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·源元凱

《溫病之研究》~ 卷下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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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下 (1)

1. 雜氣論

方書云。天行時行病。而不言其所行之氣。為何等氣。又可氏乃言之雜氣。雜氣中。有一種之猛烈。言之厲氣。往哲所未闡發。卓犖确論也。然唯謂六氣之外。別有雜氣。其為氣也。無所可求。無象可見。而不言其氣之為何物。其起從安所。則泛然幾乎河漢之言已。蓋雜氣之起。

當復有因焉。因明而百雜氣可辨也。余讀左氏(昭四年)申豐曰。冬無愆陽。(冬溫)夏無伏陰。(夏寒)秋無苦雨(甘霖)春無悽風(寒)雷出不震。(霆)無菑。霜雹癘疾不降。(癘惡氣也。)。民不夭札。(短折為夭。夭死為札。)據是觀之。疫癘之行。因六氣之不和。

鄭玄曰。癘疫。氣不和之疾。疫癘之氣。即風寒雨陽。不正之氣所化成。非六氣之外。別有一種之癘氣者。醫和曰。淫生六疾。淫過也。過度失常即不正。不正即淫邪。淫邪之行。變幻不一。而足雜氣之作疾。變態無限。惡莫所不抵。故所謂雜氣者。即六氣不正之所釀成。非六氣外別有一氣也。

故方其發也。多挾時令之氣。又可氏言之。借時氣而發。難經(五十八難。)舉五傷寒曰。有風溫。有濕溫。長沙氏作傷寒論曰。中風。中寒。風濕相搏。周官曰。四時癘疫。春時有痟首疾。夏時有癢疥疾。秋時有瘧寒疾。冬時有嗽上氣疾。皆以帶專令之氣。致有許多之名色。

是古義也。故謂雜氣者。六氣不正之氣。非別有一種。亦足以證。

兵荒之後。疫癘大行何也。夫一氣之不和。尚有雜氣行焉。況如兵亂凶荒。由陰陽之氣。亂不調燮。且餓莩不斂。死亡無訟。怨魂殘氣。充塞其地。能合不和氣。發為癘氣。子產曰。鬼有所歸。則不為癘。其治在君子。醫巫攻之。

雜氣之一篇。又可氏究力。曲盡乎雜氣之情態。無得而可間然矣。但至於大麻。鶴膝。歷節。老人中風。腸風。厲癇。癰疔。流注。丹毒等之疾。以眾人所病。其證相同。言之雜氣之所謂。然其病名顯然。有因而後發。不可言之雜氣。若以眾人其證相同。言之雜氣乎。如虛勞勞瘵。

亦言雜氣所為可乎。乃矯曲過正。駟不及舌也。又云。瓜瓤溫。探頭溫。疙瘩溫。幸而幾百年來。罕有之證。余於他書。未嘗見此病名。近於清人劉松峰。雜疫論中。始見載瓜瓤疙瘩之證。治須查看。備不虞。

2. 蛔厥

蛔厥之一證。又可氏所說。在胃實之際。兼見蛔厥也。故治胃熱。蛔厥自愈。是發傷寒論之餘緒也。余頃年屢遇此證。從胃寒來者居多。其證不異厥陰篇所云。夫溫病及熱稍解。乃飲食應進。有忽發嘔反不食。是屬蛔厥。其證兩顩潮紅。下唇鮮紅而干。時心煩臂熱。或發熱呻吟。

時靜默不語。或腹痛腹熱。心下妨悶。時唾涎沫。其脈數而弦。若浮大。是其證候也。雖口舌乾燥。大便幾日不行。宜陶氏安蛔湯。與湯數日。假令無其效。勿錯慮於其間。是蟲氣之盛。而藥力之未達也。有旬日方有效者。又有不過二三貼。而有效者。若腹痛不已。投劑無效者。

甘草粉蜜湯救急。

此證每於熱稍減之際而發。有與升陽散火湯證相似。幾乎難別者。余常以舌胎之有無撿之。百無一失。理中安蛔湯方。

甘草粉蜜湯方

人參,術,茯苓,山椒,烏梅乾薑,甘草

上七味照常煎服。今加甘草。乃蟲得甘則動。動者易制。椒梅以殺之。即烏梅以蜜丸之意也。若手足微冷。加附子

3. 呃逆

呃逆古曰噦是也。(又可氏亦似被注誤陶等)又可氏云。寒熱皆令呃逆。但治本證。其呃自止是也。巢源(卷九)熱病噦候曰。伏熱在胃。則令人胸滿。胸滿則氣逆。氣逆則噦。若大下已後。飲下多胃內虛冷。亦今噦也。今按不唯胃冷。屬陰證最多。又可氏所譏者。吳人每見於胃實之際噦者。亦以為胃冷治之也。噦有寒熱之別。應將餘證參考。自勿錯誤之失爾。

溫疫下證。具投承氣下之。煩狂已定。忽有發噦。以其脈無力。更與四逆湯。凡十有餘貼而止。以其無即效。勿半途換劑。非劑之不應。病深藥未徹其處也。

少陰證發噦。與四逆輩而不止者。宜天樞氣海灸之。溫疫發噦。不論寒熱。其證甚重。宜勿忽諸。故經曰。病深者其聲噦。是也。又有兼見腹鳴。為往來蛙聲。其證極危。

4. 腹鳴

腹鳴與轉氣。其證自異也。轉氣屬實。雷鳴屬虛寒。考之經論。無一屬實。其甚者。為往來蛙聲。是因中焦不運。下焦不通。其狀腹內閣閣盈盈如蛙鳴。從呼吸上下。時與呼氣偕迸出。其聲濁惡而長。謂之硬氣。此因上焦不歸。上焦不歸。下焦不通。固莫可治之理。但其不至與呼氣偕迸泄。食之不絕者。或可挽回矣。

一男子。熱稍解。腹無宿結。心下膨悶。時為往來蛙聲。飲食俱減。小便不利。其脈無力。是欲為下利也。與補中湯(出濟世方。)加附子而愈。

一武弁。甫下強仕。以縱酒多欲。陰素大虧。適感溫疫。十有餘日。而及熱半解。精神隨衰。食亦日減。小便稀通。忽發噦不止。以勢危篤。請治於余。視其脈弱而無神。可維特辭。以逆施不及。固請。與四逆湯人參無效。忽兼見往來蛙聲證。以無他策。增重劑而投之(每日所與之附子凡二十有餘錢。

參姜稱此。)連日無寸效。跗上見腫而斃。聊記證治。以具參酌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