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直指》~ 《傷寒直指》卷十五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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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傷寒直指》卷十五 (3)

1. 傷寒同異

必以辛甘溫之藥發其邪,則邪去而腠理自密矣,此桂枝湯之所由立也。其所以不加寒藥者,蓋由風寒在表,又當天令寒冷之時,寒無從用。後人不知仲景立法之意,而有加寒藥之論,此未悟其所以然耳。若仲景為溫暑立方,決不如此,必別有法,惜其遺佚不傳,致使後人紛紜其說。

若知仲景書專為即病之傷寒作,則知桂枝、麻黃所以宜用之故。除傳經熱證外,其直傷陰經,與太陽不鬱熱,即傳陰經諸寒證,皆有所歸著,不復疑寒藥誤下而生變矣。若乃春夏有惡風惡寒,純類乎傷寒證者,亦暴中風寒之新病,非冬時受傷過時而發者比。不然則是溫暑將發,復感風寒而動乎久郁之熱,遂發溫暑也。

仲景曰:太陽病發熱而渴,不惡寒者為溫病。觀此,則知溫病不當惡寒而當渴,其惡寒而不渴者,非溫病矣。仲景雖不言暑病,然暑病即夏至後變為熱病,復過一時而加重於溫耳。其不惡寒而渴,則無異也。春夏雖有惡風惡寒表證,其桂枝、麻黃二湯,終難輕用。不可泥於發表不遠熱之語,須是辛涼解散,庶為得宜。

苟不慎而輕用之,誠不免乎狂躁、斑黃、衄血之變也。即或有行桂枝、麻黃於春夏而效,乃是因其辛甘發散之力,偶中於萬一,斷不可視為常道而守之。今人以敗毒散、參蘇飲、通解散、百解散類,不問四時中風傷寒一例施之,雖非至正之道,較之輕用桂枝、麻黃於春夏,以致變者,則反庶幾。然敗毒等,若用於春夏,亦止治暴中風寒之證而已。

其冬時受傷,過時而發之溫暑,亦不宜也。用則非徒無益而反害之,縱或有效,亦是偶然。彼冬時傷寒,用辛涼發表而或效者,亦偶然也。凡治病既效之後,要明其當然與偶然。能明其當然與偶然,則精微之地,安有不至者乎。惟其視偶然為當然,所以循非踵弊,莫之能悟,而病者不幸矣。

若夫仲景於三陰經,每用溫藥,正由病之所必須,與用之有其時耳。若概以三陰寒證,視為雜病而外之,有負仲景濟人利物之至仁,而誤盡後世矣。奈何前輩,不能明示傷寒溫暑異治之端緒,一以寒涼為務,而諸溫熱之劑悉在所略,以致後學視仲景書,欲仗焉而不終決,欲棄焉猶以為立法之祖而莫能外。然則待為具文,甚則束之高閣,而謂其法宜於昔,而不宜於今。

噫!斯言也,然耶?否耶?能明乎仲景本為即病者設法,則桂枝、麻黃自然必用,諸溫熱劑,皆不可無。若謂仲景法,不獨為即病者設,則凡時行寒疫,溫瘧風溫等證,亦通以傷寒六經諸方治之,可乎哉?《傷寒例》曰:冬溫之毒,與傷寒大異,為治不同。又曰:寒疫與溫及暑病相似,但治有殊耳。

是則溫暑及時行寒疫、溫瘧、風溫等,仲景必別有治法。今不見者,亡之耳。觀其所謂為治不同,所謂溫瘧、風溫、溫毒、溫疫,脈之變現,方治如說,豈非其法散亡乎?決不可以傷寒六經病諸方通治也。夫《素問》謂人傷於寒,則為病熱者,言常而不言變也。仲景謂或熱或寒而不一者,備常與變而弗遺也。

白話文:

一定要用辛辣、甘甜、溫熱的藥物來發散病邪,這樣病邪才會去除,而皮膚腠理也會自然緊密,這就是桂枝湯創立的原因。之所以不加入寒涼藥物,是因為風寒之邪在表,又正值天氣寒冷的時候,寒涼藥物自然不適合使用。後人不知道張仲景立法的用意,反而提出要加入寒涼藥物的說法,這是因為他們沒有領悟其中的道理。如果張仲景是為了治療溫暑病而立方,絕對不會這樣做,一定會有其他的方法,可惜這些方法已經失傳,才導致後人有這麼多紛紜的說法。

如果知道張仲景的《傷寒論》是專為即時發病的傷寒而作,就會明白為什麼要使用桂枝湯和麻黃湯了。除了傳經熱證之外,那些直接侵犯陰經,以及太陽經沒有鬱熱,直接傳入陰經的各種寒證,都有其歸屬,就不會再懷疑因為誤用寒藥而導致病情變化了。如果春夏時節出現怕風怕冷的症狀,看起來很像傷寒,那也是剛感受風寒的新病,不是像冬天受寒過一段時間才發作的病。不然,就是溫暑病將要發作,又感受風寒,導致潛伏已久的熱邪被激發,於是就發成了溫暑病。

張仲景說:「太陽病發熱又口渴,但不怕冷,這是溫病。」由此可知,溫病不應該怕冷,而是應該口渴。那些怕冷卻不口渴的,就不是溫病了。張仲景雖然沒有明確說到暑病,但暑病就是夏至後轉變成熱病,經過一段時間後又比溫病更嚴重而已。它不惡寒而口渴的症狀,和溫病是一樣的。春夏時節雖然有怕風怕冷的表證,但桂枝湯和麻黃湯,終究不宜輕易使用。不能拘泥於「發汗解表不傷熱」的說法,而是要用辛涼解散的方法,才是最合適的。

如果不謹慎而輕易使用這些藥物,很可能會導致煩躁、黃疸、流鼻血等變證。即使有時候在春夏使用桂枝湯、麻黃湯有效,那也是因為它們的辛辣甘甜的發散力量,偶然碰巧對症而已,絕對不可以當作常規方法來使用。現在的人用敗毒散、參蘇飲、通解散、百解散等藥方,不論春夏秋冬,只要是感冒或傷寒就都用這些藥,雖然不是最好的方法,但比起在春夏輕易使用桂枝湯、麻黃湯而導致變證,還算勉強可以。然而,敗毒散等藥,如果用於春夏,也只能治療剛感受風寒的病而已。

至於冬天受寒,過了一段時間才發作的溫暑病,也不適合使用這些藥。用了不僅沒有好處反而有害,即使有效果,也只是偶然。冬天患傷寒,用辛涼解表的藥物而有效的,也是偶然。凡是治療疾病有效之後,要明白其中的必然性和偶然性。能夠明白必然性和偶然性,那麼就能達到精微的境界。只因為把偶然當作必然,才會沿襲錯誤,不能領悟,而生病的人也因此遭殃。

至於張仲景在治療三陰經的疾病時,常常使用溫熱藥物,正是因為病情需要,而且使用溫熱藥物也有一定的時機。如果把三陰經的寒證,都當作雜病而不去理會,就辜負了張仲景濟世救人的仁心,也誤導了後世。無奈的是,前人沒有清楚指出傷寒和溫暑病治療上的不同之處,一味地使用寒涼藥物,而忽略了所有溫熱的藥方,導致後人讀《傷寒論》時,想依賴它卻又無法徹底決斷,想拋棄它又覺得它是立法的鼻祖而無法擺脫。於是就把它當作形式化的東西,甚至束之高閣,認為它的方法只適合古代,不適合現代。

唉!這種說法,對嗎?不對嗎?如果能明白張仲景立法是為了治療即時發病的疾病,那麼桂枝湯和麻黃湯自然是必須要用的,各種溫熱的藥方也都是不可或缺的。如果認為張仲景的方法不僅僅是為即時發病的疾病而設,那麼凡是當時流行的寒疫、溫瘧、風溫等病證,也都能用傷寒六經的各種藥方來治療嗎?《傷寒例》說:「冬天的溫病毒性,和傷寒大不相同,治療方法也不同。」又說:「寒疫和溫病、暑病相似,但治療方法不一樣。」

由此可見,溫暑病以及當時流行的寒疫、溫瘧、風溫等,張仲景一定有其他的治療方法。現在沒有看到這些方法,是因為它們失傳了。從他所說的「治療方法不同」,以及溫瘧、風溫、溫毒、溫疫的脈象和治療方法,就可以知道這些方法都已經失散了,絕對不能用治療傷寒六經病的藥方來通用治療。而且《素問》說:「人受寒邪侵襲,就會發熱。」,這說的是常規情況,沒有說到變化的情況。張仲景說的「有時發熱,有時發冷,不一定」,是把常規和變化都考慮到了,沒有遺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