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直指》~ 《傷寒直指》卷十五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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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傷寒直指》卷十五 (3)

1. 傳經

(海藏:)陽中之陽水,太陽是也。為三陽之首,能循經傳,亦能越經傳。陽中之陽土,陽明是也。陽明為中州之主,主納而不出,如太陽傳至此,名曰循經傳也。陽中之陽木,少陽是也。上傳陽明,下傳太陰,如太陽傳至此,為越經傳也。陰中之陰土,太陰是也。上傳少陽為順,下傳少陰為逆,如傳少陰,為上下傳也。

太陽傳至此,為誤下傳也。陰中之陽水,少陰是也。上傳太陰為順,下傳厥陰為逆,如太陽傳此,乃表傳裡也。陰中之陰木,厥陰是也。上傳少陰為實,再傳太陰為自安也。

太陽巨陽也,為諸陽之首。渴者,自入於膀胱也,名曰傳本。傳陽明胃為循經傳,傳少陽膽為越經傳,傳少陰腎為表傳裡,傳太陰脾為誤下傳,傳厥陰肝為循經得度傳。蓋三陰不至於頭,惟督脈與厥陰上行,與太陽相接於巔,故曰得度,是為太陽六傳也。

白話文:

(海藏:) 陽氣中的陽水,就是太陽。做為三陽中的首位,既能沿著經脈傳遞,也能越過經脈傳遞。陽氣中的陽土,就是陽明。陽明是人體中部的主宰,主於吸收而不出,就像太陽傳遞到這裡,稱為循經傳遞。陽氣中的陽木,就是少陽。向上傳遞給陽明,向下傳遞給太陰,像是太陽傳遞到這裡,稱為越經傳遞。陰氣中的陰土,就是太陰。向上傳遞給少陽是順行,向下傳遞給少陰是逆行,像傳遞給少陰,稱為上下傳遞。

太陽傳遞到這裡,是傳遞錯誤。陰氣中的陽水,就是少陰。向上傳遞給太陰是順行,向下傳遞給厥陰是逆行,像太陽傳遞到這裡,就是表傳裡。陰氣中的陰木,就是厥陰。向上傳遞給少陰是實症,再傳遞給太陰是自行痊癒。

太陽是至陽的,做為諸陽之首。口渴了,就自然地進入膀胱,稱為傳本。傳遞到陽明胃就是循經傳遞,傳遞到少陽膽就是越經傳遞,傳遞到少陰腎就是表傳裡,傳遞到太陰脾就是傳遞錯誤,傳遞到厥陰肝就是循經得度傳遞。三陰經不會傳遞到頭部,只有督脈和厥陰經會向上行,在頭頂與太陽經相接,所以稱為得度,這就是太陽六傳。

(仁齋:)夫傷寒六經為病,陰陽虛實,或冷或熱者,無非客邪之所為也。其陽邪傳者,常也,陰邪傳者,變也。陽邪以日數次第而傳者,如一二日太陽,至五六日厥陰也,七日經盡,當汗出而解。七日不解,謂之再經。二七日不解,謂之過經。過經不解,則為壞病。華佗云:傷寒一日在皮,二日在膚,三日在肌,四日在胸,五日在腹,六日入胃,乃傳裡也。其在皮膚者汗之,在肌肉者和之,在胸者吐之,在腹入里者下之。

又《傷寒賦》曰:一二日可發表而散,三四日可和解而痊,五六日便實方可議下,其治例頗同也。殊不知此皆大約之法,言常而不言變也。蓋寒之中人,初無定體,或中於陰,或中於陽。經言一二日發熱脈沉者,少陰病。又一二日口中和,背惡寒者,少陰病。此皆直中陰經之寒,非常而為變也。

白話文:

(仁齋說:)傷寒六經發病,陰陽虛實,或寒或熱,都是外邪所致。陽邪傳經是常見的,陰邪傳經是變證。陽邪傳經按照時間順序傳播,如一二日傳太陽經,至五六日傳厥陰經,七日傳經結束,應當出汗而痊癒。七日不退稱作再經,二七日不退稱作過經。過經不退,則成為壞病。華佗說:傷寒一日在皮,二日在膚,三日在肌肉,四日在胸,五日在腹,六日入胃,這是邪氣傳至內臟了。邪氣在皮膚用發汗法,在肌肉用和解法,在胸用催吐法,在腹、內臟用瀉下法。

《傷寒賦》中說:一二日可發汗而散邪,三四日可和解而痊癒,五六日纔可考慮下法,其治療原則基本相同。但是,並非所有情況都適用於這些方法,因為變證是無定形的。傷寒患者中,初起時無固定體質,有的受陰邪,有的受陽邪。經方中說,一二日發熱而脈沉的,是少陰病。還有一二口中和,背惡寒的,也是少陰病。這些都是直接受陰經寒邪所致,是變證而非常見的情形。

《活人書》曰:凡寒邪自背而入者,或中太陽,或中少陰,自面而入者,則中陽明之類,亦不專主太陽也。又曰:寒邪首尾只在一經,而不傳者有之,有間傳一二經者,有傳過一二經不再傳者,亦有足經冤熱而傳入手經者,有誤服藥而致傳變者多矣。故經曰:太陽經脈浮緊,身疼痛發熱,七八日不解,此表證仍在,當發其汗。

又少陰脈,得之二三日,口燥咽乾者,急下之,此皆不以日數言也。守真曰:誰敢二三日,便以承氣下之。蓋聖人書不盡言,言不盡意,說其大概而已,不幾其言之執也。

太陽諸陽之首,傳變居多,且熱邪乘虛則傳,若經實則不受邪,而不傳。太陽水,傳陽明土,乃妻傳夫,謂之微邪。陽明土,傳少陽木,亦妻傳夫,微邪也。少陽木,傳太陰土,乃夫傳妻,謂之賊邪。太陰土,傳少陰水,亦夫傳妻,賊邪也。少陰水,傳厥陰木,乃母傳子,謂之虛邪。

白話文:

《活人書》說:凡是寒邪從背部進入的,或者侵襲太陽經,或者侵襲少陰經;從面部進入的,則侵襲陽明經,也不一定專門侵襲太陽經。又說:寒邪從頭到尾只在一個經絡上運行的不傳給其他經絡,或傳給一兩個經絡的不再傳給其他經絡的都有;足經本應生熱卻傳給手經的,誤用藥物導致傳變的事情也很多。所以醫經說:太陽經脈浮而緊,身體疼痛發熱,七八天不解,這是表證還在,應發汗治療。

又說少陰經脈,患病二三天,口乾咽燥的,應趕快用承氣湯下泄,這些都不依據具體的天數來決定。

守真說:誰敢只過二三天,就用承氣湯下泄?聖人的著作不會把事情說盡,把道理說透,只說個大概,不要執著其中某些話語。

太陽是諸陽經脈的首位,傳變很多;況且熱邪乘虛就會傳變,如果經絡實邪,則不會感受邪氣,也不會傳變。太陽水,傳陽明土,是妻傳夫,稱為微邪。陽明土,傳少陽木,也是妻傳夫,為微邪。少陽木,傳太陰土,是夫傳妻,稱為賊邪。太陰土,傳少陰水,也是夫傳妻,為賊邪。少陰水,傳厥陰木,是母傳子,稱為虛邪。

太陽水,間傳少陽木,亦曰母傳子,虛邪也。太陽水,越經傳太陰土,為微邪。又曰:誤下傳也。太陽水,傳少陰水,乃陰陽雙傳,即兩感也。太陽水,傳厥陰木,亦曰母傳子,虛邪。又曰:首尾傳也。夫傷寒傳至厥陰為尾,厥者,盡也。正氣將復,而邪氣將解,水升火降,寒熱已而大汗解也。

若正氣不復,邪無從解,陰氣勝極,則四脈厥逆,舌卷耳聾,囊縮,不知人而死矣。趙氏曰:傷寒邪在陽經則易治,傳入陰經則危殆。蓋陽微陰盛,正虛而邪實也。況誤下內陷,汗虛別經,則變易傾危,可立而待。凡治之要,須求仲景立法之意,不然則疑信相雜,未免通此而礙彼也。

白話文:

太陽經的病症,轉傳到少陽經,也被稱為「母病及子」,這是一種虛弱的邪氣。太陽經的病症,經過少陽經再傳到太陰經,成為輕微的邪氣。另外,也可以說是因為錯誤地使用下藥而導致的傳播。太陽經的病症,傳到少陰經,這表示陰陽經都受到影響,也就是兩種病症同時存在。太陽經的病症,傳到厥陰經,也被稱為「母病及子」,這是一種虛弱的邪氣。此外,這也可以被稱為「頭尾傳」,指的是從頭部到尾部的病症傳播。如果傷寒症狀傳到厥陰經,這就是尾部的傳播,「厥」字表示終止、盡頭的意思。此時,正氣開始恢復,邪氣開始減弱,水氣上升,火氣下降,最終會產生大量汗水來解救病症。

然而,如果正氣沒有恢復,邪氣無法解除,陰氣極度強大,脈搏會變得冰冷,舌頭會捲曲,耳朵會聽不到聲音,睪丸會收縮,患者失去意識並死亡。趙氏指出,傷寒病在陽經時較容易治療,但如果傳入陰經,情況就會變得危險。這是因為陽氣微弱、陰氣旺盛,正氣虛弱而邪氣實在。更糟的是,如果錯誤地下藥導致病情深入,或者發汗導致其他經脈虛弱,那麼病情就會迅速惡化。在治療時,必須理解並遵循張仲景的治療原則,否則可能會出現混淆不清的情況,結果可能是在這裡解決問題而在那裡產生新的困難。

熟讀揣摩,其例自見,而治無差矣。不得其例,而執論專方,膠柱鼓瑟,其誤不免。許氏曰:讀仲景書,用仲景法,未嘗守仲景方,可謂得其旨矣。

(復庵:)傷寒先犯太陽,以次而傳,此特言其概耳。然其中變證不一,有發於陽,即少陰受之者;有夾食傷寒,食動於脾,脾太陰之經,一得病即腹滿痛者;亦有不循經而入,如初得病,徑犯陽明胃腑之類;不皆始太陽也。亦有首尾止在一經,不傳他經者;(如一月半月後,內無里證,但頭疼發熱,體痛惡寒者。

)亦有止傳一二經而止者,不必盡傳諸經也。至如病之逾越,不可泥於次序,當隨證施治。所以傷寒得外證為多,仲景曰:日數雖多,有表證者,猶宜汗。日數雖少,有里證者,即宜下。(宇泰曰:凡三陽三陰,皆能自受邪。不專自太陽始,如經於三陰內,各有中風中寒之證是也。

白話文:

想要精通醫術,必須熟讀醫書,反覆揣摩,才能舉一反三,治病準確無誤。如果只是死讀書,不理解醫理,單純執著於某些理論或方劑,就像固執地抓著柱子彈琴一樣,必定會犯錯。許氏說:讀仲景書,要用仲景的醫法,但不必拘泥於仲景的具體方劑,才能真正領悟他的精髓。

傷寒病通常從太陽經開始,依次傳播到其他經絡,這只是一個概括性的描述。實際上,病症變化多端,有些會直接影響少陰經;有些是因為飲食不當引起的,會影響脾經,導致腹痛腹脹;也有些會不循經絡而直接侵犯胃腑;並非所有傷寒病都始於太陽經。有些病症只停留在某一經絡,不傳播到其他經絡;也有些病症只傳播到一兩條經絡就停止,不一定會傳播到所有經絡。重要的是,病症變化無常,不能拘泥於傳播次序,應該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治療。

傷寒病多由外邪入侵引起,仲景說:即使病程很長,只要還有表證,就應該用汗法治療;即使病程很短,但出現里證,就應該用下法治療。凡是三陽三陰經都可以直接受到外邪侵襲,並非都始於太陽經,例如三陰經都可能出現中風或中寒的症狀。

)至若感冒時行傳變,雖與傷寒相同,而治法不同。蓋不似傷寒殺厲之邪,無直中陰經之證耳。而夾陰夾食,為病亦皆危險,虛實寒熱之治,須從脈象舌法,循理至當,雖有不救,問心無愧。

(東垣:)傷寒受病之始,皆出熱論一篇,獨傳足而不傳手,何也?蓋傷寒病,冬月得之,惟傷北方與東方。蓋足之六經,皆在東北之方也。仲景云:無奇經則無傷寒,緣奇經皆附足經,不附手經,是以寒邪只傷足經也。然大意如此,至於傷手經者,間亦有之。

(海藏:)傷寒傳至五六日,漸變神昏不語,或睡中獨語一二句,目赤唇黑,口乾不飲水,與稀粥則咽,不與不思,六脈細數不洪大,心下不痞,腹中不滿,大小便如常,或十日以來,形貌如醉,醫見神昏不已,多用承氣下之,誤矣。蓋不知此熱傳手少陰心經也,然未知自何經而來。

白話文:

關於感冒的傳播和轉變,雖然它們與傷寒有些相似,但治療方法不同。這是因爲傷寒是由一種致命的邪氣引起的,並不會直接侵入陰經。然而,感冒常常伴隨著陰寒和食滯,這種疾病同樣具有危險性。在處理虛實寒熱的問題時,必須根據脈象和舌頭的特徵,遵循原則進行治療。即使存在無法輓救的情況,也要問心無愧。

(東垣:)傷寒的病因,根據《熱論》一章來看,主要影響足部而非手部,這是為什麼呢?因為傷寒病在冬天發生,主要影響北方和東方。而足部的六經,正好位於東北方向。張仲景提到,沒有奇經就沒有傷寒,因為奇經都附屬於腳經,而不是手經,所以寒冷邪氣只會傷害腳經。總體上來說,這是大體的觀點,對於影響手經的情況,也有例外。

(海藏:)傷寒傳播到五至六天後,病情逐漸變得模糊不清,甚至在睡夢中出現一兩句話。眼睛紅腫,嘴脣發黑,口乾但不想喝水,僅能吞嚥稀粥。如果不給予食物,就會感到不思飲食。脈象細數,並不洪大,心下部位沒有痞塊,腹部也不滿脹,大小便正常。在某些情況下,從第十天開始,病人的外觀表現如同醉酒。醫生如果見到病人神志不清,便錯誤地使用承氣湯進行通便,這是不正確的做法。醫生應該知道,這種情況是熱邪傳至手少陰心經所致,但還需確定熱邪源自哪個經絡。

曰:本太陽傷風,風力陽邪,陽邪傷衛,陰血自燥,熱歸膀胱,壬病逆傳於丙,丙丁兄妹,由是傳心,心火上熏,熱迫肺金,所以神昏也。肺為清虛之臟,內有火邪,致令神昏,宜梔子黃連黃芩湯。若脈在丙者,導赤散;在丁者,瀉心湯。若右寸沉滑有力,則可用涼膈散,乃氣中之血藥也。

若脈浮沉俱有力,是丙丁俱有熱也。可導赤瀉心,各半服之。此證膀胱傳丙,足傳手,下傳上,表傳裡也。云傷寒不傳手,此言未盡然也。與食則咽者,邪不在胃也。不與不思者,神昏也。邪熱既不在胃,誤與承氣下之,死也必矣。

白話文:

他說:這是太陽經受風邪侵襲,風邪屬陽,傷害了衛氣,陰血因此乾涸,熱氣歸入膀胱,丙經的疾病逆傳到丁經。丙丁為兄弟關係,因此傳到心臟,心火上冒,熱氣逼迫肺金,所以神志昏迷。肺屬清虛之臟,內有火邪,導致神志昏迷,宜用梔子、黃連、黃芩湯治療。如果脈象在丙經,用導赤散治療;在丁經,用瀉心湯治療。如果右寸脈沉滑有力,可用涼膈散治療,這是氣中補血的藥物。

如果脈象浮沉都有力,表示丙丁經都有熱。可用導赤散和瀉心湯,各半服。這個證候是膀胱傳丙,足傳手,下傳上,表傳裡。說傷寒不會傳到手,這種說法並不全面。如果吃了東西就噎住,是因為邪不在胃裡。如果沒有食慾也不思慮,是因為神志昏迷。邪熱既不在胃裡,誤用承氣湯下瀉,必死無疑。

(損庵:)傷寒本只傳足經,今又例手經之義,可謂發病機之秘矣。蓋只是邪蘊日久,因足經實,手經虛,故冤熱耳。有因汗下差誤而傳,有因七情或勞倦而致,大抵傳手經,必有所因。所以古人有救逆復脈等法,豈但切中病情,實啟後人無窮義例也。

(觀子:)傷寒但傳足經之旨,昔人已各窮其義矣。然有終未洞然者,竊嘗推之,猶有二義焉。一者外在天之陰陽,即內在人之臟腑。經所謂天有五行化寒、暑、燥、濕、風,人有五氣為心、肝、脾、肺、腎,及在天為風,在臟為肝,在天為寒,在臟為腎之類。蓋同出一原,形與氣每相應相通者矣。

一者陰陽之異道,即上下之定位。經言:清邪中上,濁邪中下。(在上之病,多風與熱;在下之病,多寒與濕。)又言:燥熱在上,風寒在下,及身半以上天氣主之,身半以下地氣主之。蓋本乎天者親上,本乎地者親下,各從其類而歸之是矣。故百病之生,風必病肝膽,暑必病心小腸,濕必病脾胃,燥火必病肺大腸,則寒邪所侵,有不病腎與膀胱,而不入在下之經者乎?然其病足之諸經何?肝腎陰也,脾陰中之至陰也。膽之於肝,膀胱之於腎,胃之於脾,表與里、標與本,一氣者也。

白話文:

(損庵:)傷寒原本只傳足經,現在卻可以類推到手經,這可以說是發現疾病發生的祕密了。這其實是因為邪氣積聚時間長了,足經實證,手經虛證,所以才冤枉了手經。有的因為錯誤的發汗或瀉下而傳至手經,有的因為七情六慾或勞累而導致,總之,傳到手經一定是有原因的。因此,古代醫家有救逆復脈等方法,這不僅針對病情,還為後人提供了無窮的治病法則。

(觀子:)傷寒只傳足經的道理,古人已經研究透徹了。但是仍然有人不能完全理解,我私下推論,還有兩個道理。第一,外在天地間的陰陽,與人體內在的臟腑相應。經書上說的「天有五行變化為寒、暑、燥、濕、風」,人體就有「五氣即心、肝、脾、肺、腎」,還有「在天為風,在臟為肝」、「在天為寒,在臟為腎」之類。這都是出於同一個來源,形與氣常常互相呼應、相通。

第二,陰陽的異道,就是上下定位。經書上說:「清邪中上,濁邪中下。」(上端的疾病,多為風邪與熱邪;下端的疾病,多為寒邪與濕邪。)又說:「燥熱在上,風寒在下」,還有「身半以上天氣主之,身半以下地氣主之」。這是因為本於天的東西親近於上,本於地的東西親近於下,各從其類而歸屬於它。所以,所有疾病的產生,風邪必定侵犯肝膽,暑邪必定侵犯心小腸,濕邪必定侵犯脾胃,燥火必定侵犯肺大腸,那麼寒邪入侵,豈有不去侵犯腎與膀胱,不進入下部經絡的道理?但是,它為什麼會侵犯足部的各個經絡呢?肝腎屬陰,脾屬陰中之至陰。膽對於肝,膀胱對於腎,胃對於脾,表與裏、標與本,都是一氣之物。

其臟象雖不盡在乎下,而其經氣,悉絡於下也。風寒者陰屬,其感必由陰臟,非此六經奚人乎?若心肺,陽臟而處上者也。大、小腸,心、肺之表裡也。三焦、命門,皆火之屬也。匪獨在下之邪上侮不順,諸陽熱自旺之臟,其氣足以勝陰寒,邪之所入既淺,終不至其病。(如風寒傷肺,雖有頭疼發熱,止成咳嗽類。

)則手六經者,焉得而傳之乎?三陰之邪,少陰甚於太陰,而厥陰復甚於少陰者,其位愈下,其寒愈深,則上下之不侔,益可見矣。至病之既久,傳之殆遍,而並見手各經證者,非遞傳至手也。淫邪泮衍,彼經又虛,從而侵入,故見彼經之證,非徑傳其經之謂也。(健曰:此篇論情達理,源源本本,更覺至當,玄妙入神,宜三複之。

白話文:

雖然內臟的病變不一定都發生在下半身,但經絡氣血都與下半身相連。風寒屬於陰邪,侵入人體必定先從陰性臟腑開始,而非六經。心、肺屬於陽性臟腑,位於上半身。大腸、小腸是心、肺的表裡器官。三焦、命門都屬火性。不僅僅是下半身的寒邪可以向上侵犯,陽性臟腑自身陽氣旺盛,也足以抵禦陰寒,邪氣入侵較淺,最終不會發展成嚴重的疾病。例如,風寒侵襲肺部,雖然會出現頭痛發熱,但最終只會表現為咳嗽等症狀。所以手三陽經怎麼可能傳染風寒呢?三陰經中的少陰經比太陰經更易受寒邪侵襲,而厥陰經比少陰經更易受寒邪侵襲,因為它們的位置更低,寒邪入侵更深,上下半身的寒邪程度差異更明顯。如果疾病持續時間較長,寒邪幾乎遍布全身,同時出現手三陽經的病症,這並不是寒邪循經傳到手三陽經,而是因為身體其他經絡虛弱,寒邪趁虛而入,因此出現手三陽經的病症,並非寒邪直接傳入手三陽經。

嘗觀成氏之釋傳經次第也,曰:傷寒前三日傳遍三陽,後三日傳遍三陰,為傳經盡,當解不解者,傳為再經。至九日又遍三陽,十二日又遍三陰,十三日為再經盡,當解不解者,謂之過經。噫!斯言也,有不能無疑者矣。夫傷寒之邪,由淺入深,從表傳裡,既入於裡,豈能復出之表,再始於皮毛肌腠耶。

況傳至三陰,多屬入腑,入腑則無所復傳,非下不可也。今日曆一經,而至厥陰,傳深勢危,亟下奪之,猶三死一生之候焉。有煩滿囊縮於今日,而復頭疼發熱,項強體痛於明日者乎?既脈已沉細微緩,豈更能作浮緊洪長之診乎?熱極傳盡之厥陰,能無變故,而復返於太陽、陽明、少陽乎?理之所必無,證之所未有也。反復詳繹,再經過經之惑,皆成氏謬解之故,後人不察,所以紛紛其說矣。

白話文:

(略)

我曾經看過成氏對於傳經順序的解釋,他說:傷寒前三天,病邪傳遍三陽經;後三天,病邪傳遍三陰經,稱為傳經已盡。倘若此時病症未解除,病邪便會再度傳遍三陽經。到了第九天,病邪又傳遍三陽經;第十二天,又傳遍三陰經,第十三天為二度傳經已盡。倘若此時病症未解除,便是病邪過度傳經。唉!這樣的說法,我實在不敢苟同。傷寒之邪,由淺入深,從表傳裡。邪氣既然已經進入裡部,怎麼可能又再回到表層,重新從皮毛肌腠開始傳經呢?

況且,傳至三陰經時,病邪多半已進入臟腑。一旦進入臟腑,便無處可傳,只能往下傳了。同一天之中,如果病邪已經傳遍厥陰經,那麼病情已經十分嚴重,必須立即攻下,否則會有性命之虞。今天明明出現腹脹腹痛,到了明天卻又變成頭痛發熱、項強體痛,這可能嗎?脈象既然已經沉細微緩,怎麼可能又轉變為浮緊洪長?病邪極熱導致厥陰經傳經已盡,怎麼可能又回到太陽經、陽明經、少陽經?這在理論上是不可能的,臨牀案例上也從未出現過。反覆仔細推敲,發現「再經過經」的說法,都是成氏誤解的緣故。後世醫家未能明察,所以才會對此紛紛議論不休。

蓋一日一經,六日六經者,熱論始之,序例述之,此傳經之常道,亦傳經之一端也。若語其詳,窮其變,財東垣之間經、越經,子母首尾等傳。尚文之不從太陽始,各經皆可始,而可傳一二經而止,不必遍傳六經。是皆必然之勢,無定體之常也。然此猶自後人推求,仲景已明言之,而人未之察耳。

日傳一經之外,七日一經之傳,兩句無遺蘊矣。考之經云:一日太陽受之,煩躁數急者傳,脈靜者不傳。二三日陽明、少陽證不見者,不傳。傷寒三日三陽為盡,是日傳一經之旨,皎然分別矣。況經又云:太陽病頭痛七日,行其經盡者,自愈。欲作再經者,針足陽明,使不傳則愈。

白話文:

這「一日一經,六日六經」的說法,是熱病論述的開端,也是序例中所提到的傳經常規,只是傳經的一個方面而已。如果要詳細說明,探究其變化,就需要涉及東垣所說的「間經」、「越經」,以及子母經、首尾經之間的傳遞關係。而且,傳經不一定非要從太陽經開始,任何經脈都可以作為起始,也可以只傳一、二經就停止,不一定需要遍傳六經。這些都是必然的趨勢,沒有固定的模式。然而,這些都是後人推敲出來的,張仲景在《傷寒論》中已經明確說明了,只是人們沒有注意到而已。

除了「一日一經」之外,還有「七日一經」的傳經規律,這兩句話已經涵蓋了所有的傳經情況。經書中記載:第一天如果受了太陽經的影響,出現煩躁、脈搏急促的情況,就會傳經,脈搏平靜就不會傳經;第二、三天如果沒有陽明、少陽的症狀,就不會傳經。傷寒病三天之後,三陽經的病邪就會消失,這就是「一日一經」的精髓所在,一目了然。況且,經書還說:太陽經病引起頭痛,七天後經氣運行完畢,就會自愈。如果病情要再傳到其他經脈,就需要針刺足陽明經,阻止其傳經,才能痊癒。

(再經二字,原出太陽病,七日以上行其經盡之下,則與一日一傳者,本無涉。十三日過經不解,如首篇十三日以上,不間之類,是經雖有再經過經之文,非再遍六經之說也。)六七日無大熱躁煩者,陽去入陰也。何耶?曰:太陽七日行其經盡,再經者為陽明,則非二日陽明、三日少陽,可知矣。

曰:六七日陽去入陰,則又非三日三陽為盡,三陰受邪可知矣。何其若同而異有如此哉?惟是日傳一經之外,復有但在一經,不再傳之傷寒也。序例於一二日太陽,二三日陽明之後,別列一章,曰:更不傳經者,七日太陽病衰,八日陽明病衰,以至十二日厥陰病衰,是與六日遍六經者,明屬兩途也。至其皆以七日自愈者,蓋日過一經,則諸經之氣皆病,傳速而陷深,故其候傾危。

白話文:

(對於「再經」二字,原本出自於太陽病,七天以上傳遍其經絡之後,接著再傳遍其他經絡,與一日傳一經的說法,原本就沒有關係。十三天後還沒有痊癒,就像開頭所提到的十三天以上,不間斷的情形,雖然經文中提到「再經過經」的說法,但並非重複遍歷六經的意思。)六七天沒有明顯發熱、煩躁的症狀,是陽氣離開而進入陰分。為什麼呢?因為太陽經七天走完自己的經絡,再經過其他經絡的,就是陽明經,因此不會是第二、三天傳到陽明經、第三天傳到少陽經,這點可以理解。

又說:六七天陽氣離開而進入陰分,那麼也不會是第三天陽經傳遍完畢,三陰受邪,這點也可以理解。為什麼與前面說的「傳遍六經」如此相近卻又有不同呢?除了每天傳到一經之外,還有隻影響到一經,不再傳到其他經絡的傷寒。在序例中,除了提到一、二日太陽經、二、三日陽明經之外,另外列出一章,標題為「更不傳經」,說明七日後的太陽病衰退,八日後的陽明病衰退,直到十二日後的厥陰病衰退,這與六天內遍歷六經的情況,明顯是兩條不同的路。至於為什麼這些病症都會在七天後自行痊癒?原因是每天傳到一經,則其他經絡的氣血都會受到影響,傳播速度快且深入,因此症狀會特別嚴重。

七日一經,則一經之氣獨虛,不再侵他經,故病可自己。然此七日經盡之證,或不罷再傳一經者有之,斯則謂之再經。或七日太陽當衰而不衰,八日陽明當愈而不愈者,斯則謂之過經。成氏不達此義,以經盡欲解之餘邪,混之臟腑遞窮之暴診,病可忽里忽表,藥豈當下而復當汗乎?郢書燕說,莫此為甚。然即傳與不即傳,傳一經之與傳六經,其端甚微,而相去霄壤,安得不詳言而辨之哉。

(健曰:傷寒大要,全在據經定證。夫傳經之道,猶進退焉。日傳一經者,進也。至七日遞衰,十二日而愈者,退也。若七日經盡不愈,已見厥陰之危候,安有再傳至表之理乎?所謂再經者,乃七日一傳之證,而太陽當衰不衰,二七日,次傳陽明,是為再經。若陽明又不解,而至三七日者,是為過經。

白話文:

каждые七天走遍一個經脈,因此走完一個經脈的氣血就會虛弱,不再侵犯其他經脈,因此疾病會自行痊癒。然而,有時走完七個經脈的症狀可能不會停止,再傳到另一個經脈,這種情況稱爲「再經」。或者,七天後太陽經應該衰退但未衰退,第八天陽明經應該痊癒但未痊癒,這種情況稱爲「過經」。成氏不理解這個道理,以經脈走完想要解除剩餘的邪氣,將它混爲臟腑逐漸衰竭的錯誤診斷,導致病情忽冷忽熱,用藥難道應該一會兒發汗,一會兒瀉下嗎?這就像用郢都的方言在燕國說話,再也沒有比這更糟糕的了。然而,無論是傳經還是不傳經,傳一個經脈還是傳六個經脈,其差別非常細微,但兩者之間的差距卻非常大,難道能不詳細說明和區分嗎?

判斷傷寒病症的關鍵在於根據經脈來確定證型。經脈傳變的規律就像進退一樣。一天傳一個經脈,這是進;到了第七天經脈逐漸衰退,第十二天痊癒,這是退。如果經脈走完七天未痊癒,已經出現厥陰經危急的證候,怎麼可能有再次傳到表經的道理呢?所謂「再經」,是指七天傳一次經脈的病症,而太陽經應該衰退但未衰退,第十四天再傳到陽明經,這就是「再經」。如果陽明經仍然未解,到了第十九天,這就是「過經」。

然皆是進也。觀子深明其理,歷舉前人之異同而詳辨之,言言珠玉,已無遺蘊,學者可無他歧之惑矣。)

(士材:)傷寒傳經,自表入里,由淺入深,故六經以次受之。六經傳盡,無出而再傳之理也。太陽為三陽最在於外,陽明為二陽在太陽內,少陽為一陽在陽明內,此三陽為表也。太陰為三陰在少陽內,少陰為二陰在太陰內,厥陰為一陰在少陰內,此三陰為里也。《內經》一二日始太陽,五六日終厥陰,此語其常耳。

若論其變,或間經,或越經,或始終一經,不以次第拘,不以日數限也。但傳至厥陰,為傳經已盡,不復再傳矣。成氏乃云六日厥陰為傳經盡,七日當愈。不愈者,再自太陽傳至十二日,復至厥陰,為再傳經盡。十三日不愈者,謂之過經。其說謬矣。善夫馬仲化曰:自太陽至厥陰,猶人從戶外,而升堂而入室也。

白話文:

(中醫傷寒傳經論:)

凡是(病邪)從外向內傳播的,都是從表入裏的途徑。所以六經會依次受到影響。六經傳遍後,就沒有再繼續傳播的道理了。太陽是三陽中最外層的,陽明是二陽,位於太陽的內側,少陽是一陽,位於陽明的內側,這三陽經屬於「表」。太陰是三陰中最外層的,位於少陽的內側,少陰是二陰,位於太陰的內側,厥陰是一陰,位於少陰的內側,這三陰經屬於「裏」。《內經》說,疾病一般從太陽開始,經過一二天,到五六天結束於厥陰,這是一個正常的傳經過程。

但是,也要考慮傳經的變異情況,比如間經(跳過某經不傳)、越經(跳過多經不傳)、或始終只傳一經,不受順序和時間的限制。但傳經到厥陰,就表示傳經已經結束,不會再重複傳播了。成氏卻說,第六天傳到厥陰是傳經結束,第七天應該痊癒。不痊癒的話,又從太陽開始傳,到第十二天再到達厥陰,是二次傳經結束。第十三天還不痊癒,就叫做「過經」。這種說法是錯誤的。馬仲化說得好:從太陽到厥陰,就像人從戶外進入屋內,最後進入房間。

厥陰復出,而傳太陽,奈有少陰、太陰、少陽、陽明之隔,豈有遽出而傳太陽之理乎?仲景云太陽病,頭痛七日以上自愈者,以行其經盡故也。若欲作再經者,針足陽明,迎而奪之,使經不傳則愈。此言始終只在太陽一經者也。又曰發於陽者七日愈,以陽數七故也。試玩行其經盡,不曰傳其經盡,則仲景之意顯然矣。

成氏誤認行其經盡,為傳遍六經,故有再傳之說矣。

白話文:

厥陰經氣復出,卻傳遞到太陽經,然而中間隔著少陰、太陰、少陽、陽明四經,難道會有突然跳過其他經脈直接傳到太陽經的道理嗎?

張仲景說,太陽經病症,頭痛七天以上自行痊癒的,是因為病氣在太陽經中運行完畢了。如果病氣想要再次循環,則可以針刺足陽明經,迎著病氣方向將之奪取,阻止病氣傳遞下去,這樣就能痊癒。這段話的意思是,病症始終只在太陽經中,沒有傳到其他經脈。

又說,陽氣主七,因此陽氣引起的病症,七天就會痊癒。試著理解「行其經盡」,它並非指病氣傳遍六經,而是指病氣在太陽經中運行完畢,這樣張仲景的意思就非常清楚了。

成氏誤將「行其經盡」理解成病氣傳遍六經,所以才會有「再傳」的說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