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波元堅

《傷寒論述義》~ 卷二 (1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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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 (11)

1. 述太陰病

太陰病者。裡寒實證。是也。蓋其人內有久寒。倘遇邪客。雖初得陽證。及其入里。則遂從寒化。而胃氣猶有守。故能搏實者矣。(脈經曰。下利而腹痛滿。為寒實。當下之。此語。出其平下利中。考前後諸條。似即雜病論之遺。然則本病為寒實。其義甚明矣。蓋雜病寒疝寒脹之類。

亦系寒實。故金匱腹滿寒疝證治。間與本篇相發。又寒實字面。出三物白散條。及腹滿篇第四條。)其所受者。有自太陽病誤下來。則其不誤下。亦或有變成者。及或有自少陽來者。皆可知也。(成氏曰。太陰病者。陽邪傳裡也。此言有味。豈因三陰中。太陰特有桂枝法。而發乎。

)曰自利。曰吐食不下。曰時腹痛。皆寒盛之徵。曰腹滿。曰下之胸下結鞕。俱壅實之驗。(所謂下之者。蓋指承氣十棗之類而言。其病不似少陰之脫。故胸下結鞕。猶是崔氏所謂下後虛逆。氣毒相激之類也。胸下。蓋即心下也。太陰唯於末條言脈候。似不必其正脈。然要不出沉遲細弱等也。

)其初起滿實。陽氣能持者。設桂枝加芍藥。及加大黃湯。以為和泄溫利之法。(此條。曰本太陽病。則時既離表可知。蓋誤下之後。胃氣生寒。表邪陷實。以致是證。顧下後便秘者。桂枝湯加倍芍藥。既非發表。亦與建中不同其旨。考小柴胡加減法曰。若腹中痛者。去黃芩。

加芍藥三兩。成氏曰。加芍藥以通壅。又明理論曰。宜通而塞為痛。邪氣入里。裡氣不足。寒氣壅之。則腹中痛。芍藥。味酸苦微寒。酸性泄而利中。加之則裡氣得通。而痛自已。愚謂此方芍藥。亦取通壅。次條設當行大黃芍藥者語氣。可以徵焉。張志聰侶山堂類辨曰。芍藥氣味苦平。

苦走血。故為血分之藥。苦下泄。故本經。主邪氣腹痛。除血痹。破堅積寒熱。因其破泄。故太陰篇云云。今人咸云。芍藥主酸斂。而不知有大黃之功能。此說則過當矣。病勢更劇。大實痛者。加大黃以疏之。亦猶大黃附子湯之例。以病屬寒。主在溫利。擴充此理。則大黃附子湯。

及溫脾湯等。皆宜治本病也。○脈經所謂當下之者。亦加大黃湯證。其下利。因有寒積。而氣下墜所致。與四逆證之下利自異。要知寒實用下。於脈之有力無力。腹痛之微甚著眼。始為親切。○陳氏三因方曰。太陰屬脾。中州土也。性惡寒濕。非乾薑附子。不能溫燥。又曰。

至太陰脾經。溫燥不行。亦當溫利。自陽明出。如溫脾丸。用大黃者。是也。此其言雖曖昧不明。似稍知太陰之為寒實者矣。)如其脈弱者。要加斟量。(太陰為病之為字。疑衍。提綱諸條。及風溫之外。經無比語例。續自便利。恐是承上條而言。醫下之後。續自便利。柯氏意亦似然。

太陽中篇。傷寒醫下之。續得下利。殆一例也。蓋此條。示寒實動變陽虛。不可輕下之戒。)病既重者。則用四逆輩。以溫散之。(提綱之證。蓋謂此也。不渴。即與少陰分別處。彼以胃少液故渴。此以寒氣壅閉。津液猶持。故不渴。成氏曰。自利而渴。寒在下焦。自利不渴。

白話文:

太陰病,指的是體內虛寒且有實邪的病症。這類病人體內原本就存在長期的寒氣,如果又受到外邪侵襲,即使最初出現陽證的症狀,當邪氣深入體內後,也會轉變為寒證。因為胃氣尚存,所以能夠與邪氣相搏,形成實證。(《脈經》說:「下利而腹痛脹滿,這是寒實證,應該用瀉法治療。」這句話是從治療下利的章節中提出的,如果參照前後條文,似乎是《傷寒雜病論》的遺漏。由此可見,太陰病的本質是寒實,這個道理非常明確。像雜病中的寒疝、寒脹等也屬於寒實,所以《金匱要略》中關於腹滿、寒疝的證治,有時會與本篇相互呼應。另外,「寒實」這兩個字也出現在「三物白散」的條文中,以及腹滿篇的第四條。)

太陰病的成因,有些是太陽病被誤用下法治療後轉變而來,也有一些是沒有被誤用下法但卻自行轉變的,還有些是從少陽病轉變而來的,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。(程氏認為:「太陰病是陽邪傳入體內。」這句話很有道理,或許是因為在三陰經中,只有太陰經有桂枝湯的治法,所以才這樣說。)

太陰病的症狀包括腹瀉、嘔吐、吃不下東西、時常腹痛,這些都是寒氣旺盛的表現。腹脹、下利後胸下出現硬結,這些都是氣機壅塞、實邪聚積的表現。(所謂的下法,指的是使用承氣湯、十棗湯之類的瀉藥。這種病症不像少陰病那樣虛脫,所以胸下硬結,仍然屬於崔氏所說的下後虛逆、氣毒相激的類型。胸下,其實就是心下。太陰病只有在最後一條提到脈象,似乎不一定要是正脈,但主要還是沉、遲、細、弱等脈象。)

如果病症剛開始出現滿實的現象,而且陽氣還能支持,可以使用桂枝加芍藥湯,或加大黃湯,來達到和解、疏泄、溫通、利氣的目的。(這條說「本太陽病」,說明這時病邪已經離開表層。可能是誤用下法後,導致胃氣生寒,表邪陷入體內形成實證。至於下法後出現便秘的,可以用桂枝湯加倍芍藥,這並非是發散表邪,也與建中湯的意義不同。參考小柴胡湯加減法,如果腹中疼痛,就去掉黃芩,加入三兩芍藥。程氏認為,加入芍藥可以疏通壅塞。明理論認為,應該疏通卻阻塞而導致疼痛,是邪氣進入體內,體內正氣不足,寒氣壅塞所致。芍藥味酸苦、性微寒,酸味有疏泄、利中的作用,加入芍藥可以使體內氣機暢通,疼痛自然緩解。我認為,這個方子中的芍藥,也是取其疏通壅塞的作用。下一條說到,應該用大黃芍藥的語氣,可以證明這一點。張志聰的《侶山堂類辨》說,芍藥氣味苦平,苦味走血,所以是血分的藥。苦味有下泄的作用,所以本經認為,它能治療邪氣腹痛,消除血痹,破除堅硬的積塊、寒熱等。因為芍藥有破泄的作用,所以太陰篇中才會提到它。現在的人都說芍藥是收斂的,卻不知道它也有類似大黃的疏泄功能,這種說法太過片面了。如果病情更加嚴重,出現實證疼痛,可以用大黃來疏導,就像大黃附子湯的用法一樣。由於這種病屬於寒證,治療原則應該是溫通、利氣。擴充這個道理,那麼大黃附子湯、溫脾湯等都可以用來治療本病。

《脈經》所說的「當下之」,也是指使用大黃湯證。之所以會出現下利,是因為體內有寒積,導致氣機下墜,這與四逆證的下利有所不同。要知道,治療寒實證使用瀉法,應該著眼於脈象是否有力,以及腹痛的輕重程度,這樣才能切中要害。陳氏《三因方》說:「太陰屬脾,是中焦的土,性質厭惡寒濕,如果沒有乾薑、附子,就不能溫燥。」又說:「到了太陰脾經,如果溫燥之法不能奏效,就應該使用溫利之法,如同溫脾丸,使用大黃就是這種道理。」他的說法雖然有些含糊不清,但似乎也略知太陰病是寒實證。

如果脈象虛弱,就要更加謹慎。(「太陰為病之為字」這句話,可能有多餘的字。提綱中的條文,以及風溫之外,經文中沒有類似的語例。後面說的「續自便利」,應該是承接上一條的意思,指的是醫生用下法後,病人持續腹瀉。柯氏的看法也類似。《傷寒論》太陽篇中,有「傷寒醫下之,續得下利」的例子,這與太陰病的情況相似。這條是告誡我們,寒實證可能會轉變為陽虛證,不可輕易使用下法。)如果病情已經很嚴重,就要用四逆湯之類的方劑來溫散寒邪。(提綱中的證候,指的就是這種情況。不口渴,是與少陰病區別的地方。少陰病是因為胃液不足所以口渴,而太陰病是因為寒氣壅塞,津液還能保持,所以不口渴。程氏認為,如果腹瀉而口渴,說明寒邪在下焦;如果腹瀉而不口渴,就說明寒邪在太陰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