒時疫

通篇善曲盡時情。飛霞幼幼集成。論搐全依此篇。以擴充義理。頗有可觀者。

5. 主客交

三甲散。從大黃䗪蟲丸拈出。但䗪蟲丸。逐瘀為主。破結滋陰為次。三甲散。破結滋陰為主。逐瘀為次。蓋又可氏煆煉之方。可與䗪蟲丸並駕也。又可氏云。男女因他病。肌肉消爍。邪火獨存。此際感疫。醫家易誤診失治。逡巡曠日。則客邪雖輕。尚膠固於血脈。主客交渾。

遂作痼疾。乃謂成虛勞病也。余每值此證。度輕重深淺。隨證撰用此二方。其未至勞極。間奏殊效。

6. 正名

仲景祖述熱論。而作傷寒論。業已曰熱。曰寒。至發熱而渴。不惡寒證。表裡證該見。無更可目焉。夫寒熱陰陽之偏氣。陰帶陽曰冷。陽帶陰曰溫。即有表裡相兼之義。取以命之曰溫病。蓋非有他義矣。

7. 九傳

又可氏於此條。詳論伏邪有九傳。其要不過外傳於三陽。內傳於胃之二途。以歷年余所診考之。於二途外。又有二途。有伏邪徑傳於腎。有半傳於胃。半傳於腎。名曰下虛上盈。其傳胃者。大黃可下而取。傳腎者。附於可通而回。至下虛上實。乃用大黃。則胃熱可瀉。而滋損腎氣。

復用附子。則腎氣可通。而增助胃熱。然則附子大黃並用乎。外臺云。神丹甘遂。合與之類也。故於此二途。下虛上盈。尤為難治。經(評熱病論。)曰陰陽交者死。此證亦可謂也。證治詳見於本條。

8. 正誤

傷寒例以下。諸子不認溫疫之真。冥搜摸索。為空誤妄說。恐詿誤來學。喻嘉言擒而硬笞諸前。吳又可從而刑諸後。以二公之明。千載之滯義。一時如洗冤。仲景再出。必以龍圖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