川越正淑

《傷寒脈證式》~ 緒言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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緒言 (1)

1. 緒言

傷寒之書。不知成何時代矣。世傳云。後漢長沙太守張機仲景著傷寒論。雖然。後漢書及三國志。並不載焉。或晉唐宋元明之諸書。適及此者。亦皆所追考。而不更聽有明證矣。蓋斷之後漢者。特以其自序文徵之耳矣。抑自序之於撰。意趣失要契。字句不雅馴。較之本論。豈啻天壤而已哉。

恐後人據千金方藝文志等。為之篇者乎矣。且也書其名姓。題漢字者。卻見後人之手痕明矣哉。要之吾儕所矜式。唯其論與方而已。如其時與人。則邈乎不可的斷也。無己則措而不論亦無害大義耳矣。今謹稽本論之作意。蓋取其規矩於易經者也乎。太一肇生陰陽。而八卦位焉。

邪氣備虛實。而六經定焉。卦爻系彖象。部位配脈證。此雖固異其道。而豈非有所似乎耶。且其辭句之韞古。齒之於文言繁辭。亦為敢不大誣乎耶。以是觀之。則其時與人。既已於上古。亦不可知矣。然是余之所私淑也。胡其強之人為乎哉。

傷寒之名。載在史傳及醫籍。然皆以為嚴寒所傷。為之義者耳。仲景氏之所旨。特不然矣。說者率以其不然。而強之史傳醫籍之通言。難哉窺其面目也。蓋傷也者。傷戕傷害之義也。寒也者。寒熱之寒。而虛寒之謂也。是故傷之者非寒。適為四時氣候所傷也。夫蓋四時氣候之於人也。

以常論之。則必畢於生育之一道耳爾。豈敢為且戕焉且傷焉乎哉。雖然。人苟失其常之調度。則四時之氣。直透徹於軀內。而使血液心氣。紊亂其政令。於是乎病脈證出焉矣。故病與不病。我自取焉。亦胡強之四時氣候為乎耶。然則彰明哉。傷者。以四時氣候言之。寒者以病之情狀言之也。

何謂病之情狀乎。精氣虛寒之生於內。是之為情也。惡寒厥寒之顯於外。是之為狀也。可知寒之情狀。而非嚴寒之寒也。夫既寒之內外乎情狀也。不得固一其態矣。病輕則寒亦淺焉。寒既深。則病亦自重焉。輕重淺深。出入去住。皆無有所漏於茲者矣。此即所以統名於疾病。

曰傷寒也。或人曰。傷寒之統名於疾病。其言照亮矣。然是之小冊子所論。其方才不過一百。以不過一百。而欲充之疾病之千態萬變。則牽強附會。亦尚不及焉。吾則不信矣。曰有是哉問也。後人舉翳膜於如吾子所言。莫更開眼於二千載之後者。往往稱古方家之徒。劃方於傷寒金匱。

而大羞用唐宋元明之方。斷然不顧矣。仲景氏旨不然矣。凡疾病之在人乎。萬焉而不止。億焉而不盡。猶如人之各異其面貌也然矣。然則籍使藥方億萬。豈得盡而不殘哉。是故本論繫於證方。以三陽三陰。及傷寒中風者也。此於其證方。則雖如劃於茲。而於其三陽三陰及傷寒中風。

則固不止於茲。宜以漁獵於億萬之疾病焉矣。夫既知以三陽三陰及傷寒中風而普漁獵於億萬之疾病。則亦自於證方之如劃於茲者。不啻縱橫其馳驅於茲而已。亦復取謨範於茲。而應為擇唐宋元明諸家之證方。以供之施用焉矣。是故余所謂以傷寒論治眾病者。非劃證方於此之謂矣。

惟是以三陽三陰及傷寒中風。而普漁獵於億萬之證方之謂也。然故縱方劑之成於今者。亦不氾濫於三陽三陰之謨範者。採而以用之。況於唐宋元明之方劑乎。惡能為劃方於傷寒金匱哉。可謂世稱古方家者。未知古方也。豈其可不思諸乎哉。

辨脈法。平脈法。疑是宋高繼沖。當時編錄。進奏之舊。而孫奇等削去之遺文也。如論其陰陽表裡。氣血營衛。臟腑虛實也。不繫之以病證。而單斷之於脈。又論其五行配當。四季不同。尺寸參差。呼吸出入也。推之漏刻。正之菽數等。概比類乎素問難經者也。豈敢配之於本論之脈式哉。

夫蓋本論之於脈式也。有以狀言之者。又有以勢言之者。不可不精論矣。浮為三陽之經脈。沉為三陰之經脈。遲數弱弦細微之緯於浮沉。疾與促之反於表裡。洪大之亙於內外。此為之脈之狀也。如緩緊滑澀則皆以脈之勢言之者也。故不可固期之於一狀一態者也。蓋緩緊之於勢也。

以察邪力之駿劇與平易焉。滑澀之於勢也。以察精氣之主虛與不主虛焉。緩也者。以其勢之安舒言之。緊也者。以其勢之怒力言之。滑勢之於有膩油。澀勢之於為枯槁。互參伍之。則輕重虛實之分界。須確然而指點也。是故緩緊滑澀之於四勢也。必胚胎於浮沉之經脈。又必含畜於遲數弱弦細微之緯脈也。

以是乎辨病位於當今者。乃浮沉遲數弱弦細微是也。察轉變於未然者。乃緩緊滑澀是也。後世不通此等義。縷縷費之解。而皆如曲直不相容者。蓋有故乎爾。

傷寒例。即王叔和之所例。而固非本論之例。蓋繼沖採抄之於此也。所謂今搜採仲景舊論。錄其證候。診脈聲色。對病真方。有神驗者。擬防世急也之言。可以徵矣。

痙濕暍。蓋出於後世病名岐流之撰者也。亦繼沖之所採抄焉。按此篇並上二篇。及自序。共四篇。以冠之提頭者。大氛昏乎本論之旨歸。恰如玉石同櫃。連貫乎魚眼珠璣也。宜一掃而復之古已爾。

蓋傷寒論之遠古也。晉唐宋元明之諸家。祖述之者。若干輩。暨吾邦從事於此者。往往雖不匱其人。或不免五行生剋。配當引經之說。或膠漆字句。而饜飫乎管窺錐指。或夙建家言。而甘心乎牽強附會之徒。未窺其淵奧者也。夫蓋學此書也。固無他。唯以脈證耳。以脈證有道矣。

曰脈有形勢。證有奇正。不辨形勢奇正。則脈證亦何足據乎哉。宜以辨形勢奇正為務也。是故雖假脈證之一於其字句。而系之以虛實陰陽。則其脈果異分寸高低。其證果異輕重緩急既辨分寸高低之差。而形勢之脈可察矣。既辨輕重緩急之別。而奇正之證可識矣。而後奇正據形勢。

而察其機焉。形勢待奇正而備其態焉。以是奇正者。形勢之式也。形勢者。亦奇正之式也。式也者。言所憑依而取法也。診按之精。施用之活。莫不一出於茲也矣。苟志醫者。豈其可忽諸乎哉。是余之所以以脈證式。命於是書也。又化甲子冬至日。川越正淑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