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直指》~ 《傷寒直指》卷五 (2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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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傷寒直指》卷五 (22)

1. 辨陽明病脈讓治第八

陽明少陽合病,必下利,其脈不負者,順也;負者,失也。互相剋賊,名為負也。脈滑而數者,有宿食也,當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(陽明土,少陽木,二經合病,氣不和,則必下利。少陽不勝,陽明不負,是不相剋為順也。若少陽脈勝,陽明負者,是鬼賊相剋,為正氣失也。

《脈經》曰:脈滑者,為病食也。又曰:脈滑數,則胃氣實。下利者,脈當微厥,今脈滑數,知胃有宿食,與大承氣湯以下除之。宇泰:脈弦者,木乘陽明已衰也,故負者死;不弦者,土猶未敗也,故不負不死。若滑而數,有宿食,非負也,故宜下。)

(脈純弦為負,是弦直緊急之象,中無胃氣,真臟傷也,故死。不負,猶未失而順也,故生。觀子:此證是三證在內,大承氣,只治脈滑而數,有宿食之證,非並治上兩證也。其脈負者,雖下利而脈未至純弦也,不言治法,節庵謂以小柴胡,加葛根芍藥治之。負者,純弦也,土敗,但見賊脈,不必治矣。

蓋雖同是陽明少陽之合,而有入腑在經之殊,安可以在經之際,概歸之承氣乎。《明理論》:合病家皆作下利,太陽與陽明,葛根湯;太陽與少陽,黃芩湯;陽明與少陽,大承氣湯。三者皆合病下利,一發表,一攻裡,一和解。所以不同者,蓋六經以太陽陽明為在表,雖曰下利,必發散經中邪氣而後己,故與葛根湯以汗之。太陽少陽為半表裡,雖曰下利,必和解表裡之邪而後已,故與黃芩湯以和之。

陽明少陽為在裡,邪氣已入腑,雖曰下利,必逐去胃中之實而後已,故與承氣下之。三者所以有異也。兼善:凡合病皆下利,各從外證以別焉。夫太陽病,頭項痛,腰脊強;陽明病,目痛鼻乾,不得臥;少陽病,胸脅痛而耳聾。凡遇兩證齊見而下利,合病也。雖然,但見一證便是,不必悉具。

仲景不言脈證,止言太陽與陽明合病云云者,以前所論,包含以上之證也,況各經之見證不一,難為定論。觀子:人身之陰陽,平則治,偏則病。然復有此盛彼衰,此衰彼盛之機者,蓋必致之勢,自然之理也。故邪方並熾於外,而熟知下利嘔逆之已從內生哉。然病兩經,雖與病一經者迥殊,其邪之所湊則一也。

故非表即里,非里即表,非表裡,即半表半裡。而在表者,仍投表劑汗之;在裡者,仍以里藥除之;在半表半裡者,仍和解以安之。變證有無窮,治法無多歧也。若三陽之合,經氣更雜出矣,乃不越夫白虎柴胡等法也。是知合病一證,雖所舉不過數端,諸不盡之義例,皆於此概見矣。

健曰:觀子復以叮嚀之意,開示後人,厥功偉矣。)

病人無表裡證,發熱七八日,雖脈浮數者,可下之。假令已下,脈數不解,合熱則消穀善飢,至六七日不大便者,有瘀血,宜抵當湯。(七八日,邪入腑之時,病人無表裡證,但發熱,雖脈浮數,亦可與大承氣湯下之。浮為熱客於氣,數為熱客於血,下之,邪熱去,而浮數之脈俱當解。

白話文:

陽明和少陽兩種病症同時出現,一定會腹瀉。如果脈象沒有呈現虛弱無力的情況,這是順利的表現;如果脈象虛弱無力,那就是失常的表現。這裡所說的虛弱無力,是指兩種脈象互相衝突壓制。脈象滑而跳動快速,表示體內有積滯的食物,應該使用大承氣湯來清除。

(陽明屬土,少陽屬木,這兩種經脈同時發病,氣機不和就會引起腹瀉。如果少陽經的氣勢沒有壓過陽明經,陽明經的氣勢也沒有減弱,這就表示兩種經脈沒有互相剋制,是順利的表現。如果少陽經的脈象強盛,陽明經的脈象虛弱,這表示兩種經脈互相剋制,正氣也受到損耗。

《脈經》說:脈象滑,是體內有積滯的食物。又說:脈象滑且跳動快速,是胃氣實證的表現。出現腹瀉的症狀,脈象應該呈現微弱沉伏,現在脈象卻是滑而快速,表示胃裡有積滯的食物,應該使用大承氣湯來清除。宇泰說:如果脈象呈現弦硬,表示肝木之氣已經侵犯陽明經,造成陽明經衰弱,這時候的脈象虛弱無力,病人就會死亡;如果脈象沒有呈現弦硬,表示陽明經的土氣還沒有衰敗,脈象沒有虛弱無力,病人就不會死亡。如果脈象滑而快速,表示體內有積滯的食物,並不是脈象虛弱無力的表現,所以應該使用瀉下的藥物。)

(脈象單獨呈現弦硬,就是虛弱無力的表現,是弦直且急的現象,表示胃氣已經衰竭,真臟受到損傷,所以會死亡。不虛弱無力,表示還沒有失常,是順利的表現,所以會活下去。觀子認為:這種情況是三種病證同時存在,大承氣湯只能治療脈象滑且跳動快速,有積滯食物的情況,並不能同時治療另外兩種病證。脈象虛弱無力,即使出現腹瀉,脈象也沒有到單純弦硬的情況,文中沒有說明治療方法,節庵認為可以使用小柴胡湯,加上葛根和芍藥來治療。虛弱無力是指脈象單純弦硬,陽明經土氣已經衰敗,只是出現克制他的脈象,不需要治療了。

這說明,即使同樣是陽明經和少陽經同時發病,也存在病邪在臟腑還是經絡的區別,怎麼能一概而論都用承氣湯來治療呢。《明理論》說:合併發病的病人通常都會腹瀉,太陽經和陽明經合併發病,要用葛根湯;太陽經和少陽經合併發病,要用黃芩湯;陽明經和少陽經合併發病,要用大承氣湯。這三種都是合併發病引起的腹瀉,一個是發散表邪,一個是攻下里邪,一個是調和表裡。之所以用藥不同,是因為六經中,太陽經和陽明經在表,即使出現腹瀉,也要發散經絡中的邪氣才能痊癒,所以用葛根湯來發汗。太陽經和少陽經在半表半裡,即使出現腹瀉,也要調和表裡的邪氣才能痊癒,所以用黃芩湯來調和。

陽明經和少陽經在裡,邪氣已經進入臟腑,即使出現腹瀉,也要清除胃中的實邪才能痊癒,所以用承氣湯來攻下。這就是三者不同的地方。兼善認為:凡是合併發病都會出現腹瀉,應該從外在的症狀來區分。太陽經發病,會出現頭部和脖子疼痛,腰背僵硬;陽明經發病,會出現眼睛痛,鼻子乾燥,無法入睡;少陽經發病,會出現胸脅疼痛和耳聾。凡是遇到兩種症狀同時出現且伴有腹瀉,就是合併發病。雖然這樣說,只要出現一種症狀就是合併發病,不一定需要全部症狀都出現。

張仲景沒有詳細說明脈象和症狀,只說太陽經和陽明經合併發病等等,是因為前面所論述的,已經包含了以上這些情況,何況各經出現的症狀不盡相同,難以做出定論。觀子認為:人體的陰陽平衡才能健康,陰陽偏盛就會生病。然而,又存在此盛彼衰,此衰彼盛的變化,這是一定的趨勢,自然的道理。所以,即使邪氣在外盛行,也要知道腹瀉嘔吐等症狀已經從體內產生。雖然兩種經脈同時發病和一種經脈發病的情況截然不同,但邪氣聚集的地方是一樣的。

因此,不是在表,就是在裡;不是在裡,就是在表;如果不在表也不在裡,就在半表半裡。在表的,仍然使用發散表邪的藥物來發汗;在裡的,仍然使用攻下里邪的藥物來清除;在半表半裡的,仍然使用調和表裡的藥物來安頓。病情變化無窮無盡,治療方法並不多樣。如果是三陽經合併發病,經脈氣機更加複雜,但也不會超出白虎湯和柴胡湯等藥物的治療範圍。由此可知,合併發病這一病證,雖然舉例說明的不多,但其中沒有說明的道理,都可以從這裡理解。

健說:觀子再次用懇切的語氣,向後人闡明道理,他的功勞偉大啊。)

病人沒有表證也沒有裡證,發熱七八天,即使脈象浮且跳動快速,也可以使用瀉下的藥物。如果已經使用瀉下藥物,脈象快速的症狀仍然沒有解除,同時發熱,就會出現消化快且容易餓的現象,到了第六七天還沒有大便,表示體內有瘀血,應該使用抵當湯來治療。

(發病七八天,是邪氣進入臟腑的時候,病人沒有表證也沒有裡證,只是發熱,即使脈象浮且跳動快速,也可以使用大承氣湯來瀉下。脈浮表示熱邪侵入氣分,脈數表示熱邪侵入血分,瀉下之後,邪熱去除,脈浮和脈數的症狀都應該解除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