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恆論》~ 外附 (4)
外附 (4)
1. 外附
至其所現症狀,如氣粗口熱,大渴飲冷等,非但薑附不可用,即一切辛燥之品,皆當禁服,此又白虎、承氣之用矣。
或問:俗云小兒純陽之體,不宜服薑附,是耶?非耶?
答曰:小兒者,稚陽也,如初生之萌芽,其質嬌嫩,用藥稍差,即禍生不測,便釀出陽虛種種危候,非薑附何能扶少火而生氣,以助先天危亡之機乎?世人動曰純陽,豈非見之左耶。總之用薑附亦必究其虛實,相其陰陽,觀其神色,當涼則涼,當熱則熱,何拘拘以薑附為咎哉?
【闡釋】,俗說「小兒純陽之體,有熱無寒」。其實此語非是。有初生小兒,生下後其身體即為陽虛者,由其母在妊娠期中,喜食生冷;或因營養不良,以致胎兒在母腹中,即未健康成長,發育不好,其面容皎白,額上顯出青紋,口唇青白,哭時聲不洪亮,舌質淡紅,苔白膩等。
亦有小兒患病,注射青鏈黴素,或過服寒涼之劑,有如鄭氏所說:「用藥稍差,即禍生不測,便釀出陽虛種種危候。」上述兩種症狀,則非用薑附以扶少火而生氣,以救危亡不可。總之用薑附必辨其陰陽虛實,何能拘泥於小兒純陽之體,不宜服薑附哉!筆者曾治患兒戴某,生下後三月,即患咳嗽,病勢嚴重,送醫院治療,經注射青黴素半月,病癒出院。在一年中,咳喘斷續發作,住醫院四次。
最後一次診斷為肺氣腫,雖注射針藥及輸液治療,未見減輕,已下病危通知書。患兒面容烏黑,咳時頭傾胸曲,氣喘促,出冷汗,手足冰涼,舌質淡紅,苔白膩。其母在妊娠期中,喜吃生冷瓜果以及冰糕汽水等飲料。根據上述診斷,胎兒在母體內即受損傷,生下後即現陽虛之象。
加之三月即住醫院治療,共有五次,注射青黴素及輸液,損傷陽氣。現已見種種危候,非用薑附以扶陽止咳喘不可。先用四逆湯加麻黃治之;繼用真武湯,最後以理中湯善其後,共服藥三十劑而痊癒。今十年,小孩健康成長,已讀小學矣。
或問:俗云小兒初生,先服開口藥,以下胎毒,免生瘡症,用藥不外大黃、銀花、勾藤、防風、巴豆、大棗等,果可服否?
答云:小兒下地,定要服開口藥,以下胎毒,免生瘡、風症,此皆不經之論。夫小兒居母腹中,母呼一呼,母吸一吸,十月功圓,破衣而出,此時一團真氣養成,有何胎毒?如果有毒,小兒尚可活乎?既經下地,如初出土萌芽,此則一身真氣,本是並無一毫外邪,何得即以戕伐生氣之藥而施之,則無疾反生有疾,不生風因而生風,故有四六風、七天風,十有九死,難以枚舉。此千古之流弊,實千古小兒之大厄也。噫!何世人之不講究理法耶?
【闡釋】,鄭氏認為小兒初生下地,不可妄施藥品,力斥世俗用大黃、銀花等藥以下胎毒之非是,並指出其流弊,在當時是很有見地的。現今產科醫院林立,婦女生育小孩多在醫院,此種陋習,已隨之而消失矣。
白話文:
外附
至於出現的症狀,如呼吸粗重、口氣灼熱、極度口渴且喜喝冷飲等,不僅不可使用生薑、附子等熱性藥物,甚至一切辛燥性質的藥品都應禁止服用,此時就該用白虎湯或承氣湯來治療了。
有人問: 俗話說「小兒是純陽之體,不適合服用生薑、附子」,這說法對嗎?
回答: 小兒屬於「稚陽」,如同剛發芽的幼苗,體質嬌嫩,用藥稍有差錯,便可能引發無法預料的禍患,甚至導致陽虛的各種危險症狀。在這種情況下,若非生薑、附子這類藥物,怎能扶持微弱陽氣,輓救生機,扭轉先天衰敗的危局?世人動輒說小兒是「純陽之體」,豈不是偏頗之見?總之,使用生薑、附子也必須辨別體質虛實、觀察陰陽狀態,根據病患的神氣面色靈活用藥,該清涼就清涼,該溫熱就溫熱,何必拘泥於「小兒不可用薑附」的說法?
一般認為「小兒屬純陽之體,只有熱證沒有寒證」,其實這種說法並不正確。有些初生嬰兒,出生時體質便是陽虛,原因包括母親在懷孕期間喜愛生冷飲食,或因營養不良,導致胎兒發育不全。這類嬰兒的面色蒼白、額頭顯露青筋、脣色淡白、哭聲微弱、舌質淡紅、舌苔白膩等。
另有些小兒患病時,因注射青黴素或過度服用寒涼藥物,正如鄭氏所說「用藥稍差,禍生不測,釀成陽虛危症」。上述兩種情況,必須使用生薑、附子來助長陽氣、輓救危局。總之,使用薑附的關鍵在於辨別陰陽虛實,怎能拘泥於「小兒純陽之體不宜用薑附」?我曾治療一名戴姓患兒,出生三個月就患嚴重咳嗽,住院半個月接受青黴素治療後出院,但一年內反覆發作咳喘,先後住院四次。
最後一次診斷為肺氣腫,即便注射藥物及輸液治療仍未好轉,醫院甚至發出病危通知。患兒面色發黑,咳嗽時頭部低垂、胸口彎曲,呼吸急促,冷汗淋灕,手足冰冷,舌質淡紅、苔白膩。原來其母懷孕期間嗜食生冷瓜果及冰涼飲料。由此推斷,胎兒在母體內已受損傷,出生後即呈現陽虛體質,加上多次住院接受青黴素及輸液治療,進一步損傷陽氣。此時已出現多種危險症狀,必須使用薑附溫陽、止咳平喘。先以四逆湯加麻黃治療,再改用真武湯,最後以理中湯調理,共服藥三十劑痊癒。如今十年過去,孩子健康成長,已上小學。
有人問: 俗稱嬰兒出生後要先服「開口藥」,以排除胎毒,避免生瘡或風症,常用藥物如大黃、金銀花、鉤藤、防風、巴豆、大棗等,真的可以服用嗎?
回答: 嬰兒出生後必須服用開口藥以去胎毒、防瘡症的說法,純屬無稽之談。胎兒在母體內隨母親呼吸而生長,十月期滿誕生,此時一身真氣完足,何來胎毒?若真有毒素,嬰兒還能存活嗎?出生後如初生嫩芽,本身毫無外邪侵擾,怎能貿然使用傷害生機的藥物?這樣做只會無病致病、無風生風,導致「四六風」(出生四至六天發病)、「七天風」(出生七天發病)等險症,死亡率極高,例子多不勝數。這是自古以來的醫療陋習,實為嬰兒的大劫。唉!為何世人不多探究醫理呢?
鄭氏主張嬰兒初生時不可隨意用藥,嚴厲駁斥世俗用大黃、金銀花等藥排胎毒的謬誤,並指出其危害,在當時極具見地。現今產科醫院普及,婦女生育多由專業醫療機構照顧,這類陋習已逐漸消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