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論述義》~ 卷二 (4)

回本書目錄

卷二 (4)

1. 述太陽病

以上用藥次第:先熱後寒,先補後瀉,似逆而實順。非仲景之妙,孰能至是哉?後之學者,可不以此為法,推廣而應變。

張卿子曰:此條,見傷寒隨證用藥,如轉圜法也。先教論亦曰:金匱咳嗽,小青龍下已之後,敘證五變,應變加減;其意殆與此條同,示人以通變之法也。

(趙言:出汪氏選錄,頗為辨竅,文繁不具錄。)

桂麻各半湯之脈微而惡寒;桂枝二越婢一湯之脈微弱;大青龍湯之脈微弱汗出惡風。蓋此類證也。

有表虛重一等,邪著筋脈者,何?桂枝加葛根湯證,是也。其證一與桂枝同,啻頂背強𠘧𠘧為異。項背者,大筋之所束;其𠘧𠘧然,即是邪著筋脈之徵。所以加葛根也。

(提綱既言頭項強痛,則桂枝證,本有項強,然未及背,且不𠘧𠘧然也。𠘧𠘧,王氏據赤烏𠘧𠘧為解;近來焦循撰毛詩補疏,亦有其說;然作短羽鳥釋者,於拘強之義,固為襯著。二家所辨,今不敢從。反汗出之反字,對葛根湯證言:蓋邪著筋脈,稍屬緊閉,宜以無汗為正;今表疏人,而邪著筋脈,故於汗出,下一反字矣。煮法去上沫三字宜削,是後人因方中有麻黃,而誤添者。陶隱居稱:麻黃不掠去其沫,令人煩。又葛根芩連湯,無此字面,可以互徵。)

(○上節證,與此節證,俱為表虛重一等;但彼則病近於虛,此則病近於實。又此證,宜次於各半湯等證前;今列於此者,在使人與葛根湯證,相對看耳。)

有表實輕一等,邪著筋脈者,何?葛根湯證,是也。蓋其人表氣稍實,必須麻黃之發;然邪未迫骨節,而猶著筋脈。是病在桂麻二證之間,故酌量二湯,以為之治也。

(葛根:柯氏說極當;然以為有和里之功者,殆不然。蓋為發表中之涼藥,故能生津液,而舒筋脈也。本草、圖經云:張仲景治傷寒,有葛根及加半夏、葛根黃芩黃連湯,以其主大熱解肌開蠠理故也。)

有表實重一等,熱勢加甚者,何?大青龍湯證,是也。其候一與麻黃證相同。(不言喘者,蓋省文也。)但煩躁為彼所無。

(徐大椿曰:凡辨證必於獨異處著眼。是。山田正珍曰:不汗出,言雖服麻黃,而不汗出,與無汗有別。存考。)

此表熱極郁,內氣不能宣達;則有麻黃湯力不能及,故加石膏之涼,藉以發越之。

(此證惡寒而無渴,可知非里有熱者。石膏雖專治里,倘與麻黃配用,則相藉以走表分,而散其壅鬱;如越婢湯,亦為然。要此湯證,於太陽中,病為最重;故不得不倍用麻黃。唯其熱極郁甚,單用麻桂,必有兩陽相格之虞;故佐以石膏,則鬱開熱潰,作汗而解。蓋龍升雨降之妙,在溫涼相併處。柯氏所解,迥勝前注,然猶未為盡。尤氏醫學讀書記曰:大青龍,治風寒外壅,而閉熱於經者。夫熱鬱於經,而不用石膏,汗為熱隔,寧有能發之者乎?此說本於王文祿,而殊為協當。又吳人駒云:發散表邪,皆以石膏同用者,蓋石膏其性寒,寒能勝熱;其味薄,薄能走表;非若芩連之輩,性寒味苦而厚,不能外達也。此說亦得。○按元和紀用經...)

白話文:

述太陽病

以上用藥的順序是:先治熱後治寒,先補益後瀉下,看起來好像相反,實際上卻很順理成章。如果不是張仲景的精妙醫術,誰能做到這樣呢?後世的學者,不可以不以此為法則,推廣應用並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變通。張卿子說,這條原則,體現了傷寒治療中根據病情變化而用藥,如同圓圈一樣循環往復。先師論也說,《金匱要略》中關於咳嗽的治療,小青龍湯服用之後,敘述了五種不同的變化,並根據這些變化加減藥物,其用意大概與這條原則相同,都是教導人們掌握治療的靈活變通方法。(趙言,出自汪氏選錄,頗有獨到的見解,文章冗長,在此不一一記錄。)

桂枝麻黃各半湯適用的脈象是脈象微弱且惡寒;桂枝二兩,麻黃一兩湯適用的脈象是脈象微弱;大青龍湯適用的脈象是脈象微弱,但同時伴有汗出惡風。這幾種類型的病證,都屬於表虛重的一類,邪氣侵犯筋脈。例如,桂枝加葛根湯證就是如此。它的症狀大多與桂枝湯相同,只是頭項和背部強直疼痛而有所不同。項背是大筋聚集的地方,強直疼痛就是邪氣侵犯筋脈的徵兆,所以要加入葛根。

(綱領中已說明頭痛項強痛,桂枝湯的證候原本就有項強,但還未達到背部,而且不伴有強直疼痛。關於「強直疼痛」的解釋,王氏據《赤烏雜錄》的解釋,近代焦循撰寫《毛詩補疏》也有類似的說法,但以短羽鳥來解釋的,對拘強的意義,則更為貼切。兩種說法,我不敢苟同。葛根湯證候中「反汗出」的「反」字,說明邪氣侵犯筋脈,略微有些緊閉,宜以無汗為正常。現在是表證已稍解,而邪氣又侵犯筋脈,所以在汗出前面加一個「反」字。方劑中「煮法去上沫」三個字應該去掉,這是後人因為方劑中含有麻黃而錯誤添加的。陶弘景認為麻黃不去沫會令人煩躁,而且葛根芩連湯中也沒有這句話,可以互相印證。)

上節病證和本節病證都屬於表虛重的一類,但前者病情偏虛,後者病情偏實。而且這種病證應該排在桂枝麻黃各半湯等病證之前,現在把它列在這裡,是為了讓人們把它和葛根湯證相對照來看。

表實輕的一類,邪氣侵犯筋脈者,葛根湯證就是如此。因為患者表氣略微偏實,必須用麻黃來發汗,但邪氣還未侵犯骨節,只是侵犯筋脈,病情介於桂枝麻黃各半湯和麻黃湯之間,所以要酌情使用這兩種湯劑來治療。(葛根,柯氏的解釋很恰當,但認為它有調和裡氣的功效,恐怕是不對的。它是一種發表類的寒涼藥物,所以能生津液,舒緩筋脈。本草圖經云:張仲景治療傷寒,有用到葛根的,比如加半夏的葛根湯、葛根黃芩黃連湯,都是因為它能清熱解肌,疏通毛竅的緣故。)

表實重的一類,熱勢加重者,大青龍湯證就是如此。它的症狀與麻黃湯證候相同。(沒有提到喘的原因,是為了簡潔。)但煩躁是麻黃湯證候中沒有的症狀。

(徐大椿說,辨證論治必須抓住獨特的地方。山田正珍說,「不汗出」與「無汗」不同,即使服用了麻黃,也不出汗,值得參考。)這種情況是表熱極度鬱結,內氣不能宣通,所以麻黃湯的療效有限,因此要加入寒涼的石膏,藉以發散邪氣。(這種病證惡寒卻不渴,可以知道並不是裡有熱邪。石膏雖然專門治療裡證,但如果與麻黃配伍使用,則互相借助,可以一起走表,散去鬱結之邪。越婢湯也是如此。大青龍湯證在太陽病中是最重的,所以不得不加倍使用麻黃。但由於熱邪極度鬱結,單用麻黃和桂枝,則有可能出現兩種陽氣相剋的危險,所以要加入石膏,則鬱結得以疏通,熱邪得以消除,出汗而痊癒。這是溫涼並用的妙法。柯氏的解釋遠勝於以前的注釋,但仍然沒有完全解釋清楚。尤氏《醫學讀書記》說,大青龍湯治療風寒外壅,而熱邪閉阻於經脈者。熱邪鬱結於經脈,如果不使用石膏,則汗液被熱邪阻隔,還能發汗嗎?這個說法來自王文祿,非常恰當。吳人駒也說,發散表邪的藥物,大多與石膏一起使用,因為石膏性寒,寒能勝熱,味薄,薄能走表,不像黃芩黃連之類,性寒味苦而厚重,不能外達。這個說法也很好。)(按:《元和紀用經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