孫星衍

《神農本草經》~ 孫序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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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序 (2)

1. 孫序

按字書以禹為蟲,不必夏禹。其餘名號,或系後人所增,或聲音傳述,改古舊稱之致。

又《經》有云:宜酒漬者。或以酒非神農時物,然《本草衍義》已據《素問》首言「以妄為常,以酒為漿」,謂酒自黃帝始。又按:《文選注》引《博物志》,亦云「杜康作酒」。王著《與杜康絕交書》曰:康,字仲寧,或云黃帝時人,則俱不得疑《經》矣。孔子云:述而不作,信而好古。

又云:多誤於鳥獸草木之名。今儒家拘泥耳目,未能及遠,不睹醫經、本草之書;方家循守俗書,不察古本藥性異同之說,又見明李時珍作《本草綱目》,其名已愚,僅取《大觀》本,割裂舊文,妄加增駁,迷誤後學。予與家鳳卿集成是書,庶以輔冀完經,啟蒙方伎,略以所知,加之考證。

《本經》云:上藥,本上經;中藥,本中經;下藥,本下經,是古以玉石草木等上、中、下品分卷。而序錄別為一卷。陶序朱書云:《本草經》卷上注云:序藥性之源本,論病名之形論。卷中云:玉石、草木三品。卷下云:蟲、獸、果、菜、米,合三品,此名醫所改,今依古為次。

又《帝王世紀》及陶序稱四卷者,掌禹錫云:按舊本亦作四卷。韓保升又云:《神農本草》上、中、下並序錄,合四卷。若此,則三、四之異,以有序錄。則《抱朴子》《養生要略》,《太平御覽》所引《神農經》,或云問於太乙子,或引太乙子云云,皆《經》所無,或亦在序錄中,後人節去之耳。

至其經文或以癢為「養」、「創」為「瘡」、「淡」為「痰」、「注」為「蛀」、「沙」為「砂」、「兔」為「菟」之類,皆由傳寫之誤,據古訂正,勿嫌驚俗也。其辨析物類,引據諸書,本之《毛詩》、《爾雅》、《說文》、《方言》、《廣雅》諸子雜家,則鳳卿增補之力俱多雲。

陽湖孫星衍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