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

卷首 (4)

1風寒解

風者,天地之生氣,寒者,天地之藏氣。四時之氣,春生、夏長、秋收、冬藏。木旺於春,木氣發生則風動,水旺於冬,水氣蟄藏則寒作。蓋春木司令,陽自地下東昇,風動而冰解,則生氣得政,冬水當權,陰自地上西斂,寒凝而凍合,則藏氣得政,是風乃陽氣之發揚,寒乃陰氣之翕聚,氣不同也。

風之中人,必由金水之外斂。金水主衛,衛性收斂,而風性發泄,衛氣不啟,泄之以風,而愈欲收斂,斂而莫達,則內閉營血,而生裡熱。寒之傷人,必因木火之外泄。木火主營,營性發泄,而寒性閉蟄,營血不秘,閉之以寒,而愈欲發泄,泄而不透,則外束衛氣,而生表寒。

風為春氣,三春之月,天溫日明,人血淖液而衛氣浮宣,襲之以風,不能傷也,值氣涼而竅閉,得風氣之疏泄,是以傷衛。寒為冬氣,三冬之月,天寒日陰,人血凝澀而衛氣沉藏,感之以寒,不能傷也,值氣溫而竅開,得寒氣之閉斂,是以傷營。營傷則衛郁,宜麻黃以瀉衛,衛傷則營郁,宜芍藥以瀉營,營衛發達,則表邪退矣。

《素問·玉機真臟論》:風寒客於人,使人毫毛畢直,皮膚閉而為熱,當是之時,可汗而發也,桂枝、麻黃,發汗之方。

汗貴乎早,「陰陽應象論」:善治者,治皮毛,其次治肌膚,其次治筋脈,其次治六腑,其次治五臟,治五臟者,半死半生也。營衛感傷,在皮毛之部,桂枝、麻黃,治皮毛之方,皮毛邪散,後日之變,無由生矣。於此失治,未幾而或入陽明之腑,或入三陰之臟,於是乎治腑治臟,危證叢生,工之至下而法之至拙者也。

風寒,客邪也,病則不關於客氣,而視乎人身之主氣。主氣偏陽,則陽郁為熱而入腑,主氣偏陰,則陰鬱為寒而入臟,無非主氣為之也。其始感也,風寒之裹束在表,遷延日久,入陽明而傳三陰,則皆本氣之為病,非盡系風寒之力也。麻黃、桂枝,表散風寒之劑,此外則悉因主氣立法,不專表散之方矣。

解風寒外感,則知氣血內傷,仲景《傷寒》立法,非第為外感之金書,而併為內傷之玉訣。內傷之人,未必盡由於外感,而外感之家,無不悉本於內傷,解此則內外同歸,主客一致,十病九全而不止也。

白話文

《風寒解》:

風代表天地間生發的能量,寒象徵天地間潛藏的力量。四季之氣各有特點:春生、夏長、秋收、冬藏。春季木氣旺盛促使風氣流動,冬季水氣蟄伏引發寒氣凝聚。當春木主令時,陽氣從地下向東方升發,冰隨風動而溶解,生機開始主導;冬水當權之際,陰氣由地表向西方收斂,寒氣凝結使水體凍結,收藏之氣成為主導。由此可見,風體現陽氣的擴散,寒反映陰氣的聚合,兩者性質截然不同。

風邪侵入人體常因金水衛氣過度收斂。衛氣本具收斂特性,與風的疏洩特性相衝突,當衛氣未能正常開啓卻遭遇風邪,會加劇收縮傾向,導致營血內閉而生內熱。寒邪傷人則因木火營氣過度外散。營血本有發散特性,遇寒氣閉斂則更欲外洩,若發散不暢便束縛衛氣形成表寒。

春季氣候溫暖時,人體血氣流暢、衛氣充沛,此時受風不易致病;但遇氣溫驟降毛孔閉合時,風邪的疏洩作用反易傷衛。冬季氣候嚴寒時,人體血氣凝滯、衛氣內藏,此時感寒不易致病;但若氣溫回升毛孔開放時,寒氣的閉斂特性反易傷營。營傷致衛郁可用麻黃宣散,衛傷致營郁宜用芍藥調和,使營衛暢通則表邪自退。

《黃帝內經》指出:風寒侵襲使人毫毛竪立、毛孔閉合發熱,此時當用汗法治療,桂枝湯、麻黃湯正是發汗良方。治病貴在及時,《陰陽應象大論》強調:高明醫者治未病,次者治初起,再次治經脈,繼而治六腑,最後治五臟(此時生死各半)。營衛受邪在體表階段,用桂枝麻黃解散表邪,可防後患。若失治誤治,病邪可能內傳陽明腑或三陰臟,使治療陷入被動。

風寒雖為外邪,但發病輕重取決於人體正氣強弱。陽氣偏盛者邪易化熱入腑,陰氣偏盛者邪易化寒入臟,此皆體質差異所致。初感時風寒束表,久則內傳致病,實乃自身正氣失調使然。麻黃桂枝雖為解表良方,但後續治療需據體質調治,非單純解表可愈。

理解風寒外感機制,便能參透氣血內傷原理。張仲景《傷寒論》不僅為外感病指南,更為內傷調治提供要訣。內傷未必皆因外感,但外感必有內傷基礎,明此醫理則內外貫通,主客兼顧,可使絕大多數病症獲愈。

2傳經解

人之經脈,自皮毛以至筋骨,不過六層,太陽在表,次為陽明,次為少陽,次為太陰,次為少陰,次為厥陰,厥陰者,經脈之在裡者也。風寒感襲,受自皮毛,故太陽先病。經氣鬱隆,不得外泄,次第內浸,相因而發,日傳一經,六日而遍。此一定之事,不以風寒溫熱而異同也。

溫病內熱素積,感必盡傳,風寒之家,起於外感,不緣內傷,或有一經兩經而即已者。此本氣之旺而外感之輕,不至成病者,及其成病,則捱次遍傳。此風寒之大凡也。

雖遍傳六經,而未經汗解,則太陽表證,必不能罷。太陽不罷,則不拘傳至何經,凡在六日之內,總以太陽為主,寒宜麻黃,風宜桂枝,無用余方也。若在經失解,裡氣和平,則不至內傳,如裡氣非平,表郁里應,陽盛則入陽明之腑,陰盛則入三陰之臟。腑熱則宜涼瀉,臟寒則宜溫補。

凡人陽盛則生,陰盛則死。風寒傳臟,陰盛而滅微陽,早用溫補,固難盡生,風寒傳腑,陽盛而爍微陰,遲用涼瀉,亦或致死。較之前在營衛,逆順霄壤,此誠危急存亡之秋也。

仲景為六經分篇,而太陽一經,不皆表證,其間有陽盛而入腑者,有陰盛而入臟者。但病入臟腑,而經證未罷,是以屬之太陽,雖屬太陽,而內入臟腑,是皆太陽之壞病也。至於陽明之篇,則全是腑病。陽明經證,乃腑病連經,而非止經病也。三陰之篇,則全是臟病。三陰經證,乃臟病連經,而非止經病也。

少陽之篇,則半是腑病,半是臟病。少陽居表陽里陰之介,陽盛則傳腑,陰盛則傳臟,故臟腑兼有。少陽經證,乃臟病腑病之連經,而非止經病也。若但是經病,則全統於太陽一經,不必另分立六經之篇也。

此義自仲景而後,千載無知者。郊倩程氏,比之諸家,微有一線螢光,而誤以臟腑之病為經證,因謂傷寒不傳經,謬矣。至喻嘉言輩,醉魔迷濛,其於此理,一字不解也。

白話文

《傳經解》:

人體的經脈由外到內可分為六層,依次為太陽(最表層)、陽明、少陽、太陰、少陰、厥陰(最裡層)。風寒外邪從皮膚侵入,首先會引發太陽經病症。若經氣鬱滯無法疏洩,病邪便逐步向內蔓延,按六經順序每日傳變一層,六日遍及全身——此為固定規律,不論風寒或溫熱病邪皆同。

溫病因體內原有積熱,受邪後必定傳遍六經;風寒病則因外感而起(非內傷所致),可能僅停留在一兩經便消退,此乃因患者正氣旺盛或外邪較輕,未達發病程度。一旦形成病症,仍會依序傳變,此為風寒病的基本模式。

即使病邪已傳遍六經,只要未經發汗解表,太陽經的表證症狀就不會消失。太陽表證未解時,無論病邪傳至何經,發病六日內仍以太陽經為主證:寒證用麻黃湯,風證用桂枝湯,無需其他方劑。若在經脈階段未能解除病邪,且體內陰陽平和,病邪便不再內傳;若體內失衡,表邪引動內邪,陽氣過盛則侵入陽明腑(胃腸),陰氣過盛則深入三陰臟(脾、腎、肝)。腑熱需用涼性瀉下藥,臟寒則需溫性補益藥。

凡人陽氣旺盛則生機蓬勃,陰氣過盛則易致死亡。風寒若傳入陰臟導致陰盛陽衰,即使早用溫補未必能救;若傳入陽腑造成陽盛陰損,延遲使用涼瀉亦可能致命,相較於病在肌表的階段,此時期吉凶懸殊,確屬生死關鍵。

張仲景將傷寒論分為六經篇章,但太陽篇所含不全是表證——包含陽盛傳腑與陰盛傳臟的病症。此類雖歸屬太陽篇,實為太陽經誤治或惡化的「壞病」。陽明篇專論腑病(陽明經證屬腑病兼經脈症狀);三陰篇全屬臟病(經證為臟病兼經脈症狀);少陽篇則半屬腑病半屬臟病(少陽介於表裡之間,陽盛傳腑、陰盛傳臟)。

此理論自仲景後千年無人真正領會。程郊倩雖略知一二,卻誤將臟腑病當作純經脈病症,甚至主張「傷寒不傳經」,實為謬誤。至於喻嘉言等人更如醉夢昏聵,對此道理全然不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