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直指》~ 《傷寒直指》卷六 (2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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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傷寒直指》卷六 (20)

1. 辨厥陰病脈證治第十二

傷寒始發熱六日,厥反九日而利。凡厥利者,當不能食,今反能食者,恐為除中,食以索餅,不發熱者,知胃氣尚在,必愈,恐暴熱來,出而復去也。後三日脈之,其熱續在者,期之旦日夜半愈。所以然者,本發熱六日,厥反九日,復發熱五日,並前六日,亦為九日,與厥相應,故期之旦日夜半愈。後三日脈之,而脈數,其熱不罷者,此為熱氣有餘,必發癰膿也。

(始發熱,邪在表也。至六日,邪傳厥陰,陰氣勝者,作厥而利,厥反九日,陰寒氣多,當不能食,而反能食者,恐為除中。除,去也,中胃氣也。言邪氣太甚,除去胃氣,胃欲引食自救,故暴能食,此欲勝也。食以索餅試之,若胃氣絕,得面則必發熱,若不發熱者,胃氣尚在也。

恐是寒極變熱,因暴熱來而復去,使之能食,非除中也。《要略》曰:病人素不能食,而反暴思之,必發熱。後三日脈之,其熱續在者,陽氣勝也,期之旦日夜半愈。若旦日不愈,後三日脈數而熱不罷者,為熱氣有餘,必發癰膿也。經曰:脈數不時,則生惡瘡。觀子:此節亦分四段看,至恐為除中為一段,言熱止六日,厥反九日者,陰寒既勝,必厥且利。厥利寒勝不能食,反能食者,恐為除中證也。

除者,盡也,無根之客熱索食以自救,其本氣已垂盡也。至復去也為一段,言但食以索餅,而內不發客熱者,則胃氣復而思食,亦未可知,胃氣猶在,必愈矣。然恐暴熱來而復去,人不覺,不免為客熱除中也。至期之旦日夜半愈,又一段,言前證由厥多熱少,故危。設後三日俱發熱者,則厥雖九日,並前熱亦九日矣,厥不能勝熱,非旦日,即夜半必愈也。

後三日以下一段,止續熱三日,為厥熱相半,若三日後,或更發熱不罷,其脈且數者,則熱氣又太過矣。肝主藏血,熱氣留積不解,發為癰膿者,有之。)

傷寒脈遲,六七日,而反與黃芩湯澈其熱。脈遲為寒,今與黃芩湯,復除其熱,腹中應冷,當不能食;今反能食,此名除中,必死。(傷寒脈遲,六七日,為寒氣已深,反與黃芩湯寒藥,兩寒相搏,腹中當冷,冷不消穀,則不能食;反能食者,除中也。四時皆以冒氣為本,胃氣已絕,故云必死。

觀子:上證止由厥利之寒而得,非有誤治,此為醫壞而然。陰寒既極,應不能食,反能食者,政為厥陰內藏陰火,其欲絕之際,偏能為殺穀之邪耳。彼不悟此陰極涵陽之臟,而於消渴疼熱戴陽諸證,猶作真火治之,其不為黃芩湯之除熱者,幾希。健按:傷寒發熱為陽,厥利為陰,既厥且利,當不能食,反能食者,乃為除中,譬如盜入門庭,先劫貲財之意。前證三日後脈之,熱續者,胃氣尚在,期旦日夜半愈,猶守護不失,而盜自退也。

白話文:

傷寒剛開始發燒六天,反而出現手腳冰冷(厥)的情況持續了九天,同時伴隨腹瀉。一般來說,這種手腳冰冷又腹瀉的狀況,應該會讓人食慾不振,但如果反而能吃東西,這就可能是「除中」的現象。可以先給病人吃一些簡單的麵餅試試,如果沒有再發燒,代表胃氣還在,應該會好轉,但也要小心突然又發高燒然後退去的情況。之後三天再把脈,如果發燒持續,預計隔天半夜就會好。之所以會這樣,是因為原本發燒六天,手腳冰冷九天,然後又發燒五天,加起來也是九天,跟手腳冰冷的時間相呼應,所以預計隔天半夜會好。但如果之後三天把脈,發現脈搏加快,發燒也沒退,就表示體內熱氣過多,可能會長癰瘡。

(一開始發燒,表示邪氣在體表。到了第六天,邪氣傳到厥陰經,陰氣較盛就會出現手腳冰冷和腹瀉,如果手腳冰冷的情況持續九天,表示陰寒之氣很盛,正常應該會食慾不振,如果反而能吃東西,就可能是「除中」。除,是去除的意思,指胃氣被邪氣去除。這表示邪氣太過強盛,導致胃氣虛弱,胃想要靠吃東西自救,所以會突然變得能吃,這是邪氣想要取勝的表現。可以給病人吃麵餅試試,如果胃氣已經耗盡,吃了麵餅就會發燒,如果沒有發燒,就代表胃氣還在。

要小心的是,可能是寒氣太盛反而轉為熱,導致突然發高燒又退去,讓人誤以為能吃東西是胃氣恢復,其實不是「除中」。《傷寒雜病論》說過,病人原本食慾不振,突然很想吃東西,那就會發燒。之後三天把脈,如果發燒持續,表示陽氣很盛,預計隔天半夜就會好。如果隔天沒有好,之後三天把脈,脈搏加快而且發燒沒退,就表示體內熱氣過多,可能會長癰瘡。醫書說:「脈搏加快卻沒有規律,就會長惡瘡。」仔細觀察這段話,可以分成四部分來看:從「恐為除中」是一段,說明發燒六天,手腳冰冷九天,表示陰寒之氣已經很盛,一定會手腳冰冷又腹瀉。手腳冰冷腹瀉又食慾不振,如果反而能吃東西,就可能是「除中」的症狀。

「除」是耗盡的意思,沒有根的虛熱想要靠吃東西自救,這表示身體的元氣已經快要耗盡了。到「復去也」是一段,說明如果只是吃麵餅,體內沒有發虛熱,表示胃氣恢復而有食慾,但也不能確定,胃氣還在,應該會好。但要注意的是,可能會有虛熱突然來又突然消失,讓人沒發現,因而變成虛熱引起的「除中」。到「期之旦日夜半愈」又一段,說明前面說的情況是因為手腳冰冷多於發燒,所以比較危險。假設之後三天又發燒,那手腳冰冷雖然持續九天,加上之前的發燒也達到九天,這樣手腳冰冷就沒有辦法勝過發燒,如果不是隔天,就會在半夜好轉。

「後三日以下」是一段,說明如果發燒持續三天,表示手腳冰冷和發燒勢均力敵,如果三天後又發燒沒退,而且脈搏加快,就表示體內熱氣太過。肝臟主要儲藏血液,如果熱氣累積無法散去,就會長癰瘡。)

傷寒脈象遲緩,六七天了,卻反而用黃芩湯來清除熱邪。脈象遲緩表示身體有寒,現在又用黃芩湯這種寒涼的藥,兩種寒氣相加,腹中應該會冰冷,進而食慾不振。如果反而能吃東西,這種情況就叫做「除中」,這是必死的徵兆。(傷寒脈象遲緩,六七天了,表示寒氣已經很深,反而用黃芩湯這種寒涼的藥,兩種寒氣相互搏擊,腹中應該會冰冷,冰冷無法消化食物,因此會食慾不振。如果反而能吃東西,就是「除中」了。任何時候都要以胃氣為根本,現在胃氣已經耗盡,所以說必死。)

仔細觀察,以上的情況是因為手腳冰冷腹瀉的寒邪導致,並非誤診造成。陰寒之氣已經到了極點,正常應該是食慾不振,如果反而能吃東西,那是因為厥陰經內藏著陰火,在快要耗盡的時候,反而會出現消耗食物的邪氣。那些不了解這種陰寒到了極點反而會出現陽氣的現象,在治療消渴、疼痛、發熱等症狀時,仍然當作真正的火熱來治療,這種情況下,用黃芩湯來除熱,幾乎是必然的。照理說,傷寒發燒屬於陽,手腳冰冷腹瀉屬於陰,既有手腳冰冷又有腹瀉,應該是食慾不振,如果反而能吃東西,就是「除中」了,就像強盜進到家裡,先搶走財物一樣。前面說的情況,三天後把脈,如果發燒持續,表示胃氣還在,預計隔天半夜就會好轉,就像守護家園沒有失守,盜賊就會自己退去一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