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元御

《金匱懸解》~ 卷六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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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六 (3)

1. 陽毒一

陽毒之為病,面赤斑斑如錦紋,咽喉痛,吐膿血,五日可治,七日不可治,升麻鱉甲湯主之。眉批:諸家皆以此為溫疫時病。

陽毒之病,少陽甲木之邪也。相火上逆,陽明鬱蒸,而生上熱。其經自面下項,循喉嚨而入缺盆,故面赤喉痛,而吐膿血。臟氣相摶,五日始周,則猶可治。七日經氣已周,而兩臟再傷,故不可治,《難經》所謂七傳者死也(「五十三難」:假令心病傳肺,肺傳肝,肝傳脾,脾傳腎,腎傳心,一臟不再傷,故言七傳者死。七日肺肝再傷,故死也)。

升麻鱉甲湯,升麻、甘草,清咽喉而鬆滯結,鱉甲當歸,排膿血而決腐瘀,雄黃、蜀椒,瀉濕熱而下逆氣也。

升麻鱉甲湯,三十

升麻(二兩),鱉甲(手指大一片,炙),甘草(二兩),當歸(一兩),雄黃(五錢,研),蜀椒(一兩,炒去汗)

上六味,以水四升,煮取一升,頓服之,老小再服。取汗。

2. 陰毒一

陰毒之為病,面目青,身痛如被杖,咽喉痛,五日可治,七日不可治,升麻鱉甲雄黃蜀椒湯主之。

陰毒之病,厥陰乙木之邪也。肝竅於目而色青,故面目青。足太陰之脈,上膈而挾咽,脾肝鬱迫,風木衝擊,故身與咽喉皆痛。升麻鱉甲去雄黃蜀椒湯,升麻、甘草,清咽喉而鬆迫結,鱉甲、當歸,破痞瘀而滋風木也。

升麻鱉甲去雄黃蜀椒湯,三十一

升麻(二兩),鱉甲(手指大一片,炙),甘草(二兩,炙),當歸(一兩)

煎服依前法。陰陽毒有表邪外束,故宜取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