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第三十三證·可吐不可吐歌
傷寒大法春宜吐。(仲景云。大法春宜吐。)宿食不消胸滿疰。(玉函云。宿食在下管。當吐之。)胸中鬱郁兼有涎。寸口微數知其故。(玉函云。胸上結實。胸中鬱郁而痛。不能食。使人按之。而反有涎唾。下利日十餘行。其脈反遲。寸口微滑。此可吐之。以上皆可吐之證也。
)脈微若吐大為逆。(仲景云。脈微不可吐。虛細不可下。)少陰寒飲無增劇。(仲景云。少陰病。其人飲食入則吐。心溫溫然欲吐。復不得吐。始得之。手足寒。脈弦遲。此胸中實可下也。若膈上有寒飲者。乾嘔不可吐,當溫之矣。)四逆虛家止可溫。誤吐內煩誰受責。(玉函金匱云。
四逆病厥不可吐。虛家亦然。又云。太陽病強吐之。則內煩。論此皆不可吐者也。)
[第三十三證·可吐不可吐歌]
在傷寒的治療原則中,春季適宜使用吐法。(仲景說:春季治療的大原則宜用吐法。)
若有宿食停滯無法消化,導致胸悶不適(《玉函經》提到:宿食停滯在下脘,應當用吐法治療)。
胸中鬱結不暢,兼有痰涎蓄積,且寸口脈微數者,便可判斷為適合吐法的證候(《玉函經》記載:胸中有結實感,伴隨胸悶疼痛,無法進食,按壓時反而有涎唾流出,下痢日達十餘次,脈象遲緩但寸口微滑,此證可用吐法。以上皆為適宜吐法的情形)。
若脈象微弱而誤用吐法,將造成嚴重的治療錯誤(仲景說:脈微不可用吐法,脈虛細也不可用下法)。
少陰病屬於寒飲證者,不宜用吐法以免加重病情(仲景提到:少陰病患者,進食後即嘔吐,感覺心口悶悶想吐卻又吐不出來,發病時手足冰冷,脈弦遲。這種情況若屬胸中有實邪,可考慮下法;但如果屬於膈上有寒飲,僅有乾嘔症狀則不可用吐法,應以溫法治療)。
四肢厥冷的虛寒證候,只適合溫補治療,誤用吐法會引發內熱煩躁,責任該由誰來承擔?(《玉函經》與《金匱要略》提到:四肢厥冷者不可用吐法,虛弱體質者也同樣忌吐。另外,若太陽病強行使用吐法,會導致內生煩熱。這些都是不可用吐法的情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