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波元堅

《傷寒論述義》~ 卷四 (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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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四 (5)

1. 血熱瘀血

血熱者。邪熱內並。以迫血分。是也。蓋熱之迫血。或血失故道。擾動外溢。或熱氣燔灼。血液內爍矣。其外溢者。有自衄而愈。有用麻黃湯衄而解。(此條目瞑。蓋目眩之義。瞑。眩。古相通用。魏氏曰。以陽藥治陽邪。所以能致陽氣重劇。而作衄也。)有衄而猶用麻黃。

(尤氏曰。必欲衄而血不流。雖衄而熱不解者。乃為合法。不然靡有不竭其陰者。)皆是屬表者也。(鼻衄固表郁之一證。不宜隸之兼變中。今以其亦系血熱。故因敘於此。以備後段諸證之參照。)有熱壅上焦。而吐膿血。有熱迫下焦。血下而愈。有裡熱而衄。(周氏曰。邪入血分。

熱甚於經。故欲漱水。未入於府。故不欲咽。按陽明篇衄二條。與少陰篇便血條。聖惠方。並擬黃芩湯。)有熱陷入里。及陰變陽。而便血。如便膿血。(此諸證。不下數條。而皆無其方。前注所擬。或不能確。臨處之際。更須精思焉。)皆是屬裡者也。更有淋家誤汗而便血。

有火逆而衄。如吐血。如清血。有少陰誤汗。而血自口鼻出。亦並屬裡者也。其內鑠者。有衄家誤汗。以增煎熬。有素虛誤灸。血散脈中。(黃氏曰。宜助陰生血徹火熱。炙甘草湯。小柴胡加栝樓實湯。按後方可疑。)有厥陰誤汗。口傷爛赤。及熱氣有餘發癰膿。皆是營血受傷者也。

(近今傷寒。最多血分熱灼者。大抵自素稟陽臟。加以液虧。或發汗過多。迫脅血脈。而其證治。與膈熱出入。必要清潤。是在深求經旨。而變通之矣。)瘀血者。血失常度。瘀畜下焦。是也。(說文曰。瘀。積血也。從疒於聲。然瘀血之瘀。與瘀熱之瘀。恐同其義。蓋仲景書。

或有難從說文者。如痞痛也之類。)蓋邪熱壅鬱血中。則相搏為瘀。唯其瘀也。血即水類。故必就下。以結少腹焉。其證有結日淺而病勢劇者。有結日深而病勢慢者。治之之法。隨而有別矣。結日淺而病勢劇者。桃核承氣湯證。是也。此蓋從失汗。邪氣內並所致。其結未緊。

故熱未斂。而勢殊劇。所以此方亟逐利之也。(膀胱。猶言下焦。蓋與胃中有燥屎同例。不必深講。抵當湯條曰。熱在下焦。義互相發。程氏曰。此條不及小便者。以有血自下三字也。然小腹急結處。包有小便自利句。愚謂此證血結。而非氣滯。是所以不用枳樸之破氣。而有取於芒硝甘草軟堅緩急也。

)結日深而病勢慢者。抵當湯丸證。是也。大抵亦自失汗。而其結既緊。其熱既斂。故勢殆慢。所以專破潰之。但更有輕重。是以有湯丸之分矣。(六七日表證仍在者。蓋以發汗不徹之故耳。表證仍在一句內。蘊有其外不解者。尚未可攻之義。宜與桃核承氣條互看。脈微而沉。

微。所謂沉滯不起之狀。非微弱之微。楊士瀛曰。挾血者。脈來乍澀乍數。閃灼明滅。或沉細而隱伏。是也。反不結胸。義未瑩。徐氏曰。表邪在。脈宜浮而沉。脈沉。胸宜結。而反不結。證極可疑。乃少腹硬滿。小便自利。而人反發狂。然後知上焦之表。證脈相反。程氏曰。

微沉者。結胸脈也。脈沉而不結胸。知邪已入深。而直結於下焦血分矣。二說稍通。姑存之。○如狂之解。柯氏為是。此如字。與舌上如苔之如字同語例。)桃核之血。多結於得病之後。抵當之血。多結於得病之先。(山田正珍曰。桃核承氣。治邪結下焦。而血為之不行。滯而為瘀者。

抵當湯丸。治素有瘀血。而熱邪乘之者。陽明篇抵當湯條云。本有久瘀血。可以見焉。徐大椿曰。桃核承氣。乃治瘀血將結之時。抵當。乃治瘀血已結之後也。按徐說未切。)然未可一例而論也。(張兼善曰。或云。桃核承氣。及抵當湯證。俱系下焦畜血。中間雖有輕重。未審緣何而致此也。

此皆發汗未得其宜。或當汗不汗。或汗遲。或脈盛汗微。或覆蓋不周而不汗。其太陽之邪。無從而出。故隨經入府。結於膀胱。按抵當湯條。既有表證仍在語。而失汗蓄血。脈經及陳延之芍藥地黃湯主療既言之。巢氏諸家。亦屢有其說。且驗之病者。益知張氏之言不誣矣。)要之病雖在下。

均是屬實。乃陽明病之類變也。(陽明篇。病人無表裡證條。明理論有詳說。宜參。)

2. 熱入血室

熱入血室者。婦人月事,與邪相適,熱乘子戶,是也。有自適來者,有自適斷者。(曰婦人中風,曰婦人傷寒,俱是互文見意也。)適來者,得病之際,月事方來者也。(婦人傷寒發熱,是省惡寒字,經水適來下,蘊得之七八日字。)適斷者,未得病前,月事已來,而得病方斷者也。

(經水適斷四字,當在七八日之上。倘七八日之後適斷者,則其來必在得病之初,是與適來何別?志聰說恐未當,唯文勢有體,不要錯易。)適來血不結,適斷則結。(程氏方氏說可見也。)治之之法,適來,則曰刺期門,曰無犯胃氣及上二焦,而不示方藥,然除小柴胡,他無相當也。

(龐氏刪及二焦三字,曰:先宜小柴胡湯,可愈可刺期門。(可愈,當不愈。)郭氏曰:常氏云,隨其實而瀉,謂針家當行瀉法也,亦可用小柴胡湯。又曰:上焦中焦,營衛所出也,如不自愈者,服小柴胡湯。許氏本事方,有治適來證,用小柴胡加地黃湯治驗。陳氏婦人良方曰:

無犯胃氣者,言不可下也,小柴胡湯主之。若行湯遲,則熱入胃令津燥,中焦上焦不榮,成血結胸狀,須當針期門也,並可以徵焉。且傷寒發熱條,汪氏曰:此言汗吐下三法,皆不可用也,必也與小柴胡湯,以和解邪熱,斯不調其經,而經血調,讝語等證,可不治而愈。錢氏徐大椿說亦同。

為是。蓋病至讝語如見鬼狀,未有勿藥自愈者,必自愈一句,為無犯胃氣及上二焦而發也。方氏以為紅汗之類,恐不然。又或曰:二焦之二,衍文也,犯胃氣,言下,犯上焦,言吐。)適斷,則雖屬血結,而不敢攻之者,以僅是血道為邪澀滯,非有瘀畜,故小柴胡湯,以清其熱,

則結自散也。(小柴胡解血熱,楊士瀛說為當,既拈於廣要中,醫學讀書記亦曰:血結亦能作寒熱,柴胡亦能去血熱,不獨和解之謂也。)要之此二證,俱邪遏血,而遂拒胸脅,實少陽之類變也。更有一證,陽明病下血讝語者,是也。此胃實之熱,迫血下奪,血室隨空,邪隨乘入者,

其機稍與前證異,然亦恐柴胡所宜,但胃實輕重,所須加察焉。

白話文:

這段文字談的是「熱入血室」的病症。大意是說,婦女在月經期間如果受到外邪侵襲,熱邪就會進入血室(即子宮)。這種情況可能發生在月經剛開始的時候(稱為「適來」),或者在月經結束後才發生(稱為「適斷」)。

在「適來」的情況下,血液不會凝結,治療方法通常是刺期門穴,並且避免傷害到胃氣和上二焦,但沒有具體的藥方,一般認為小柴胡湯可能是適當的選擇。若治療不及時,熱邪進入胃部導致津液乾燥,中焦和上焦無法正常運作,會形成血結胸的症狀,此時除了針刺期門穴之外,也可以使用小柴胡湯。

在「適斷」的情況下,雖然血液可能已經凝結,但是因為只是血液通道被邪氣阻塞,並沒有瘀血,所以仍然可以用小柴胡湯來清除熱邪,使血液凝結自然散開。

總的來說,這兩種情況都是因為邪氣抑制了血液,導致胸脅部位受阻,屬於少陽類變的範疇。還有一種情況是陽明病的患者出現下血和讝語,這是因為胃實熱邪迫使血液向下流動,血室隨之空虛,邪氣趁機入侵。這種情況和前面的「適來」、「適斷」有些不同,但也許小柴胡湯同樣適用,只是需要根據胃實的輕重程度進行調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