孫星衍

《神農本草經》~ 孫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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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序

1. 孫序

《神農本草經》三卷,所傳白字書,見《大觀本草》。

白話文:

《神農本草經》三卷,古時流傳的白字本,可在《大觀本草》中找到。

按:《嘉祐補註》序云:所謂《神農本經》者,以朱字;《名醫》因神農舊條而有增補者,以墨字間於朱字。《開寶重定》序云:舊經三卷,世所流傳,《名醫別錄》,互為編纂。至梁貞白先生陶弘景,乃以《別錄》參其《本經》,朱墨雜書,時謂明白。據此,則宋所傳黑白字書,實陶弘景手書之本。

白話文:

根據《嘉祐補註》的序言:所謂《神農本草經》,是用紅色字體書寫的;《名醫別錄》是在《神農本經》舊條目基礎上添加補充的,是用黑色字體穿插在紅色字體中間。《開寶重定》的序言說:古老的《神農本草經》有三個卷,在民間廣為流傳。《名醫別錄》與《神農本草經》互相參照編纂。到了梁朝的貞白先生陶弘景,就將《名醫別錄》與《神農本經》參訂在一起,用紅色和黑色雜色字體書寫,當時人們稱讚其內容清晰明白。據此,宋代流傳的黑白書,其實就是陶弘景親筆書寫的本子。

自梁以前,神農、黃帝、岐伯、雷公、扁鵲,各有成書,魏吳普見之,故其說藥性主治,各家殊異。後人纂為一書,然猶有旁註,或朱、墨字之別,《本經》之文以是不亂。舊說,本草之名,僅見《漢書·平帝紀》及《樓護傳》。予按:《藝文志》有《神農黃帝食藥》七卷,今本偽為《食禁》,賈公彥《周禮》醫師疏引其文,正作《食藥》,宋人不考。遂疑《本草》非《七略》中書。

白話文:

在梁朝之前,神農、黃帝、岐伯、雷公、扁鵲等醫學家都有各自的著作。魏吳普閱讀過這些著作,所以他所記載的藥性及主治,和各家說法有所不同。後人將這些著作彙編成一本書,但仍然保留了旁註,並用朱墨顏色區分不同說法,因此《本經》的內容並沒有混亂。舊說認為,最早出現「本草」這個詞彙的是《漢書·平帝紀》和《樓護傳》。我查閱了《藝文志》,發現其中記載有《神農黃帝食藥》七卷,現在的版本卻偽造為《食禁》,賈公彥在《周禮》醫師疏中引用了這本書,並且將其正名為《食藥》,宋代人沒有考證,因此懷疑《本草》不是《七略》中的書籍。

賈公彥引《中經簿》,又有《子儀本草經》一卷,疑亦此也。梁《七錄》有《神農本草》三卷,其卷數不同者,古今分合之異。神農之世,書契未作,說者以此疑《經》,如皇甫謐言,則知四捲成於黃帝。陶弘景雲,軒轅以前,文字未傳,藥性所主,嘗以識識相因。至於桐、雷,乃著在於編簡,此書當與《素問》同類,其言良是。

白話文:

賈公彥引用《中經簿》,還有一卷《子儀本草經》,懷疑也是這部書。梁朝的《七錄》中記載有《神農本草》三卷,卷數不同是因為古今分合不同。神農時代,還沒有文字,有人以此懷疑《本草經》的真實性,如皇甫謐所說。但仔細觀察,如果《本草經》是黃帝編纂的,那麼它就應該是四卷。陶弘景說,黃帝之前沒有文字,藥物的特性都是口耳相傳。直到桐、雷時期,才將這些知識記載於竹簡木牘上。所以這本書應該與《素問》一類,陶弘景的說法有道理。

且《藝文志》,農、兵、五行、雜占、經方、神仙諸家,俱有神農書。大抵述作有本,其傳非妄。是以《博物志》云:太古書今見存,有《神農經》、《春秋傳注》。賈逵以《三墳》為三皇之書,神農預其列。《史記》言:秦始皇不去醫藥卜筮之書,則此《經》幸與《周易》並存。

白話文:

在《藝文志》中,農業、軍事、五行術數、占卜雜術、醫方、養生術等類別,都有《神農經》。總的來說,這些著作都是有依據的,其流傳也非虛構。因此,《博物志》提到:「上古的書籍至今仍可見,包括《神農經》、《春秋傳注》。」賈逵認為《三墳》是三皇的著作,而神農也在其中。根據《史記》記載,秦始皇並沒有禁止醫藥、占卜的書籍,因此這部《神農經》才得以與《周易》一起流傳下來。

顏之推《家訓》乃云:《本草》神農所述,而有豫章、朱崖、趙國、常山、奉高、真定、臨淄、馮翊等郡縣名,出諸藥物,皆由後人所羼,非本文。陶弘景亦云:所出郡縣,乃後漢時制,疑仲景、云化等所記。按:薛綜注《張衡賦》引《本草經》:太一禹餘糧,一名石腦,生山谷。

是古本無郡縣名。

白話文:

顏之推在《家訓》中提到:「《本草》是神農所寫的,但是上面出現豫章、朱崖、趙國、常山、奉高、真定、臨淄、馮翊等郡縣名稱,這些產出藥物的郡縣都是後人添加的,並不是原來的內容。」陶弘景也說:「《本草》中出現的郡縣,是後漢時期設立的,我懷疑是仲景、雲化等人所添加的。」另外,薛綜在《張衡賦》的注釋中引用《本草經》:太一禹餘糧,又名石腦,生長在山谷中。

這個古老的文本中沒有提及郡縣的名稱。

《太平御覽》引《經》上云:生山谷或川澤,下云生某山某郡。明生山谷,《本經》文也;其下郡縣,《名醫》所益。今《大觀本》俱作黑字。或合其文,云某山川穀,某郡川澤,恐傳寫之誤,古本不若此。仲景、元化後,有吳普、李當之,皆修此經。當之書,世少行用。《魏志·華佗傳》,言普從佗學。

白話文:

《太平御覽》引用的《傷寒經》說:藥材長在山谷或沼澤地帶,後來載明長在某山某郡。明顯是藥材長在山谷的句子是《傷寒經》的正文;後面提到的郡縣是《名醫》一書中添加的。現在《大觀本》全部用黑字書寫。有些人把兩段話合併,說某山脈山谷、某郡沼澤地帶,可能是抄寫時出錯,古本不是這樣寫的。張仲景、王元化之後,有吳普、李當之,都曾修訂這部經書。李當之的著作在世人中流傳較少。《魏書·華佗傳》說,吳普向華佗學習醫術。

隋《經籍志》稱《吳普本草》,梁有六卷。《嘉祐本草》云:普修《神農本草》成四百四十一種。唐《經籍志》尚存六卷。今廣內不復存,惟諸書多見引據。其說藥性,寒溫五味最為詳悉,是普書宋時已佚,今其文惟見掌禹錫所引《藝文類聚》《初學記》《後漢書注》《事類賦》諸書。

白話文:

隋朝的《經籍志》中記載有《吳普本草》,梁朝時有六卷。宋朝的《嘉祐本草》記載:吳普修訂《神農本草》,共收錄了 441 種藥材。唐朝的《經籍志》中仍記載有六卷。如今皇宮中已經沒有了,只有其他書籍中多有引用。吳普的《本草》記載了藥物的性味,寒溫五味等特點非常詳細。但是它的原書在宋朝時已經失傳,現在它的內容只能在歐陽修編撰的《藝文類聚》、《初學記》、《後漢書注》、《事類賦》等書中見到。

《太平御覽》引據尤多,足補《大觀》所缺,重是別錄前書,因採其文附於《本經》,亦略備矣。其普所稱,有神農說者,即是《本經》,《大觀》或誤作黑字,亦據增其藥物,或數浮於三百六十五種,由後人以意分合,難以定之。其藥名,有禹餘糧、王不留行、徐長卿、鬼督郵之屬不類太古時文。

按字書以禹為蟲,不必夏禹。其餘名號,或系後人所增,或聲音傳述,改古舊稱之致。

白話文:

《太平御覽》引用了很多資料,可以補充《大觀本草》的不足之處。最重要的是,它與以前的書目分開記載,因為採用了它的文字並附在《本經》中,也大致齊全了。它普遍提到的神農本草經,就是《本經》,《大觀本草》可能誤寫為黑字,也根據它增加了藥物,或者數量多於三百六十五種,是由後人根據自己的意志分合的,很難確定。它的藥名中,有禹餘糧、王不留行、徐長卿、鬼督郵等,這些不像是太古時期的文字。

「禹」字在古代文字中指一種昆蟲。現在我們所說的「禹」這個名字,可能是後人添加的,或者是在口耳相傳中,對古代名稱的改動導致的。

又《經》有云:宜酒漬者。或以酒非神農時物,然《本草衍義》已據《素問》首言「以妄為常,以酒為漿」,謂酒自黃帝始。又按:《文選注》引《博物志》,亦云「杜康作酒」。王著《與杜康絕交書》曰:康,字仲寧,或云黃帝時人,則俱不得疑《經》矣。孔子云:述而不作,信而好古。

白話文:

《黃帝內經》中還說:適合用酒浸泡的。有人認為酒不是神農時代的產品,但《本草衍義》已經根據《素問》開篇的「將怪異當作常態,將酒當作水喝」這句話,認為酒從黃帝開始就有了。另外,根據《文選注》引用的《博物志》,也說「杜康造酒」。王撰寫的《與杜康絕交書》中說:杜康,字仲寧,有人說他是黃帝時代的人。那麼,我們就不應該懷疑《黃帝內經》中的話了。孔子說:整理傳述古書,不自己創作;相信古書的記載,愛好古代文化。

又云:多誤於鳥獸草木之名。今儒家拘泥耳目,未能及遠,不睹醫經、本草之書;方家循守俗書,不察古本藥性異同之說,又見明李時珍作《本草綱目》,其名已愚,僅取《大觀》本,割裂舊文,妄加增駁,迷誤後學。予與家鳳卿集成是書,庶以輔冀完經,啟蒙方伎,略以所知,加之考證。

白話文:

又有人說:錯誤很多是出在對鳥獸草木名稱的誤解上。現在儒家拘泥於耳濡目染的知識,不能洞悉更深遠的事物,不研讀醫書、本草書籍;而方士照本宣科地遵循俗書,不瞭解古藥書籍中藥性不同的說法,更看到明朝李時珍所著的《本草綱目》,光憑這個愚蠢的名字,只是引用《大觀本草》,拆解舊文獻,胡亂增加和修改,誤導後世學者。我和家鳳卿共同整理這本書,希望以此補全經典、啟發方劑技藝,並略述我們的見解,同時進行考證。

《本經》云:上藥,本上經;中藥,本中經;下藥,本下經,是古以玉石草木等上、中、下品分卷。而序錄別為一卷。陶序朱書云:《本草經》卷上注云:序藥性之源本,論病名之形論。卷中云:玉石、草木三品。卷下云:蟲、獸、果、菜、米,合三品,此名醫所改,今依古為次。

白話文:

《本經》說:上等的藥物,記載在「上經」;中等藥物,記載在「中經」;下等藥物,記載在「下經」,這是在古代以玉石、草木等物分為上、中、下三品並分卷記載的。而序言目錄則另成一卷。陶序在朱墨本《本草經》捲上注中說:「為闡述藥物的本性,論述病名的種類。」卷中記載玉石、草木三品。卷下記載蟲、獸、果、菜、米,共三品。這是後世名醫改定的,現在按古代原來的順序排列。

又《帝王世紀》及陶序稱四卷者,掌禹錫云:按舊本亦作四卷。韓保升又云:《神農本草》上、中、下並序錄,合四卷。若此,則三、四之異,以有序錄。則《抱朴子》《養生要略》,《太平御覽》所引《神農經》,或云問於太乙子,或引太乙子云云,皆《經》所無,或亦在序錄中,後人節去之耳。

白話文:

《帝王世紀》和陶序中記載為四卷,掌禹錫說:根據舊版本也寫作四卷。韓保升又說:《神農本草》的上、中、下卷,加上序和錄,一共是四卷。如果這樣,那麼三卷和四卷的不同,就在於是否有序和錄。那麼,《抱朴子》、《養生要略》和《太平御覽》中引用的《神農經》,有的說向太乙子請教,有的引用了太乙子說的話,這些內容《經》中都沒有記載,也許它們也在序和錄中,但是後來的人刪掉了。

至其經文或以癢為「養」、「創」為「瘡」、「淡」為「痰」、「注」為「蛀」、「沙」為「砂」、「兔」為「菟」之類,皆由傳寫之誤,據古訂正,勿嫌驚俗也。其辨析物類,引據諸書,本之《毛詩》、《爾雅》、《說文》、《方言》、《廣雅》諸子雜家,則鳳卿增補之力俱多雲。

陽湖孫星衍撰

白話文:

古代的中醫經文中,有時會出現將「癢」誤寫為「養」、「創」誤寫為「瘡」、「淡」誤寫為「痰」、「注」誤寫為「蛀」、「沙」誤寫為「砂」、「兔」誤寫為「菟」等錯誤,這些都是因為傳抄過程中的誤差。為了準確地傳承和理解古代醫學知識,我們應該根據古代的記載進行訂正,即使這樣的做法可能會讓人感到驚訝或不習慣。

在辨析物類和引據其他書籍時,這些工作主要基於《毛詩》、《爾雅》、《說文》、《方言》、《廣雅》等古代經典文獻和各家學說。其中,鳳卿(可能是指某位古代醫學家或學者)在增補和整理這些知識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貢獻。

這段文字是由陽湖(地名)的孫星衍撰寫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