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直指》~ 《傷寒直指》卷九上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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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傷寒直指》卷九上 (1)

1. 《傷寒直指》卷九上

2. 望色篇

(健曰:仲景傷寒病證脈治,既列諸篇,獨於察色,間論之而未詳載。竊念望、聞、問、切,為醫要務,而望先之,寓神明之鑑,燭照百病,其應如響。傷寒重證而可不講者乎?因採《內經》要旨,及前賢名論而集是篇,雖未能盡悉其詳,然臨病大綱,晦明之象,頗見一斑矣。)

夫精明五色者,氣之華也。(《內經》曰:精明者,所以視萬物,別黑白,審長短,以長為短,以黑為白,如是則精衰矣。)赤欲如白裹朱,不欲如□;(□,稱去聲。《詩經》:魴魚□尾,其色如赭也。)白欲如羽,(孟子:如白羽之白。)不欲如鹽;(鹽色枯而不潤也。

)青欲如蒼壁之澤,(蒼壁,青色玉,玉色潤而有寶光。)不欲如藍,(藍,即靛也,靛色黯。)黃欲如羅裹雄黃,(羅裹雄黃,寶色內藏,而未達乎毛膚。)不欲如黃土,(黃土,色燥也。)黑欲如重,(平聲)漆色,(重漆,退光漆也。)不欲如地蒼,(地蒼,即蒼苔,黴黯之色也。

五色精微象見矣。吉凶夭壽可判也。)《靈樞·五色》篇曰:五色之見也,各出其色部。(五臟之脈,分配面部,各隨部位,以定五行生剋,時令變現,制化之道皆當按部位推測,能知病之吉凶,大有奇驗。所以稱望而知之謂之神。)色部骨陷者,必不免於病矣。(人之氣色,有未病而至者,有病至而至,有病而不至者,有浮泛者,有沉著者。

骨陷,乃不正晦色,著骨而起,從外視之,其色如陷入骨,故知其必病矣。)其色部承襲者,雖病不死也。(承者,上承也。如水之承金,應黑而反白,為不甚。襲者,下襲也。如火之刑金,應赤而反白,為不甚。如此類推,則知本部病之正色不變,為不死也。)其色上行者,病益甚。

其色下行如雲徹散者,病方已。(就面部上為天庭,下為地閣;地氣上為云,天氣下為雨。五臟病氣之色,如從下現,而如雲上騰者,病益日甚;如從下現,而如雲徹散者,病日輕而已。)五色各有臟部。(五色,青、黃、赤、白、黑,按五行,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,以應五臟,心、肝、脾、肺、腎也。

臟部者,五臟所主之部位,如額屬心火而本色赤,鼻屬脾土而本色黃,左顴屬肝木而本色青,右顴屬肺金而本色白,額屬腎水而本色黑。)有外部,有內部也。(外部,六腑也;內部,五臟也。)色從外部走內部者,其病從外傳內也。色從內部走外部者,其病從內出外也。病生於內者,先治其陰,後治其陽,反者益甚。

病生於陽者,先治其外,後治其內,反者益甚。(外部,六腑之表,六腑挾其兩側也。內部,五臟之裡,五臟次於中央也。外部走內部者乃表傳裡,外為本而內為標;內部走外部者,乃里出表,陰為本而陽為標。反之者,則病甚。此即傷寒表裡陰陽之象,有其證而現其色,可審察焉。

白話文:

《望色篇》:

健康的面色應顯現五臟精氣的華彩。(《內經》提到:眼睛的健康表現在辨別物體形狀顏色,若長短黑白錯認,代表精氣衰敗。)理想的面色特徵如下:

  • 紅色應如白絹裹硃砂(隱隱透紅),忌似赭石(暗紅帶褐);
  • 白色應如鳥羽(瑩白光潤),忌似粗鹽(枯澀無澤);
  • 青色應如青玉(溫潤有光),忌似靛藍(晦暗沈滯);
  • 黃色應如紗裹雄黃(含蓄明潤),忌似乾土(燥黃無華);
  • 黑色應如退光漆(厚重光澤),忌似青苔(枯槁灰暗)。

這種細微色澤變化能預判疾病吉凶壽夭。《靈樞·五色篇》指出:五色顯現各有對應面部區域(五臟氣血在臉部各有分布,可依五行生剋與時令變化推斷病情,準確性極高,故稱"望而知之謂之神")。若病色深陷骨相,預後不良(異常晦暗之色如從骨中透出,顯示疾病難癒);若病色符合五行相生規律(如腎病見黑色屬正常),即使發病亦無生命危險。

氣色變化方向亦具診斷意義:

  • 病色向上蔓延(如雲霧升騰)顯示病情加劇;
  • 病色向下消散(如雲霧退散)代表疾病將癒。

五色對應五臟分區如下:

  • 額頭屬心(火/紅),鼻樑屬脾(土/黃),左顴屬肝(木/青),右顴屬肺(金/白),下巴屬腎(水/黑)。

另有內外之分:

  • 病色由外周向中央擴散(表傳裡),需先治表後治裡;
  • 病色由中心向外圍發展(裡出表),當先調陰後治陽。 誤治順序將加重病情(如傷寒證的傳變過程,通過面色變化可判斷表裡陰陽病機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