川越正淑

《傷寒脈證式》~ 卷二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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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 (1)

1.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中第二

(按此篇為麻黃起之者也。蓋麻黃湯之為證。較之於桂枝。則雖均在太陽。而於其證候。不為無異矣。故若不別其篇。而續論之於桂枝輩。則必恐使人謂桂枝為太陽之正證。麻黃為太陽之變證也乎。於是更題中篇。而揭舉麻黃青龍及葛根。欲以明各自在於太陽之正位正證也。

此即所以中篇之起也。夫中篇之於撰也。當提頭之以麻黃湯。而今以葛根湯者。何哉。曰。葛根之於證方也。非固出於麻黃之變者。復非轉於麻黃者也。若夫提頭之以麻黃湯。而次以葛根湯。則葛根自似歸麻黃之變也。而是殊不然矣。葛根則自終始於葛根。而必直接里證者也。

白話文:

這一段講的是關於中醫治療方法的,麻黃湯是治療陽證的正方,但與桂枝湯有區別。如果將麻黃湯作為桂枝湯的變方來論述,可能會讓人誤以為桂枝湯是陽證的正方,而麻黃湯是陽證的變方。因此,作者特別將麻黃湯獨立出來,作為中篇的開始,同時列出葛根湯,以表明它們在陽證中的正方正證的地位。

對於中篇撰寫的順序,作者原本打算以麻黃湯作為開始,但後來改為葛根湯。這是因為葛根湯並不是麻黃湯的變方,也不是從麻黃湯轉變來的。如果以麻黃湯開篇,再接續葛根湯,會讓人誤以為葛根湯是麻黃湯的變方。而事實上,葛根湯從始至終都是葛根湯,它直接針對裡證。

故先於麻黃而揭之也。且也。論太陽與陽明合病。以期於接陽明。又論葛根黃連黃芩湯。以期於接少陽。以一連結之於茲也。然則以葛根。較之於麻黃。則不能無疑於異輕重之分矣。是故今標之是篇。並之麻黃湯。以欲示邪力相等。而無輕重之分也。夫既邪力相等。而無輕重之分。

則葛根何為特接里乎邪。請譬之以軍陳之配勢乎。蓋麻黃之勢猶葛根。葛根之勢又猶麻黃然矣。雖然。至配其勢。則大有異別也。麻黃乃弘配其勢於通身之內外。故為頭痛發熱。身疼腰痛。骨節疼痛也。是乃以通身內外之有餘地也。葛根乃專湊其勢於項背。故為項背強𠘧𠘧。

白話文:

因此,先於麻黃湯之前提出葛根湯,是為了說明其原理。而且,論述太陽病與陽明病合病,目的是為了接續陽明病;又論述葛根湯(黃連黃芩湯),目的是為了接續少陽病。以一種連貫的方式將它們連結起來。然而,以葛根湯相比於麻黃湯,難免會有質疑輕重之分的差異。所以,現在將葛根湯列為這一篇,並與麻黃湯並列,目的是要說明邪氣力量相等,沒有輕重之分。

既然邪氣力量相等,沒有輕重之分,那麼為什麼葛根湯要特別接續裡證呢?可以比喻為軍隊佈陣的勢力分配。麻黃湯的勢力猶如葛根湯,葛根湯的勢力也猶如麻黃湯。雖然如此,但佈陣的勢力分配卻有很大的不同。麻黃湯是廣泛地佈置其勢力於全身內外,因此可以用於治療頭痛發熱、身痛腰痛、骨節疼痛。這是因為它以全身內外有餘地作為佈置勢力的基礎。葛根湯則專門將其勢力集中於項背,因此可以用於治療項背強直僵硬。

無汗惡風也。是乃以項背之無餘地也。於是乎。須益明辨各自無有輕重之差別。而惟是在於邪氣所就之異同已爾矣。葛根麻黃之差。其彰明如此矣。且夫麻黃之於證也。其變之之大小青龍不俟論矣。而縱橫轉遷。無所不至矣。故中結之以四逆湯。是乃示其轉變之極致也。雖然。

以之序。則於太陽則轉少陽者抑順也。以是乎承桂枝麻黃。而曰傷寒中風五六日。以發小柴胡湯也。而復柴胡之變之及大柴胡湯。柴胡加芒硝湯。柴胡加龍骨牡蠣湯。調胃承氣湯者。與血證火逆之出於桂枝麻黃柴胡之三變者。錯綜聯舉。以活其機變矣。此之為中篇之概略也。

白話文:

没有汗出却怕风,这是因为项背没有余地了。因此,必须仔细辨别各自轻重的不同,而主要在于邪气所至的差异而已。葛根麻黄的差异,其明显之处如此。况且,麻黄对于病症的变化,其变化之大,龙不待论。而且横冲直撞,无处不到。所以用四逆汤来收束,这是表明其变化的极致。虽然如此,

按照顺序,在太阳证中转化为少阳证,则是顺势而为。因此承接桂枝麻黄,说伤寒中风五六日,用小柴胡汤来发散。而柴胡的变化又及于大柴胡汤、柴胡加芒硝汤、柴胡加龙骨牡蛎汤、调胃承气汤等等,与血证火逆出于桂枝麻黄柴胡的三种变化相错综联系,以展现其变化的机理。这就是中篇的大概内容。

太陽病。項背強𠘧𠘧。無汗惡風者。葛根湯主之。

(標曰太陽病者。名項背強以下之證言之也。夫太陽之於位地也。弘以肌肉間稱之。則為其位地也。泛然矣。故別之兩途。以示其異也。如桂枝湯。則在於肌肉間。而其勢欲發於肌外者也。各半二一越婢一同焉。如葛根湯。則在於肌肉間。而其勢欲駸於肉裡者也。麻黃湯。大小青龍湯同焉。

此雖均其位地。而問其邪之性。則各其不均也如此矣。是所以分其篇也。項背強𠘧𠘧。此邪勢欲駸於肉裡。而主湊項背之所致也。與彼麻黃湯之欲駸於肉裡之勢。通身平等者殊異矣。無汗。出於邪勢之密也。惡風。出於精氣之屈覆也。且夫葛根麻黃之於二湯也。無固有輕重之差別矣。

白話文:

太陽病,項背僵硬。不發汗、怕冷風的,用葛根湯來治療。

(標明為太陽病的是,泛指從項背強硬以下的證狀。至於太陽病在人體的位置,廣泛地以肌肉之間來稱呼。表皮和肌肉之間都包含在它的位置內,所以範圍很廣。因此,特地將它區分成兩類,以顯示出差異。例如桂枝湯,是在肌肉之間,它的勢頭想要發作在肌肉外層。各半湯、二一湯、越婢湯都屬於這一類。而葛根湯,是在肌肉之間,它的勢頭想要深入肌肉內層。麻黃湯、大小青龍湯都屬於這一類。

雖然這些藥方的位置都相同,但所對應的病邪性質卻各不相同。這就是區分它們的篇章的原因。項背僵硬,這是病邪勢頭想要深入肌肉內層,而集中在項背處所導致的。與麻黃湯病邪勢頭想要深入肌肉內層,而全身平行的狀況完全不同。不發汗,是因為病邪勢頭的封閉。怕冷風,是因為精氣被壓抑、收縮。況且,葛根和麻黃在兩個湯方中,並沒有固定的輕重差別。

葛根時而重於麻黃。麻黃亦時而重於葛根。輕重不同。互相出入者也。豈可概論其輕重哉。又按。今於此篇也。先標以葛根湯。而不以麻黃湯者。此欲彰明乎葛根湯之不屬麻黃湯也。若發端於麻黃湯。而以葛根湯次之。則嫌必使人謂如葛根湯。則出於麻黃湯之變也。是乃所以先以葛根湯也。

然則葛根自葛根。麻黃自麻黃。唯殊其勢者也。奚可混論乎。以是乎。本篇次葛根湯。以葛根黃芩黃連湯。而示不之麻黃湯。又次麻黃湯以大小青龍。而亦示不之葛根湯也。可見手段之活。如此甚矣。

葛根湯方,葛根(四兩),麻黃(三兩),桂枝(二兩),芍藥(二兩),甘草(二兩),生薑(三兩),大棗(十二枚),上七味。㕮咀。以水一斗。先煮麻黃葛根。減二升。去沫。內諸藥。煮取三升去滓。溫服一升。覆取微似汗。不須啜粥。余如桂枝法。將息及禁忌。

白話文:

葛根和麻黃的药效有时一个重,有时一个轻,轻重不同,相互交替出现。怎么可以笼统地论断它们的轻重呢?再说,这篇方剂里先写了葛根汤,而不是麻黄汤,这是为了表明葛根汤不属于麻黄汤的范畴。如果先写麻黄汤,再写葛根汤,就让人感觉葛根汤是从麻黄汤变化而来的。所以才先写葛根汤。

葛根就是葛根,麻黄就是麻黄,只是它们的运用方式不同而已,怎么能混为一谈呢?所以这篇方剂先写葛根汤,再写葛根黄芩黄连汤,表明它不属于麻黄汤系列;接着写麻黄汤,再写大小青龙汤,也表明它不属于葛根汤系列。可见这方剂的运用灵活,实在巧妙。

葛根汤方:葛根四两,麻黄三两,桂枝二两,芍药二两,甘草二两,生姜三两,大枣十二枚。以上七味,切碎,用水一斗先煮麻黄和葛根,煎至减去二升,去渣,再放入其他药材,煮至三升,去渣,温服一升,盖被取微汗,不必吃粥。其他如桂枝汤的用法、休息和禁忌。

(按如葛根湯及黃麻湯大小青龍湯。則以不須啜粥為法者。此事剛克於邪氣之略也。何則以邪氣與精氣劃然為對應也。與彼桂枝輩之傍啜粥。以柔伸其精氣。而漸發其邪者自別矣。不可不辨也。)

太陽與陽明合病。必自下利。葛根湯主之。

太陽者。即上條所謂以葛根湯證言之也。陽明者。以分內有熱言之也。合病者。合發之謂也。蓋表位有葛根證。而以合於分內有熱。則分內之熱果不能揚越內外。而現其本證也。其勢必內陷矣。既如此則於其葛根之邪勢。不得不亦一其機而為內陷也。此所以為下利也。故曰必自也。

白話文:

葛根湯和黃麻湯的劑量,應該參考青龍湯的用量。如果患者不需要喝粥,就說明病情已經初步控制住了。這是因為邪氣和精氣是相互對抗的,就像桂枝湯那樣,需要邊喝粥邊緩慢伸展精氣,逐漸發散邪氣,這兩者截然不同,不可混淆。

太陽和陽明同時發病,必然會導致腹瀉。葛根湯可以治療這種病症。

太陽指的就是前面提到的葛根湯的證候。陽明是指內熱。合病是指兩種病症同時出現。由於表證有葛根湯的證候,又同時伴隨內熱,所以內熱無法順利發散,無法表現出原本的症狀,因此必然會向內侵入。既然如此,葛根湯治療的邪氣勢必也會跟著向內侵入,這就導致腹瀉。所以說,腹瀉是必然發生的。

必也者。懸期之詞。自也者。自然之謂也。今其療之也。以葛根湯者。固無他於治其太陽葛根之證也。夫既治葛根之證。則陽明分內之邪。自無所壅塞。其勢必衝於內外。而現陽明本證必矣。然則如其下利不待治而自愈。亦復必矣。此不治下利。而下利自止之略也。而後如其陽明本證。

則須隨其證而治之也。此為之太陽陽明合病之正治例也。)

太陽與陽明合病。不下利但嘔者。葛根加半夏湯主之。

按此例。合病當作並病為說也。蓋合之與並之於異別也。於其證狀則固無別。而於其治法亦無異也。然則措而不論乎。曰不然。雖均其證狀。同其冶法。而以異其所病之始。與其所轉之終。則豈正無論焉哉。夫合病者。自初合發於各位。而不更為轉變。每一位為始終者也。並病者。

白話文:

必須:是指懸決的詞彙。自發:是指自然而然的。現在治療的方法,使用葛根湯,確實沒有其他目的,只是治療太陽病的葛根證。既然已經治療了葛根證,那麼陽明分內的邪氣,自然不會阻塞。其勢必會衝出體外,而陽明病的本證也一定會顯現。因此,如果下痢不治療而自行痊癒,也是必然的。這就是不治療下痢,而下痢自行停止的大略。但是隨後如果出現陽明病的本證,就必須根據具體證狀來治療了。這是治療太陽陽明合病的正確原則。

太陽與陽明合病,沒有下痢但有嘔吐的,以葛根加半夏湯為主方。

根據這個例子,合病應當作並病來說。因為合與並在區別上,在證狀上確實沒有差別,治療方法也沒有不同。那麼,可以不用分開討論嗎?不是這樣的。雖然證狀相同、治療方法相同,但是疾病的開始和轉化的終點不同,豈能不加以區分呢?合病是指從一開始就在不同的部位同時發病,而不會互相轉化,每個部位都是始終如一的。並病是指原先在一個部位發病,後來又轉移到另一個部位,

自後相併。而或遂歸一位。或亦變合病者也。其相併而稽留於此者。此為之並病也。故於其證狀與治法。雖不違合病。而異之始終如此。則豈可不論之哉。蓋不下利但嘔者。太陽陽明之邪勢。相與內陷之所致也。亦猶如上章之所論。而唯其內陷之勢。有輕重多少之差而已。夫蓋為太陽陽明之內陷也。

至為下利者。其勢多而重矣。止為嘔者。其勢少而輕矣。今曰不下利但嘔。則此條之為並病也。益以彰明乎哉。)

葛根加半夏湯方,於葛根湯方中。加半夏半升。

太陽病。桂枝證。醫反下之。利遂不止。脈促者。表未解也。喘而汗出者。葛根黃連黃芩湯主之。

白話文:

自後(病人症狀)相互合併。有的逐漸恢復為一種證型。有的也演變為複合證型。其中那些相互合併且停留在某個階段不變的,稱為「並病」。因此,在證狀和治療方法上,雖然不違反複合證型的原則,但始終有差別。那麼,怎能不探討呢?蓋(原因在於)下利而不嘔吐的,是太陽陽明邪氣相互內陷所致。也如同上一章所討論的,只不過其內陷的勢頭輕重程度有差異而已。如果是太陽陽明內陷。

那麼,到下利的地步,其勢頭就多而重了。而只有嘔吐而不下利的,其勢頭就少而輕了。如今說不下利而只嘔吐,那麼這一條就是並病了。更加彰顯了(這個規律)。

葛根湯加減半夏湯方,在葛根湯方中,加半夏半升。

太陽病。桂枝證。醫生誤用瀉下藥治療。腹瀉遂不止。脈搏促急的。說明表證未解。喘息並出汗的。用葛根黃連黃芩湯治療。

此其始也。當以桂枝湯發汗之。而醫者不察。而誤下之者也。故曰醫。曰反。凡曰醫。日反之類。皆咎之深辭也。夫既誤而下之乎。以固不的當。里殞其機密。表邪屈曲而其勢遂為下利者也。今也。雖下利遂不止。其脈不至弱澀之比。而尚於促脈。則可知邪氣尚根抵於表也。

故曰脈促者表未解也。促脈者。謂數脈也。取義於逐促。而謂其勢鱗次也。凡如數脈。則亙於陰陽兩位而有之。如促與疾。則雖與謂數脈。而偏在於陽位者也。不可不辨矣。夫蓋在於此也。欲但治其表。則奈既達里之勢何。欲但治里則亦奈表之不解何。此所以有是湯之略也。

葛根之於表不解乎。黃芩黃連之於達里之勢乎。合療而全其效者也。喘。以示邪勢奔於裡之機也。汗出。以示表邪尚不解之機也。喘而汗出。又猶云汗出而喘也。而字有法。)

白話文:

這是治療疾病的開始。應該用桂枝湯發汗治療。然而,醫生沒有仔細觀察,而錯誤地使用瀉下法。所以說,有的醫生會治病,而有的醫生會弄巧成拙。凡是醫術高明的醫生,都會對錯誤的治療方法持嚴厲的批評。既然已經錯誤地使用了瀉下法,疾病的機制必定已經錯亂,表面的邪氣曲折難解,就會形成下利的局面。

現在,雖然下利症狀已經停止,但脈象仍然沒有顯著的虛弱或澀滯,而僅僅是脈搏數促,這說明邪氣仍然根植於表。

所以說,脈搏數促表示表證未解。脈搏數促,是指脈搏數而急促。其取義於「逐促」,表示脈象緊密而有條理。凡是脈搏數促,都同時存在於陰陽兩位,例如促脈和疾脈。雖然都屬於脈搏數促,但促脈和疾脈偏於陽位。這一點必須區分清楚。

現在這種情況,如果只治療表證,那麼已經達到的裡證該如何處理?如果只治療裡證,那麼表證未解該如何處理?這就是使用此湯的原因。

葛根用於治療表證未解,黃芩和黃連用於治療達到的裡證。將它們合用,可以兼顧表裡,達到全面治療的效果。喘息,表示邪氣奔入裡部的跡象。出汗,表示表邪尚未解除的跡象。喘息而同時出汗,也可以說是出汗而同時喘息。而字有其特定的用法。

葛根黃連黃芩湯方,葛根(半斤),甘草(二兩),黃芩(二兩),黃連(三兩),上四味。以水八升。煮葛根。減二升。內諸藥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分溫再服。

太陽病。頭痛發熱。身疼腰痛。骨節疼痛。惡風無汗而喘者。麻黃湯主之。

(標曰太陽病者。其義二焉。一則呼於頭痛以下之證言之也。二則是之於證方也。欲示固在太陽部位之本面。而非變位變證也。蓋麻黃之於證也。固位於肌肉間。而其勢壓於肉分之所致也。頭痛發熱。雖同桂枝湯之所言。而彼則出於邪勢專於肌分與上部也。故於汗出身不痛也。

此則出於邪勢專於肉分也。故於身疼腰痛。骨節疼痛。無汗而喘也。然則雖一乎頭痛發熱。而自有淺深輕重之分。不可不察也。身疼腰痛。骨節疼痛者。非言使一病人而必具之諸證。其要在令但即其一證。而知麻黃之軌範也。故如雲或身痛。或腰痛。或骨節疼痛也。今不云或者。

白話文:

葛根黃連黃芩湯方

葛根(半斤),甘草(二兩),黃芩(二兩),黃連(三兩),以上四味藥。用水八升。用葛根煮。煮到剩兩升。放入其他藥物。再煮到剩兩升。過濾掉渣滓。分為兩次溫服。

適用於

太陽病。頭痛發熱。全身痠痛,腰部痠痛。骨節疼痛。怕風,沒有汗,而且喘。麻黃湯主治。

:所謂太陽病有兩種意思。一種是從頭痛以下的症狀來說的。另一種是從症狀和處方來說的。這表示固然在太陽部位的本身,而不是轉移位的轉化症狀。蓋麻黃對症狀主要是位於肌肉間,而它的勢壓倒肉分所致。頭痛發熱,雖然和桂枝湯所說的一樣,但它是因為邪勢專屬於肌肉分和上部。所以出汗後身體不痛。

這個是邪勢專屬於肌肉分所致。所以全身痠痛,腰部痠痛,骨節疼痛,沒有汗,而且喘。這樣雖然都頭痛發熱,但自有輕重深淺之分。不可不注意。全身痠痛,腰部痠痛,骨節疼痛,不是說一個病人一定有所有的症狀。要點在於只要其中一個症狀,就能知道麻黃湯的效用。所以如「或身痛,或腰痛,或骨節疼痛」這樣說。現在不用「或」字。

以皆是麻黃之定證。而不為兼證也。此猶如桂枝湯之媲舉惡寒惡風之意然矣。且也。身疼腰痛。骨節疼痛之於麻黃也。以邪勢壓於肉分。而氣液凝滯之所致也。無汗而喘者。出於邪勢專窺里。而不主於揚越也。蓋喘之為證。不唯此而已。里邪之勢。達於表者。亦為之矣。陽明之於喘。

即是也。不可混同矣。)

麻黃湯方,麻黃(三兩),桂枝(二兩),甘草(一兩),杏仁(七十個),上四味。以水九升。先煮麻黃。減二升。去上沫。內諸藥。煮取二升半去滓。溫服八合。覆取微似汗。不須啜粥。余如桂枝法。將息。

太陽與陽明合病。喘而胸滿者。不可下。宜麻黃湯主之。

白話文:

所有病症都可以用麻黃湯來穩定,但並非所有的病症都是麻黃湯適用的範疇。這就像桂枝湯可以緩解畏寒和風寒一樣。此外,身體疼痛、腰背疼痛、骨骼疼痛,這些都與麻黃有關,因為病邪在皮膚層次壓迫,導致氣血凝滯。沒有發燒卻有喘息的情況,這是因為病邪專注於內部,而不是通過發熱排除。喘息不僅是這樣的情況,如果裡部的病邪達到表層,也會導致喘息。陽明經的喘息就是這樣的例子,不能混淆。

麻黃湯的配方如下:麻黃三兩,桂枝二兩,甘草一兩,杏仁七十個。以上四種材料加九升水,首先煮麻黃,減少兩升,去除泡沫,加入其他藥材,煮到剩兩點五升,去除渣滓,溫和服用八合,覆蓋著使微微出汗,不需要喝粥。使用方法同桂枝湯,注意休息。

當太陽經和陽明經同時出現病狀,伴有喘息和胸部滿脹的情況時,不能使用下藥的方式進行治療,應該使用麻黃湯來進行治療。

(標曰太陽與陽明合病者。又猶如葛根湯之於合病也。惟是曰太陽病者。以麻黃湯言之也。此為之其別也。夫陽明內分之邪。以有麻黃證。故其勢不能外透。而盤迴於胸中。既如此則於麻黃證。其勢亦不必得不為內陷也。此所以為喘而胸滿也。然則此於是喘也。不可歸於表。

不可亦以歸於里。乃是由於表裡兩端之勢也。與上章所謂無汗而喘之喘果異矣。於其胸滿。亦二位之邪勢。交鬱於胸中之所為也。與彼少陽胸滿之既位胸中。而並於往來寒熱之諸證者亦異矣。不可不察也。是故今療之也。以麻黃湯先治太陽。則陽明之邪自無所壅滯。必達於內外。

既達於內外。則現其本證亦必矣。然則不治喘而胸滿。而其證自止矣。此猶如葛根湯之於制自下利之略也。又按。冠宜而後沓主之者。是但即太陽之面目。而謀之治方之謂也。是故若太陽面目之於大小青龍。則當以大小青龍耳。故曰宜也。宜也者。言宜是證宜是時也。今也。

白話文:

太陽病與陽明病合併時,就像葛根湯治療合病一樣。不過太陽病要用麻黃湯治療,這兩者有所區別。陽明病的邪氣在內部,雖然有麻黃證,但邪氣無法外透,反而盤旋在胸中。這樣一來,麻黃證的邪氣也有可能內陷,導致喘息胸滿。這種喘息既不能歸類於表,也不能歸類於裡,而是表裡兩端邪氣共同作用的結果,與無汗而喘的喘息不同。同樣地,胸滿也是表裡兩端邪氣交鬱在胸中造成的,與少陽胸滿並伴隨往來寒熱等症狀不同,不可不察。所以治療時,先用麻黃湯治療太陽病,這樣陽明病的邪氣便無處阻滯,自然會到達內外。邪氣到達內外,就會顯現出其本來的症狀,到時候自然就不會再喘息胸滿了。這就像葛根湯治療自下利一樣,先治其本,再治其標。

此外,如果要治療太陽病,就應該根據太陽病的症狀來選擇治療方法,就像大小青龍湯治療太陽病一樣。這就是所謂的「宜」,指適合這種病症和時間的治療方法。

以太陽之證候於麻黃湯。故曰麻黃湯主之也。主也者。主一無適之謂也。)

太陽病。十日以去。脈浮細而嗜臥者。外已解也。設胸滿脅痛者。與小柴胡湯。脈但浮者。與麻黃湯。

太陽病十日。以麻黃湯言之也。以去猶以後。此於其一二日。二三日之初也。既現麻黃證者也。今也十日以後。脈浮細而嗜臥者。言不拘既為之治者。與不為治者。而如其麻黃證則罷去者也。故曰外已解也。外與表。頗同而少異矣。但有廣狹與主客之分而已。脈浮細。前以顧浮大浮緊言之。

後以對浮緩沉細言之也。嗜臥。本於氣液虛損也。蓋其在此乎。其變之所之之道有三矣。浮細之若比於浮緩。則為之穀肉之所復也。是其一也。浮細之若比於沉細。則不得不認為少陰病也。是其二也。若此而為胸滿脅痛。則為之少陽病也。即小柴胡湯之所任也。是其三也。設猶若也。

白話文:

以太陽病的徵候來對應麻黃湯。因此說麻黃湯可以治療它。所謂的主治,就是專門針對某一病症治療。

太陽病。持續十天左右。脈象浮而細,而且喜歡睡覺的,是外感已經解除的徵兆。如果出現胸悶脅痛的症狀,可以服用小柴胡湯。脈象只有浮的,可以服用麻黃湯。

用麻黃湯來治療太陽病,十天左右是一個時間點。根據這個時間點,可以推測出病人處於麻黃證的初期,也就是一、兩天或者二、三天的時候。既然已經出現了麻黃證,那麼現在十天過後。脈象浮而細,而且喜歡睡覺的,說明不論之前有沒對它進行治療,麻黃證已經消失了。因此說外感已經解除。外感與表症雖然意思相近,但又稍有不同。只不過在廣泛程度和主次之分上有區別。脈象浮而細,前面提到的是相對應於脈象浮大浮緊來說的。

後面提到的是相對應於脈象浮緩沉細來說的。喜歡睡覺,根源在於氣液虛損。蓋因為在這個階段,疾病演變的趨勢有三種情況:浮細脈象如果與浮緩脈象相比,則表明是身體機能逐漸恢復的徵兆。這是一種情況。浮細脈象如果與沉細脈象相比,則必須要考慮到是少陰病。這是第二種情況。如果出現這種脈象並且伴有胸悶脅痛的症狀,則考慮為少陽病。也就是小柴胡湯可以治療的範圍。這是一種情況。設猶如。

脈但浮者。此承十日以去。而弘論不惟於一二日二三日者而已也。曰脈但浮。則知浮在其本面。而無餘證也。所以與麻黃湯也。又按是之二句。為一結於麻黃湯發之也。)

太陽中風脈浮緊。發熱惡寒。身疼痛。不汗出而煩躁者。大青龍湯主之。若脈微弱。汗出惡風者。不可服。服之。則厥逆。筋惕。肉瞤。此為逆也。

(標曰太陽中風者。其義二焉。一則以麻黃湯言之。而示其證之轉於此也。二則以大青龍湯言之。而對後條之傷寒。而以差其輕重也。以是乎。如太陽中風。脈浮緊。發熱惡寒。身疼痛則大青龍湯證。而即亦亙於麻黃湯證者也。不可不明辨焉。乃今論其證候也。雖一其字面如此。

白話文:

脈搏浮起來,說明病症已經持續十天以上。而《傷寒論》中提到的麻黃湯,不僅適用於一、二、三日內的病症,也適用於更長的時間。如果脈搏只是浮起來,表示病邪只停留在表層,沒有其他症狀。因此可以用麻黃湯來治療。這兩句話的意思是說,麻黃湯可以治療表證,可以使病邪發散出來。

太陽中風,脈搏浮而緊,發熱惡寒,身體疼痛,不發汗反而煩躁不安,可以用大青龍湯來治療。如果脈搏微弱,而且出汗怕風,就不能服用大青龍湯,因為服用後會導致厥逆、筋惕、肉瞤,這些都是逆證。

標題說太陽中風,其實指的是兩種情況:一是使用麻黃湯治療的太陽中風,說明病情演變成這種狀態;二是使用大青龍湯治療的太陽中風,與之後提到的傷寒相對照,區分病情的輕重程度。因此,像太陽中風、脈搏浮而緊、發熱惡寒、身體疼痛,這些都是大青龍湯的症狀,同時也是麻黃湯的症狀。一定要清楚區分,才能正確用藥。現在開始講解太陽中風的症狀,雖然字面上看起來一樣,但實際上是兩種不同的情況。

而即其病勢而按之。則二證二方之分別。斷然可察焉。豈何眩曜之乎。以是乎。不曰無汗。而曰汗不出也。無汗。與汗不出。雖均其事體。而今於屬文之間。將欲眼其病勢之差別。故曰汗不出也。是故雖既與之以麻黃湯。而不但不得汗出。而加一煩躁者也。然則太陽中風以下之諸證。

雖既在於麻黃之面目。而亦病勢進於一等。豈不彰明乎哉。於是乎。斷其證於大青龍湯。以曰大青龍湯主之也。煩躁。邪勢壅鬱之所為也。故於不汗出也。煩。心煩也。躁。手足躁擾之謂也。脈浮緊。發熱惡寒。身疼痛。解已見麻黃湯條下。

若脈微弱以下。為服後之法式也。既與大青龍湯。而勿論其證之解與不解。脈已至微弱。則是精氣衰敗者也。於是汗出惡風從焉出矣。故以不可服大青龍湯為式法也。若不察而服之。則直見機變於厥陰必矣。不可不慎也。厥逆筋惕肉瞤。皆是陰候。而出於精氣衰敗之太甚也。

白話文:

根據病勢的具體表現進行判斷。那麼,這兩種證候、兩種方劑的區別就非常明顯了。怎麼會令人感到迷惑呢?所以,這裏不說「無汗」,而是說「汗不出」。「無汗」與「汗不出」雖然都是指沒有汗液排出,但在行文的過程中,為了體現兩者病勢的差別,所以說「汗不出」。因此,雖然已經給予麻黃湯,但患者不僅不能發汗,而且還更加煩躁。那麼,太陽中風以下的其他證候,雖然已經具備麻黃的證候表現,但病勢已經進展了一步,難道這還不夠明顯嗎?在此情況下,根據證候特點,判斷為大青龍湯證,並以大青龍湯作為治療主方。煩躁,是邪氣壅鬱所致。因此,對於「汗不出」,煩指心煩,躁指手足躁擾不安。脈象浮緊,發熱惡寒,身體疼痛,這些表現已見於麻黃湯條下。

如果脈象微弱以下,則是服藥後出現的狀況。已經給予大青龍湯,不論證候是否得到緩解,如果脈象已經至微弱,則說明精氣衰竭。此時,汗出且惡風就會隨之出現。所以,不能服大青龍湯作為治療原則。如果不仔細辨察而貿然服用了大青龍湯,就會直接導致厥陰證的變化。這一點必須謹慎對待。厥逆、筋惕、肉瞤,這些都是陰證的表現,而且是精氣極度衰竭所致。

此為逆也者。深戒不可用大青龍湯之辭也。又按脈微弱。對桂枝二越婢一湯之脈微弱。而相共應陽浮陰弱之脈式也。

大青龍湯方,麻黃(六兩),桂枝(三兩),甘草(二兩),杏仁(四十個),生薑(三兩),大棗(十二枚),石膏(如雞子大),上七味。以水九升。先煮麻黃。減二升。去上沫。內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取微似汗。汗出多者。溫粉粉之。一服汗者。停後服。汗多亡陽遂虛。惡風煩躁。不得眠也。

雞子大。當準八兩。夫蓋大青龍湯之於方。雖殊駿劇。而其邪亦猛勢矣。於是乎知。駿劇之力。足稍取微似汗也。豈為患汗出多乎。因是考之。則溫粉方亦非醫聖之舊明矣。當削汗出多者。溫粉粉之二句。及汗多亡陽以下三句。以復其舊耳矣。)

白話文:

這是逆症,絕對不能用大青龍湯。而且脈象微弱,跟桂枝二越婢一湯的脈象微弱相呼應,都是陽氣浮散,陰氣虛弱的表現。

傷寒。脈浮緩。身不疼但重。乍有輕時。無少陰證者。大青龍湯發之。

(標曰傷寒者。其義有二焉。一則明於承上條太陽中風。而雖尚是在於大青龍湯。而有至於其重如此者也。二則明於今為其證也。雖在於大青龍湯。而以為其極地。故至於難固察之。而或將惑為機變於陰位者也。脈浮緩。是前條之浮緊。一轉而至於此也。蓋緊之為脈也。出於邪勢縱橫於分內也。

緩之為脈也。出於邪勢未及肉者。與邪勢深潛於肉裡者也。桂枝輩之於浮緩。則邪勢未及肉之所使也。此條之於浮緩。則邪勢深潛於肉裡之所使也。然則此於是浮緩。非固邪氣減而出之者可知矣。是故媲論於身不疼但重者也。蓋身不疼但重者。以肉裡既受其邪勢。而無有精氣相競之動勢也。

白話文:

如果一個人得了傷寒,脈象浮緩,身體不痛但沉重,偶爾感到輕微,又沒有少陰症的表現,就可以用大青龍湯來發散治療。

以是乎。邪勢旺而精氣罷憊也。此所以身不疼但重也。既如是則大易混於少陰也。雖既易混於少陰。而此仍在於大青龍湯之極地也。故邪勢為時而翻於肉外。此所以為乍有輕時也。無少陰證者。以似有少陰證言之。以斷無有少陰證也。此為之式之辭也。發之者。發汗之也。言以太陽之機變極於此。

而其候法亦如此不常。故或嫌雖今與大青龍湯。而異其效用也。是故曰發之。以明一於其效用也。

按此聯舉於大青龍湯也。浮緊之變。至於浮緩。浮緩之變。至於微弱者。順也。故此條之變。至於微弱者。固不俟論也。而今上條舉浮緊。而直期其變於微弱者。逆也。此以逆示順文法也。不可不熟慮矣。)

白話文:

這樣的,邪氣強盛而真氣虛弱。這就是身體沒有疼痛只是感到沈重的原因。既然這樣,這種情況就容易被誤認為是少陰病。雖然容易被誤認為是少陰病,但實際上仍然在大青龍湯的範疇內。因此,邪氣會在適當的時候轉移到肌肉之外,這就是為什麼有時會感到輕鬆的原因。沒有少陰病的症狀,只是表現出有類似的少陰病症狀,實際上並沒有少陰病的存在。這是對這種情況的描述方式。發汗的方式就是使用大青龍湯。這說明瞭大青龍湯的作用機制極為複雜。

而且,對於大青龍湯的使用,其反應方式也會有所不同。從浮緊到浮緩,再到微弱,這是一種順應的過程。因此,這種情況從微弱開始就不需要進一步討論。然而,在上面的一段中,只提到了浮緊,然後直接預期其變化為微弱,這是一個逆向的推理方法。這種逆向推理的方法必須要深思熟慮。

傷寒表不解。心下有水氣。乾嘔發熱而咳。或渴。或微利。或噎。或小便不利。少腹滿。或喘者。小青龍湯主之。

(按此條。麻黃湯之一變。而發於心下有水氣之一岐流者也。傷寒以麻黃湯言之。此雖已與麻黃湯。而其證仍不得解。故曰表不解也。夫蓋表證之不解。其里聊失之機約。於是乎。心下畜成水氣也。既而心下有水氣之不一旦而謝。則遂至釀熱氣。而與表熱互相親因。則表裡之熱勢。

必效會於心中。此所以為乾嘔也。既乾嘔之發乎。必壓表熱帥裡熱。然則於其發熱也。可知不但表不解之發熱而已。以裡熱亦並之。故益其劇於一等者也。上文已曰表不解。則發熱自備其中。而今復舉發熱而咳者。欲示是等之義也。咳者。以表裡之熱鬱於心胸。而水液為之痰化。

白話文:

傷寒的外證沒有解除。心下有積水。出現乾嘔、發熱並咳嗽。有的口渴。有的輕微腹瀉。有的覺得噎住。有的排尿不順暢。小腹脹滿。有的喘氣。可以用小青龍湯治療。

(按這條方:是麻黃湯的變方,是從心下有積水這一分支演化而來的。傷寒論中關於麻黃湯,雖然有這個方子,但出現的症狀還是沒有解除,所以說外證沒有解除。外證沒有解除,必然導致內臟的機能出現問題。於是乎,心下積聚了積水。心下積水不會一下子消退,於是就釀成了熱氣,並與表面的熱氣相互勾結。表裡兩處的熱氣勢力,一定會匯聚在心中。這便是乾嘔的原因。乾嘔發作的時候,表熱一定會壓住裡熱。那麼在發熱的時候,就能知道不僅是外證未解而發熱,裡熱也同時存在。所以比普通發熱的症狀更加劇烈。上文已經說了外證沒有解除,那麼發熱自然也包括在其中。而現在又重新提到了發熱並咳嗽,這是為了說明這個道理。咳嗽是因為表裡兩處的熱氣鬱積在心胸,而水液轉化為痰。

此為之咳之由也。而字可玩味矣。或猶若也。期兩端之辭也。凡論中曰或或者。皆為之兼證也。是故其證之有無出入。不宜必移其本劑。不亦必須加減。唯處其本劑。而其用足者也。是為之其式也。渴。出於胸中鬱熱也。微利。以心下水氣之故。下焦不和調之所致也。噎。膈噎也。

表裡之熱勢。鬱陶於胸中所令也。小便不利。少腹滿。以水道效於心下之滯水不瀉也。喘。出於表熱壓於裡。與裡熱排於表也。

小青龍湯方,麻黃(三兩),芍藥(三兩),五味子(半升),生薑(三兩),甘草(三兩),桂枝(三兩),半夏(半升),細辛(三兩),上八味。以水一斗。先煮麻黃。減二升。去上沫。內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加減法。若微利者。去麻黃。加蕘花如雞子。若渴者。去半夏加栝蔞根三兩。若噎者去麻黃。加附子一枚。若小便不利少腹滿。去麻黃。加茯苓四兩。若喘者。去麻黃。加杏仁半升。

白話文:

這就是咳嗽產生的原因。而「或」字值得玩味。或猶若也,表示兩方面的說法。凡是中醫學術討論中提到「或」或者「或者」,都表示存在多種證候的可能性。因此,其證候的出現與否並非一成不變,不宜堅持使用同一種基本藥方。也不一定需要加減藥物。只有根據基本藥方,然後根據患者症狀適當運用才能達到最佳效果。這是制定方劑的基本原則。

口渴:是由於胸中鬱熱引起的。輕微腹瀉:是由於心下有水氣,導致下焦不調和造成的。噎塞:是指胸膈噎塞。

表裡兩層的熱勢:鬱結在胸中而引起的。小便不利、小腹脹滿:是由於心下的滯水沒有排除,導致水道受阻造成的。喘息:是由於表熱迫於裡,與裡熱迫於表而引起的。

小青龍湯方

麻黃(三兩),芍藥(三兩),五味子(半升),生薑(三兩),甘草(三兩),桂枝(三兩),半夏(半升),細辛(三兩),共八味藥材。

用一斗水。先煮麻黃,煎煮到剩兩升。去掉浮沫,加入其他藥材。繼續煮,取三升藥液,去掉藥渣。溫服一升。

加減法:

  • 如果有輕微腹瀉,去除麻黃,加入蕘花一雞蛋大小。
  • 如果口渴,去除半夏,加入栝蔞根三兩。
  • 如果噎塞,去除麻黃,加入附子一枚。
  • 如果小便不利、小腹脹滿,去除麻黃,加入茯苓四兩。
  • 如果喘息,去除麻黃,加入杏仁半升。

(後加減法。後人之所錄也。論中設加減法者。凡六方。皆誤讀兼證而及之者也。當效於茲。削於他耳。或曰。凡疾病之活。不可固期其轉變。則如其兼證。亦當每證有之乎。而論中舉之者。才止於六方。大似有所遺也。倘為以之准於他者乎。不能無疑矣。請聞其說。曰。兼證也者。

言其證不應有而有之者也。蓋其證不應有而有之者。因於病勢不於一途者也。小青龍湯。真武湯之及畜於水氣。理中丸。四逆散之交於虛實。小柴胡湯之亙於表裡。通脈四逆湯之至於虛極。皆病勢之不於一途者也。故取準據於此。而名之於他則尚可矣。通客證而混兼證則不可矣。

白話文:

後加減法與兼證的解說

後加減法是後人記載的,論著中所提到的加減法,共有六種,都是誤讀了兼證而加以處理的。應該效法這些方法,並加以裁減其他部分。

有人可能會說,疾病的變化無常,不可預料,那麼兼證也應該在每種證候中都有嗎?論著中只舉了六種,似乎有所遺漏。如果以此作為判斷其他情況的標準,難免令人懷疑。

請聽我解釋:兼證是指病症本不應該出現,卻出現了。這種情況是因為病勢不只局限於一條路徑造成的。例如,小青龍湯治療水氣積聚的病症,就包含了真武湯的治療範圍;理中丸治療虛實交雜的病症,就包含了四逆散的治療範圍;小柴胡湯治療表裡交錯的病症,就包含了通脈四逆湯的治療範圍;通脈四逆湯治療虛脫的病症,就包含了其他治療虛症的藥物。這些都是病勢不只局限於一條路徑的例子。

因此,我們可以借鑒這些例子,將其套用於其他情況,但不可將常見的症狀混淆為兼證。

按論中。凡以大小名方者。小必轉大者也。如大小柴胡。及大小承氣即是也。今青龍之於大小也。少異其意矣。小青龍湯雖不必之大青龍湯。唯欲取其輕重之準據於麻黃湯耳。如大青龍湯。則在於麻黃部位。而殊猛烈者也。如小青龍湯。均在於麻黃部位。而據於一內證者也。

是為其別也。故大青龍湯直承麻黃湯標之。小青龍湯後於大青龍湯標之。行文之法。抑有味乎。)

傷寒。心下有水氣。咳而微喘。發熱不渴。服湯已渴者。此寒去欲解也。小青龍湯主之。

此條。論小青龍湯之一活法者也。傷寒非以表邪言之。但以始於心下水氣言之也。蓋心下水氣之不一旦而謝。必釀成熱氣。而其熱遂及於心胸。亦使水液擁滯也。是所以咳而微喘也。既至為咳而微喘。則其勢足復現發熱也。今雖現發熱。而是水氣動勢之所令。而不由於熱邪也。

白話文:

根據《傷寒論》,凡是標示「大小」的方劑,通常是較小的方劑轉化成較大的方劑。例如「大小柴胡湯」和「大小承氣湯」就是如此。

然而,「青龍」湯的「大小」之分卻有些不同。小青龍湯不一定就是大青龍湯的縮小版,而是以麻黃湯為基礎,取得輕重緩急的基準。

大青龍湯主要是針對麻黃湯中的麻黃部位,發揮強烈作用。而小青龍湯也是針對麻黃部位,但是著重於內證。

所以兩者的區別在於此。因此,大青龍湯直接繼承了麻黃湯的標治,而小青龍湯則在後者基礎上標治。行文的順序,也別有一番韻味。

傷寒條文

心窩有積水,咳嗽伴有氣喘。發燒但不口渴。服用湯藥後口渴的,這是寒氣消退,即將痊癒的徵兆。可以使用小青龍湯治療。

這條傷寒條文論述了小青龍湯的活用法。傷寒不僅指表邪,也指起始於心窩的積水。

心窩的積水不會馬上消散,會化為熱氣,並蔓延到心胸,導致水液滯留。因此會出現咳嗽伴有氣喘的症狀。當咳喘加重,就可能再次發熱。

此時發熱是由水氣的運動所致,而非熱邪引起。

故曰不渴。以證之也。於是乎與小青龍湯。以誘之水氣於其有路。而發解之者也。豈不一活法乎。服湯。服小青龍湯之謂也。寒者。寒飲也。謂心下之水氣也。蓋小青龍湯之於發解心下水氣也。津液亦不得不並耗也。是故發解之之於一旦也。必為引飲而自救也。故雖渴。不可固及於處治方者也。

滋潤厭足而其渴自止者也。此所以曰寒去欲解也。上條與曰或渴者大異矣。不可混同矣。)

太陽病。外證未解。脈浮弱者。當以汗解。宜桂枝湯。

(外證與表證。大同而少異矣。表證者。以發熱惡寒言之。故其所指狹。而期其情狀者也。外證者。統於因緣於外之諸證言之。故其所指廣。而不期其情狀者也。是故如表證則雖狹。而以其候之在於准證為之重辭也。如外證則雖廣。而以其候之不期准證。為之輕辭也。蓋此於是證也。

白話文:

因此說不渴。以此來證明。於是用小青龍湯。以誘導水氣走其有路,而發散解除。豈不是一種活絡的方法嗎?服湯。服小青龍湯的意思。寒者。寒飲也。指心臟以下的水氣。大概小青龍湯對發散解除心臟以下的水氣,津液也不得不同時消耗。所以發散解除之在一瞬間,必定會引發口渴而自我救助。所以雖然口渴,不可固執於處置的方略。

滋潤滿足而口渴自然停止。這是所以說寒去掉渴望解除。上條與說有時候口渴相差很大。不可混同。

太陽病。外證未解除。脈象浮弱者。應以汗來解除。適用桂枝湯。

(外證與表證。大意相同而稍有區別。表證是指發熱惡寒而言,所以它所指的範圍狹窄,只要求符合這些特徵。外證是指因外界因素引起的各種證候而言,所以它所指的範圍較廣,不必完全符合這些特徵。所以像表證雖然範圍狹窄,但是因為它的特徵在於符合證候,所以可以作為嚴格的判斷依據。像外證雖然範圍較廣,但是因為它的特徵不符合證候,所以只能作為輕微的判斷依據。大概在這個證候上,

雖外證未解。而已有內證欲發之機也。雖然。其脈未至沉弱。而尚在浮弱。則先當發之於表於汗之候也。故曰當以汗解也。而今於是證也。雖不具桂枝之准證。以桂枝湯發汗之。則亦或足並內證欲發之機而制之者也。故曰宜也。)

太陽病。下之微喘者。表未解故也。桂枝加厚朴杏仁湯主之。

(此其始也。太陽之病勢已犯腹中。而發一二之裡證者也。是故既為與承氣輩。而拔去裡實之勢也。論曰。太陽病二三日。蒸蒸發熱者。屬胃也。調胃承氣湯主之。正此等之比也。今也雖裡實既拔去。而於其表位也。尚有餘邪之不去。而卒乘於下後之虛。聊窺其里者。此所以出於微喘也。故曰表不解故也。方中所加之厚朴杏仁二品為驅既及喉嚨之勢也。)

白話文:

雖然表面症狀還沒完全消除,但體內已經有內在病症要發作的跡象。儘管脈象還沒達到沉弱,仍處於浮弱狀態,所以應該先從表症入手,用發汗的方法來治療。因此說應該用發汗來解表。現在的情況雖然不完全符合桂枝湯的適應症,但用桂枝湯發汗,也可能足以抑制內在病症發作的趨勢。所以說,這個時候用桂枝湯是合適的。

太陽病,伴隨輕微喘息,是因為表症尚未解除。桂枝加厚朴杏仁湯可以治療這個症狀。

這是在疾病初期,太陽病的病勢已經侵犯到腹部,並出現一兩寸的裡證。所以這類情況既屬於承氣湯的範疇,又能拔去裡實的病勢。論語中說:「太陽病兩三天,蒸蒸發熱,屬於胃病,調胃承氣湯主治。」這就是這個道理。現在雖然裡實已經被拔除,但表面的邪氣還沒有完全消散,乘虛而入,導致輕微喘息。所以說,這是因為表症未解。方子中添加的厚朴和杏仁,是為了驅除已經進入喉嚨的邪氣。

桂枝加厚朴杏仁湯方,於桂枝湯方內。加厚朴三兩杏仁五十個。余依桂枝法。

太陽病。外證未解者。不可下也。下之為逆。欲解外者。宜桂枝湯。

太陽病。先發汗不解。而復下之。脈浮者不愈。浮為在外。而反下之。故令不愈。今脈浮故知在外。當須解外則愈。宜桂枝湯。

(按二條雖如可論。而文辭煩冗。意義膚淺。恐不正文者也。)

太陽病。脈浮緊。無汗發熱。身疼痛。八九日不解。表證仍在。此當發其汗。服藥已微除。其人發煩目瞑。劇者必衄。衄乃解所以然者。陽氣重故也。麻黃湯主之。

(此舉麻黃證熱多之極。而以一結於麻黃類者也。脈浮緊。無汗發熱。身疼痛之雖在於麻黃位地。而見之於無惡風寒。且日數之至八九日。則大異麻黃之常體。以是乎。或恐令人誤於裡證也。故曰表證仍在。以斷仍在於麻黃位地也。此當發其汗。對有彼八九日。而不可發其汗者言之也。

白話文:

桂枝加厚朴杏仁湯方,是桂枝湯方加上厚朴三兩、杏仁五十個。其餘依桂枝湯的方法。

太陽病,外證還沒解除的,不能攻下。攻下是違逆的。想要解除外證,應當使用桂枝湯。

太陽病,先用汗法治療沒解除,卻又再用攻下法治療。脈浮的不會痊癒。脈浮表示病在表,卻又使用攻下法,所以才會不痊癒。現在脈浮,所以知道病在表,只要解除外證就會痊癒。應當使用桂枝湯。

(按這兩條雖然可以論述,但文辭冗長,意義淺薄,恐怕不是正統的醫家之言。)

太陽病,脈浮緊,沒有汗,發熱,身體疼痛。八九天不解除,表證仍然存在。這種情況應當讓他發汗。服用藥物後稍微好轉,這人發煩躁,眼睛閉合。嚴重的人一定會鼻出血。鼻出血是因為陽氣太重。應當使用麻黃湯。

(這段提到麻黃證是熱證中最嚴重的,而把這個病症歸類在麻黃證類。脈浮緊,沒有汗,發熱,身體疼痛,雖然符合麻黃證的範圍,但出現不畏風寒的症狀,而且病程長達八九天,這與麻黃證的常態大不相同。因此,有人擔心會誤判為裡證,所以說「表證仍然存在」,斷定病證仍然在麻黃證的範圍。說「這種情況應當讓他發汗」,是針對有八九天,不應該發汗的病症而言。)

服藥已以下。言服麻黃湯之後也。微除。謂病證漸微除去也。是為其通例也。其人以下。所謂瞑眩也。故曰其人更端之也。蓋暝眩之為發煩目瞑者。邪氣稽留。而既至八九日。則不固易解者也。雖然。今與麻黃湯。以得其肯綮乎。邪氣何為得不解乎。於是乎一時為發煩目暝而解化。

劇者。言其瞑眩之劇者也。蓋邪氣欲解之動勢。氣血必逆頭腦。此所以為衄血之由也。所以然者以下二句。蓋後人之註文耳。)

太陽病。脈浮緊。發熱。身無汗。自衄者愈。

(後人據衄乃解之義。而亦論有麻黃證之得自衄而解者也。豈足為式乎。)

二陽並病。太陽初得病時。發其汗。汗先出不徹。因轉屬陽明。續自微汗出。不惡寒。若太陽病證不罷者。不可下。下之為逆。如此可小發汗。設面色緣緣正赤者。陽氣怫鬱在表。當解之熏之。若發汗不徹。不足言。陽氣怫鬱不得越。當汗不汗。其人躁煩。不知痛處。乍在腹中。

白話文:

服藥後的情況如下。

**略微減輕:**是指病症逐漸減輕。這是依照慣例的結果。

**瞑眩:**指頭暈眼花。因此說「瞑眩更為厲害」。因為瞑眩是由邪氣滯留所引起,到了第八、九天時,邪氣已經根深蒂固,不容易化解。儘管如此,現在用麻黃湯,是否能抓住要害?邪氣為何能得到化解?因此,這時會出現頭暈眼花,然後得到化解。

**劇烈:**指瞑眩劇烈。因為邪氣想要化解時的動態,必然使氣血逆行到頭部。這是衄血(流鼻血)的原因。原因如下(後兩句):

**太陽病:**脈搏浮而緊,發熱,身上沒有汗,自然流鼻血的人會好轉。

(後人根據流鼻血就能化解的道理,也認為麻黃湯證可以藉由流鼻血而化解。難道這是標準嗎?)

**二陽並病:**太陽病初期時,讓它出汗。汗水先出但出不暢,於是轉而影響陽明經,接著微微出汗。不惡寒。如果太陽病的症狀沒有消失,不可用瀉法。瀉法會引起逆反反應。這種情況可以稍微發汗。如果面色通紅,說明陽氣鬱積在體表,應當用薰法化解。如果發汗不暢,無法說明陽氣鬱積無法疏通,應當出汗而不汗。病人煩躁不安,不知疼痛部位,有時在腹部。

乍在四肢。按之不可得。其人短氣但坐。以汗出不徹故也。更發汗則愈。何以知汗出不徹。以脈澀故知也。

(此條。後人謾論二陽並病之轉機者也。亦不可從也。)

脈浮數者。法當汗出而愈。若下之。身重心悸者。不可發汗。當自汗出乃解。所以然者。尺中脈微。此裡虛。須表裡實。津液自和。使自汗出愈。

(按此條。據傷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煩者。而發之脈式者也。當移彼條之次耳。凡脈之於浮數也。其病當解於表於汗之候也。故曰脈浮數者。法當汗出而愈也。蓋雖汗出而愈之一。而於其義則有二途也。一則發汗而愈者也。此即桂枝麻黃之所與也。二則自汗出而愈者也。此即建中輩之所與也。

白話文:

(按:這一段是根據傷寒病症中,病人發病二三日後,出現心悸煩躁的脈象而寫的。應該放在另一條的後面。凡是脈象浮數的,病症都應該在表解,也就是出汗後才會痊癒。所以說脈象浮數的,通常應該通過發汗來治療,才會痊癒。雖然說都是通過出汗來治病,但其實有兩種途徑:一是發汗藥物治療,例如桂枝湯、麻黃湯之類的。二是自然出汗,例如建中湯之類的。)

總結

这段古文主要讲的是脉象浮数的病人,一般应该通过发汗来治疗。但是要根据具体情况,判断是应该用发汗药治疗,还是让患者自然出汗。如果病人出现心悸、身体沉重的情况,就不能再发汗,而是应该让其自然出汗。同时也要注意判断病人是否真的出汗了,可以通过观察脉象来判断。

若下之。雖脈尚於浮數。而身重心悸。則已無表證者也。故曰不可發汗。當自汗出而解也。夫既下之。而身重心悸。則其脈不應浮數。而尚於浮數者。何也。曰。此其病勢雖入於裡。而未盡離表位。此乃所以使脈浮數也。身重心悸者。出於里邪之勢達於心胸及表位也。所以然者以下五句。

蓋後人之所附綴。不可從矣。)

脈浮緊者。法當身疼痛。宜以汗解之。假令尺中遲者。不可發汗。何以知之然。以榮氣不足血少故也。

(後人效前條之義。而追論及於此者也。豈本論之意乎哉。)

脈浮者。病在表可發汗。宜麻黃湯。

脈浮而數者。可發汗。宜麻黃湯。

白話文:

「若使用下藥治療,即使脈象仍然浮數,但身體有心悸現象,這表示已經沒有表症了。因此,不能進行發汗治療,應該讓病患自然出汗來解症。如果已經使用下藥,但身體有心悸現象,脈象卻依然浮數,這是為什麼呢?因為病態雖然已經進入內臟,但還未完全離開表層位置。這是脈象浮數的原因。身體有心悸現象,是因為內部邪氣達到心胸,並且影響到表層位置。接著的五句,大概是後人所添加的,不可採信。」

「脈象浮緊,依照理論應該會感到全身疼痛,適合用發汗的方式治療。但如果脈象尺中遲緩,就不能進行發汗治療。這是因為榮氣不足、血液量少所致。」

「後人根據前一則原則,推論到這一點。這真的是原本討論的意圖嗎?」

「脈象浮動,表示病症在表層,可以使用發汗方式治療。適合使用麻黃湯。」

「脈象浮動且快速,可以進行發汗治療,適合使用麻黃湯。」

(二條。似論於太陽發首之條。雖其言之如不背。而抑亦後矣。恐後人之語氣乎。)

病常自汗出者。此為榮氣和。榮氣和者。外不諧。以衛氣不共榮氣和諧故爾。以榮行脈中。衛行脈外。復發其汗。榮衛和則愈。宜桂枝湯。

(此論後條之義也。榮衛。本論之所不言矣。亦後人之攙入耳。)

病人藏無他病。時發熱自汗出。而不愈者。此衛氣不和也。先其時。發汗則愈。宜桂枝湯主之。

(冒首以病人者。要使人知於其病位之難辨者也。藏者。腹內也。言時發熱自汗出之外。腹內無他病也。蓋斥云他病者。腹滿腹痛。不大便。及難硬之類是也。今也。病雖在桂枝之位地。而見於時發熱自汗出。且無惡風寒。則殆類陽明之象狀者也。故曰藏無他病。以斷於不陽明也。

白話文:

(兩條。似是評論關於太陽病發生的條文。儘管其言論並無違背,但後人或許有所補充吧。恐怕指的是後人的語氣。)

病人經常自發出汗,這是因為營氣調和。營氣調和的人,身體外部不調,是因為衛氣不協調,無法與營氣調和。因為營氣在脈中運行,衛氣在脈外運行,再次發出汗。營衛調和就會痊癒,適合使用桂枝湯。

(這是評論後一條的意義。營衛,本論並沒有提到,也是後人添加的。)

病人內臟沒有其他病症,時常發熱自發出汗,但無法痊癒。這是因為衛氣不調和。先發汗,就會痊癒,適合使用桂枝湯治療。

(文章開頭使用「病人」,是要讓讀者知道此病症的病位難以辨別。內臟,指的是腹中。文中說「時常發熱自發出汗」之外,腹中沒有其他病症。所說的「其他病症」,是指腹脹腹痛、大小便不通等症狀。現在,此病症儘管位於桂枝證的病位,但表現為時常發熱自發出汗,而且並不畏懼風寒,所以很像陽明證的症狀。因此說「內臟沒有其他病症」,以排除陽明證的可能性。)

時發熱者。言發熱以時發作也。此乃桂枝熱多之極。使之然也。蓋桂枝之於熱多也。病勢雖既沉淪而將駸於裡。而以尚在於表位。復不得不為時揚越也。此乃所以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也。先其時發汗則愈者。言先發熱之時。而與桂枝湯也。何則病勢之既沉淪乎。發之之力易鈍矣。

病勢之已浮揚乎。發之之力益利矣。此所以先其時發汗也。此衛氣不和也六字。蓋後人之攙入耳。)

傷寒。脈浮緊。不發汗。因致衄者。麻黃湯主之。

(此與前之脈浮緊。發熱身無汗。自衄者愈者。全同其口氣。亦奚為據乎。)

傷寒。不大便六七日。頭痛有熱者。與承氣湯。其小便清者,。知不在裡。仍在表也。當鬚髮汗。若頭痛者必衄。宜桂枝湯。

白話文:

當人發燒時,如果燒到一定程度,就會出現發熱的時間規律,這就叫做「時發熱」。這種情況通常是桂枝湯治療的範疇,因為病氣雖然已經沉入體內,但還沒完全進入裡層,仍然停留在表層,所以會隨著時間變化而反复發作。因此患者會出現間歇性發熱,伴隨自汗,但卻無法痊癒。如果能在發熱之初就使用桂枝湯,就能有效治療。這是因為病氣剛開始沉入體內時,發汗的藥力更容易發揮。

另一方面,如果病氣已經浮在體表,那麼發汗的藥力就會更加有效。這就是為什麼要及時使用桂枝湯的原因。

傷寒患者,如果脈象浮緊,沒有發汗,並且出現鼻出血,就應該服用麻黃湯。

傷寒患者,如果連續六七天沒有排便,伴隨頭痛發熱,應該服用承氣湯。如果小便清澈,說明病氣還沒有進入裡層,仍然停留在表層,應該要繼續發汗。如果頭痛伴隨鼻出血,則應該服用桂枝湯。

(此條。論承氣湯之疑似於桂枝湯。又桂枝湯之疑似於承氣湯者也。傷寒。通太陽陽明兩位而發之也。蓋以承氣湯言之。則主不大便。而客頭痛。承氣之波及於頭痛者。以裡實之故。表氣澀滯之所令也。以桂枝湯言之。則主頭痛。而客不大便。桂枝之波及於不大便者。以表邪之故。

裡氣澀滯之所令也。有熱者。亦以二途言之。一則以有發熱言之。二則以有身熱言之。與承氣湯。對桂枝湯標之。故曰與也。然則表裡主客分別。求之見證。殊易混淆太甚矣。於是乎。復發其一式法。而明核於表裡主客之部分也。即其小便清者。知不在裡仍在表也。當鬚髮汗是也。

白話文:

此條。論承氣湯之疑似於桂枝湯。又桂枝湯之疑似於承氣湯者也。

這段文字在討論承氣湯和桂枝湯之間的相似之處。

傷寒。通太陽陽明兩位而發之也。蓋以承氣湯言之。則主不大便。而客頭痛。承氣之波及於頭痛者。以裡實之故。表氣澀滯之所令也。

傷寒症,往往影響到太陽經和陽明經,從而引發病症。以承氣湯來說,它的主症是便秘,但也會伴隨頭痛。承氣湯導致頭痛的原因是,由於裡證實熱,導致表氣鬱滯,進而引起頭痛。

以桂枝湯言之。則主頭痛。而客不大便。桂枝之波及於不大便者。以表邪之故。裡氣澀滯之所令也。

以桂枝湯來說,它的主症是頭痛,但也可能出現便秘。桂枝湯導致便秘的原因是,由於表邪入侵,導致裡氣鬱滯,進而影響排便。

有熱者。亦以二途言之。一則以有發熱言之。二則以有身熱言之。與承氣湯。對桂枝湯標之。故曰與也。

對於「有熱」這種情況,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理解:一是發熱,二是身熱。承氣湯和桂枝湯都可能出現這兩種「熱」的症狀,因此說它們「與」也有相似之處。

然則表裡主客分別。求之見證。殊易混淆太甚矣。於是乎。復發其一式法。而明核於表裡主客之部分也。即其小便清者。知不在裡仍在表也。當鬚髮汗是也。

然而,表裡主客的區分,僅憑症狀判斷,容易混淆。因此,需要再提出一個方法,來明確區分表裡主客。那就是觀察小便:如果小便清澈,就說明病症不在裡證而在表證,應該要發汗治療。

此文又猶云其小便濁者。知不在表既在裡也。當須下之。是為之略文備得而盡焉。讀人可熟慮矣。若頭痛者必衄。此牽來上文頭痛。而以示主頭痛者之候法也。今頭痛之於為衄。則豈但表氣澀滯之克所為乎。可知邪氣以主在於表位。而氣血上騰之令然矣。又按。但曰承氣湯者。

通事於三承氣之義也。玉函經。作未可與承氣湯。大非也。)

傷寒。發汗解。半日許復煩。脈浮數者。可更發汗。宜桂枝湯主之。

(此條。一結於發汗之諸類也。而要欲復示於再感之治法者也。夫再感之於治法也。亦不固異於初邪之治法。宜發汗而發汗。宜吐而吐之。宜下而下之。循環無端。應其機變。猶如療初邪之方法也。豈其別治之為乎。傷寒發汗解者。以麻黃湯言之也。夫既發汗奏功後。半日許復煩。

白話文:

這篇文章又像這樣說的:小便混濁的人。知道不在體表,而是在體內。應當服瀉藥。這算是對文章的重點,備而盡之。讀的人可以熟加思索。如果頭痛的人必定流鼻血。這牽連到上文中的頭痛,而用來表示主導頭痛之人的診治方法。現在頭痛就變成流鼻血。那麼豈止是體表氣機不通所造成的嗎?可以知道邪氣主導位於體表部位,而氣血上衝所導致的。又按察,只說是承氣湯。

(通曉於三承氣的意義。玉函經,作不可與承氣湯,這是大錯。)

傷寒,發汗解表,半日左右又發熱。脈浮數的,可以再發汗。宜用桂枝湯主治。

(這一條,總結了發汗治法的諸類。並且要再說明再感之症的治療方法。再感之症的治療方法,也不見得多麼不同於初感之症的治療方法。適宜發汗的就發汗,適宜嘔吐的就嘔吐,適宜瀉下的就瀉下。循環而無定規,順應其變化。就像治療初感之邪的方法。難道另有治療方法嗎?傷寒發汗解表的人,指的是用麻黃湯。如果發汗取得功效之後,半日左右又發熱。

脈浮數者。此為之再感之狀也。是於其往時也。既以麻黃湯發汗之。則嫌於雖有今復再感之狀。而亦不宜發汗也。故曰可更發汗也。煩者。苦煩也。由於邪勢但鬱於表位。而未備證候也。脈浮數。明徵病位於表也。於是乎以桂枝湯更發汗也。抑桂枝湯之於方也。為之發汗第一策。

故雖未備其準證。而知病已位於表。則當活施之者乎邪。)

凡病。若發汗。若吐。若下。若亡津液。陰陽自和者。必自愈。

(凡。大凡也。總稱之義也。凡病。籠罩汗吐下之三候言之也。蓋汗吐下之於治法也。無益於人之常也。固矣。雖然。當有其病也。非施之。則邪氣不得除去矣。是不得止而施之者也。然則此於其汗吐下也。皆得其處。而邪氣已除去者也。雖邪氣既除去。而問之精氣。則不得不虛耗矣。

白話文:

凡是疾病,如果通過發汗、嘔吐、瀉下等方法,使邪氣排出,而後陰陽平衡者,一定會自愈。

(凡:總稱的意思。凡病:籠統泛指發汗、嘔吐、瀉下這三種治療方法。發汗、嘔吐、瀉下,並不是人體常態所需的治療方法。但是,如果生病了,如果不使用這些方法,邪氣就不能去除。所以不得已而使用它們。但這些方法用得恰當,邪氣已去除後,雖然邪氣已經去除,但會耗損精氣。

雖精氣既虛耗。而無固救之方法。唯漸以飲食之養。則虛耗自當復耳。故曰。若發汗。若吐。若下。亡津液者。必自愈也。亡上衍若字。陰陽自和四字。亦後人之註文也。)

大下之後。復發汗。小便不利者。亡津液故也。勿治之。得小便利。必自愈。

(此條。後人效上條之所言。而發億見者也。可削去耳。)

下之後。復發汗。必振寒。脈微細。所以然者。以內外俱虛故也。

(此亦後人據後條。述其管見者也。又奚從焉哉。)

下之後。復發汗。晝日煩躁。不得眠。夜而安靜。不嘔不渴無表證。脈沉微。身無大熱者。乾薑附子湯主之。

白話文:

雖然精氣已經虛弱,缺乏有效的保養方法。唯有通過逐步改善飲食,才能恢復。所以說,如果發汗、吐瀉或下痢導致失水,那麼身體會自行恢復。"亡上衍若字,陰陽自和"這幾個詞是後人的註解。

大便頻繁後,再次進行發汗,出現小便不利的情況,這是因為失水所致。不需要進行治療,等到小便變得順暢,身體自然就會恢復。

這段話是後人根據前段的描述,產生了不同的看法。這種理解可以省略。

大便頻繁後,再次進行發汗,會使人感到顫抖,脈搏微弱。這是因為內外都處於虛弱狀態造成的。

這也是後人基於後面的條款,表達他們的看法。這種看法又該如何應用呢?

大便頻繁後,再次進行發汗,白天感到煩躁,無法入睡,但夜晚則安靜,沒有嘔吐和口渴的症狀,也沒有外在的表徵,脈搏沈微,身體沒有過高的熱度。這種情況適合使用乾薑附子湯來治療。

(此於其始也。下之後復發汗。而及於此者也。然則既見或陽明證。或太陽證。可得而知矣。晝日煩躁。不得眠。夜而安靜者。此邪氣雖尚在於陽位。而於其勢。則已欲張大於陰位之所令也。是故其動勢為煩躁不得眠也。雖然以邪氣未歸於陰位而在於陽位。其勢時復。翻於陽位。

此所以出於夜而安靜也。蓋不可拘泥晝夜字。唯是假以言其發作以時耳。無大熱者。大。非大小之義。言熱不備大綱也。發熱惡寒。往來寒熱。身熱。潮熱。是為之大綱之熱也。夫於是證也。不能身全無熱。而煩躁之以時發作乎。不得不或誤認之往來寒熱之變態者。又或誤認之潮熱之變態者也。

白話文:

一開始的時候,病患在經過汗出之後,病情發展到現在這個階段。這樣看來,他已經顯現出陽明證或太陽證的跡象,我們就能夠判斷病情了。白天煩躁不安、睡不著覺,晚上卻安靜下來,這說明雖然邪氣還停留在陽位,但其勢力已經想要擴張到陰位。所以白天就表現出煩躁失眠的症狀。雖然邪氣還沒有歸屬於陰位,而是停留在陽位,但其勢力時而回升,再次回到陽位,所以才會在晚上安靜下來。因此,不能拘泥於晝夜的字面意思,只是借此說明病情發作的時間而已。這裡的「無大熱」,「大」不是指大小,而是說沒有表現出熱症的典型症狀。發熱惡寒、往來寒熱、身熱、潮熱,這些才是熱證的典型症狀。對於這種情況,不可能完全沒有發熱,卻又出現間歇性的煩躁不安。有些人可能會誤認為這是往來寒熱或潮熱的變異。

於是乎。曰不嘔不渴。以明非少陽。又非陽明也。脈沉微。標是湯之脈位。而期其證於陰位也。茯苓四逆湯曰。發汗若下之。病仍不解。煩躁者。非大似之乎。雖然。彼則少陰之證。而無岐路者也。故服之之法。亦以徐徐為式。此則勢已及少陰。而邪尚在陽位者也。故今雖尚見熱狀。

亦如欲速走於陰位何。以是欲一旦而救之於陰於初。而使夫不至駿劇也。故服之之法。不以徐徐。而以頓服為式。彼湯之緩而重。此湯之急而輕。方證雖大不遠。而不同其意。不可不辨論也。無表證三字。恐無大熱者之旁註耳。當削之。)

白話文:

患者不嘔吐也不口渴,說明病症不在少陽,也不在陽明。脈象沉微,符合茯苓四逆湯的脈位,但病症卻在陰位。茯苓四逆湯的方義是,發汗或瀉下後,病症仍未消除,患者煩躁,這很像是少陰證,而且病症明確,因此服用時應該緩慢服藥。而現在這個病患的症狀雖然還呈現熱象,但實際上病邪已經侵入少陰,尚且停留在陽位。

因此,如果想要快速將病邪引入陰位,必須迅速採取措施,避免病情加重。所以服藥的方式應該快速服下,而不是緩慢服用。茯苓四逆湯屬於緩慢而重的藥物,而現在這個患者需要急效輕便的藥物。雖然兩個方證相近,但治療意圖卻不同,必須仔細區分。至於「無表證」三個字,恐怕是指沒有明顯的熱症,可以刪除。

乾薑附子湯方,乾薑(一兩),附子(一枚),上二味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。去滓頓服。

發汗後。身疼痛。脈沉遲者。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。人參三兩。新加湯主之。

(以下五章。共論桂枝之變。而各差之者也。此其始也。以桂枝湯發汗之。故其表殊虛。而里亦不得不從而虛者也。於是乎。邪氣乘其釁隙。而直侵入於腹中。是故如其表證。則已而無有。才可見者。但不和之狀而已。脈沉遲。此對前位之浮數。而明於邪氣位於太陰者也。夫雖既位於太陰。

白話文:

[乾薑附子湯] 方

乾薑(一兩),附子(一枚),以上兩味。用三升水煎煮,煮到剩下一升,去渣滓,趁熱服用。

發汗之後,身體疼痛,脈象沉遲的,可用桂枝加芍藥、生薑各一兩,人參三兩,以新加湯治療。

(以下五章,都是討論桂枝湯的變化,因為藥效有所不同。這是第一種變化。因為使用桂枝湯發汗,所以表層虛弱,內裡也跟著虛弱。於是邪氣趁虛而入,直接侵入到腹部。因此,表面的症狀已經消失,只留下不和諧的狀態。脈象沉遲,這是與之前的浮數脈象相反,說明邪氣已經深入太陰經。)

[註釋]

  • 此段文字來自《傷寒論》中的“桂枝加芍藥湯”條,描述了在使用桂枝湯發汗後出現新的症狀,以及如何使用桂枝加芍藥湯治療。
  • 這裡的「一兩」是指中藥的重量單位,約等於現代的3.75克。
  • 「升」是容量單位,約等於現代的0.59升。
  • 「太陰」是中醫經絡理論中的六陰經之一,與脾胃等臟腑相關。

而其邪氣之不劇乎。未能縱橫其勢於腹中也。於是乎。其勢反走於表位。而糅雜於彼不和之表氣。此所以為身疼痛也。雖疼痛之在於表。而推究之因來。則已在於里邪之未能振其劇勢也。如此矣。過此已往。若邪氣益畜其勢。則現其證候於腹中必矣。即如建中湯。理中丸是也。

可知此湯之雖位太陰乎。較之於建中湯。理中丸。則抑緩而輕矣。不可不辨焉。)

桂枝新加湯方,於桂枝湯方內。加芍藥生薑各一兩。人參三兩。余依桂枝法。

(按是方舊名桂枝新加湯者也。後世謾旁書其增加者。竟混於方名為蛇足耳。),發汗後。不可更行桂枝湯。汗出而喘。無大熱者。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主之。

白話文:

然而邪氣的力量並不大,它還不能在腹中肆意發揮作用。在那種情況下,它的力量反而回流到表位,混雜在表氣的紊亂之中。這就是身體疼痛的原因。雖然疼痛發生在表位,但追究其原因,卻在於裏邪的力量不能發揮劇烈的作用。情況就是這樣。過了這個階段之後,如果邪氣的勢力增強,那麼它肯定會在腹中表現出證候。就像《建中湯》和《理中丸》一樣。

可以看出,這些藥方雖然是太陰證,但與《建中湯》和《理中丸》相比,則緩和而輕微,不可不加辨別。

《桂枝新加湯方》在《桂枝湯方》內加入芍藥、生薑各一兩,人參三兩。其餘依據《桂枝法》。

(按,這個方子舊名為《桂枝新加湯》。後世隨意附加一些藥材,竟混入方名中,就好像多餘的累贅一樣。)發汗後,不能再用《桂枝湯》。出汗而喘,沒有明顯發熱的,可以使用《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》來治療。

(此亦承桂枝之變。而差之之二也。發汗後。其義同前條之所言也。夫蓋汗出而喘之於證也。大似桂枝證尚不解者。故曰發汗後。且曰無大熱者。以著明於其不太陽也。既著明於不太陽。則亦得無類於陽明乎。若夫在於陽明之位地。而為汗出而喘乎。應媲於身熱。或潮熱之比。

而今亦於無大熱。則其不陽明。亦可以察矣。以是考之。則是湯之位於太陽陽明間。亦可准知矣。故今試推索其脈。則非浮緩之預於太陽者。又非疾實之預於陽明者。可見在其中間。而未偏歸於其兩端者也。而不標出其脈者。是弘其機變者也。豈不活手段乎。冠可與者。言可較於桂枝湯。

白話文:

這也是承襲桂枝湯的變化,但又略有不同。發汗之後,其道理與前條所述相同。因為出汗卻喘,症狀非常類似桂枝湯症狀未解的狀況,所以說「發汗後」,並且說「無大熱者」,以此明確說明它不是純粹的太陽病。既然明確說明它不是純粹的太陽病,那它是否類似陽明病呢?如果是陽明病,出汗卻喘,應該表現為身熱或潮熱。

如今病人也沒有明顯發熱,則可以確定它不是陽明病。由此推測,這個湯方作用於太陽與陽明的交界處,這也可以推知。所以現在試著探討它的脈象,它既不是太陽病的浮緩脈,也不是陽明病的疾實脈,可見它處於兩者之間,尚未偏向任何一方。而沒有明確指出脈象,這是為了擴展它的變化性。這難道不是妙手回春的醫術嗎?可以說,這個湯方可以與桂枝湯相比較。

及桂枝加厚朴杏仁湯。白虎湯。及承氣湯之類也。沓主之者。言比較之畢。而後歸於主一無適之場也。此戒不可草忽而決定於是湯之義也。無大熱者。解已具於前條。

或曰。孫思邈論麻黃之能曰。止汗通內。此言實得是湯之方意。可據以從也。曰。不然。蓋麻黃之於能也。疏漏乎密閉之邪者也。故立其功績也。或得汗而解。或發熱而解。或得便利而解。不可得而期矣。蓋疏漏乎邪氣者。本也。發汗與止汗者。末也。孫氏之所論。惟措其本。而據其末者也。可謂惑矣。)

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方,麻黃(四兩),杏仁(五十個),甘草(二兩),石膏(半斤),上四味。以水七升先煮麻黃。減二升。去上沫。內諸藥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發汗過多。其人叉手自冒心。心下悸。欲得按者。桂枝甘草湯主之。

白話文:

另外還有桂枝加厚朴杏仁湯(白虎湯),還有承氣湯之類的方劑。比較完畢之後,最終確定主要的方劑,而不任意使用其他方劑。這是告誡不可草率決定使用某種方劑。若無明顯高熱,詳情在前一條中已經說明。

有人說,孫思邈評論麻黃的功效說:「止汗通內」。這句話確實抓住了本方劑的方意,可以根據這點來從事臨牀治療。然而,這種說法並非完全正確。麻黃的功效是疏散閉塞的邪氣。所以它的治療作用會有所不同。有些人發汗後邪氣解除,有些人發熱後邪氣解除,有些人腹瀉後邪氣解除,無法預測。疏散邪氣是本質,發汗或止汗只是枝節。孫思邈的評論只涉及本質,而忽略了枝節。可謂是迷惑不清。

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:麻黃(四兩),杏仁(五十個),甘草(二兩),石膏(半斤)。上四味藥,用水七升,先煮麻黃,煮到剩餘兩升,去掉浮沫,放入其他三味藥,繼續煮,煎到剩餘兩升,濾去藥渣,溫服一升。如果發汗過多,患者交叉雙手按壓心口,心下悸動,想要有人按壓,則用桂枝甘草湯主治。

(此亦承桂枝湯之變。而差之之三也。此以既用桂枝湯之過其度。故其汗亦過多也。論曰。微似有汗者益佳。不可令如水流漓。病必不除。是為之發汗之式也。今也。不得其式如此。則曷為得全其治乎哉。邪氣雖幸挫其勢。而津液虛損。精氣僕蹶。卒為失其運行。開闔不調。

上下不順也。於是乎。精氣輳心胸。而不得瀉表裡上下也。此所以為其人以下之諸證也。曰其人。以更端之者。忒於前有熱邪者。而明於今特本於精氣也。夫精氣偏輳心胸。則心胸不得必不騷動矣。故叉手自冒心。而自堪其騷動也。叉手。言兩手相錯也。冒。猶覆也。心下悸。

亦按之則足才堪之也。雖然。身自既冒其心上。則復如心下何。此所以欲使人得按也。蓋按之而足以堪之者。可益以徵於此湯之不因於熱。而本於氣矣。是故以桂枝甘草湯。貫道於彼鬱滿之精氣。而導之表裡四末。則精氣必舒暢。津液必賑贍。於是乎開闔必調。上下必順。深哉旨也。

白話文:

(此法也是承襲桂枝湯而變化的,不過,差之毫釐,謬以千里。這是因為已經用了桂枝湯而超過了適當的程度,所以其汗也流得太多。理論上說,微微有些汗意最好,不可讓汗水像水流淌一樣。否則疾病一定不會消除。這是發汗的適度模式。如今,沒有掌握好這樣的適度模式,那麼如何能夠圓滿地完成治療呢?邪氣雖然暫時挫敗了它的勢焰,但津液卻已經虛耗,精氣疲憊不堪。突然間,津液和精氣停止了運行,人體的開合(開竅和閉塞)功能失調。

上下不通暢,於是精氣聚集在心胸中,而不能瀉散到表裡上下。這就是患者出現下證的原因。所謂患者,是從不同的角度來辨證的。過去認為是因為有熱邪,而現在明白是由於精氣的虛損。精氣偏聚在心胸中,心胸就會感到不安寧了。所以,患者用交叉的手覆在心前,用自己來安撫心胸的躁動。交叉的手,指雙手相交叉。覆,猶如遮蓋的意思。心下悸動。

按壓心下部位,也能緩解心悸。雖然如此,身體都已經用手覆在心上了,又怎麼還能按壓心下部位呢?這就是讓患者按壓心下的原因。如果按壓心下部位就能夠緩解心悸,這可以進一步證明,這個湯劑並非針對熱邪,而是針對精氣的。所以,用桂枝甘草湯貫穿鬱結在心胸中的精氣,疏導到表裡四肢,那麼精氣一定會暢通無阻,津液一定會充足。這樣,開合功能一定會調和,上下一定會通暢。這其中的道理真是深奧啊!

桂枝甘草湯方,桂枝(四兩),甘草(二兩),上二味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。去滓頓服。

發汗後。其人臍下悸者。欲作奔豚。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主之。

(此亦承桂枝湯之變。而差之之四也。發汗後。如上章之所言也。此於是證也。汗後之變。下焦畜滯水。而其勢發臍下悸者也。故曰其人更端之。而以忒於前證也。夫下焦有滯水也。或有與豬苓湯者。或有與真武湯。白通湯。及四逆湯者。而此獨不然矣。何則水之勢激而為悸。

白話文:

桂枝甘草湯的配方

桂枝四兩,甘草二兩。將這兩種藥材用三升水煮,煮到剩下約一升。去渣後,趁熱服用。

悸之勢逆。而欲沖氣道者也。故曰欲作奔豚。以示有奔逆之勢也。彼豬苓湯之水勢。達於心胸。及太大表者。與真武湯。白通湯。及四逆湯之水氣內陷。而為下利者自別矣。不可混同矣。且夫奔豚之為證也。內外上下之機活懸隔。而精氣衝於氣道。而氣息頓絕矣。無復活路者也。

是故論中雖標出奔豚。而唯名而已。未論其全證者。以為其篤危之極也。可見論中無救之之方法焉。此條曰欲作奔豚。桂枝加桂湯曰必發奔豚。皆未備其全證者也。金匱要略舉奔豚湯者。其證方可疑。恐後世之偽贗邪。)

白話文:

悸之勢逆,而欲沖氣道者也。故曰欲作奔豚,以示有奔逆之勢也。

心跳急促而逆上,想要衝破氣道,因此稱為「欲作奔豚」,顯示出氣機逆衝上行的趨勢。

彼豬苓湯之水勢,達於心胸,及太大表者,與真武湯、白通湯、及四逆湯之水氣內陷,而為下利者自別矣。不可混同矣。

豬苓湯的水氣上達心胸,與真武湯、白通湯、四逆湯等藥物引起的內陷水氣導致下痢,其病機不同,不可混淆。

且夫奔豚之為證也,內外上下之機活懸隔,而精氣衝於氣道,而氣息頓絕矣。無復活路者也。

奔豚症的症狀表現為內外上下機體功能失調,精氣逆衝氣道,導致呼吸頓止,幾乎沒有復活的機會。

是故論中雖標出奔豚,而唯名而已。未論其全證者,以為其篤危之極也。可見論中無救之之方法焉。此條曰欲作奔豚,桂枝加桂湯曰必發奔豚,皆未備其全證者也。

因此,醫書雖然提到了奔豚症,但只是一個名稱,並未描述完整的症狀,因為其病情極其危重,可見醫書中並沒有針對奔豚症的治療方法。此處提到「欲作奔豚」和「必發奔豚」,也只是描述病症的發展,並未完整呈現奔豚症的全部表現。

金匱要略舉奔豚湯者,其證方可疑。恐後世之偽贗邪。)

《金匱要略》中提到的奔豚湯,其所治之症也令人懷疑,擔心後世會有偽造或錯誤的記載。

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方,茯苓(半斤),甘草(三兩),大棗(十五枚),桂枝(四兩),上四味。以甘爛水一斗。先煮茯苓減二升。內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作甘爛水法。取水二斗。置大盆內。以勺揚之。水上有珠子五六千顆。相逐取用之。

(以甘爛水者。豈本論之旨趣乎。蓋投水以藥。而煮之釜中。其湯既成。則畢是藥之氣味耳。奚有拘水之性。而異其效用之餘暇乎哉。時珍論水品大備焉。其他諸家本草。亦各非無詳說。雖然。果其說之是乎。吾未知焉。)

發汗後。腹脹滿者。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主之。

白話文:

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,用茯苓半斤、甘草三兩、大棗十五枚、桂枝四兩,以甘爛水一斗,先煮茯苓減二升,再放入其他藥材,煮至三升,去渣,溫服一升,每日三次。甘爛水製法:取水二斗置於大盆中,用勺子攪拌,水面上會出現珠子五六千顆,取這些珠子使用。

發汗後腹脹滿者,可用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治療。

(此亦承桂枝湯之變。而差之之五也。發汗後。同上章之所言也。此於是證也。以汗之故。心胃順接之氣。卒失其宜。胸中氣鬱閉。腹中水液澀滯。而為腹脹滿者也。蓋腹中水液澀滯者。本於胸中氣鬱閉也。故今與此湯。以治其胸中鬱閉。則其化自及腹中。而和其水液澀滯必矣。

是此湯之所以治腹脹滿也。所謂欲求南風。須開北牖是也。是故於其腹脹滿也。固無實候。又無虛候。可知矣。與彼陽明太陰之為脹滿者。大異矣。不可不辨焉。或問曰。腹中水液澀滯。而為腹脹滿。已得其說。果如其說。則於其胸中。亦胡得水液澀滯。而不為胸滿乎。如吾子說可謂隨意焉。

白話文:

這是桂枝湯的變化,但又有所不同。患者發汗後,如同前文所述,出現了新的症狀。由於出汗導致心胃相連的氣機失調,胸中氣鬱閉塞,腹中水液停滯,因此出現腹脹滿。其實,腹中水液停滯的根本原因在於胸中氣鬱閉,所以用此湯方治療胸中鬱閉,自然會影響到腹部,使水液停滯得以化解。

這就是此湯方治療腹脹滿的原理,就像想要南風,必須先打開北邊的窗戶一樣。因此,這種腹脹滿既非實證,也非虛證,可以清楚辨別。與陽明太陰導致的腹脹滿截然不同,不可混淆。有人可能會問:腹中水液停滯導致腹脹滿,道理我們明白了,但既然如此,胸中也存在水液停滯,為何不出現胸滿呢?你這樣說未免太隨意了。

曰不然矣。夫胸中氣鬱閉。則腹中從而鬱閉。既使腹中鬱閉。則水液並之而澀滯也。蓋水液之殊易澀滯於腹中者。此因於腹中之阻遠心而其機用之不健於此也。但於胸中則與之異矣。胸即心之位地。而最親近於心。故心氣雖勞。而尚克施其政令焉。此所以水液之未易乘於此也。

子其思諸。)

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方,厚朴(半斤),生薑(半斤),半夏(半斤),人參(一兩),甘草(二兩),上五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日三服。

傷寒。若吐。若下後。心下逆滿。氣上衝胸。起則頭眩。脈沉緊。發汗則動經。身為振振搖者。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主之。(按動經二字後人之所加也。)

白話文:

不是這樣的。胸中氣鬱結,就會導致腹中也鬱結。腹中鬱結,就會使水液停滯不暢。水液容易在腹中停滯的原因,是因為腹部距離心臟較遠,運作功能較弱。但胸部的情況則不同,胸部是心臟所在,與心臟最為親近,所以即使心氣勞累,也能夠發揮作用。因此,水液不易在胸部停滯。

你好好想想吧。

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,用厚朴、生薑、半夏、人參、甘草各適量,用水煎煮,去渣服用。

傷寒,如果嘔吐或腹瀉之後,心下脹滿,氣上衝胸,起身頭暈,脈沉緊,發汗則經絡受損,身體發抖,可以用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治療。(按:動經二字是後人加上的。)

(尚論篇。補入若發汗三字者為是矣。傷寒。包裹汗吐下三證言之也。後字不但於下後而已。通汗吐而言之也。蓋其在斯也。以汗吐下之變。畜水氣於心下者也。夫心下停水之不一旦乎。終釀成熱氣其勢卒激於胸。故為逆滿也。既水熱之激於胸乎。通身之精氣。無不必輻輳於此。

而抗其勢焉。此所以氣上衝胸也。且夫水勢並精氣。而填於胸中。則上盛下虛可知焉。是故運動身。則水熱精氣亦不得不搖動矣。此所以起則頭眩也。頭眩。言頭目眩暈也。脈沉緊。此標是湯之變脈者也。若夫論其正脈。則於浮數浮緊之比必矣。今標沉緊者。弘是湯之活用。

而親近之於真武湯也。此乃以其病道之出於一轍也。是故系之於發汗之逆。曰為身振振搖者也。振振搖。即真武湯所謂身瞤動振振是也。)

白話文:

(尚論篇。補入「如發汗」三字為正確。傷寒。包含汗、吐、下三種症狀。後字不只指後腦而已。泛指汗、吐。因為其症狀源於汗、吐、下三者的變化,導致水氣積聚於心臟下方。心臟下方停水並非一日形成。它會逐漸醞釀成熱氣,其勢力最終攻向胸部,因此形成逆滿之證。水熱攻於胸後,全身的精氣勢必匯聚於此,對抗其勢力。這就是氣上衝胸的原因。此外,水勢和精氣同時充塞胸中,則上盛下虛的情況顯而易見。因此,活動身體,水熱精氣也不得不跟著搖動,這就是起則頭眩的原因。頭眩,指頭暈目眩。脈沉緊,是此方引起脈象的變化。如果討論真正的脈象,必定會提到浮數或浮緊。現在標記為沉緊,是因為此方效用與真武湯類似,都是針對相同病因。所以這屬於發汗類型的逆證,稱為「身振振搖」。振振搖,即真武湯所說的「身瞤動振振」。)

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方,茯苓(四兩),桂枝(三兩),白朮(二兩),甘草(二兩),上四味。以水六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分溫參服。

發汗。病不解。反惡寒者。虛故也。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。

(此論發汗之變直轉於少陰者也。病不解。非言表證不解。就大體言之也。故不曰後。是以其不解之候。必在腹候及脈候者也。而若其表證。則或止去乎。假令其不止去者。亦無敢加其勢於表位矣。反也者。顧發汗言之也。蓋於其初也。以無惡寒者論之。則今歷發汗。而反出惡寒者也。

白話文:

藥方

茯苓四兩、桂枝三兩、白朮二兩、甘草二兩,以上四味藥材。用水六升,煮到剩三升,去除藥渣,分溫熱服下。

解說

如果服用此方後出汗,但病情沒有好轉,反而出現惡寒的症狀,就說明是體虛造成的。這時應該服用芍藥甘草附子湯來治療。

註解

這段文字主要講述的是發汗後病情的變化,尤其是轉入少陰證的狀況。

  • 病不解: 指的是整體病情沒有好轉,並非指表證沒有消失。
  • 不曰後: 因為病情沒有好轉,所以不提後續的發展。
  • 腹候及脈候: 指的是腹部和脈搏的變化,是判斷病情的重要依據。
  • 表證: 指的是表面的症狀,例如發熱、惡寒等。
  • 反也者: 指的是反常的情況,是與發汗前相比,出現了惡寒的症狀。
  • 無惡寒者論之: 指的是在服用發汗藥前,病人沒有惡寒的症狀。
  • 歷發汗而反出惡寒者: 指的是病人經過發汗治療後,反而出現了惡寒的症狀。

總而言之,這段文字說明了在使用發汗藥後,如果出現反常的惡寒症狀,就需要考慮轉為其他藥方來治療。

若以有惡寒者論之。則今既至於此。而必反加其劇一等也。是之兩岐。包以曰反也。然則此於是惡寒也。不出於邪實之域。而出於精氣虛耗之境內。豈不確明乎。故曰虛故也。醫宗金鑑。不作已為說者。牽強殊甚矣。)

芍藥甘草附子湯方,芍藥(三兩),甘草(三兩),附子(一枚),以上三味。以水五升。煮取一升五合。去滓。分溫服。疑非仲景意。

(疑非仲景意五字。出於後人之為。固不俟辨矣。)

發汗若下之。病仍不解。煩躁者。茯苓四逆湯主之。

(此亦汗下之變。直歸於少陰者也。病仍不解。與病不解。大同其歸趣。而少異其前蹤也。仍者。因也。猶仍舊貫之仍也。此言汗下之前蹤仍未解。而發一煩躁者也。此於是煩躁也。邪氣遽位於陰位。而欲益駸於重地乎。其動勢通徹於心而為煩躁也。非邪氣必位於心胸而使之然也。

白話文:

如果按照出現惡寒的症狀來分析。那麼如今已經發展到這種程度。而必定會反過來加劇其一倍。這是兩種不同的看法。包以說這是相反的。這樣看來,這於是是惡寒的症狀。既不是因為邪氣實證造成的,而是因為精氣虛耗的緣故。難道這不是確定的嗎?所以說這是虛證。醫宗金鑑。不採用已經存在的說法,牽強附會得太過分了。

是故邪氣若縱橫於陰位。而遂使陰證繼踵蜂起。則此是煩躁卻自止必矣。夫煩躁之於證也。陰陽虛實皆與焉。現之陽位者。殊在其極地。如大青龍湯。大陷胸湯。大承氣湯是也。現之陰位者。預其始終也。而始則可治。終則不可治。如乾薑附子湯及此湯。在其始者也。如於其終。

則以為篤危之極也。故無固救之之方法。論曰。少陰病。吐利煩躁。四逆者死。即是也。四逆湯。通脈四逆湯之類。不論及煩躁者。抑有深意哉。又按。此條及上條。於共遽現少陰證則一也。雖然。以此湯。比之於芍藥甘草附子湯。則聊有緩急之別矣。彼則其外殊虛。邪亦專於外。

白話文:

因此,如果邪氣在陰性部位橫行,會導致陰性病症不斷出現,那麼這些症狀會變得煩躁但最終會停止。煩躁在臨牀表現中,涉及到陰陽虛實的情況。在陽性部位出現的煩躁,通常在極端的情況下,例如使用大青龍湯、大陷胸湯、大承氣湯等。而在陰性部位出現的煩躁,則可能在疾病的初期和終末階段表現出來。在初期可以治療,但到了終末階段就難以治療了。例如乾薑附子湯和這湯,就是在疾病的初期表現出來。如果在疾病的終末階段出現,則認為病情已經非常嚴重,沒有有效的治療方法。

論點指出,少陰病出現嘔吐、腹瀉和煩躁,並伴有四肢寒冷(四逆)的情況,往往是生命垂危的徵兆,通常會導致死亡。四逆湯、通脈四逆湯等類似的方劑,雖然對應於四逆的症狀,但對於煩躁的情況並未加以討論,這是因為有著更深遠的意義。

再根據此條和上一條,都出現少陰病的徵兆。不過,如果用這個方劑來比較芍藥甘草附子湯,則可以發現兩者的治療急慢性病狀有所不同。前者在外表表現出極度的虛弱,且邪氣主要集中在外部。

故惡寒。所以為緩也。此則內外均虛。邪氣既在於重地。故煩躁。所以為急也。)

茯苓四逆湯方,茯苓(六兩),人參(一兩),甘草(二兩),乾薑(一兩半),附子(一枚),上五味。以水五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七合。日三服。

發汗後。惡寒者。虛故也。不惡寒。但熱者。實也。當和胃氣。與調胃承氣湯。

(按此條對芍藥甘草附子湯。而論精虛之亙於兩岐。惡寒之預於二途者也。夫既後則精虛之並於邪氣。而惡寒者也。故曰發汗病不解也。此則精虛之於無病。而惡寒者也。故曰發汗後也。然則此於其惡寒也。但出於精氣之不舒暢者也。故以穀肉果菜。而鼓舞之於精氣。則惡寒自止矣。

白話文:

所以會感到惡寒,是因為身體虛弱,因此病程較緩慢。這表示患者內外皆虛,邪氣停留在身體較低部位,因此感到煩躁不安,病程較為急迫。

茯苓四逆湯方

茯苓(六兩),人參(一兩),甘草(二兩),乾薑(一兩半),附子(一枚),以上五味藥材,用水五升,煮至三升,去渣,溫服七合,每日服三次。

說明

如果發汗後仍然感到惡寒,則表示身體虛弱。如果沒有惡寒,只有發熱,則表示實證。實證患者應當調和胃氣,可服用調胃承氣湯。

註解

這段文字針對芍藥甘草附子湯,討論了精氣虛弱在不同情況下的表現,以及惡寒的兩種可能原因。

第一種情況

發汗後仍然惡寒,表示精氣虛弱,並且邪氣也存在於體內,因此發汗後病症沒有解除。

第二種情況

發汗後出現惡寒,表示精氣虛弱,但無其他病症,只是精氣不舒暢。

對於第二種情況,只要食用穀物、肉類、水果和蔬菜,補充精氣,惡寒就會自然消失。

豈以草木蟲石。攻之之為乎哉。精虛之亙於兩岐。惡寒之於於二途。如此備矣。於是乎復附論之。以反對之實。曰不惡寒但熱者。實也。實者。邪實之謂也。熱者。主身熱。而包裹諸熱之謂也。蓋實之為實。特在於陽明。而太陽少陽屬焉。故先期之於陽明曰。當和胃氣。與調胃承氣湯也。

與猶預也。預及於太陽少陽之義也。千金翼。尚論篇。熱上有惡字。玉函。宋板。千金翼。共作小承氣湯。不皆必是矣。

太陽病。發汗後。大汗出。胃中干。煩躁不得眠。欲得飲米者。少少與飲之。令胃氣和則愈。若脈浮。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。與五苓散主之。

白話文:

用草藥、蟲類、礦石等來治療疾病,真的有效嗎?精氣不足會導致各種不同的病症,有的會發冷,有的會發熱,這兩種情況都很常見。所以我們需要進一步研究,才能對症下藥。

如果病人不發冷,只發熱,那就是身體裡有邪氣,導致發熱。這種情況主要表現為陽明經的病症,而太陽經和少陽經也屬於陽明經的範疇。因此,在陽明經病症出現初期,就應該調理胃氣,服用調胃承氣湯來治療。

“與”的意思是預防,預防太陽經和少陽經的病症。有些醫書記載,治療發熱的方劑是“小承氣湯”,但並不一定都正確。

如果病人患有太陽經病症,發汗後出汗過多,胃中乾燥,煩躁不安,睡不著覺,想要喝米湯,就應該少量給他喝,讓胃氣恢復和緩,就能痊癒。如果病人脈象浮,小便不利,微熱口渴,則應該服用“五苓散”來治療。

(此條。論太陽病發汗之變。之於二岐者也。發汗。統桂枝麻黃言之也。發汗後。大汗出。又猶云發汗大汗出後也。後字。有轉遷法。勿忽視焉。夫於發汗大汗出後也。雖邪氣無既有。而胃中之水液卒沽渴。遂致腠理閉塞。此所以出於煩躁不得眠也。欲得飲水者。其意役役於欲得水。

而自救其沽渴也。既知此。則少少與水。使之以先導其水液。則胃氣漸和。腠理自調。故曰令胃氣和則愈也。今也雖不標其脈。而對之於下文若脈浮。則在微緩之比。可推知焉。若脈浮以下。承不得眠以上論之也。是乃於其發汗後。大汗出者也。此雖既無表證。而邪氣尚在肌肉間。

白話文:

這段話講的是太陽病發汗後的變化,特別是針對那些發汗後身體出現兩種不同反應的人。發汗的藥物主要是桂枝、麻黃等。發汗後,如果出很多汗,接下來可能會出現一些問題。這裡的「後」字指的是一種轉變,不能忽視。

發汗後大量出汗,雖然邪氣可能已經消退,但胃裡的津液卻會突然感到乾燥、口渴,導致毛孔閉塞。這就是為什麼病人會煩躁不安、睡不著的原因。他們很想喝水,心裡一直惦記著解渴。

了解了這個道理,就可以給他們少量的水,引導津液的恢復,讓胃氣逐漸恢復平衡,毛孔自然也會恢復正常。所以說,讓胃氣和諧就能治好病。

雖然這段話沒有明確提到脈象,但根據下文可以推測,如果脈象浮,應該屬於微緩的脈象。這段話討論的是發汗後大量出汗的情況,雖然沒有明顯的外在症狀,但邪氣仍然存在肌肉之間。

而聚水氣焉者也。是故為胃中乾燥。不得眠也。小便不利。以有滯水也。微熱者。微少之熱也。消渴者。渴之甚也。夫渴之尤甚。大似在於陽明。雖然。此尚並於微熱。而無彼所謂表裡俱熱之勢者也。可知渴之不根柢於熱。而並出於水液聚肌肉間之變也。此為之五苓散之主治候也。

苟異同於此。則可必預及豬苓白虎之類也。故曰與也。)

五苓散方,豬苓(十八銖),澤瀉(一兩六銖半),茯苓(十八銖),桂(半兩),白朮(十八銖),上五味為末。以白飲和。服方寸匕。日三服。多飲暖水。汗出愈。

(或曰。服五苓散之法。見之多飲暖水令汗出則湯服之亦可矣。何拘散服之為乎。曰。否。本論制其宜。而設之方法。奚混淆之哉。凡湯服者。頓其效用。散服者。漸其效用。是為之其分也。水熱之凝於肌肉間也。殊非頓發頓利之所宜。須以漸發漸利全之效用也。且也。於水逆之證。

白話文:

而聚積水氣的緣故。所以會導致胃中乾燥,不能入眠。小便不利是因為有水滯留。微熱是輕微的熱。消渴是很嚴重的口渴。非常嚴重的口渴,大多會出現在陽明。雖然如此,這裡所說的只是輕微的熱,不像是陽明所說的表裡都有熱的狀況。由此可以知道,口渴的根源不在於熱,而是出於水液聚積在肌肉之間的變化。這就是五苓散的主治證狀。

如果與這裡所說的有所不同,那麼就可以確定和豬苓白虎湯等藥物有關係。所以說,理解五苓散的用法,還要參照其他藥物的用法。

五苓散的方子如下:豬苓(十八銖)、澤瀉(一兩六銖半)、茯苓(十八銖)、桂枝(半兩)、白朮(十八銖)。以上五種藥材研成細末。用白開水送服,每次服方寸匕,一天服三次。多喝溫水,等出汗後效果會更好。

(有的人說,喝五苓散的方法,看到讓病患多喝溫水出汗,那麼用湯藥的形式服用應該也可以吧,為什麼一定要用散劑的形式呢?我說,不對。原本的論述已經制定了適宜的方法,為什麼要混淆呢?凡是用湯藥服用的,它的效果是立竿見影的。用散劑服用的,它的效果是漸進的。這就是它們的區別。水濕凝結在肌肉之間,特別不適合採取立竿見影、速效的方法。應該用漸進的方法,逐漸發揮它的效用。而且,在水逆的證狀中,

水尚吐之。況湯藥乎。非散服之。則無固制之之道也。方法之密曷為強之乎哉。)

發汗已。脈浮數。煩渴者。五苓散主之。

(已猶畢也。以無論其病證差與不差。而唯服畢一劑言之也。此其始也。雖隨太陽表證而發汗之。而反加於脈浮數煩渴者也。此於是浮數也。非但表邪欲駸之所令。職由於水液走於肌肉間之動勢也。煩渴者。渴之勢至為煩也。是水液之不護胃內。而並表熱之所致也。於是乎。

無論於無表證者。縱令表證尚未解。而非發汗之所克可治矣。故以五苓散。發利其水熱也。是為之五苓散之一活用也。醫宗金鑑。浮數下。補入小便不利四字。不必是矣。)

白話文:

水尚且要吐出來,何況湯藥呢?如果不散服,就沒有固定治療的方法。方法的精妙,又何必強求呢?

發汗之後,脈象浮數,煩渴,就用五苓散治療。

(「已」就是「結束」的意思。不論病症好轉與否,都只說服完一劑藥。這是治療的開始。雖然是根據太陽表證而發汗,卻反倒加重了脈象浮數、煩渴的症狀。這浮數的脈象,不僅是表邪欲進的徵兆,而是水液流動到肌肉之間的動態。煩渴,渴的程度甚至讓病人煩躁,這是水液不能保護胃內,又加上表熱所造成的。因此,

不論有沒有表證,即使表證還沒有消除,也已經不是發汗可以治療的了。所以用五苓散,發利其水熱。這就是五苓散的活用方式之一。醫宗金鑑中,浮數下補入「小便不利」四字,不必如此。)

傷寒。汗出而渴者。五苓散主之。不渴者。茯苓甘草湯主之。

(此章。合論五苓散之在於太陽少陽間者。與茯苓甘草湯之在於虛實間者也。故標傷寒。以包二方也。蓋合論二方者。以均本於水熱。而候法亦互疑似也。夫既以二湯之本於水熱乎。於其候法。亦互易疑似。雖然。固殊其位。則於其治法。亦已異矣。於五苓散也。水熱輻輳於肌肉間。

而其動勢致為渴也。於茯苓甘草湯也。水熱凝滯於心下。而無有為渴之動勢也。故曰不渴者也。厥陰篇。復舉茯苓甘草湯。曰傷寒厥而心下悸者。可以參考矣。且夫茯苓甘草湯之以在虛實間乎。或主親實。則其候法疑似乎五苓散也如此矣。或主親虛。則其候法復疑似乎真武湯也如彼矣。

白話文:

患了傷寒,出汗並且口渴的,用五苓散治療;不出汗的,用茯苓甘草湯治療。

此乎彼乎。相對以全其方意錯綜以辨其因來。至矣哉。仲景氏之微意為然也。)

茯苓甘草湯方,茯苓(二兩),桂枝(二兩),生薑(三兩),甘草(一兩),上四味以水四升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分溫三服。

中風。發熱六七日。不解而煩。有表裡證。渴欲飲水。水入則吐者。名曰水逆。五苓散主之。

(中風發熱。以桂枝湯言之。對下文六七日不解而煩。而論太陽之輕者也。六七日不解而煩。以麻黃湯。青龍湯言之。對上之中風發熱。而論太陽傷寒者也。表裡證。非謂柴胡證。謂有表證。亦有里證也。表乃斥上文中風與傷寒也。里乃斥少陽陽明之二位也。蓋少陽之雖為表裡間證。

白話文:

這裏和那裏,相對照著理解藥方的全意,錯綜複雜地辨別病因,真是精妙!仲景先生的深意就是這樣啊!茯苓甘草湯的方劑是,茯苓兩兩,桂枝兩兩,生薑三兩,甘草一兩,以上四味用四升水煮,取二升,去渣滓,溫溫分三次服用。中風,發熱六七天,不退燒且煩躁,有表裡證狀,口渴想喝水,喝了水就吐,稱為水逆,五苓散可以治療。中風發熱,從桂枝湯來說,對應下面六七天不退燒且煩躁,指的是太陽病輕證。六七天不退燒且煩躁,從麻黃湯、青龍湯來說,對應上面中風發熱,指的是太陽傷寒。表裡證狀,不是指柴胡證,指的是有表證也有里證。表證排除了上面中風和傷寒,里證排除了少陽和陽明兩個部位。因為少陽雖然是表裡之間的證狀,

而對之於太陽。則呼為里證。亦無害耳矣。夫於少陽陽明之狀態也。以何乎認焉乎。曰。以渴證陽明。以嘔證少陽也。今也。雖不揭示嘔。而已見為吐。則嘔自具其中矣。所以曰有表裡證也。讀人須熟慮焉。按此條之所謂。既太陽而有中風傷寒之證。而不唯是而止矣。少陽陽明繼踵而蜂起者也。

然則其治之也。似可取準據於三陽合病。而特不然矣。何則今於是證也。以水逆之故。水尚吐之。況藥汁乎。於是乎。先與五苓散。以發利其水熱之動勢。則水藥當自得入於腹矣。既水藥之入於腹乎。必以治例先後之式。而療之可矣。今用五苓散者。抑一時之權法耳。此猶與脈浮數煩渴者。

白話文:

如果病症屬於太陽病,我們稱為里證,也無害。太陽、少陽、陽明的病症,要如何辨別呢?以渴症判斷陽明,以嘔症判斷少陽。現在雖然沒有明確的嘔吐,但已經出現吐的現象,就說明裡面已經有嘔吐的潛在因素了。因此稱為表裡證。讀醫必須仔細思考。這條所說的,既是太陽病,又伴隨著中風傷寒的症狀,而且不止於此,少陽、陽明緊接著出現,接連不斷。

那麼治療方法呢?看起來可以參考三陽合病的治療方案,但實際上並不能完全照搬。為什麼呢?因為這個病症是由於水逆造成的,連水都吐出來了,更何況藥汁呢?所以要先用五苓散,幫助排出體內的水熱,這樣水藥才能順利進入腹中。水藥進入腹中之後,就必須按照先後順序的治療方案來治療。現在使用五苓散,只是一個臨時的權宜之計。這就像脈浮數煩渴的病人,

與五苓散者。同其活用也。或曰。水逆之不渴者。亦當用茯苓甘草湯。唉是牽強之甚矣。不可從也。)

未持脈時。病人手叉自冒心。師因教試令咳。而不咳者。此必兩耳聾無聞也。所以然者。以重發汗。虛故如此。

(後人據桂枝甘草湯。而發之論說者耳。)

發汗後。飲水多必喘。以水灌之亦喘。

發汗後。水藥不得入口為逆。若更發汗。必吐下不止。

(以上二條。共論五苓散者也。亦後人之所記矣。)

發汗吐下後。虛煩不得眠。若劇者。必反覆顛倒。心中懊憹。梔子豉湯主之。

(此既表邪而發汗之。若里邪而吐下之。如其前證已罷去。故曰後也。今也。鬱熱尚纏心。使心恍惚。此所以為虛煩不得眠也。虛煩。即心煩也。對實煩而曰虛煩也。蓋冠煩以虛者。以心下濡言之也。論曰。下利後。更煩。按之心下濡者。為虛煩也。可以徵矣。且夫大柴胡湯。

白話文:

與五苓散相同的使用法。

有些人說:水逆但是不口渴,也應該使用茯苓甘草湯。這實在是牽強附會,不可採納。

在未診脈前,病人雙手交叉覆在心窩,醫師教他試著咳嗽,但是咳不出來,這必定是因為雙耳聾了才沒有聽到。之所以如此,是因為過度發汗,身體虛弱所致。

(後世根據桂枝甘草湯,而發表的論述都是一知半解而已。)

發汗後,喝很多水一定會喘,灌水進去也會喘。

發汗後,喝下水藥會逆流出來,若再發汗,必定會吐瀉不止。

(以上兩條,都是討論五苓散的,也是後人記錄的。)

發汗吐瀉後,虛熱煩躁無法入睡,如果嚴重的話,必定會翻來覆去,心中煩躁不安。 梔子豉湯主治這種情況。

(這種情況既是表邪引起的,又發了汗。如果裡邪引起的,又吐了瀉,如果前面的證狀已經消失,所以說是在「後」。現在鬱熱仍然纏繞心頭,使心神恍惚,這就是虛熱煩躁無法入睡的原因。虛煩,就是心煩。相對於實煩而言,稱為虛煩。之所以說心煩是虛煩,是因為心下有水液停滯的緣故。有論述說,腹瀉後,更加煩躁,檢查心下有水液停滯,就是虛煩。這可以證明上述說法。此外,大柴胡湯

調胃承氣湯之於鬱郁微煩。大陷胸湯之於短氣躁煩心中懊憹。白虎湯之心煩微惡寒。大承氣湯之心中懊憹而煩。瓜蒂散之心中滿而煩。是皆為之實煩也。故於其心下。則皆硬者也。硬之於實煩。濡之於虛煩。不可不別論矣。若劇者以下。舉雖均在梔子豉湯。而其候法大類於實煩者也。

是雖已類於實煩。而心下則固濡矣。此所以其治法之尚在於此湯也。反覆顛倒。躁之狀態也。心中懊憹。心中憂悶之謂也。)

白話文:

調胃承氣湯

用於治療鬱鬱寡歡、微感煩躁。大陷胸湯用於治療呼吸短促、急躁煩悶,心中感到懊惱鬱悶。白虎湯用於治療心煩,略微怕冷。大承氣湯用於治療心中懊惱鬱悶並伴有煩躁。瓜蒂散用於治療心中滿悶並伴有煩躁。

這些情況都屬於實證導致的煩躁,因此在患者心下部位,都會觸摸到硬塊。硬塊屬於實證引起的煩躁,而軟弱則屬於虛證引起的煩躁,兩者必須區分開來。

如果病情嚴重,無論是實證還是虛證,都可用梔子豉湯治療,但其症狀表現更接近實證導致的煩躁。

雖然這些情況已經類似實證導致的煩躁,但患者心下部位仍然是軟弱的。因此治療方法仍然應以梔子豉湯為主。

反覆顛倒、心煩意亂,是躁躁不安的狀態。心中懊惱鬱悶,是指心中感到憂愁煩悶。

梔子豉湯方,梔子(十四枚),香豉(四合),上二味。以水四升。先煮梔子。得二升半內豉。煮取一升半。去滓。分為二服。溫進一服。得吐者止後服。

(張思聰刪得吐者止後服一句。不必是矣。然則以梔子豉湯為吐藥乎。曰否。夫蓋梔子豉湯之於證與方也。邪在胸中。而藥亦之於茲。則欲其解之動勢。或有為吐者。故曰得吐者止後服也。何必削之為乎。麻黃湯所謂與其人發煩目瞑。劇者必衄。其意頗同焉。)

若少氣者。梔子甘草豉湯主之。若嘔者。梔子生薑豉湯主之。

白話文:

梔子豉湯由梔子、香豉兩種藥材組成,用四升水先煮梔子,煮至水量減少到二升半時加入香豉,繼續煮至水量減少到一升半時,去渣,分兩份,溫熱服下一份。如果服藥後出現嘔吐,則停止服藥。

張思聰認為「得吐者止後服」這一提示並不必要,因為梔子豉湯並不是專門用於催吐的藥方。它主要用於治療邪氣停滯於胸中的情況,藥物作用於胸中,以期疏通解郁。有些人服藥後可能會出現嘔吐,這是藥物作用過程中的正常反應,并非刻意追求的效果。

如果患者伴有氣虛症狀,可用梔子甘草豉湯。如果患者伴有嘔吐症狀,可用梔子生薑豉湯。

(此承虛煩不得眠。而並於若劇者必反覆顛倒。心中懊憹。而論其機變者也。奚得為髮圈而別之乎。少氣。氣息衰少之謂也。蓋使氣息衰少者。以精氣不舒暢也。故以甘草寬道之也。嘔者。胸中鬱熱之極。或至於此乎。故以生薑排達之也。)

梔子甘草豉湯方,放梔子豉湯方內。加甘草二兩。余依梔子豉湯法。

梔子生薑豉湯方,於梔子豉湯方內。加生薑五兩。余依梔子豉湯法。

發汗若下之。而煩熱。胸中窒者。梔子豉湯主之。

(此蓋既有表證。故發汗之。若既有里證。故下之。然不歸會於制其表裡之邪。而徒搖動於表裡而已。是故表裡之邪。卒湊於心胸。是煩熱之所由而出也。為熱苦煩。此之為煩熱也。夫既表裡之邪。卒湊於心胸。則氣液必不得不為擁滯於胸中也。是乃胸中窒之所由而出也。窒。

白話文:

此承虛煩不得眠。而並於若劇者必反覆顛倒。心中懊憹。而論其機變者也。奚得為髮圈而別之乎。少氣。氣息衰少之謂也。蓋使氣息衰少者。以精氣不舒暢也。故以甘草寬道之也。嘔者。胸中鬱熱之極。或至於此乎。故以生薑排達之也。

此方症狀是虛煩失眠。而伴隨著像中風一樣劇烈發作,就會反覆顛倒,心中鬱悶煩躁。而這都是由病機變化而論的。哪能像梳頭一樣梳理清楚而分開呢?少氣指氣息衰少。氣息之所以衰少,是因為精氣不舒暢,所以用甘草來疏通氣道。嘔吐是指胸中鬱熱到了極點。有時會出現這種情況,所以用生薑來排解鬱熱。

梔子甘草豉湯方

在梔子豉湯方中加入甘草二兩。其他依梔子豉湯法。

梔子生薑豉湯方

在梔子豉湯方中加入生薑五兩。其他依梔子豉湯法。

發汗或瀉下後,仍然煩熱,胸中窒息,可以使用梔子豉湯治療。

(這是因為既有表證,故發汗;又有裏證,故瀉下。但是沒有針對表裡邪氣進行根本治理,而只是單純地影響了表裡。所以表裡邪氣最終會集中在心胸,這就是煩熱的原因。因熱苦而煩躁,這就是煩熱的表現。由於表裡邪氣集中在心胸,氣液必定會停滯在胸中,這就是胸中窒息的原因。窒。)

塞也。或曰。此其始也。發汗下之之雖不歸會於制邪。而邪氣已湊胸中。則如其前證。亦得幸而罷去乎。曰不然。是其轉機之殊駿速乎。邪氣尚殘其影於表裡。而於其形。則已湊胸中者也。故不曰後。曰而也可知如其前證未全罷去也。以是乎邪氣形影主客之分。尤足可以推焉。

此乃所以於不處以製表里之方劑。而執權於表裡間而處此方也。是乃梔子豉湯之一權法也。亦猶五苓散之論權法於脈浮數煩渴者也邪。)

傷寒五六日。大下之後。身熱不去。心中結痛者。未欲解也。梔子豉湯主之。

(傷寒五六日。以陽明證言之也。此既下之。而不得其節。所以曰大也。雖既不得其節。而於其外候。亦已無舊日之狀。故曰後也。以是乎知。今雖曰身熱不去。而其狀不現見。唯是以前位之尚未解言之也。然則心中結痛之雖似更本於他因。而猶出於身熱不去之變。亦可知矣。

白話文:

堵塞住病邪。有人說:這纔是病症的開始。雖然出汗、瀉下等方法不能將病邪驅趕至特定的地方,但病邪已聚集在胸中,那麼就像前面所說的症狀,幸運的話也會消失嗎?回答:不對。這是轉變的時機,非常快速。病邪的殘餘陰影仍留在表裡之間,而在形體方面,已經聚集到胸中了。所以不能說「後」,而說「而」,可以知道前面的症狀還沒有完全消失。由於這個原因,病邪形影的客為主從關係,尤其可以由此推斷出來。

這就是為什麼不使用治療表裡的方劑,而要權衡表裡之間的情況,使用這個方劑的原因。這是梔子豉湯的一種權衡之道。就像五苓散的用法,權衡於脈浮數、煩渴的人。

傷寒五六天。大瀉後。身體發熱不退。心中結痛的。主要是病邪沒有解除。梔子豉湯主治。

(傷寒五六天。按照陽明證的說法。既然已經下瀉了,卻沒有達到適當的程度。所以說「大」。雖然沒有達到適當的程度,但在外在的症狀上,已經沒有以前那種情況了。所以說「後」。由於這個原因,現在雖然說身體發熱不退,但這種情況並沒有明顯表現出來。只是以前的位置尚未解除,也就這麼說了。那麼,心中結痛雖然似乎另有原因,但也源於身體發熱不退的變化。這也是可以知道的。)

故曰未欲解。而以繁之於前位也。行文之活可稽知焉。結者。蘊結之意。言痛深著於心也。)

傷寒。下後。心煩腹滿。臥起不安者。梔子厚朴湯主之。

(此條。承上傷寒五六日。而亦差下後之變者也。於彼條。則以下之之過度乎。邪氣尚未欲解於前位也。於此條。則以下之之頗得其處乎。邪亦頗解。而余勢才鬱於心胃間。而犯上下者也。心煩之出於犯上乎。腹滿之出於犯下乎可益以徵邪氣之在於心胃間也。是故。今雖為心煩腹滿。

而不固備熱位及心腹之諸證者也。與以少陽陽明呼之者大異矣。豈可混乎哉。臥起不安。言起臥共不安穩也。此文又猶云臥起不安。心煩腹滿者也。而今曰心煩腹滿。臥起不安者。此順文意。而逆事態。為之文法也。得吐者止後服六字。此條及下條。當無有焉。因梔子以名方。

白話文:

所以說病邪還沒有解除,而是因為邪氣逗留在上部。從文章中就可以看出作者活潑的寫作手法。「結」有蘊結的意思,說明疼痛深深刻印在心中。

傷寒之後,拉肚子後,心情煩躁,肚子脹滿,躺著坐著都不舒服,用梔子厚朴湯治療。

(這條承接上面傷寒五、六天,並且大便有所好轉的變證。在上面條中,是下得太過頭。病邪還沒有想要從上部解除。在這條中,則是下得恰到好處。邪氣也比較解了,但剩餘的邪氣鬱結在心胃之間,而傷及上下。心煩是傷及上部造成的嗎?腹脹是傷及下部造成的嗎?可以進一步證明邪氣就在心胃之間。所以,現在雖然有心煩腹脹,

但並沒有特別的熱症和心腹疼痛的表現,與少陽和陽明的熱症大不相同。難道可以混淆嗎?躺著坐著都不舒服,說明躺著和坐著都不得安穩。這篇文章又像是說:躺著坐著都不舒服,心煩腹脹。而現在說:心煩腹脹,躺著坐著都不舒服。這是順著文章意思,而顛倒實際情況,作為文章寫作手法。「得吐者止後服六字」這條和下一條都不會有,因為用梔子來命名這帖方子。

復混出於此乎。可削去耳。)

梔子厚朴湯方,梔子(十四枚),厚朴(四兩),枳實(四枚),已上三味。以水三升半。煮取一升半。去滓。分三服。溫進一服。得吐者止後服。

傷寒。醫以丸藥大下之。身熱不去。微煩者。梔子乾薑湯主之。

(此條。亦差傷寒五六日之變者也。曰醫。曰丸藥。曰大者。殊咎之重辭也。此於是身熱不去也。以誤治之甚。故其狀尚現見者也。故不曰後也。與彼梔子豉湯身熱不去。似而非者也。夫既以下之之過度乎。機活弛怠。飲乘其隙。而滯於心胃間。所以為微煩也。然則今於是證也。

白話文:

梔子厚朴湯方

梔子十四枚、厚朴四兩、枳實四枚,以上三味,加水三升半,煮至一升半,去渣,分三次服用。溫熱服用第一劑,若嘔吐則停止服用後面的劑量。

傷寒

如果患者患了傷寒,醫生用丸藥大量瀉下,但發熱不退,還有輕微煩躁,這時可以用梔子乾薑湯治療。

復混出於此乎。可削去耳。)

這句話不太完整,無法確定完整的語義,推測可能是指這種症狀的成因,但需要更多上下文才能確定意思。

總結

這段文字描述了傷寒發展到第五、六天時,由於醫生誤治造成發熱不退、輕微煩躁的症狀,以及針對這種情況的治療方法和成因分析。

有身熱不去之實。與為微煩之虛也。於是乎。梔子以制身熱不去。乾薑以制飲之為微煩者也。惟是湯之方意為然矣。以上五條為一聯也。)

梔子乾薑湯方,梔子(十四枚),乾薑(三兩),上二味。以水三升半。煮取一升半。去滓。分二服。溫進一服。得吐者止後服。

凡用梔子豉湯。病人舊微溏者。不可與服之。

(後人以梔子湯。匹之瓜蒂散。遂至見梔子湯。猶瓜蒂散也。謾發是例者也。不可從焉。)

太陽病。發汗。汗出不解。其人仍發熱。心下悸。頭眩。身瞤動振振。欲擗地者。真武湯主之。

白話文:

若身體發熱不退,且伴隨輕微煩躁,可用梔子來清熱,乾薑來溫中止煩。這梔子乾薑湯方,便是以此為依據。方中用梔子十四枚,乾薑三兩,水煎服。但若病人平時脾胃虛弱,容易腹瀉,則不可服用此方。有人將梔子湯比作瓜蒂散,認為兩者功效類似,這種說法不可取。另外,太陽病發汗後,熱度不退,伴隨心悸、頭暈、肢體震顫、想要抓地等症狀,可用真武湯治療。

(此條。論桂枝麻黃之變。直至於真武之地位。而已畜虛水者也。仍發熱。雖固本於前位。而今尚不得去者。以虛水之動勢。相應於茲也。然則縱使之本於前位。而猶如出於今之位然矣。故冠曰其人也。心下悸頭眩。出於水勢搖動之變也。身瞤動振振。欲擗地者。虛水動於上於表之所為也。

少陰篇復標是湯。如曰四肢沉重疼痛者。虛水陷於下於內之所為也。故彼則為自下利。此則為心下悸。頭眩。雖均在一方劑之所治。而自有始末輕重之分也。如此矣。身瞤動振振。言身目搖動也擗。捶也。欲擗地。言將仆地捶心也。尚論篇。擗讀為闢者。鑿甚矣。按桂苓朮甘湯曰。

白話文:

這條論述桂枝麻黃湯演變至真武湯的應用,說明患者雖然已經補益了根本,但仍有發熱的症狀,這是因為虛水仍在體內流動的緣故。即使補益了根本,症狀依然像是源自於現在的病位。因此,患者會出現心下悸、頭眩等症狀,這是虛水流動導致的變化。身體顫抖、想要撲倒在地,則是虛水上浮至體表所造成的。

少陰篇再次強調此湯的功效,例如四肢沉重疼痛,這是虛水沉降至體內下部所致。因此,前者表現為腹瀉,後者則表現為心下悸、頭眩。雖然都是同一個方劑可以治療,但其病因和症狀輕重卻有差異。身體顫抖,指的是身體和眼睛搖晃,想要撲倒在地,指的是要倒地用手捶打胸口。尚論篇將「擗」讀作「闢」有點過於牽強。桂苓朮甘湯中提到…

心下逆滿。氣上衝胸。起則頭眩。脈沉緊。是非大似於此湯之所論乎。雖然。彼則屬實水。而正在心下。故心下逆滿也。此則在虛水。而已及一身。故身瞤動振振。欲擗地也。此為之其別也。且也。腹勢之強弱。精神食㑊之不同。最與矣。當參考而決其候法耳矣。)

咽喉乾燥者。不可發汗。

淋家。不可發汗。發汗必便血。

瘡家。雖身疼痛。不可發汗。發汗則痙。

衄家。不可發汗。汗出必額上陷。脈急緊。直視不能眴。不得眠。

亡血家。不可發汗。發汗則寒慄而振。

汗家。重發汗。必恍惚心亂。小便已陰疼。與禹餘糧丸。闕。

白話文:

心中有堵塞感,氣往上衝胸口,起身就頭暈,脈象沉緊。這種情況跟書中所說類似嗎?雖然書中所說的是實水,停留在心中,所以才會心中有堵塞感。而現在這個情況是虛水,已經遍佈全身,所以身體會顫抖不停,想要抓地。這就是兩者之間的區別。而且,腹部的脹滿程度、精神食慾的變化,都是重要的參考因素。要根據這些情況來判斷病人的情況。

咽喉乾燥的人,不能發汗。

小便不利的人,不能發汗,發汗就會便血。

瘡瘍病人,即使身體疼痛,也不能發汗,發汗就會痙攣。

流鼻血的人,不能發汗,發汗就會額頭凹陷,脈象急緊,眼睛直視不能轉動,睡不著覺。

失血的人,不能發汗,發汗就會發冷顫抖。

汗症病人,反覆發汗,就會神志恍惚,心神不寧,小便疼痛。需要服用禹餘糧丸。

(平素居其病。指以曰家也。而論之治例者。皆非本論之辭氣。豈其可從乎哉。)

病人有寒。復發汗。胃中冷。必吐蛔。

(寒熱虛實之變。皆有為吐蛔者。豈如此拘之為乎。)

本發汗。而復下之。此為逆也。若先發汗。治不為逆。本先下之。而反汗之為逆。若先下之。治不為逆。

(此條。至若先發汗治不為逆。猶是可矣。如本先下之以下。則不可也。通篇更無是等之義也。以上八條。總是後人之攙入耳矣。)

傷寒醫下之。續得下利。清穀不止。身疼痛者。急當救里。後身疼痛。清便自調者。急當救表。救里宜四逆湯。救表宜桂枝湯。

白話文:

平常就患有疾病,是指待在家裡,而評論治療方法的人,都與本論的語氣不符,怎麼可以遵循呢?病人有寒,又發汗,胃裡發冷,必定會吐蛔蟲。寒熱虛實的變化,都有可能導致吐蛔蟲,怎麼能這樣拘泥呢?原本應該發汗,卻又瀉下,這是逆治。如果先發汗,治療就不算逆治。原本應該先瀉下,卻反過來發汗,才是逆治。如果先瀉下,治療就不算逆治。這條,就如同先發汗治療不算逆治,還可以理解。但是原本就應該先瀉下,卻又發汗,就不行。整篇文章中都沒有這樣的意義。以上八條,都是後人添加的。傷寒病患者服用了瀉藥,接著又腹瀉不止,不停地排出穀物,身體疼痛,應該趕快救治裡證。如果後背疼痛,大便自行恢復正常,應該趕快救治表證。救治裡證,應該使用四逆湯。救治表證,應該使用桂枝湯。

(傷寒。以太陽之重者言之也。夫既太陽之重乎。或有象里證者。於是乎一旦下之。雖然。非固下攻之所宜。故不唯太陽之不解。下利連續而不得止遂現清穀者也。清圊通。清穀。言利完穀也。身疼痛。蓋有三道之別也。一則出於邪氣實於表位也。乃為之麻黃類之證也。二則出於以邪氣故。

精氣虛於表裡也。乃為之附子劑之所治也。三則出於邪氣已謝。而運用尚未復也。乃為之桂枝湯之活用也。疼痛之別。雖如此。而今以清穀之急於精虛乎。無暇論所以其然。直要以四逆湯救里也。既以四逆救里之後。若疼痛之與下利愈者。固無論焉。若其疼痛之並有表證者。

白話文:

傷寒病症,以太陽病勢嚴重的患者來說,若出現裡證,就必須立刻下瀉。但下瀉並非治療太陽病的適當方法,因此不僅太陽病未解,反而腹瀉不止,甚至排出清穀,清圊通,清穀指的是腹瀉排出食物。患者身體疼痛,可分為三種情況:第一種是由於邪氣積聚於表,屬於麻黃類證;第二種是由於邪氣導致精氣虛弱,屬於附子劑治療範圍;第三種則是邪氣已退,但氣血運行尚未恢復,屬於桂枝湯活用範圍。疼痛的種類雖然不同,但現今患者排出清穀,急需補救精氣虛弱,無暇細究疼痛的原因,必須立即使用四逆湯救治裡證。若使用四逆湯治療之後,疼痛和腹瀉都痊癒,就不用再說了。如果疼痛同時伴有表證,就要另作處理。

則所謂邪氣實於表位者也。宜以麻黃之類者也。今於是疼痛也。在於清便自調。而無有他證。則所謂邪氣已謝。而運用尚未復者也。宜以桂枝湯。通暢其內外上下。使之復其運用耳。與所謂。吐利止。而身痛不休者正同其義也。)

病。發熱頭痛。脈反沉。若不差。身體疼痛。當救其里。宜四逆湯。

(此條。論太陽之變。直之於陰位者也。發熱頭痛。雖固本於太陽。而其脈不於浮而於沉。則不可復名之以太陽者也。然則以少陽為名之乎。亦如何有發熱頭痛之本於太陽者。於是乎單曰病。以欲使讀人知此義也。蓋今為發熱頭痛者。是太陽之餘勢。尚波及於此之所令也。稽之於脈反沉以下之機變。

白話文:

這一條講的是太陽病的變化,直接影響到陰位。患者發熱頭痛,雖然病根在太陽經,但脈象卻不是浮脈而是沉脈,就不能再稱為太陽病。那是否應該稱為少陽病呢?但是發熱頭痛又怎麼可能是少陽病的病根呢?因此,這裡只用「病」字來描述,讓讀者明白其中的道理。其實,現在患者發熱頭痛,是太陽病餘勢影響所致。從脈象沉細等變化來看,就能夠理解這其中的機理。

則可自辨知焉。差者。差錯之義。若不差。言脈沉不差錯也。且也。今加身體疼痛。則其病既轉虛地明矣。故曰當救其里也。按此條。主論陰陽虛實之機變者也。故與正論一方劑之規則者。自有詳略之異也。抑於四逆湯也。為之附子劑之宗家也。今標宗家而曰宜。則支屬之附子劑。

各自系其中。故不標四逆湯之證。而處以四逆湯者也。可謂醫聖之活手段矣。又按此條。一結於葛根麻黃之變者也。上篇與一結桂枝之變於四逆湯者。正同其意也。且夫於桂枝麻黃之變也。縱橫錯綜尚且不盡於此。是故下條復標出小柴胡湯。而論究其變之變者也。)

太陽病。先下之而不愈。因復發汗。以此表裡俱虛。其人因致冒。冒家汗出自愈。所以然者。汗出表和故也。得里和。然後復下之。

白話文:

那麼可以自行分辨知曉。差:差錯的意思。如果不差。指脈沉不會錯亂。並且,現在加上身體疼痛。那麼其病已經轉入虛證很明顯了。所以說應該搶救其裡證。根據這條,主要論述的是陰陽虛實。機變的。所以與正論一方劑的原則有詳略的不同。抑於四逆湯,作為附子劑的宗主。現在說是應該標宗主,而說宜。那麼附屬的附子劑。各自分佈在其中。所以不標四逆湯的證狀,而處以四逆湯。可以說這是醫聖的靈活手段啊。又根據這條,一結於葛根麻黃的變化。上篇與一結桂枝變於四逆湯。正好是同一個意思。並且,對於桂枝麻黃的變化,縱橫錯綜還遠遠不止於此。所以下一條又標出小柴胡湯,而討論分析其變化的變化。

(按此條。意義淺劣。恐後人之論耳。尚論篇。作里未和。得字無之。)

太陽病未解。陰陽脈俱停。必先振慄汗出而解。但陽脈微者。先汗出而解。但陰脈微者。下之而解。若欲下之。宜調胃承氣湯主之。

(脈微者而下之。亦是一種之口氣。與本論不相協矣。蓋後人之辭氣乎矣。)

太陽病。發熱汗出者。此為榮弱衛強。故使汗出。欲救邪風者。宜桂枝湯。

(此後人就桂枝之准證。而為註解者。誤出於此耳。)

傷寒。五六日。中風。往來寒熱。胸脅苦滿。默默不欲飲食。心煩喜嘔。或胸中煩而不嘔。或渴。或腹中痛。或脅下痞硬。或心下悸。小便不利。或不渴身有微熱。或咳者。與小柴胡湯主之。

白話文:

【按此條。意義淺劣。恐後人之論耳。尚論篇。作裏未和。得字無之。)

太陽病未解決時,陰陽脈都停止跳動。一定會先發抖,然後出汗,病狀才能解除。如果只有陽脈微弱,會先出汗解病;如果只有陰脈微弱,則需要用藥物治療解病。如果要進行治療,應使用調胃承氣湯來主導治療。

【脈微者而下之。亦是一種之口氣。與本論不相協矣。蓋後人之辭氣乎矣。)

對於脈搏微弱的病人,若進行下藥治療,這只是一種可能的治療方式,與原本的理論不太符合。可能是後來的人在談論時使用的語氣。

【太陽病。發熱汗出者。此為榮弱衛強。故使汗出。欲救邪風者。宜桂枝湯。】

太陽病發熱並出汗,這是因為榮血虛弱而衛氣過強,所以會出汗。若想治療邪風,應使用桂枝湯。

【此後人就桂枝之準證。而為註解者。誤出於此耳。】

這是在基於桂枝湯的標準症狀,而作出的註解,錯誤地出現在這裡。

【傷寒。五六日。中風。往來寒熱。胸脅苦滿。默默不欲飲食。心煩喜嘔。或胸中煩而不嘔。或渴。或腹中痛。或脅下痞硬。或心下悸。小便不利。或不渴身有微熱。或咳者。與小柴胡湯主之。】

在傷寒病的五六天後,若出現反覆寒熱、胸部脹滿、沈默不想飲食、心中煩躁、喜歡嘔吐等症狀,或者只是感到胸部煩躁但不嘔吐,或是口渴、腹痛、脅下脹硬、心下悸、小便不利、不口渴但身體微熱,或是咳嗽等症狀,應使用小柴胡湯來治療。

(中風當在。五六日上也。聯舉傷寒中風者。喚上篇中篇而言之也。五六日。概舉少陽之日數也。蓋其始一二日。二三日之在於太陽也。或非桂枝湯。則在麻黃湯。或非麻黃湯。則在桂枝湯。既在桂枝麻黃之場。而尚不得解者。遂至四五日五六日。而不得必不為此位之轉機也。

於是乎先揭往來寒熱。以示熱位之異於舊日也。寒熱互來往。謂之往來寒熱也。蓋少陽之以心胸表裡間為其位也。最親近於太表與胃腹也。故其勢或不壓里。則必激太表也。既激於太表。則太表必屈覆。此所以來寒也。或不激於表。則必壓於其里也。既壓於其里。則胃腹必搖動。

白話文:

中醫學認為,中風可能在病發後的五六天出現。這段文字提到「傷寒」和「中風」的區別,並強調在傷寒和中風的初期,可能需要使用桂枝湯或麻黃湯進行治療。如果在這兩種藥物都無法有效治療的情況下,病情可能會持續到四五天或五六天,這時可能出現一種轉變。

接著,文本提到「來往寒熱」現象,這是中醫學中描述的一種特徵,表示熱病的症狀與舊日不同。這種現象指的是寒熱交替出現,表現為「往來寒熱」。少陽經位於心胸和腹內,因此最接近體表和胃腸。由於其位置特性,少陽經的病氣可能不會直接影響到體內的深層組織,但會影響到體表,導致體表的收縮和覆蓋,表現為「來寒」。反之,如果病氣不能影響到體表,則會影響到體內,導致胃腸的震顫,表現為「熱」。

總之,這段文字討論了中風的可能時間、傷寒和中風的治療方法,以及中風初期的症狀變化,特別是「來往寒熱」的特徵。

此所以來熱也。凡少陽之位心胸也。其勢注走於表裡。而發往來寒熱者。此為之少陽正位也。雖均位心胸。而其勢不注走於表裡。而於無大熱者。此為之少陽變位也。正變之分。不可不辨焉。胸脅苦滿。言心胸脅肋都滿也。蓋如胸脅滿。則以肋骨之故。難遽以辨之也。是故令之語病者。

曰苦滿也。苦者。苦惱之義也。默默。沉鬱貌。出於邪氣阻心之機用也。不欲飲食。與不能食自異矣。不欲者。自心之辭也。不能者。自胃之辭也。是即別少陽陽明之辭氣也。亦不可不辨焉。心煩。邪勢迫於心郭之所為也。喜。好也。嘔之為證也。發其自然固矣。而嘔乃聊遣其鬱悶乎。

白話文:

這就是為什麼會發熱的原因。少陽經所管轄的部位是心胸。少陽經的氣血運行於表裡之間,並導致寒熱交替發作,這就是少陽經正常運行的狀態。即使也位於心胸部位,但如果氣血運行不走表裡,且沒有明顯發熱,這就是少陽經運行異常的狀態。正位與變位,不可混淆。

胸脅苦滿,指的是心胸、肋骨都感到滿悶。由於肋骨的緣故,胸脅滿悶不容易辨別。因此,詢問病人時,應說「苦滿」二字。「苦」指的是苦惱的意思,形容患者沉默寡言,面色沉鬱,這是邪氣阻礙心臟機能所致。不欲飲食,與不能飲食不同。不欲,是心臟的想法,不能,是胃的功能問題。這區分了少陽經與陽明經的病症,不可混淆。

心煩,是邪氣逼迫心臟所造成的。喜嘔,是疾病的表現。嘔吐是人體自然的反應,目的是緩解胸悶鬱結。

故或亦好為之也故曰喜嘔也。蓋本劑之定證止於此焉。如以下所舉之諸證。皆為之兼證也。兼證之治例。已具小青龍湯條下矣。胸中煩而不嘔者。由於邪氣不主徹於心中也。乃本劑之輕證或止之乎。或渴。出於熱鬱喉嚨也。或腹中痛。心氣不疏達於腹中之所令也。或脅下痞硬。

出於心胸之邪勢。專接於腹中也。乃本劑之重者。或及之乎。或心下悸。小便不利者。心胸之機活已勞。則心下必貯水。故為心下悸也。既而有心下貯水乎。通身之水道或失分利。故為小便不利也。或不渴。身有微熱。是乃本劑之殊輕者。亦或止之乎。或咳者。胸中畜飲之所為也。

白話文:

所以說,有些人也會因為這個症狀而感到舒服,因此稱為「喜嘔」。這篇方劑的確定病症就止於此。以下所列舉的症狀,都是伴隨症狀。關於伴隨症狀的治療方法,已經在小青龍湯的條文中寫明了。

胸中煩悶卻不嘔吐的人,是因為邪氣沒有完全侵入心中所致。這屬於本方劑的輕症,也可以使用它來治療。

有些人會口渴,這是由於熱氣鬱積在喉嚨引起的。有些人會腹痛,是因為心氣不能疏通到達腹部造成的。有些人會脅肋下痞硬,這是由於心胸的邪氣勢力直接影響到腹部所致。這屬於本方劑的重症,也可以使用它來治療。

有些人會心下悸動、小便不利,是因為心胸的機體活動已經勞累,導致心下積聚水分,因此造成心下悸動。由於心下積聚水分,全身的水道也會失去正常的分泌,因此小便不利。有些人不會口渴,但身體微微發熱,這是本方劑的極輕症,也可以使用它來治療。有些人會咳嗽,這是由於胸中積聚了水分所致。

曰與。復曰主之者。如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之所謂耳。

小柴胡湯方,柴胡(半斤),黃芩(三兩),人參(三兩),甘草(三兩),半夏(半斤),生薑(三兩),大棗(十二枚),上七味。以水一斗二升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取三升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後加減法。若胸中煩而不嘔。去半夏人參。加栝蔞實一枚。若渴者。去半夏加人參。合前成四兩半。栝蔞根四兩。若腹中痛者。去黃芩。加芍藥三兩。若脅下痞硬去大棗。加牡蠣四兩。若心下悸。小便不利者。去黃芩。加茯苓四兩。若不渴。外有微熱者。去人參。加桂三兩。溫服取微汗愈。若咳者。去人參大棗生薑。加五味子半升。乾薑二兩。

白話文:

意思是說,主治這個病症的方法,就像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一樣。

(後加減法。說已審小青龍湯條下也。)

血弱氣盡。腠理開。邪氣因入。與正氣相搏結於脅下。正邪分爭。往來寒熱。休作有時。默默不欲飲食。藏府相連。其痛必下。邪高痛下。故使嘔也。小柴胡湯主之。

(後人因上條。議柴胡證者也。豈正文之意乎。)

服柴胡湯已。渴者。屬陽明也。以法治之。

(按渴有主客之分也。小柴胡湯曰。或渴者。即客證也。白虎加人參湯曰。大渴者。即主證也。今服柴胡湯已。渴更加甚者。亦不得以不為主證也。故曰屬陽明也。雖然。不可亦以概於茲。須據通篇之式。而弘治之耳矣。故曰以法治之也。)

白話文:

(後面是減法。講述已經審視過小青龍湯條的使用情況。)

當血質虛弱,氣力耗盡,皮膚腠理開放,邪氣因此進入,與正常體質在肋骨下方交戰聚集。正邪之間的對抗,導致反覆發熱或寒冷,病狀在不同時間出現。患者沈默寡言,沒有食慾,五臟六腑相互連接,疼痛一定會在下部表現。邪氣在上,疼痛在下,所以引發嘔吐。小柴胡湯是治療這種狀況的主要藥方。

(後代有人根據上一條,討論柴胡療法的適用範圍,難道這是原文的意思嗎?)

服用小柴胡湯後,如果出現口渴的情況,這屬於陽明經的病症。應該用對應的療法進行治療。

(按照口渴有主次之分來說。小柴胡湯提到的“或渴”是指次要症狀;白虎加人參湯提到的“大渴”是指主要症狀。現在服用了小柴胡湯後,如果口渴的程度反而加重了,不能因此認為口渴不是主要症狀。所以說這是屬於陽明經的病症。然而,不能一概而論,必須根據整篇文章的脈絡和原則來理解。所以說要用適當的療法進行治療。)

得病六七日。脈遲浮弱。惡風寒。手足溫。醫二三下之。不能食。而脅下滿痛。面目及身黃。頸項強。小便難者。與柴胡湯。後必下重。本渴而飲水嘔者。柴胡湯不中與也。食谷者噦。

(此蓋後人即次條。發億見者也。豈足據以論乎。)

傷寒四五日。身熱惡風。頸項強。脅下滿。手足溫而渴者。小柴胡湯主之。

(此條。論太陽之一變。直馳於小柴胡之極地者也。既在於小柴胡湯之極地。而尚且有太陽之餘殘。是故難遽以辨其所部位也。故冒首以傷寒也。身熱惡風。蓋言往來寒熱之變態也。若夫身熱之在於陽明乎。以不惡風為法。而今視繼論以惡風。則可知尚在少陽往來寒熱之一變態。

白話文:

生病六七天,脈象遲緩浮弱,怕風寒,手腳溫暖。看過兩三次醫生,吃不下東西,肋下脹痛,臉色和身體都發黃,脖子僵硬,小便困難。可以用柴胡湯治療,服用後應該會瀉下。如果原本口渴卻喝水就嘔吐,就不能用柴胡湯。如果吃了米飯就打嗝,也不適合用柴胡湯。

傷寒病發四五天,發燒怕風,脖子僵硬,肋下脹滿,手腳溫暖並且口渴,可以用小柴胡湯治療。

而疑類於陽明之熱位也。頸項強。太陽之殘證也。是以其轉機之駿速。而尚及之也。脅下滿。以邪氣位於少陽之下抵也。手足溫而渴者。對手足熱而渴之在於陽明者。而明論於少陽客位之渴者也。與身熱惡風。句意相照應矣。)

傷寒陽脈澀。陰脈弦。法當腹中急痛者。先與奔豚。不差者。與小柴胡湯主之。

(按此條。論少陽太陰互疑似者也。故曰傷寒。以包兩岐也。陽者。以少陽言之。陰者。以太陰言之也。法當二字。當序先與小建中湯之上也。蓋其在斯也。以腹中急痛一證。特立之論者也。是故。指曰陽者。但於之矣。指曰陰者。亦但於之矣。然則以何為辨別乎腹中急痛之陰陽。

白話文:

如果出現類似陽明熱症狀,例如脖子僵硬,可能是太陽病的後遺症,因此病情轉變快速,但尚可及時治療。如果出現脅下脹滿,則是邪氣停留在少陽經脈下方造成的。手腳溫熱且口渴,與陽明經脈的熱症口渴不同,而是少陽經脈病變引起的口渴,與發燒怕風的症狀相呼應。

傷寒病人脈象呈現陽脈澀、陰脈弦,通常會伴隨腹痛。先服用奔豚湯,若無效,再服用小柴胡湯治療。

這段文字討論的是少陽和太陰互相疑似的情況,因此以「傷寒」一詞來涵蓋兩種病症。陽脈指的是少陽經脈,陰脈指的是太陰經脈。原本應該先服用小建中湯,但因為腹痛症狀特殊,所以單獨提出。所以,文中提到陽脈和陰脈,只是單純指明病症,並沒有明確區分腹痛的陰陽屬性。

而處之治方哉。須以脈診。審於陰陽之候法也。雖然。今陽脈之應弦而反澀。陰脈之應澀而反弦。則脈亦背其常式者也。既如此則亦奚足明斷於其陰陽而處之治方哉。於是乎。亦擲棄脈之澀弦。而殊發一活式曰。法當先與小建中湯。不差者。與小柴胡湯主之也。此既處其治也。

非固審辨於證與脈者。而但就於其地位之在腹中。而漸謀其治者也。豈不活式乎。若雖既與小建中湯。而尚於不得差者。縱令其脈澀。亦復當宜小柴胡湯耳矣。澀。澀滯也。弦。取義於弓弦之急也。腹中急痛。言急迫而痛也。又按。少陽太陰之特在於腹中急痛之一證。而不媲並於餘證者。

白話文:

要根據脈象來判斷病症,並制定治療方案。雖然脈象有時候會出現反常,比如陽脈應該弦而卻澀,陰脈應該澀而卻弦,但這並不代表脈象就不可靠。因此,我們應該摒棄單純的澀弦判斷,改用更灵活的思路。首先,應該考慮服用小建中湯,如果效果不好,再用小柴胡湯。這是一種灵活的治療方法,并非仅仅依赖脉象,而是结合了腹痛的位置和病症的整体情况。即使病人服用小建中湯後仍不見好轉,即使脈象偏澀,也應該考慮服用小柴胡湯。 澀指的是阻塞滞留,弦指的是像弓弦一樣緊绷,腹中急痛是指腹部疼痛急迫。少陽和太陰的特点是腹中急痛,而其他症状并不明显。

不可無辨焉。蓋以少陽言之。則邪氣雖尚位少陽。而於其勢。則既脫表裡注走之轍。而為專屈於腹中也。於是乎。出於一個之急痛者也。此乃所以不見柴胡本證。而復使脈澀也。以太陰言之。則邪氣雖已位太陰。而以為其初位乎。未能安著於腹中。而其勢暫致相競也。於是乎。

亦出於一個之急痛者也。此乃所以未具小建中之諸證。而亦復使脈弦也。)

小建中湯方,桂枝(三兩),甘草(二兩),大棗(十一枚),芍藥(六兩),生薑(三兩),膠飴(一升),上六味。以水七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內膠飴。更上微火。消解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嘔家不可用建中湯。以甜故也。

白話文:

在醫學上,不能忽略辨證的重要性。拿少陽來說,雖然病邪仍然位於少陽經,但它的勢力已經從表裡轉移到了腹部,形成了局部的集中。因此,患者會出現急性的腹痛症狀,這就是為什麼他們可能不會表現出柴胡湯的典型症狀,反而脈象會變得細澀的原因。對於太陰來說,雖然病邪已經進入太陰經,但它還未完全穩定在腹部,而是暫時在腹部和其它地方產生競爭。因此,同樣地,患者也會出現急性的腹痛,這是因為他們可能沒有表現出小建中湯的所有症狀,脈象卻變成了緊繃。

接下來是小建中湯的配方:桂枝(三兩)、甘草(二兩)、大棗(十一枚)、芍藥(六兩)、生薑(三兩)、膠飴(一升)。這六種成分需要用水七升來煮沸,然後提取三升濃縮液。將濃縮液過濾後加入膠飴,再以微火加熱,直到膠飴溶解。服用時溫熱飲用,每日三次。如果患者有嘔吐的現象,則不宜使用小建中湯,因為它含有糖分。

(嘔家以下十二字。恐後人之所追論矣。)

傷寒中風。有柴胡證。但見一證便是。不必悉具。

(此為小柴胡湯發之者也。當序於彼條之次也。傷寒中風。以桂枝麻黃言之也。蓋太陽之轉機乎少陽也。縱令桂枝麻黃之證尚未解。而已見於柴胡之一證。則當與柴胡湯耳矣。豈徯諸證之悉備焉乎。是之為其式也。三陽三陰。轉變主客之修治。及合併病先後之治方。說精於傷寒奧旨。)

凡柴胡湯病證。而下之。若柴胡證不罷者。復與柴胡湯。必蒸蒸而振。卻發熱汗出而解。

(此例於柴胡之諸類也。故曰凡。按而下脫反字者乎。不然則文義不穩當矣。蓋柴胡之為證也。其不可下固矣。雖然。以其既象里證乎。反為下之也。夫既下之之變。勿論於不一端矣。若於柴胡證不罷者。乃復當與柴胡湯耳。今也以邪報所劫於下攻之不常。與復與柴胡湯之後於其期乎。

白話文:

(嘔家者以下十二字。恐怕後人會追究論斷。)

傷寒中風。有柴胡證。但見到一個證就是。不必全部都具備。

(這是小柴胡湯發汗的證明。應該排在柴胡湯條目的後面。傷寒中風。用桂枝麻黃來說。大概就是太陽轉變為少陽。即使桂枝麻黃的證尚未解除。已經見到柴胡的證之一。就可以用柴胡湯了。豈能等到全部證都具備呢。這就是它的法則。三陽三陰。轉變主客的治療。以及合併病先後治療的方法。說得很精闢傷寒奧祕的要旨。)

所有柴胡湯證。而用下。如果柴胡證尚未停止。又用柴胡湯。一定會蒸蒸而振。有的會發熱出汗而解除。

(這個例子適用於柴胡的各種類型。因此說所有。按而下脫漏了一個反字吧。否則文義不合適。大概柴胡這個證。它的不能下是固定的。儘管這樣。因為它既像裏證。反過來竟然被用下攻了。已經被下攻的變化。不必論它不只一種情況。如果柴胡證不停止。就應該再用柴胡湯。現在因為邪氣所劫而被下攻所破壞。與後來再用柴胡湯的時間有所不同。

邪氣不易解而解者也。是故其解也。亦不通例。必發瞑眩者也。必蒸蒸而振。卻發熱汗出而解。此為之暝眩之狀也。蒸蒸而振。省言於蒸蒸發熱。振振惡寒之義也。蒸蒸。熱氣薰蒸貌。卻。退也。必卻解三字。俱有轉遷法。亦更如雲卻蒸蒸而振解。必發熱汗出而解也。然矣。

按此條。當與上條。移之於小柴胡湯之後耳矣。)

傷寒。二三日。心中悸而煩者。小建中湯主之。

(傷寒。幷包於前在於太陽者。與今位於太陰者言之也。蓋建中之於證也。病位於太陰者也。故於其日數。在於七八日。八九日為常矣。夫既日數之於常。則脈證亦現其定候為法矣。而今於是證也。特不然矣。算其日數。則在二三日。問其證候。則為心中悸而煩。此豈得以常論之矣哉。

白話文:

邪氣不容易消解,但消解了,方式也不寻常,一定会出现头晕眼花,身体发热发抖,然后发汗退热,这才算解除了。这里的“暝眩”指头晕眼花,“蒸蒸”指热气熏蒸,“振”指发抖,而“却”指退去。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,邪气消解时,一定会经历头晕眼花、发热发抖的过程,然后才会发汗退热。

这一条和上一条应该放在小柴胡汤的后面。

伤寒病从发病到第三天,心里感到悸动不安,烦躁不安的,用小建中汤治疗。

伤寒病,包括前文所说太阳病和现在所说太阴病。建中汤针对的病症,是位于太阴的。所以一般来说,这种病症应该在发病的第七、八天或者第八、九天出现。一般来说,如果发病时间符合常例,脉象和病症也会呈现出固定的规律。但现在这种情况却不同。发病时间才第二、三天,症状却表现为心里悸动不安,烦躁不安,这显然不能用常理来解释。

蓋二三日之在今也。病雖已位於太陰。而其日數之尚淺乎。其病之未篤乎。其勢未能縱橫於腹中。遂逆侵於心中。此所以心中悸而煩也。於是乎與建中湯。以制其腹中。則心中之勢自和矣。當汗出而愈也。論曰。身重心悸者。不可發汗。當自汗出而愈。此之謂也。又按。此於是證也。

以殊為太陰之初位。未現其定證。既如上之所言也。雖然。即之腹中須認為太陰之狀者。蓋有之乎矣。而今不標之者。厭拘泥於一二之候法也。讀人須致思焉。)

太陽病。過經十餘日。反二三下之。後四五日。柴胡證仍在者。先與小柴胡湯。嘔不止。心下急。鬱郁微煩者。為末解也。與大柴胡。下之則愈。

白話文:

在過去的兩到三天內,即使疾病已經在太陰(脾)這個部位出現,但時間還很短,病情還不是很嚴重,並且還沒有在腹部橫竊發展,因此疾病逆向影響了心臟。這就是為什麼會感到心悸且煩躁的原因。接著,會使用建中湯來控制腹部的情況,這樣心臟的症狀就會變得平靜。預期病患會出汗痊癒。論點是,身體如果感到心悸,就不應該發汗,而應該自行出汗痊癒,就是這個道理。另外,根據這個證狀,可以認為這是太陰初位的表現,並未完全確定,但像這樣的症狀確實存在。不過,現在不特別標註的原因是為了避免過於拘泥於特定的診斷方法。讀者應該仔細思考。

對於太陽病,如果超過十天,反而進行了兩三次的排便治療。在其後的四到五天,柴胡(一種中藥,常用於治療肝膽疾病和熱病)的症狀仍然存在,則首先應使用小柴胡湯。若嘔吐持續不停,心下部位感到緊張,且有輕微煩躁感,表示治療效果不佳。此時應改用大柴胡,進行排便治療,病症就會得到改善。

(按此太陽病十餘日之變。既在於柴胡之場。稽之於下文仍在字則自明矣。雖既在於柴胡之場。而其候法之疑似於可下也。故反二三下之也。夫既下之變。亦不一端而止矣。若在其四五日也。有於柴胡證仍在者。則縱有它證之殘響。當棄卻之。而先與小柴胡湯耳矣。例曰。凡柴胡湯病證。

而反下之。若柴胡證不罷者。復與柴胡湯即是也。然則其在於斯也。勿論於柴胡證愈者或有之矣。今論其不愈者。而曰嘔不止也。蓋嘔之於少陽也。抑為要領也。今舉其要領。而曰不止。則自知餘證亦從而加勢於此矣。急。急迫也。心下急。此胸脅之邪。欲趣於胃腹之勢為之也。

白話文:

按此太陽病十餘日之變。既在於柴胡之場。稽之於下文仍在字則自明矣。

意思是說,如果太陽病已經持續了十多天,並且已經發展到柴胡證的階段,而之後的病程變化在後面的文字中也都有說明,那麼道理就很清楚了。

雖既在於柴胡之場。而其候法之疑似於可下也。故反二三下之也。

雖然病症已經到了柴胡證的階段,但根據症狀判斷,病人似乎可以服用瀉藥。因此,就反覆地給病人服用了兩三次瀉藥。

夫既下之變。亦不一端而止矣。若在其四五日也。有於柴胡證仍在者。則縱有它證之殘響。當棄卻之。而先與小柴胡湯耳矣。

然而,瀉藥之後的病症變化也不只一種。如果在服用瀉藥四五天後,柴胡證仍然存在,那麼即使有其他症狀的殘留,也應該先把這些殘留症狀忽略,而優先給病人服用小柴胡湯。

例曰。凡柴胡湯病證。而反下之。若柴胡證不罷者。復與柴胡湯即是也。

舉個例子來說,所有屬於柴胡湯證的病人,如果曾經服用瀉藥,但柴胡證依然沒有消失,那麼就應該再次給他服用小柴胡湯。

然則其在於斯也。勿論於柴胡證愈者或有之矣。今論其不愈者。而曰嘔不止也。

所以,在這個情況下,雖然有些病人可能已經治癒了柴胡證,但現在我們討論的是那些柴胡證沒有治癒的病人,他們的症狀是持續嘔吐。

蓋嘔之於少陽也。抑為要領也。今舉其要領。而曰不止。則自知餘證亦從而加勢於此矣。

因為嘔吐是少陽病的主要症狀,而且也是理解這個病症的關鍵。現在我們提到了這個關鍵症狀,並說嘔吐不止,那麼就可以知道其他的症狀也會隨著這個關鍵症狀而加重。

急。急迫也。心下急。此胸脅之邪。欲趣於胃腹之勢為之也。

"急"指的是急迫,"心下急"指的是病人感覺胸脅部位的邪氣想要快速地蔓延到胃腹,這就是心下急的原因。

鬱郁。蘊滯貌。鬱郁微煩。承氣湯亦為之。雖然。彼則並內實之諸證。此則並嘔不止心下急。則可知非陽明矣。故曰。為末解也。益以明確於在於少陽也。與大柴胡。下之則愈。是對夫與承氣湯下之者也。夫蓋下之之雖一其所為。而於立其功績之位地。則自不均矣。承氣盪滌於胃腹。

柴胡轉輸於胸脅。為之其分別也。豈可不辨乎哉。過經二字。蓋後人之所傍注也。胡下。疑脫湯字。)

大柴胡湯方,柴胡(半斤),黃芩(三兩),芍藥(三兩),半夏(半斤),生薑(五兩),枳實(四枚),大棗(十二枚),上七味。以水一斗二升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。服一升。日三服。一方用大黃二兩。若不加大黃。恐不為大柴胡湯也。

白話文:

鬱悶。鬱積滯留的樣子。鬱鬱微煩的症狀,承氣湯也能治療。雖然,承氣湯治療的是同時伴有內實的各種症狀。而鬱鬱微煩的症狀,則伴有嘔吐不止,心下急迫感。這就可以知道,鬱鬱微煩不是陽明經的問題。所以說,這是沒有解決的少陽經的問題。再用大柴胡湯治療,就能見效。這是相對於用承氣湯治療而言的。治療方法雖然相同,但在治病的功績上,卻有差別。承氣湯盪滌胃腑。柴胡疏通胸脅,這就是兩者的區別。怎麼可以不辨別呢?「過經」二字,應該是後人所加的旁註。胡下,懷疑脫漏了「湯」字。

大柴胡湯方劑

柴胡(半斤),黃芩(三兩),芍藥(三兩),半夏(半斤),生薑(五兩),枳實(四枚),大棗(十二枚)。

以上七味藥材,用水一斗二升煎煮,取六升藥液。去除渣滓,再次煎煮。服一升,每天三次。

另一個方劑中使用大黃二兩。如果不加大黃,恐怕不能稱為大柴胡湯。

(方中伍大黃二兩者為是。若不伍大黃。則本條顯曰下之則愈者。豈其以何謂之哉。不可不考焉。七味當作八味。煎下脫取三升三字。一方以下其義雖不背。而恐後人之所補添矣乎。)

傷寒十三日不解。胸脅滿而嘔。日哺所發潮熱。已而微利。此本柴胡證。下之而不得利。今反利者。知醫以丸藥下之。非其治也。潮熱者。實也。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外。後以柴胡加芒硝湯主之。

(此承前條。而論大柴胡湯之極地者也。夫既至於此也。以其候法之不常乎。難遽以辨其部位。故曰傷寒也。十三日。猶有傳經之口氣。當作十餘日也。十餘日不解。承所謂反二三下之後四五日。而論有其變之亦出於此者也。胸脅滿而嘔者。是柴胡之定證也。日哺所發潮熱者。

白話文:

傷寒病程進入第十三日,症狀仍未解除。患者胸悶腹脹,噁心想吐。傍晚時分出現潮熱。稍後出現輕微腹瀉。這原本屬於柴胡證。但是患者服用了瀉藥治療,卻沒有達到通便的效果。現在反而出現腹瀉,說明醫生使用了丸藥瀉藥,這不是適切的治療方法。潮熱是由於實熱造成的。最先應使用小柴胡湯來疏散外感,接著再使用柴胡加芒硝湯來治療。

(這一段承接前面一段,討論的是大柴胡湯治療嚴重的柴胡證。當病情發展到這個程度時,脈象和症狀已經不那麼典型,很難立即辨別出病竈所在。因此稱為傷寒。十三日這個說法,仍然有傳經絡之氣的說法。十三日應該改為十餘日。十餘日不解,承接所謂反覆瀉下兩三後四五天,而出現變化的說法也是出自於此。胸悶腹脹,噁心想吐,是柴胡證的確定證據。傍晚時分出現潮熱,

蓋往來寒熱之變態也。若夫日哺所發潮熱之於陽明乎。當與腹滿而渴。而此則與胸脅滿而嘔。當與不大便難硬之比。而此則與微下利。則可知在於往來寒熱之變。而疑似於陽明之熱狀矣。夫蓋往來寒熱之疑似於日晡所發潮熱於如此者何哉。曰。是即往來寒熱。而惡寒已止者也。

何則心胸柴胡之於邪氣也。當極重於此。則其勢不衝於表。而必壓里矣。此所以惡寒止而但熱來去也。已。既往也。已而微利者。示於微利之出於日晡所發潮熱之前。而及於今也。此乃足益以推知於日晡所發潮熱之不於陽明本位也。此本柴胡證以下。至非其治也五句。及先宜以下。

白話文:

這是指往來寒熱的變化。例如,日哺時發生的潮熱,屬於陽明經,伴隨腹滿口渴;而胸脅滿伴隨嘔吐,則類似於陽明經的表現,但又伴隨輕微腹瀉。由此可見,這種情況屬於往來寒熱的變化,但又類似於陽明經的熱象。為何往來寒熱會類似於日晡時發生的潮熱呢?因為這是往來寒熱,但惡寒已經停止。

這是因為邪氣侵犯心胸,柴胡證較為嚴重,所以邪氣不外泄,而是壓於裡。因此惡寒停止,而只有熱來熱去。已,指已經停止。已經停止而輕微腹瀉,表明輕微腹瀉出現在日晡時發生的潮熱之前,一直持續到現在。這足以證明日晡時發生的潮熱並不屬於陽明經的本位。這屬於柴胡證以下,並非其治療方法的五句;以及先宜以下的內容。

至後以十一字。意致柔弱。非正文之氣格矣。蓋後人移上所謂反二三下之義於此。而亦論之者也。當削去之耳。潮熱者。實也。此為式之辭也。凡潮熱之於本位也。以內實為之因也。故縱令無不大便難硬之證。亦奚可得微利哉。然則雖均曰潮熱。而以此而抗彼則有實與不實之分也。

不可不擇以別矣。)

柴胡加芒硝湯方,於大柴胡湯方內。加芒硝二兩。余依大柴胡湯法。

(按柴胡加芒硝湯者。即大柴胡湯方中。加芒硝二兩者也。宋板。外臺。作小柴胡加芒硝湯者。恐非矣。)

傷寒。十三日不解。過經。讝語者。以有熱也。當以湯下之。若小便利者。大便當硬。而反下利。脈調和者。知醫以丸藥下之。非其治也。若自下利者。脈當微厥。今反和者。此為內實也。調胃承氣湯主之。

白話文:

後人用十一個字作結。文意顯得柔弱無力,與正文的氣勢不符。這是後人將所謂「反二三下」的義理移用於此,並加以評論的結果。應該將這些文字刪去。

潮熱是實症的緣故。這是針對病情的典型用語。凡是潮熱病症,都是因為體內有實證而引起的。所以即使沒有大便不通或大便硬結的徵兆,也不宜使用瀉下藥物。雖然都稱為潮熱,但如果用這個現象與其他的現象對照,就能辨別出有實證和無實證的區別。

必須仔細區別,不可混淆。

柴胡加芒硝湯方

在大柴胡湯方中加入芒硝二兩。其餘依據大柴胡湯的配製方法。

(註:柴胡加芒硝湯即是大柴胡湯方中加入芒硝二兩。宋板本《外臺祕要》將其誤作小柴胡加芒硝湯,恐有誤。)

傷寒十三日未癒,邪熱入裡,導致神志不清,應當用湯劑瀉下。若小便通暢,大便應該乾燥,但卻反而出現腹瀉,脈象調和,說明醫生用丸藥瀉下是不恰當的治療方法。若自發性腹瀉,脈象虛弱,現卻反而調和,這是因為體內有實證,宜用調胃承氣湯治療。

(此條。承大柴胡加芒硝湯論之者也。當效作傷寒十餘日不解。過經二字。亦十餘日之傍注耳。夫蓋與加芒硝湯。而不得其治功。遂轉屬於陽明也。故今發讝語也。既至發讝語。則亦應發身熱潮熱而今否者。以邪氣新位於陽明乎。未暇備於身潮之勢也。是其自然之理矣。以有熱也。

此乃推之於外。而求之於內之辭也。以示於讝語之因緣於裡熱也。當以湯下之。以調胃承氣湯言之也。若小便利以下。至非其治也五句。蓋後人亦牽及於反二三下之之義。而為說者也乎。豈正文之語氣乎。若自下利者。脈當微厥。此亦為式之辭也。句法典上條所謂潮熱者實也同一矣。

白話文:

這段文字討論的是大柴胡加芒硝湯的理論,主要談到在治療十餘天仍未見好,超過常規的病症時,如果使用了加芒硝湯卻未能達到療效,病情反而轉向陽明經,導致發出狂亂語言的現象。當出現狂亂語言時,通常會伴有發熱或潮熱的症狀,但現在可能沒有這樣的症狀,可能是因為邪氣剛進入陽明經,還未充分表現出潮熱的特徵。這是疾病自然進展的過程。

這段文字強調要從外部觀察和內部分析,以揭示狂亂語言是由於腸內熱引起的。因此,應該使用湯藥進行治療,特別是在調胃承氣湯的理論下。如果尿液順利排出,可能會被認為是治療的反應,但這並不一定符合原意。如果病患出現下痢,脈搏可能會變得微弱並伴有厥冷,這也是對疾病的描述方式之一。這裡提到的潮熱實際上指的是熱感,與上文中的潮熱有著相同的含義。

微言脈勢不滿也。厥。闕通。言脈有闕也。此對所謂以湯下之之利。而以抗正於陰陽虛實之分界也。於是乎。以湯下之之利。若歸於自下利之位。則脈當微厥。而今也不然。其脈反和者。此仍為在於內實之位也。反和。言不微厥也。)

太陽病不解。熱結膀胱。其人如狂。血自下。下者愈。其外不解者。尚未可攻。當先解外。外解已。但少腹急結者。乃可攻之。宜桃核承氣湯。

(太陽病不解。論前起也。熱結膀胱。論歸趣也。抵當湯曰。熱在下焦。膀胱下焦。互其辭者也。其人如狂。血自下。是乃桃核承氣湯之證也。下者愈。式於方後之辭也。蓋表熱之歸於膀胱也。必先並血而凝結也。故曰結也。抵當湯曰。在下焦。日結曰在。亦互其意也。夫既凝結之在於膀胱乎。

白話文:

微言脈勢不滿。厥:闕通,表示脈中有空缺。此處指的是適宜用湯藥灌下以通利的作用,而用來與陰陽虛實的分界抗衡。由此,把用湯藥灌下以通利的作用,若歸於自下利的位置,則脈象應該微弱而空虛。然而現在不是這樣。脈象反而平和,這仍是處於內實的位置。

太陽病未解除。熱氣鬱結於膀胱。患者如發狂一般。血從下面流出。下痢的人會好轉。而外證未解除的,還不能攻裡。應該先解除外證。外證解除後,但只有小腹部急結的,纔可以攻裡。宜用「桃核承氣湯」。

(太陽病未解除,從前面產生。熱氣鬱結於膀胱,講述歸趨。抵當湯說:熱在下焦。膀胱屬下焦。它們說法相同。患者如發狂一般,血從下面流出,這就是桃核承氣湯的證狀。下痢的人會好轉,是方劑後的表達方式。蓋指表熱歸於膀胱,必定先凝結血液。所以說結。抵當湯說:在下焦。日結曰在,也是表達相同的意思。既已凝結於膀胱,

其熱自及於通身之血道。其血無不處而搖動矣。必致侵於心郭。而使之遂失其靈明也。此所以出於其人如狂血自下之證焉。於是與桃核承氣湯。而拔其凝結。則血歸乎其舊轍。心復乎其靈明矣。故曰下者愈也。此言大便並瘀血而下愈者也。與所謂血自下之利於血液者。果有別矣。

豈可不辨乎。且也。縱見桃核承氣之證。而若太陽外證尚不解者。未可與桃核承氣湯。宜以解外為式也。奚漫攻之之為乎耶。少腹急結。對熱結膀胱標之也。蓋熱結膀胱者本也。少腹急結者末也。本因於內。而不得洞視之矣。末顯於外。而可得而候之矣。本未末相得。而瘀血之候全備矣。

白話文:

熱氣蔓延全身血管,血液無處不在地沸騰躁動,必定侵犯心臟,導致心神失靈。因此出現病人像發狂一樣,血從下部流出的症狀。这时服用桃核承氣湯,將凝結的血液清除,血液回歸原本的運行軌道,心神恢復清明。所以說,向下瀉泄就能治癒。这里指的是瀉下大便和瘀血就能治癒,這和所謂的“血從下部流出有利於血液”是完全不同的。

怎麼能不辨別呢?再說,即使見到桃核承氣湯的證候,如果太陽病的外在症狀還未消除,就不能服用桃核承氣湯,應該以解外邪為原則。怎麼能盲目地攻邪呢?少腹急結,是熱結膀胱的表現。因為熱結膀胱是根本,少腹急結是枝節,根本源於內部,無法直接觀察,而枝節顯露於外,可以觀察到。根本和枝節相互應,瘀血的表現就完全出現了。

故曰。乃可攻之也。急結者。攣急結滯之義也。亦複比之於抵當湯之少腹硬滿。則各自足辨其方意也。凡血熱俱凝滯。總為之瘀血也。雖然。其血其熱。互不能無主客之差等矣。於是乎。主熱而客血者。乃為之桃核承氣湯也。主血而客熱者。乃為之抵當湯也。此是二湯雖均在瘀血。

而果有其別也如此矣。豈亦可不辨乎。)

桃核承氣湯方,桃仁(五十個),桂枝(二兩),大黃(四兩),芒硝(二兩),甘草(二兩),上五味。以水七升。煮取二升半。去滓。內芒硝。更上火。微沸下火。先食溫服五合。日三服。當微利。

白話文:

所以說,可以攻治它。急結,指的是攣急結滯的意思,也比喻抵當湯治療少腹硬滿。這樣就能分別辨明兩方藥物的用意。凡是血熱凝滯在一起,總稱為瘀血。雖然如此,但血和熱,彼此之間仍有主客之分。因此,以熱為主而以血為客的,就用桃核承氣湯治療;以血為主而以熱為客的,就用抵當湯治療。這兩種湯藥雖然都針對瘀血,但確實有其差別。難道還能不加以辨別嗎?

桃核承氣湯方:桃仁(五十個),桂枝(二兩),大黃(四兩),芒硝(二兩),甘草(二兩),以上五味。用七升水煎煮,取二升半,去渣,放入芒硝,再用文火煮至微沸,然後熄火。飯前溫服五合,一天服三次。應該微微通便。

(按服藥。拘於食之前後者。恐非醫聖之舊矣。蓋後人之所追加也乎。溫服五合。當作溫服八合。)

傷寒。八九日。下之。胸滿煩驚。小便不利。讝語。一身盡重。不可轉側者。柴胡加龍骨牡蠣湯主之。

(傷寒八九日。以太陽之並於里證者言之也。夫雖既下之。而里邪尚不解。遂挐於表邪。而輻湊於胸中。其勢相與襲心。未暇注走於表裡矣。故今雖為胸滿。而未備往來寒熱者也。與彼漸位於胸中。而其勢注走於表裡。而發往來寒熱者。少異其來蹤也。雖既少異其來蹤而不得不同其歸矣。

白話文:

服用藥物時,拘泥於飯前飯後,恐怕不是醫聖的舊法,應該是後人添加的。溫服五合,應該改為溫服八合。

傷寒病發八九天,經過瀉下治療,胸部滿悶、心神不安、小便不利、胡言亂語,全身沉重,無法翻身,可以用柴胡加龍骨牡蠣湯來治療。

傷寒八九天,指的是太陽病與里證同時存在的病症。雖然已經瀉下,但里邪尚未解除,又與表邪交纏,聚集在胸中,勢力互相侵襲心臟,還沒來得及向表裡發散。所以現在雖然胸悶,但還沒出現往來寒熱的症狀。與那些逐漸積聚在胸中,勢力向表裡發散,出現往來寒熱的病症,雖然發病過程略有不同,但結果卻是相同的。

此所以尚執治法於柴胡也。煩。出於邪氣壓心也。驚。出於心氣不疏達也。小便不利。以心胸邪實之故。精氣失宜暢之所致也。讝語。以邪氣壓心。與心氣不疏達之甚。必致使心於暗晦也。與彼胃實為讝語者。亦大異矣。一身盡重。不可轉側者。是乃精氣失宣暢之甚。遂畜成水氣之所致也。

柴胡加龍骨牡蠣湯方,半夏(二合),大棗(六枚),柴胡(四兩),生薑(一兩),人參(一兩半),龍骨(一兩半),鉛丹(一兩半),桂枝(一兩半),茯苓(一兩),大黃(二兩),牡蠣(一兩半),上十一味。以水八升。煮取四升。內大黃。切如棋子。更煮一二沸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

白話文:

這就是為什麼要重視柴胡的治療方法。患者感到煩躁,是因為邪氣壓迫心臟所致。驚悸不安,是因為心氣不通暢所致。小便不利,是因為心胸邪氣積聚,精氣不能正常流通所導致。患者胡言亂語,是因為邪氣壓迫心臟,以及心氣不通暢的嚴重程度,導致心神昏暗。這與胃實導致的胡言亂語完全不同。全身沉重,無法翻身,這是由於精氣不能正常流通,最終積聚成水氣所致。

藥方

柴胡加龍骨牡蠣湯方,半夏(二合),大棗(六枚),柴胡(四兩),生薑(一兩),人參(一兩半),龍骨(一兩半),鉛丹(一兩半),桂枝(一兩半),茯苓(一兩),大黃(二兩),牡蠣(一兩半),上十一味。以水八升。煮取四升。內大黃。切如棋子。更煮一二沸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

柴胡加龍骨牡蠣湯的藥方如下:

半夏(二合),大棗(六枚),柴胡(四兩),生薑(一兩),人參(一兩半),龍骨(一兩半),鉛丹(一兩半),桂枝(一兩半),茯苓(一兩),大黃(二兩),牡蠣(一兩半)。

以上十一種藥材,用八升水煎煮,取四升藥汁。將大黃切成棋子大小,放入藥汁中,再煮沸一、二次。去渣,溫熱服用一升。

  • 這段文字應該是出自某個中醫古籍,描述的是一種病症的病因和治療方法。
  • 藥方中的鉛丹 是一種有毒的藥物,現今已很少使用。
  • 這段文字僅供參考,不建議自行服用藥物。如需治療,請咨詢專業的中醫師。

(按此方。態度不備矣。蓋後人偷竊之於他書。而充之於此也乎。本條顯曰柴胡加龍骨牡蠣湯。則方之所隊伍。既即方名足辨焉。豈徯容於他按乎。柴胡乃小柴胡湯也。龍骨牡蠣。今脫其斤兩。雖然。徵之於救逆湯。則當龍膏四兩。牡蠣五兩。而如其煎煮及服法。則當從小柴胡湯之法耳。)

傷寒。腹滿讝語。寸口脈浮而緊。此肝乘脾也。名曰縱。刺期門。

傷寒。發熱。嗇嗇惡寒。大渴。欲飲水。其腹必滿。自汗出。小便利。其病欲解。此肝乘肺也。名曰橫。刺期門。

(論說。皆背馳本論之意也。蓋後世刺法家之所述矣。奚足以徵乎。)

白話文:

這個方子不對,應該是後人從其他書偷來的內容,然後加到這裡。這條明顯寫的是柴胡加龍骨牡蠣湯,方子本身就已經有名字了,為什麼還要再寫其他東西呢?柴胡就是小柴胡湯。龍骨牡蠣,現在省略了重量,不過從救逆湯來看,應該是指龍骨四兩,牡蠣五兩。煎煮和服用方法則應該按照小柴胡湯的來做。

傷寒,肚子脹滿胡言亂語,寸口脈浮而緊,這是肝氣犯脾,叫做縱,刺期門穴。

傷寒,發熱,瑟瑟發抖怕冷,口渴,想喝水,肚子一定會脹,自汗出,小便頻繁,病情要好轉了,這是肝氣犯肺,叫做橫,刺期門穴。

這些論述都背離了本論的意思,應該是後世針灸學家寫的,怎麼能拿來當證據呢?

太陽病。二日。反躁。反熨其背。而大汗出。大熱入胃。胃中水竭。躁煩。必發讝語。十餘日。振慄自下利(下利成氏別本作汗)者。此為欲解也。故其汗。從腰以下不得汗。欲小便不利。反嘔。欲失溲。足下惡風。大便硬。小便當數。而反不數。及不多大便已。頭卓然而痛。其人足心必熱。穀氣下流故也。

(此條。後人就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。而漫論之機變者也乎。豈足以據乎。)

太陽病。中風。以火劫發汗。邪風被火熱。血氣流溢。失其常度。兩陽相熏灼。其身發黃。陽盛則欲衄。陽虛則小便難。陰陽俱虛竭。身體則枯燥。但頭汗出。劑頸而還。腹滿微喘。口乾咽爛。或不大便。久則讝語。甚者至噦。手足躁擾。捻衣摸狀。小便利者。其人可治。

白話文:

太陽病

發病後第二天,病人躁動不安。但如果反覆按壓其背部,則會大量出汗。大熱進入胃中,胃中水液耗盡。病人會煩躁不安,且必定會胡言亂語。十幾天後,病人從下半身開始發抖並拉肚子(成氏別本作「汗」)。這些都是疾病要好轉的徵兆。然而,病人的腰部以下卻不能出汗,小便也不順暢,反而會嘔吐,想要小便卻失禁。腳底怕風,大便乾燥,小便應該要多,卻反而少了。等大便恢復正常後,頭部會劇烈疼痛,病人的腳心必定發熱。這是因為穀氣下流的緣故。

(這一段文字是後人根據「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」這個藥方而隨意推論變化的,不足以作為依據。)

太陽病,中風

因為火氣過剩而發汗,邪風被火熱所逼迫,導致血氣流溢,失去常態。兩陽互相燻灼,身體因此發黃。陽盛則想流鼻血,陽虛則小便困難。陰陽都耗盡,身體就會枯燥。這類病人只有頭部會出汗,汗水從頸部流回。腹部脹滿,呼吸微喘,口乾舌燥。有的不會大便,時間久了會胡言亂語,嚴重的甚至會嘔吐。手腳躁動不安,不停地揪衣服和胡亂比劃。小便順暢的病人,預後較好。

(此條。亦後人就救逆湯。而漫論其機變者也乎。字句拘泥殊甚也。豈其然乎。亦不可從矣。)

傷寒脈浮。醫以火迫劫之。亡陽必驚狂。起臥不安者。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蠣龍骨救逆湯主之。

(傷寒脈浮。以初位之在於太陽桂麻之場言之也。既而不與桂枝麻黃。反以火攻誤之也。故曰醫也。夫以火迫劫。與用藥溫覆。於其汗出則一也。雖然。以藥者。專制邪於內。而發其汗。以火者。徒激氣於外。而發其汗。藥乎。尚且雖不得不激氣。而其要在於制邪也。火乎。

或間解邪者。亦徒歸於激氣沽液也。火攻之無益疾醫。可得而知矣。今也。以火迫劫之。而汗出乎。雖邪亦非不減。而逆氣奔騰而纏心郭。此所以為驚狂也。既逆氣奔騰之如此甚。則上下不接。內外阻隔。精氣失其守。此起臥不安之由也。必字有意致。須屬眼焉。亡陽二字。

白話文:

這段話是後人對救逆湯的運用進行隨意評論,字句過於拘泥,實在不可取。

傷寒脈浮,指的是疾病初期位於太陽經的症狀。如果醫生不使用桂枝麻黃,反而用火攻的方式治療,就是錯誤的。雖然用藥溫覆和火攻都能使病人出汗,但用藥是針對體內邪氣,從內部驅散邪氣,而火攻只是刺激體表,使汗液排出。即使不得不使用火攻,也要以制伏邪氣為主要目的。而火攻只是刺激體表,無法真正解決病症。

火攻雖然能使汗液排出,但邪氣沒有完全消退,反而導致逆氣奔騰,缠繞心神,所以病人會出現驚狂的症状。逆氣奔騰嚴重,導致氣血不通,内外隔绝,精氣散失,所以病人會出現起臥不安的症状。這段文字中的“亡陽”二字非常重要,需要仔细理解。

蓋後人旁註於驚狂也乎。)

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方,桂枝(三兩),甘草(二兩),生薑(三兩),牡蠣(五兩),龍骨(四兩),大棗(十二枚),蜀漆(三兩),上為末。以水一斗三升。先煮蜀漆。減二升。內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

形作傷寒。其脈不弦緊而弱。弱者必渴。被火者。必讝語。弱者。發熱。脈浮解之。當汗出愈。

(脈以配證。蓋後世脈家之所說也。豈愜於本論之旨乎。玉函經。無形作二字。醫宗金鑑。弱皆作數。)

太陽病。以火熏之。不得汗。其人必躁。到經不解。必清血。名曰火邪。

白話文:

【方劑】

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方,由桂枝(三兩)、甘草(二兩)、生薑(三兩)、牡蠣(五兩)、龍骨(四兩)、大棗(十二枚)、蜀漆(三兩)組成。將以上藥材研磨成粉末,用一斗三升水先煮蜀漆,減去二升水,再加入其他藥材,煮至三升,去渣,溫服一升。

【症狀】

患者表現出傷寒的症狀,脈象不弦緊而弱,脈弱者必定口渴。被火邪所傷者,必定語無倫次。脈弱者發熱,脈浮而鬆散,應當汗出才能痊癒。

【病因】

太陽病患者,若被火邪熏灼,無法發汗,病人必定躁動不安,到經期卻無法解表,必然要清血。這種病症稱為火邪。

(後人據救逆湯。而論之者也。條辨。無經字。到作倒。)

脈浮。熱甚。反灸之。此為實。實以虛治。因火而動。必咽燥唾血。

微數之脈。慎不可灸。因火為邪。則為煩逆。追虛逐實。血散脈中。火氣雖微。內攻有力。焦骨傷筋。血難復也。脈浮宜以汗解。用火灸之。邪無從出。因火而盛。病從腰以下。必重而痹。名火逆也。

(三條。述火邪火逆之因於灸火也。其說雖如可論。而皆後人之識見耳。)

欲自解者。必當先煩乃有汗而解。何以知之。脈浮故知汗出解也。

(論曰。脈浮數者。法當汗出而愈。恐後人據於此等之義。而論之者也乎。)

白話文:

這段古文主要在討論灸法治療的一些注意事項,尤其是火邪和火逆的情況。作者指出,火邪引起的疾病,不能盲目使用灸法治療,否則會加重病情,導致各種不良反應。

  • 作者引用了救逆湯的例子,並指出一些古籍中的錯誤。
  • 作者強調了火邪和火逆的病理機制,以及不同的脈象所代表的病情。
  • 作者認為,發汗是治療火邪和火逆的重要方法,而灸法則需要謹慎使用。
  • 作者表達了對後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擔憂,提醒後人要深入理解醫理,才能正確地應用醫術。

總而言之,這段古文提醒我們,中醫治療要根據具體的病情進行,不能一味地套用理論,更不能盲目地使用某些方法。只有深入理解醫理,才能更好地運用中醫來防病治病。

燒針令其汗。針處被寒。核起而赤者。必發奔豚。氣從少腹。上衝心者。灸其核上。各一壯。與桂枝加桂湯。更加桂二兩。

(此條。承救逆湯之傷寒脈浮。而論於燒針之機變卒致使表氣躊躕者也。蓋既使燒針汗也。雖固不法。而於其邪氣。則幸而頗解矣。雖然。以其汗出之不少也。表氣殊虛耗。氣液不得活流矣。於是乎。針處盡腫起。恰如被寒之狀也。寒。即斥飲言之也。且夫表位之氣液。躊躕既如此。

則里亦何為得特不躊躕乎哉。可知表裡失其開合。彌互躊躕也。於是乎。恐內外上下懸隔。而或發奔豚也。故曰必發奔豚也。氣從少腹以下四句。後人拘述奔豚狀者也。不可從也。奔豚解。已見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條下焉。)

白話文:

用燒灼過的針灸針讓病人出汗。如果針灸部位有寒邪,就會出現腫塊變紅的現象,這必定會導致奔豚病(類似癲癇的疾病)。氣從小腹向上衝到心臟的,應該在腫塊上方施灸, प्रत्येक壯灸一壯。並配合服用桂枝加桂湯,再額外加入兩錢的桂枝。

(這條記載承接了用救逆湯治療傷寒脈浮的內容,並且討論了使用燒針術法的變化和結果,會導致表氣鬱滯不暢。讓病人出汗雖然不合乎常規,但是在某種程度上,可以幫助身體祛除邪氣。儘管如此,由於出汗過多,表氣會被過度消耗,氣液無法正常運行。因此,針灸部位會出現腫脹,就像被寒邪侵襲的樣子一樣。寒邪,就是指飲邪。而且,表位的氣液既然已經鬱滯不暢到這種程度,那麼內部又怎能保證不鬱滯不暢呢?可見表裡之間失去了正常的開合作用,互相阻滯。因此,擔心內外上下不通暢,可能會誘發奔豚病。所以說「必發奔豚」。從「氣從少腹」以下四句,是後人拘泥於描述奔豚病的症狀,不可採用。奔豚病的瞭解,已經在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的條目中說明。)

桂枝加桂湯方,於桂枝湯方內。加桂枝二兩。余依桂枝湯法。

火逆下之。因燒針。煩躁者。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主之。

(此亦承傷寒脈浮。而論於火逆下之。因燒針之變。卒致使裡氣躊躕者也。夫雖既以火攻及下劑。而邪氣尚不解。其狀或似燒針之可治。因復施燒針也。此於是三治也。雖亦固不法。而亦幸而邪氣頗解矣。雖然。其汗下之不穩當乎。氣液何為得不失和調哉。於是乎。使裡氣殊躊躕。

而遂遮乎心之機用也。此為之煩躁之由也。然則是之煩躁。不並於陽實陰虛之候法。固可知矣。奚混之於彼大青龍湯。大陷胸湯。及乾薑附子。茯苓四逆之比之為乎哉。不可不明辨焉。又按。桂枝加桂湯之表氣殊於躊躕者。與此湯之裡氣殊於躊躕者。媲標以縱橫於其變態矣。

白話文:

桂枝加桂湯方,在桂枝湯方中,增加桂枝二兩,其餘按照桂枝湯的配伍方法。

因燒針而導致火氣逆行下行,煩躁不安,可以用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來治療。

(這是因為正值傷寒脈浮,論治時考慮到火氣逆行下行,由於燒針而導致變化,忽然使裡氣鬱滯,即使已經用火攻和瀉下治療,但邪氣仍然沒有消除,其症狀可能類似於燒針可以治療的症狀,因此再次使用燒針治療。這是第三次治療,雖然並非正確的方法,但幸運的是邪氣有所減輕。儘管如此,其發汗和瀉下的治療並不妥當,導致氣液失去平衡。於是,使得裡氣特別鬱滯,進而影響到心臟的功能,這就是煩躁的原因。

然而,這種煩躁並不符合陽實陰虛的證候,所以不能將其混淆於大青龍湯、大陷胸湯、乾薑附子、茯苓四逆湯等。這一點必須清楚區分。

另外,桂枝加桂湯的表氣不同於鬱滯的表氣,而此湯的裡氣不同於鬱滯的裡氣,在變化的不同情況下互相呼應,如同縱橫交錯。

是欲使讀人從事於活於此也。)

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方,桂枝(一兩),甘草(二兩),牡蠣(一兩),龍骨(二兩),上為末。以水五升。煮取二升半。去滓。溫服八合。日三服。

太陽傷寒者。加溫針。必驚也。

(此後人據驚狂。而說其由者也。)

太陽病。當惡寒發熱。今自汗出。不惡寒發熱。關上脈細數者。以醫吐之過也。一二日吐之者。腹中飢口不能食。三四日吐之者。不喜糜粥欲食冷食。朝食暮吐。以醫吐之所致也。此為小逆。

太陽病吐之。但太陽病當惡寒。今反不惡寒。不欲近衣。此為吐之內煩也。

(二條。後人漫論吐之反逆者也。皆非正文之意矣。亦何從之乎。)

白話文:

作者希望讀者能從這些文字中明白,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方是用来治療太陽傷寒的,但如果患者因为用药过度而出现呕吐,就会产生一些反常现象,比如不恶寒、不欲近衣等。这些反常现象并非病症本身,而是过度治疗导致的,因此需要谨慎使用该方。

病人脈數。數為熱。當消穀引食。而反吐者。此以發汗令陽氣微。膈氣虛。脈乃數也。數為客熱。不能消穀。以胃中虛冷故吐也。

(此頗配脈經之意者也。陽氣乃陰陽二氣之謂也。奚以本論之意說之為乎。)

太陽病。過經十餘日。心下溫溫。欲吐而胸中痛。大便反溏。腹微滿。鬱郁微煩。先此時。自極吐下者。與調胃承氣湯。若不爾者。不可與。但欲嘔。胸中痛。微溏者。此非柴胡證。以嘔故知極吐下也。

(此條。論於調胃承氣湯之於陽明者。與大柴胡湯之於少陽者。其候法互混雜。而殆難分辨也。標曰太陽病十餘日者。與大柴胡湯之冒首。正同其義。亦以其初位而言之也。過經二字。亦旁註耳。今也心下溫溫。欲吐之不於腹中痛。而於胸中痛。則如陽明而復似少陽者也。胸中痛之不於心煩而嘔。

白話文:

太陽病。經過十幾天。心下溫熱。想吐但是胸中疼痛。大便反覆溏軟。腹部略微脹滿。鬱悶少許煩躁。在此之前。自己多次劇烈嘔吐腹瀉的。可以用調胃承氣湯。如果不符合上述情況。不可以服用。只是想嘔吐。胸中疼痛。大便微溏的。這不屬於柴胡湯的證型。因為有嘔吐,所以知道患者曾經劇烈嘔吐腹瀉。

而於溫溫欲吐。則如少陽而復似陽明者也。然則各位二湯之互疑似。不可概以期者也。溏。溏泄也。夫大便之溏也。歸之調胃承氣湯。固反其本面。復歸之大柴胡湯。亦反其本面也。故曰反。欲以明於各位二湯之疑似如此者。各皆不具其本面之所為也。是故。復舉腹微滿。以顧陽明。

舉鬱郁微煩。以顧少陽。二微字相對。以示難互歸於一位一湯也。先此時以下。論一時之權法也。自字不可讀。恐當不字誤矣。夫既各位二湯之不可辨別也。如上之所言。將無奈之何爾。於是乎。暫措之證候。而即其所從來而制之。此豈非不得止之權法乎。若乃先今時。而不極吐下之治法者。

白話文:

如果病人感到溫溫欲吐,看起來像是少陽病,又像是陽明病,這時候就要考慮兩種湯劑的互相疑似,不能一概而論。溏,就是溏泄,大便溏泄,用調胃承氣湯治療,其實是反其本意;用大柴胡湯治療,也是反其本意。所以說反,是要說明兩種湯劑互相疑似,各自都不完全符合病症的本質。因此,才會說腹微滿,來考慮陽明病,又說鬱郁微煩,來考慮少陽病。這兩個「微」字相對,說明難以歸屬於某一種病症或某一種湯劑。前面的內容,都是針對當時的權宜之法。自字可能錯誤,應該是不字。既然兩種湯劑難以辨別,就像上面所說,實在無計可施。於是,就暫時觀察病症,然後根據病症的來源來治療。這不正是不得已而為之的權宜之法嗎?如果沒有考慮到目前的狀況,而不採用極端的吐下治療方法,就可能錯失良機。

其腹脈必應有實候也。有焉乃當與調胃承氣湯耳矣。論曰。不吐不下。心煩者。可與調胃承氣湯即是也。若不爾者。不可與。此以極吐下者言之也。故於其腹脈。必應無有實候也。無焉乃不可與承氣湯。此當與大柴胡湯。曉然明乎矣。但以下二十二字。蓋後人之所追論。恐非正義。

豈足據乎。又按此條。當移之調胃承氣湯次。而為一類耳矣。)

太陽病。六七日。表證仍在。脈微而沉。反不結胸。其人發狂者。以熱在下焦。少腹當硬滿。小便自利者。下血乃愈。所以然者。以太陽隨經。瘀熱在裡故也。抵當湯主之。

(此條。以病勢進轉之序而論之也。蓋太陽病之於五六日也。必知其脈浮而表證仍在。是乃發汗之所宜也。今也。縱令表證仍在。而其脈已至微而沉。則可知病勢之專於裡矣。微者。謂脈勢不滿也。微而沉。此血氣壅滯之所使也。與彼沉而微之本於精虛者。自有別矣。夫既病勢之專於裡也。

白話文:

如果病人的腹脈確實有實證,就可以給予調胃承氣湯。論書上說:如果不嘔吐也不拉肚子,但是心煩者,就可以給予調胃承氣湯。否則,就不能給予此藥。這是指極度嘔吐或腹瀉的情況。因此,如果病人的腹脈沒有實證,就不能給予承氣湯。這種情況下,就應該給予大柴胡湯。這一點是很清楚的。但是,文章後面的二十二個字,可能是後人所添加的,並非原作者的原意。

太陽病型,過了六七天,表證仍然存在,脈搏微弱而沉著,但卻沒有胸悶憋氣的症狀,病人出現狂熱。這可能是因為熱邪瘀積在下焦,導致小腹硬滿,小便自然通利,便血後症狀才會好轉。這是因為太陽經的病邪隨著經絡傳播,鬱熱停留在體內所致。這時候,可以用抵當湯來治療。

(這段內容是從疾病發展的順序來論述的。太陽病發展到五六天時,脈象一定會浮起,表證仍然存在,這是適合發汗治療的時機。現在,即使表證仍然存在,但脈象已經變成微弱而沉著,說明疾病已經轉入裡證。微弱是指脈象不滿,沉著是氣血瘀滯導致的。這與精虛導致的沉微脈象不同。既然疾病已經轉入裡證,

不結胸脅而在下焦。故曰不結胸。而以明無結胸證也。發狂。較之於桃核承氣湯之如狂。則瘀血多少之分自備矣。下焦膀胱。皆斥少腹言之。唯有廣狹之別而已。少腹硬滿。亦熱在下焦之標也。比之於少腹急結。則為稍重矣。小便自利。明於硬滿之不由於水氣。而本於瘀血也。

自利。即不滯之義也。下血則愈。此述方後之式也。而今標之於方前者。將欲先處方而期其方隅也。所以然者以下三句。蓋後人之所旁書矣乎)

抵當湯方,水蛭(三十個),虻蟲(三十個),桃仁(二十個),大黃(三兩),上四味為末。以水五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不下再服。

白話文:

這病症不結在胸脅,而是在下焦,所以說不結胸,明確表示沒有結胸證。發狂,相比於桃核承氣湯引起的狂躁,只是瘀血多少的差別。下焦膀胱,都是指少腹而言,只有廣狹的區別。少腹硬滿,也是熱在下焦的徵兆。相比於少腹急結,症狀稍重。小便自利,說明硬滿不是因為水氣,而是本於瘀血。

自利,就是不滯的意思。下血則愈,這是方劑後的總結,現在把它放在方前,是想先處方,並預計藥效。這麼做是因為後面三句話,可能是後人所加的註解。

抵當湯的藥方:水蛭三十個,虻蟲三十個,桃仁二十個,大黃三兩,以上四味研磨成粉末。用五升水煎煮至三升,去渣,溫服一升。如果沒有效果,可以再服一升。

太陽病。身黃。脈沉結。少腹硬。小便不利者。為無血也。小便自利。其人如狂者。血證諦也。抵當湯主之。

(此條。例於太陽之變。或歸於瘀熱。或歸於瘀血者也。蓋熱之並液者。乃為之瘀熱。熱之並血者。乃為之瘀血也。夫血也者。即液之所化。而液中生血。血中容液。雖然。血液自不能無其分也。填於藏肉之間。而波及於肌肉間。是為之血之性也。填於肌肉間。而波及於藏肉間。

是為之液之性也。是故。熱之或並血。或並液。其候法亦不能無異別矣。今也脈沉結。少腹硬之雖亙於兩歧。而媲於身黃與小便不利。則瘀熱可知矣。故曰為無血也。此乃茵陳蒿湯所之也。小便自利。其人如狂者。此滯於脈沉結少腹硬言之也。諦。審也。抵當湯主之五字。不穩當矣。

白話文:

太陽症。身體發黃。脈象沉結。小腹堅硬。小便不通暢的。這是因為沒有血液。小便自行通暢。人像發狂一樣的。這是血證確實存在的證據。使用抵當湯來治療。

(此條症狀是太陽證的變化。有的歸為瘀熱,有的歸為瘀血。熱氣伴隨著津液的,就是瘀熱。熱氣伴隨著血液的,就是瘀血。血液是津液轉化而來的,津液中產生血液,血液中容納津液。儘管如此,血液和津液不能完全沒有區別。填塞在臟腑之間,而蔓延到肌肉之間。這是血液的特性。填塞在肌肉之間,而蔓延到臟腑之間。這是津液的特性。所以,熱氣有的伴隨著血液,有的伴隨著津液。它們的症狀和治療方法也不能沒有不同。現在脈象沉結,小腹堅硬,雖然跨越了血液和津液兩方面。但是,配合身體發黃和小便不通暢,瘀熱是可以知道的。所以說這是因為沒有血液。這應該是茵陳蒿湯適用的證候。小便自行通暢,人像發狂一樣的。這是因為沉結的脈象和小腹堅硬造成的。諦,審察的意思。抵當湯主治這五個字,不是很恰當。

桃核承氣湯。亦尤與於此焉。何必於抵當湯耳矣哉。後人謾補添之。可察知焉。)

傷寒有熱。少腹滿。應小便不利。今反利者。為有血也。當下之。不可余藥。宜抵當丸。

抵當丸方,水蛭(二十個),虻蟲(二十五個),桃仁(二十個),大黃(三兩),上四味。杵分為四丸。以水一升。煮一丸取七合服之。晬時當下血。若不下者更服。

(此條。雖意義不背。而既備於上條。則本論之旨。豈敢如此疊重哉。且也。抵當之於丸。猶且可矣。既丸而復煎煮之。冗亦甚矣。未知其可矣。)

太陽病。小便利者。以飲水多。必心下悸。小便少者。必苦裡急也。

白話文:

這段古文主要在討論傷寒病的治療,其中提到了桃核承氣湯和抵當丸兩種藥方。

作者認為,對於傷寒伴有小腹脹滿、小便不利,卻反常地出現小便通暢的情況,這是因為有血症,需要用藥下血,而桃核承氣湯也適合這種情況,並不需要使用抵當湯。

作者批評後人胡亂補添了抵當湯的用法,認為抵當丸做成丸劑服用即可,不需要再煎煮。

最後,作者還提及了太陽病的症狀,指出小便通暢多是喝水太多導致的心悸,而小便不利則一定是腹痛。

註解:

  • 抵當丸:一種用於治療血瘀證的藥方,主要成分為水蛭、虻蟲、桃仁、大黃等。
  • 太陽病:傷寒病的一個階段,症狀主要為發熱、頭痛、惡寒等。
  • 苦裡急:指腹痛,為傷寒病常見症狀。
  • 心下悸:指心悸,也稱為心慌。

(此亦論於裡急之由於水氣者。而對血證者也。雖然。此等之義。既備於抵當湯條。及身黃脈沉結之例。則亦何贅旒之為哉。)

白話文:

這段古文中醫文字是在討論腹內緊張疼痛是因為水分過多的情況,並且與出血症狀有關。然而,這些觀點已經在抵當湯和身體發黃、脈搏深沈凝滯的例子中有詳細說明瞭,所以再重複就顯得冗餘了。換句話說,這個問題在其他地方已有充分探討,不再需要在此再次提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