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元御

《金匱懸解》~ 卷二十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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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十 (1)

1. 妊娠(十一章)

胎元化生,非有他也,氣以煦之,血以濡之而已。氣惡其滯,滯緣於濕,血恐其鬱,郁因於風,妊娠養胎之要,燥土而行滯,潤木而達郁,無餘蘊矣。血統於乙木,氣統於辛金,而肺病則濕,肝病則燥,以足厥陰主令於風木,手太陰化氣於濕土,故行氣以燥土為先,行血以潤木為首。

仲景於妊娠之門,溫涼燥潤,四法俱備,大要在建中而培土。中氣健旺,而後用涼潤於東南,以治木火,則血調矣,用溫燥於西北,以治金水,則氣調矣,氣血均調而胎元化育,妊娠何得有餘病也。

2. 妊娠一(妊娠一)

師曰:婦人得平脈,陰脈小弱,其人渴,不能食,無寒熱,名妊娠,桂枝主之。方見「下利」。於法六十日當有此證,設有醫治逆者,卻一月,加吐下,則絕之。

婦人得平和之脈,而尺脈小弱,其人渴,不能食,外無寒熱表證,此名妊娠。《難經》:命門者,諸神精之所舍,原氣之所繫也,男子以藏精,女子以系胞。蓋子宮者,少陰腎之位也,故脈見於尺。胎之初結,氣血凝蹇,不復流溢,故脈形小弱。胎妊方成,中氣壅滿,胃逆不降,故噁心嘔吐,不能甘食。

胃逆則金火皆升,是以發渴。桂枝湯,甘草大棗,補其脾精,桂枝、芍藥,調其肝血,生薑降逆止嘔,妊娠初治之良法也。

於妊娠之法,六十日間當有此證。設有醫治之逆者,卻一月之內而見此證,加以吐下之條者,日期淺近,而吐下大作,此中氣之敗,不關胎故,則調燮中氣,絕其病本也。

3. 妊娠二(症痼二)

婦人宿有症病,經斷未及三月,而得漏下不止,胎動在臍上者,此為症痼害,妊娠六月動者,前三月經水利時,胎也,下血者,後斷三月,衃也,所以血不止者,其症不去故也,當下其症,桂枝茯苓丸主之。

婦人宿有症痼之病,經斷未及三月之久,而得漏下不止,胎動在臍上者,此為症痼之害。蓋症痼不在子宮,所以受胎將及三月,胎氣漸大,與症痼相礙,此後經血被症痼阻格,不得滋養胞宮,是以漏下不止。妊娠六月胎動者,前三月經水利時,之胎也。經漏下血者,後斷經三月,之衃也。

後斷經三月,前經利三月,合為六月。其初漏下之血塊,乃後斷三月化胎之餘血凝而成衃者也。所以此後之血不止者,無胎時竅隧空虛而莫阻,胎成血阻,而病漏下。此以其症不去也,當下其症。症因土濕木鬱而結,桂枝茯苓丸,桂枝、芍藥,疏木而清風,丹皮、桃仁,破瘀而行血,茯苓瀉水而滲濕,以漸而消磨之,此妊娠除症之法也。

桂枝茯苓丸(百五十一)

桂枝,芍藥,桃仁(去皮尖,熬),牡丹皮,茯苓(等分)

上五味,末之,煉蜜丸如兔屎大,每日食前服一丸。不知,加至三丸。

4. 妊娠三(胎脹三)

婦人懷妊六七月,脈弦發熱,其胎愈脹,腹痛惡寒者,少腹如扇,所以然者,子臟開故也,當以附子湯溫其臟。

木鬱則脈弦。木鬱陽陷,故發熱而惡寒。木鬱剋土,故胎脹而腹痛。木鬱風生,故少腹涼氣如扇。所以然者,土濕水寒,肝木不榮,陷而生風,疏泄失藏,致令子臟開張故也。當以附子湯溫其腎臟,苓、附,瀉水而驅寒,參、術,補土而益氣,芍藥斂木而息風,水溫土燥,木榮風息,則寒熱止而痛脹消矣。

附子湯(百五十二),(方見《傷寒·少陰》。《金匱》失載,此取《傷寒》方補)

附子(二枚,去皮),茯苓(三兩),人參(二兩),白朮(四兩),芍藥(三兩)

上五味,以水八升,煮取三升,去滓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

5. 妊娠四(胞阻四)

師曰:婦人有漏下者,有半產後因續下血都不絕者,有妊娠下血者,假令妊娠腹中痛,為胞阻,膠艾湯主之。

非經期而下血,如器漏水滴,謂之漏下。土弱木鬱,不能養胎,則胎落而半產。半產後肝脾遏陷,陽敗而不能溫升,因續下血不止。肝脾陽衰,胎成氣滯,木鬱血陷,故妊娠下血,如宿症漏下之類。假令妊娠,腹中疼痛而下血,此為胞氣阻礙,經血不得上行而下也。胞阻之病,因木鬱風動,經脈寒澀而成,膠艾湯,芎、地、歸、芍,養血而行瘀澀,阿膠艾葉,潤燥而溫寒凝,甘草補土而暖肝氣,木達則阻通矣。

膠艾湯(百五十三)

阿膠(二兩),艾葉(三兩),甘草(二兩),芎藭(二兩),乾地黃(六兩),當歸(三兩),芍藥(四兩)

上七味,以水五升、清酒三升合,煮取三升,去滓,內膠,令消盡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