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論述義》~ 卷二 (11)
卷二 (11)
1. 述太陰病
太陰病者,裡寒實證是也。蓋其人內有久寒,倘遇邪客,雖初得陽證,及其入里,則遂從寒化,而胃氣猶有守,故能搏實者矣。(《脈經》曰:「下利而腹痛滿,為寒實,當下之。」此語,出其《平下利》中。考前後諸條,似即《雜病論》之遺。然則本病為寒實,其義甚明矣。蓋雜病寒疝、寒脹之類,亦係寒實,故《金匱》腹滿寒疝證治,間與本篇相發。又「寒實」字面,出三物白散條及腹滿篇第四條。)
其所受者,有自太陽病誤下來者;則其不誤下,亦或有變成者;及或有自少陽來者,皆可知也。(成氏曰:「太陰病者,陽邪傳裡也。」此言有味,豈因三陰中,太陰特有桂枝法而發乎?)
曰自利,曰吐食不下,曰時腹痛,皆寒盛之徵;曰腹滿,曰下之胸下結鞕,俱壅實之驗。(所謂下之者,蓋指承氣、十棗之類而言。其病不似少陰之脫,故胸下結鞕,猶是崔氏所謂「下後虛逆,氣毒相激」之類也。胸下,蓋即心下也。太陰唯於末條言脈候,似不必其正脈,然要不出沉遲、細弱等也。)
其初起滿實,陽氣能持者,設桂枝加芍藥及加大黃湯,以為和泄溫利之法。(此條,曰「本太陽病」,則時既離表可知。蓋誤下之後,胃氣生寒,表邪陷實,以致是證。顧下後便秘者,桂枝湯加倍芍藥,既非發表,亦與建中不同其旨。考《小柴胡加減法》曰:「若腹中痛者,去黃芩,加芍藥三兩。」成氏曰:「加芍藥以通壅。」又《明理論》曰:「宜通而塞為痛。邪氣入里,裡氣不足,寒氣壅之,則腹中痛。」芍藥,味酸苦微寒;酸性泄而利中,加之則裡氣得通,而痛自已。愚謂此方芍藥,亦取通壅。次條設「當行大黃芍藥者」語氣,可以徵焉。張志聰《侶山堂類辨》曰:「芍藥氣味苦平,苦走血,故為血分之藥;苦下泄,故《本經》主邪氣腹痛、除血痹、破堅積寒熱。因其破泄,故太陰篇云云。」今人咸云芍藥主酸斂,而不知有大黃之功能,此說則過當矣。病勢更劇,大實痛者,加大黃以疏之,亦猶大黃附子湯之例。以病屬寒,主在溫利,擴充此理,則大黃附子湯及溫脾湯等,皆宜治本病也。○《脈經》所謂「當下之者」,亦加大黃湯證。其下利,因有寒積而氣下墜所致,與四逆證之下利自異。要知寒實用下,於脈之有力無力、腹痛之微甚著眼,始為親切。○陳氏《三因方》曰:「太陰屬脾,中州土也,性惡寒濕,非乾薑、附子不能溫燥。」又曰:「至太陰脾經,溫燥不行,亦當溫利,自陽明出,如溫脾丸用大黃者是也。」此其言雖曖昧不明,似稍知太陰之為寒實者矣。)
如其脈弱者,要加斟量。(「太陰為病」之「為」字,疑衍。提綱諸條及風溫之外,經無比語例。「續自便利」,恐是承上條而言「醫下之後,續自便利」,柯氏意亦似然。《太陽中篇》「傷寒醫下之,續得下利」,殆一例也。蓋此條,示寒實動變陽虛,不可輕下之戒。)
病既重者,則用四逆輩以溫散之。(提綱之證,蓋謂此也。「不渴」,即與少陰分別處。彼以胃少液故渴;此以寒氣壅閉,津液猶持,故不渴。成氏曰:「自利而渴,寒在下焦;自利不渴,……」)
白話文:
太陰病,指的是體內虛寒且有實邪的病症。這類病人體內原本就存在長期的寒氣,如果又受到外邪侵襲,即使最初出現陽證的症狀,當邪氣深入體內後,也會轉變為寒證。因為胃氣尚存,所以能夠與邪氣相搏,形成實證。(《脈經》說:「下利而腹痛脹滿,這是寒實證,應該用瀉法治療。」這句話是從治療下利的章節中提出的,如果參照前後條文,似乎是《傷寒雜病論》的遺漏。由此可見,太陰病的本質是寒實,這個道理非常明確。像雜病中的寒疝、寒脹等也屬於寒實,所以《金匱要略》中關於腹滿、寒疝的證治,有時會與本篇相互呼應。另外,「寒實」這兩個字也出現在「三物白散」的條文中,以及腹滿篇的第四條。)
太陰病的成因,有些是太陽病被誤用下法治療後轉變而來,也有一些是沒有被誤用下法但卻自行轉變的,還有些是從少陽病轉變而來的,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。(程氏認為:「太陰病是陽邪傳入體內。」這句話很有道理,或許是因為在三陰經中,只有太陰經有桂枝湯的治法,所以才這樣說。)
太陰病的症狀包括腹瀉、嘔吐、吃不下東西、時常腹痛,這些都是寒氣旺盛的表現。腹脹、下利後胸下出現硬結,這些都是氣機壅塞、實邪聚積的表現。(所謂的下法,指的是使用承氣湯、十棗湯之類的瀉藥。這種病症不像少陰病那樣虛脫,所以胸下硬結,仍然屬於崔氏所說的下後虛逆、氣毒相激的類型。胸下,其實就是心下。太陰病只有在最後一條提到脈象,似乎不一定要是正脈,但主要還是沉、遲、細、弱等脈象。)
如果病症剛開始出現滿實的現象,而且陽氣還能支持,可以使用桂枝加芍藥湯,或加大黃湯,來達到和解、疏泄、溫通、利氣的目的。(這條說「本太陽病」,說明這時病邪已經離開表層。可能是誤用下法後,導致胃氣生寒,表邪陷入體內形成實證。至於下法後出現便秘的,可以用桂枝湯加倍芍藥,這並非是發散表邪,也與建中湯的意義不同。參考小柴胡湯加減法,如果腹中疼痛,就去掉黃芩,加入三兩芍藥。程氏認為,加入芍藥可以疏通壅塞。明理論認為,應該疏通卻阻塞而導致疼痛,是邪氣進入體內,體內正氣不足,寒氣壅塞所致。芍藥味酸苦、性微寒,酸味有疏泄、利中的作用,加入芍藥可以使體內氣機暢通,疼痛自然緩解。我認為,這個方子中的芍藥,也是取其疏通壅塞的作用。下一條說到,應該用大黃芍藥的語氣,可以證明這一點。張志聰的《侶山堂類辨》說,芍藥氣味苦平,苦味走血,所以是血分的藥。苦味有下泄的作用,所以本經認為,它能治療邪氣腹痛,消除血痹,破除堅硬的積塊、寒熱等。因為芍藥有破泄的作用,所以太陰篇中才會提到它。現在的人都說芍藥是收斂的,卻不知道它也有類似大黃的疏泄功能,這種說法太過片面了。如果病情更加嚴重,出現實證疼痛,可以用大黃來疏導,就像大黃附子湯的用法一樣。由於這種病屬於寒證,治療原則應該是溫通、利氣。擴充這個道理,那麼大黃附子湯、溫脾湯等都可以用來治療本病。
《脈經》所說的「當下之」,也是指使用大黃湯證。之所以會出現下利,是因為體內有寒積,導致氣機下墜,這與四逆證的下利有所不同。要知道,治療寒實證使用瀉法,應該著眼於脈象是否有力,以及腹痛的輕重程度,這樣才能切中要害。陳氏《三因方》說:「太陰屬脾,是中焦的土,性質厭惡寒濕,如果沒有乾薑、附子,就不能溫燥。」又說:「到了太陰脾經,如果溫燥之法不能奏效,就應該使用溫利之法,如同溫脾丸,使用大黃就是這種道理。」他的說法雖然有些含糊不清,但似乎也略知太陰病是寒實證。
如果脈象虛弱,就要更加謹慎。(「太陰為病之為字」這句話,可能有多餘的字。提綱中的條文,以及風溫之外,經文中沒有類似的語例。後面說的「續自便利」,應該是承接上一條的意思,指的是醫生用下法後,病人持續腹瀉。柯氏的看法也類似。《傷寒論》太陽篇中,有「傷寒醫下之,續得下利」的例子,這與太陰病的情況相似。這條是告誡我們,寒實證可能會轉變為陽虛證,不可輕易使用下法。)如果病情已經很嚴重,就要用四逆湯之類的方劑來溫散寒邪。(提綱中的證候,指的就是這種情況。不口渴,是與少陰病區別的地方。少陰病是因為胃液不足所以口渴,而太陰病是因為寒氣壅塞,津液還能保持,所以不口渴。程氏認為,如果腹瀉而口渴,說明寒邪在下焦;如果腹瀉而不口渴,就說明寒邪在太陰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