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丹溪心法附餘》~ 肺痿肺癰咳嗽上氣病脈證治第七 (7)
肺痿肺癰咳嗽上氣病脈證治第七 (7)
1. 肺痿肺癰咳嗽上氣病脈證治第七
十五條:大逆上氣,咽喉不利,止逆下氣者,麥門冬湯主之。
麥門冬湯方:
麥門冬(七升),人參(二兩),半夏(一升),甘草(二兩),大棗(十二枚),粳米(三合)。
上六味,以水一斗六升,煮取六升,溫服一升,日三,夜一服。
此雖承前四條越婢加半夏湯,而言肺胃交病之症,然其病機之微妙,章法之變幻,幾令人不可尋繹,無怪乎千古以來,善讀金匱者之寥寥也!蓋前四條之症,是肺為胃熱所蔽,既不能外泄而自為轉移,復不能下臨而相為防禦,則肺胃之氣兩實,兩實者宜兩責之,故主越婢以責肺,加半夏以責胃也。此條之症,是肺液欲枯,子困而取資於母,故大吸胃液以自救,其如胃中之土液亦干,不能以精汁上供,但悉索其乾熱之濁氣以奔之,則所應者非所求,而大逆上氣矣。咽喉不利者,如有燥物阻滯之狀,既液干而濁氣乘之之應也。譬諸天地,太空晴干,下吸大地之靈陰以自潤,應則甘露生焉;苟無所應,而渣質乘之,日則浮塵高揚,夜則黃埃上布,重濁鬱冒,阻滯清虛者,此天地之大逆上氣,咽喉不利之象。倘非及時甘雨,遠被深滋,其能使兩相潤澤,各還其清寧之位乎?故以色白補陽液之麥冬為君,而用至七升者,以小水不足以灌溉也。粳米甘溫入胃,以之為佐,欲令麥冬之潤,獨注中州也;然後以甘草托其下泄,大棗提其上蒸,總交於補氣而善行津脈之人參,以之為龍,而云行雨施之化普矣。獨是大滋胃中之津液,且以甘浮之性,提之上潤肺金,恐如水激紅爐,氣衝灰起,則大逆不更甚乎?故又以降氣平胃之半夏,安之緝之耳。是此條為肺胃之陰兩虛,兩虛者宜兩補之,故以全湯先補胃液,而次補肺液也,所謂病機之微妙者此也。
卷中列痿癰上氣凡三門,其上氣一門,連本湯共方七道,而主治全矣;肺癰連皂莢丸,雖止方三道,其於癰膿前後,似亦無漏;獨肺痿一門,於寒痿之變症,反出甘草乾姜一湯,而於重亡津液,娓娓言之,正經熱痿,反無方治,豈以熱痿為不藥之症乎?而前後並無難治不治字樣,反覆思維,神明告我,始知仲景之意,以為重亡津液,有竟成肺痿者,有但大逆上氣咽喉不利者,俱宜此湯,救胃以救肺,故省文互之耳。世之讀金匱者,請將首條熱痿之症,與本方藥品湯意,細細較之,便見針鋒逼對,而知愚鄙之論,非牽強也,所謂章法之變幻者,此也。
白話文:
這條描述的是一種嚴重的上氣症狀,患者會感覺呼吸困難,喉嚨不舒服,治療方法是用麥門冬湯。
麥門冬湯的組成為:麥門冬(七升)、人參(二兩)、半夏(一升)、甘草(二兩)、大棗(十二枚)、粳米(三合)。
煎煮方法:將以上六味藥材加一斗六升水,煮到剩六升,溫服一升,一天三次,晚上一次。
這個方子雖然延續了之前越婢加半夏湯的思路,但實際上是針對肺和胃同時出現問題的情況。然而,這個病症的機制很微妙,變化難以捉摸,這也是為什麼自古以來能真正讀懂《金匱要略》的人很少的原因。之前的四條提到的病症,是因為胃熱阻礙了肺的正常功能,導致肺氣和胃氣都過於強盛,因此要同時處理肺和胃的問題,所以用越婢湯來治療肺,加半夏來治療胃。而這一條提到的病症,是因為肺的津液不足,導致肺虛弱需要從胃那裡獲取滋養。但是,胃裡的津液也乾涸了,無法提供精華,只能向上輸送乾熱的濁氣,這就導致了嚴重的上氣和呼吸困難,喉嚨也不舒服,感覺像有乾燥的東西阻塞一樣。這就像天空中乾燥的時候,會從大地吸收陰氣來滋潤自己,如果吸收不到,就會有灰塵瀰漫,阻塞清虛,這就是天地間大逆上氣,咽喉不利的表現。如果不及時降下甘雨滋潤,就無法使兩者都恢復正常。所以,用顏色白、能補充陰液的麥門冬作為主藥,而且用到七升這麼多,是因為少量的水不足以灌溉。再用甘溫入胃的粳米作為輔助,讓麥門冬的滋潤作用集中在脾胃。然後用甘草幫助藥物向下,大棗幫助藥物向上,配合能夠補氣且能讓津液順利運行的人參,就如同龍一樣,可以行雲布雨。但是,大量滋養胃的津液,又用甘味的藥物向上滋潤肺,會不會像用冷水澆熱火一樣,導致氣衝亂了秩序,使上氣更嚴重呢?所以又加入了能夠降氣平胃的半夏來鎮靜安撫。這個方子是針對肺和胃的陰液都虛弱的情況,所以要同時補益,先補胃液,再補肺液,這就是這個病症機制微妙的地方。
書中把痿、癰、上氣分成三類來討論,其中上氣這一類,連同這個方子一共有七個方子,已經包含了所有的治療方法。肺癰連同皂莢丸,雖然只有三個方子,但對於癰膿的前後階段,似乎也沒有遺漏。只有肺痿這一類,對於寒性肺痿的變化,反而只用甘草乾薑湯來治療,詳細描述了津液大量損耗的情況,但對於熱性肺痿,反而沒有方子來治療,難道熱性肺痿是無法治療的嗎?前後也沒有提到難以治療或者無法治療的字眼。反覆思考,才明白張仲景的意思是,津液大量損耗,既有可能發展成肺痿,也有可能僅僅是大逆上氣和咽喉不利,這些情況都可以用這個方子,通過救助胃來救助肺,所以才省略了相關的描述。希望讀《金匱要略》的人,仔細比較第一條熱性肺痿的病症,和這個方子的藥物和功效,就能看出二者是對應的,我的理解並不是牽強附會。這就是所謂的章法變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