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論述義》~ 卷四 (1)
卷四 (1)
1. 述壞病
壞病者。誤治之後。陰陽無復綱紀。證候變亂。難以正名名。是也。(巢源。有時氣敗候。曰。此謂病後餘毒未盡。形候變轉。久而不瘥。陰陽無復綱紀。壞病之義。得之益明。蓋壞。崩壞也。猶牆壁之壞。不得言之牆壁。其證候變亂。難以正名者。不得已姑以壞病命之。非有他意。
方氏曰。血氣既憊壞。張志聰曰。自敗曰壞。二說為失。方氏又曰。壞。言歷遍諸治而不愈。此亦不妥。一誤亦為壞病。不必歷遍諸治。玩三若字自知。程氏柯氏所解極是。志聰又曰。已發汗則肌表之邪已去。此語亦有病。發汗違節。亦為壞病。且壞病中。有表猶在者。如桂枝加附子。
白話文:
病人如果誤治,陰陽失衡,症狀就會變得混亂,難以辨認。這就是所謂的「壞病」。壞病指的是病體已經崩壞,就像牆壁倒塌,不能再稱之為牆壁一樣,它的症狀變化莫測,難以用既有的病名來描述,只能暫時稱之為「壞病」。
方氏認為「壞病」是血氣耗竭,張志聰認為「壞病」是自身損壞,這兩種說法都不正確。方氏又說「壞病」是指歷經各種治療仍然無法痊癒,這也不妥,因為一次誤治也可能導致「壞病」,不必歷經各種治療才能稱之為「壞病」。從「玩三若」這個詞就能明白。程氏和柯氏的解釋最為準確。張志聰又說,已經發汗就代表表邪已經去除,這也不正確。因為發汗不當也會造成「壞病」,而且「壞病」中也可能有表邪未除的,例如桂枝加附子這種藥方。
去芍藥之類。是也。○少陽篇壞病條難解。脈沉緊。金鑑改作沉弦。然沉字遂不通。尤氏有說。亦欠穩貼。不錄。其揭讝語一證者。豈唯謂邪轉入里者乎。然從巢源削讝語二字。義似稍勝。柴胡證罷。似指小柴胡證罷。不必柴胡諸方不可用也。)或得之誤汗。或得之誤下。或誤吐。
或溫針。而營衛乖錯。邪熱沉漬。或著上焦。或迫血分。或陽氣虛憊。或陰液竭乏。或水飲相搏。或濕熱。內蒸。劇易緩急。種種不同。皆是因素稟強弱。宿疾有無。與誤逆之輕重。而有異已。所謂汗後之汗漏動經。胸滿悸築。下後之結胸痞硬。協熱下利。吐後之內煩吐食。
白話文:
去掉芍藥這一類藥物。這是對的。少陽篇壞病條難解,脈沉緊。金鑑改作沉弦,但「沉」字不通。尤氏有解釋,但也不夠準確,不錄。揭讝語一證,難道只是說邪氣轉入裡證嗎?但從巢源削去「揭讝語」二字,意思似乎更好。柴胡證好了,似乎指的是小柴胡證好了,並不代表柴胡諸方不能用。可能是因為誤汗、誤下、誤吐,也可能是因為溫針導致營衛不調,邪熱沉積,或在 上焦、或迫血分,或陽氣虛弱,或陰液不足,或水飲相搏,或濕熱內蒸。這些情況容易引起各種不同的急症,都是因為體質強弱、是否有宿疾、誤治程度不同而造成的。比如汗後出現汗漏、胸悶心悸,下後出現胸結痞硬、協熱下利,吐後出現內煩、食慾不振,都是這個道理。
火逆之驚狂奔豚之類。其證多端。不勝枚舉。今就其情機。為之區辨。並諸兼證。以述於後。故茲不得詳也。(喻氏曰。陽明何以無壞病邪。曰。陽明之誤治最多。其脈證固當辨別。但不得以壞病名之也。蓋使汗下燒針屢誤。其病亦止在胃中。原有定法可施。與壞證無定法之例。
微有不協。錢氏曰。六經之中。仲景獨以陽經之太少為言者。蓋以在表之誤治居多。在裡之誤治少也。且二經之表裡虛實。疑似多端。難於察識。其誤治獨多。變逆尤甚。其害有不可勝言者。故特立此一法。以重其事也。學者其可忽諸。今考陽明不能無壞病。錢說為優。三陰亦不言壞病。
白話文:
火逆造成的驚狂奔豚等症狀,表現形式多樣,不勝枚舉。現在根據其病機,加以區分,並列舉相關併發症,於後述之。因此,這裡無法詳細說明。喻氏說,陽明經為何沒有壞病邪氣?因為陽明經的誤治最多,其脈證固然需要辨別,但不能用壞病的名稱來稱呼它。因為即使汗下、燒針等方法屢次誤治,病症也仍然停留在胃中,原本有固定的治療方法可以施用,與壞證無定法的情況不同。
錢氏說,六經之中,仲景只論述了陽經的太少,因為陽經表證誤治較多,裡證誤治較少。而且,二經的表裡虛實,疑似的情況很多,難以辨識,誤治的情況特別多,變逆尤為嚴重,其危害不可勝言。所以特立此一方法,以重視此事。學者們不可忽視。現在考量陽明經不能沒有壞病,錢氏的說法較優。三陰經也不提壞病。
蓋其最罕有者矣。○活人書曰。蓋為病中又感異氣。變為壞病。此係謬讀傷寒例。若更感異氣。變為他病者。當依後壞病證而治之一語。趙氏有辨。未核。)
白話文:
這是最罕見的情況了。《活人書》說,如果在生病的過程中又接觸到異常的氣息,會使病情轉變為惡化的疾病。這涉及到對《傷寒例》的誤解。如果再次接觸到異常的氣息導致轉為其他疾病,應該根據後面關於惡化疾病的治療原則來進行治療。趙氏有過辯論,但我們還沒有進行詳細的核實。
2. 述兼變諸證
(兼變者。兼挾變壞之謂也。仲景所立。唯是三陽三陰。今更設此目。豈不愆邪。曰。否。經雖分六病。而不特六病之正證。彼六病之所兼所變。皆具列於其中。倘不加甄辨。則至並正證而不能明。今設此目。即所以使學者於正證與兼變。能判然別白。然每證必稱何病之類變。
以見病之條理。不出於三陽三陰六者之外焉。曰。然則如漏汗動經之類。實系壞病。而今更揭仲景所未言之名者。何也。曰。壞病。是誤治後變壞者爾。今斯諸證。有兼於未病之前者。有不經誤治而變者。此所以不能題以壞病。而自立此名也。其分類者八。曰虛乏。曰熱鬱。
曰飲邪搏聚。曰飲邪並結。曰血熱。瘀血。曰熱入血室。曰風濕。曰濕熱。寒濕。是也。火逆諸證。少余義可述。故闕焉不錄。抑前注家。如錢氏尤氏及徐大椿。既分正變諸法。然冗雜無統。今不敢從云。)
白話文:
兼變
兼併和變化的意思。是仲景(張仲景)提出的。只有三陽三陰。現在又設立了「兼變」這個分類,難道不合適嗎?
回答:不對。經典雖然分為六病,但不僅記載了六病的正證,還列舉了六病所兼並變化的情況。如果沒有仔細辨別,就會連正證都無法弄清楚。現在設立「兼變」這個分類,就是為了讓學習者能將正證和兼變的情況清楚地區分開。但是,每個證候都必須說明是哪類病的兼變。
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讓大家看到,病情的條理不超出三陽三陰六類的範圍。
回答:那像盜汗動經之類的,原本就是壞病,為什麼現在又用仲景沒有提到的名稱?
回答:壞病是指誤治後變壞的。現在這些證候,有些是在生病之前就已經兼併的,有些是沒有經過誤治而變化的。所以不能稱之為壞病,而另立了這個名稱。
這個分類總共有八種:虛乏、熱鬱、飲邪搏聚、飲邪並結、血熱、瘀血、熱入血室、風濕、濕熱、寒濕。火逆等證候比較少見,所以沒有記載。
不過以前的注家,比如錢乙、尤怡和徐大椿,他們雖然分出了正變的方法,但內容繁雜,沒有統一的標準。現在不採用他們的說法了。
3. 虛乏
虛乏者。氣血虛乏。是也。蓋人身氣血。相藉以榮養形骸。故氣虛則血亦虛。血虛則氣亦虛。然稟素或有偏勝。而誤治亦有偏害。是以其證不一。有平素液少。不可徑汗者。有平素虛弱。得病更加者。有發汗過多。及汗下錯行。氣血俱虛者。有汗下失度。胸中陽虛者。有誤下中虛者。
有誤下下脫者。有大邪已解。胃虛生寒者。有大邪已解。胃虛生熱者。皆病之屬虛者。中間雖未必不變為陰證。猶未足言之真陰證。仍並類列於此。(程氏曰。汗多亡陽。夫人知之矣。然人身之陽。部分各有所主。有衛外之陽。為周身營沖之主。此陽虛。遂有汗漏不止。惡寒身疼痛之證。
白話文:
虛乏的人,氣血虛乏。這是因為人體的氣血相互依賴,滋養形體。所以氣虛則血亦虛,血虛則氣亦虛。不過,天生體質或有偏勝,而誤治也可能造成偏害。因此,症狀不一。有平時體液就少,不能隨便出汗的人;有平時體弱,生病後更加虛弱的人;有因出汗過多,或汗下錯用藥物,導致氣血俱虛的人;有汗下失度,胸中陽氣虛弱的人;有誤用下藥導致中氣虛弱的人;有誤用下藥導致元氣下陷的人;有邪氣已解,胃虛生寒的人;有邪氣已解,胃虛生熱的人,這些都是屬於虛證。雖然這些虛證不一定會轉變為陰證,但還不能算真正的陰證,所以把他們都歸類於此。
有腎中之陽。為下焦真元之主。此陽虛。遂有發熱眩悸。身瞤動欲擗地之證。有膻中之陽。為上焦心氣之主。此陽虛。遂有叉手冒心。耳聾及奔豚之證。有胃中之陽。為中焦水穀化生之主。此陽虛。遂有腹脹滿。胃中不和。而成心下痞之證。雖皆從發汗後所得。在救誤者。須觀其脈證。
知犯何逆。以法治之。不得以汗後亡陽一語混同。此說出生薑瀉心湯下。殆覺精鑿。內藤希哲有三焦各有陽虛有陰虛之論。蓋本此。)有平素液少不可徑汗者。何蓋其人縱有可汗之證。倘平素血液虧乏者。要須顧慮。放膽施治。必致變敗。如身疼痛尺中遲。即其明律也。(柯氏曰。
白話文:
腎臟的陽氣是下焦真元之氣的主宰,若腎陽虛衰,就會出現發熱、頭昏眼花、心悸、肢體顫抖想抓地等症狀;膻中之陽是上焦心氣的主宰,若膻中陽氣虛衰,就會出現兩手交叉捂住胸口、耳聾、奔豚氣等症狀;胃中之陽是中焦水穀運化消化的主宰,若胃中陽氣虛衰,就會出現腹脹滿、胃脘不適、心下痞塊等症狀。這些症狀雖然都可能發生在發汗之後,但救治時要根據脈象和症狀,判斷是犯了哪方面的禁忌,用相應的方法治療,不能用「汗後亡陽」一概而論。這段話出自《生薑瀉心湯》方論,言簡意赅,非常精辟。內藤希哲認為三焦各有陽虛和陰虛之分,這與此段話的思想是一致的。對於平素體液不足的人,要謹慎使用汗法,即使有可汗的症狀,也要考慮到他們血液虧乏的情況,不能一味地施汗,否則會導致病情惡化。比如說,如果病人身體疼痛,脈象尺脈遲緩,這就說明應該謹慎施汗。
脈浮緊者。以脈法論。當身疼痛。宜發其汗。然寸口雖浮緊。而尺中遲。則不得據此法矣。尺主血。血少則營氣不足。雖發汗。決不能作汗。正氣反虛。不特身疼不除。而亡血亡津液之變起矣。此解亦約核。)如禁汗六條。俱系驗之宿疾之法。咽喉乾燥。上焦液少者也。(咽喉。
津液上潮之道路。人曾有某故如金匱所敘。肺萎所因之類。乃為乾燥。錢氏專屬少陰。似拘。尤氏曰。若強發之。乾燥益甚。為咳。為咽痛。為吐膿血。無所不至矣。)淋家。下焦津乾者也。(成氏曰。膀胱裡熱則淋。反以湯藥發汗。亡耗津液。增損(一作益)客熱。膀胱虛燥。
白話文:
脈象浮緊的情況,根據脈診理論,通常會表現出身體疼痛的症狀,此時應當使用發汗的方法來治療。然而,如果在寸口處的脈象雖然表現為浮緊,但是在尺中卻呈現遲緩的狀態,就不能簡單地按照浮緊脈法來處理了。尺中代表血液循環,血液不足會導致營養氣血的供應不夠,即使發汗也不能真正使汗水排出,反而會使體內正氣更加虛弱。不僅身體疼痛無法消除,還會引起失血和水分流失等問題。這個解釋大略是正確的,但需注意的是,這類情況與禁汗六條原則相抵觸,主要適用於長期疾病的情況。
對於咽喉乾燥、上焦水分不足的情況,咽喉是津液上行的道路,有可能是因為肺部萎縮或其他原因導致乾燥。陳氏認為這是少陰病的特徵,這種理解可能有些狹隘。尤氏則指出,如果強迫進行發汗,乾燥的情況會進一步加重,進而可能引發咳嗽、咽痛、甚至吐出膿血等症狀。
對於尿路感染(淋家)的情況,主要是下焦的水分乾燥所致。成氏認為膀胱內熱是引起尿路感染的原因之一,但如果用湯藥發汗,可能會耗損體內的津液,增加或加重外來的熱邪,導致膀胱虛燥。
故小便血。)瘡家。軀殼血乏者也。(瘡家。蓋謂金瘡家。此軀殼血乏。其得傷寒。倘過汗之。筋脈益燥。遂為痙病。與破傷風。其由稍異。但下條有亡血家。乃似相復矣。然金匱亦有亡血與身有瘡對待者。亡血。言血從內亡。此血從外失也。考瘡。古瘡痍之義。說文曰。刃。
傷也。從刃從一。創。或從刀。倉聲。大徐曰。今俗別作瘡。非是也。據此。平脈法。以手把刃。坐作瘡也。金匱。若身有瘡。被刀斧所傷亡血故也。並可與本條互徵矣。瘍腫古亦或用創字蓋假借也。)衄家。血燥於上者也。(脈急緊。尤氏以為寸口脈。非是。)亡血家。血亡於內。
白話文:
所以小便出血,這是因為身體外傷導致血虛。外傷患者體內血虛,如果患上傷寒,再大量出汗,筋脈更加乾燥,就會導致痙攣,和破傷風症狀相似,但病因略有不同。下文提到亡血的患者,則與此症狀相似。不過《金匱要略》也提到亡血和身體有瘡的對照,亡血指的是內出血,而這裡的出血是外傷造成的。考究「瘡」字,古時指的是傷口,《說文解字》中說:「刃,傷也。從刃從一。創,或從刀。倉聲。」段玉裁解釋說:「今俗別作瘡,非是也。」因此,古時醫生用「把刃」來形容脈象,也就是身體有瘡的意思。《金匱要略》中說「若身有瘡,被刀斧所傷亡血故也」,可以和本文相互印證。至於「瘍腫」古時也常被寫成「創」,是借用字。鼻子出血,是血燥於上所致,脈象應該是緊而急促。尤氏認為是寸口脈,並不正確。亡血指的是內出血。
而外隨虛者也。(張志聰曰。此言吐血便血。及婦人崩淋亡血者。是。又下後發汗振寒脈微細。其機相似。)汗家。液竭於表者也。(張志聰曰。夫汗家則虛其水穀之精矣。中焦之津液。入心化赤而為血。下挾膀胱。而運行於膚表。水穀之津液虛。而重發其汗。則上動心主之血液。
而恍惚心亂矣。下動膀胱之所藏。則小便已而陰疼矣。此方失薄。或有配合。又伊澤信恬曰。此條。考前後諸條。亦系禁汗之例。不須自主一方。蓋與禹餘糧丸數字。衍文也。兩說似有理。)此六者。血液所虧之處各異。故過汗之變。亦各殊矣。蓋此諸證。皆陰虛陽亢。劇則必益燥熱。
白話文:
當身體虛弱時,就容易出現吐血、便血、婦女崩漏、尿失禁等症狀,同時伴隨出汗、發冷、脈搏微弱等現象,這些都是因為身體虛弱,導致氣血不足而引起的。出汗過多則容易耗損體內津液,導致心血不足,出現心慌、心亂等症狀,同時也會損傷膀胱,造成小便失禁、陰部疼痛等問題。這六種情況都是因為血液虧虛所致,因此出汗過多引起的症狀也各不相同。這些症狀都是陰虛陽亢的表現,嚴重者會加重燥熱。
不敢變為陰矣。但液少之人。其得表證。倘不發汗。恐無邪解之日。乃當別設關防。是在活通已。(汪氏所擬諸方。奔豚。黃耆建中湯。最似切當。魏氏於瘡家。處葛根芩連湯。亦似當。考外臺。範汪論。黃帝問於岐伯曰。當發汗。而其人適失血。及大下利。如之何。岐伯答曰。
數少與桂枝。使體潤漐漐汗才出。連日如此。自當解也。今更審經文。有麻黃證兼虛。姑用桂枝者。則此諸條證。或宜遵用。他如栝樓桂枝湯之兼潤。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新加湯之兼補。亦必有適。如桂枝加附子湯。或宜汗家。如陽旦湯之兼涼。或宜血分燥熱。如竹葉湯之清溫合用。
白話文:
不敢過度變成陰證。但是體液較少的人,獲得表證。如果不出汗,恐怕沒有解除邪氣的那一天。那就要另外設置關口防禦,這是為了活絡通暢已經感染的病症。(汪氏所擬的各種方劑,奔豚、黃耆建中湯最為切當。魏氏針對瘡家,常使用葛根芩連湯。這也似乎相當適當。考證《外臺》中的範汪所論述,黃帝詢問岐伯說:「應該發汗,但是人剛好失血或大下利,該怎麼辦?」岐伯回答說:「給予較少量的桂枝,讓身體潤澤柔軟,順利出汗。連續使用幾天,自然就能解除。」現在進一步審查經文,有麻黃證兼有虛弱的情形。姑且使用桂枝的方法。那麼,對於這些條列的症狀,或者應該依照這個方法來用藥。其他像是栝樓桂枝湯有潤澤的功效,或是桂枝加上芍藥、生薑、人參的新加湯有補益的功效,必定也各有適應的症狀。像是桂枝加附子湯或者適合汗家,像是陽旦湯有清涼的功效,或者適合血分燥熱,像是竹葉湯溫和清熱同時使用。
或宜陽虛液燥。蓋後賢方法。亦須臨時酌用。金匱曰。夫病痼疾。加以卒病。當先治其卒病。後乃治其痼疾也。然則此等諸證。亦重在逐邪。但其不宜不顧慮。最要活意變通。豈是仲景之所以不定一方乎。如張倬傷寒兼證析義。可謂徒求之筌蹄之末。而毫無裨實際者也。)有平素虛弱。
得病更加者。何。如小建中湯證。其人胃中虛燥有寒。得病更甚。一則二三日。一則少陽病。而見其候。俱用此方。以溫建中藏。(腹中急痛條。就汪注考之。其不舉少陽證者。蓋省文也。此裡寒為少陽之邪所鼓動。故腹中急痛。治法先用此方。亦猶先與四逆之意。而痛未止者。
白話文:
或者是因为阳虚液燥。古代医家的方法,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。金匮要略说,病人有久病,又突然发病,应该先治疗突发疾病,再治疗久病。那么,这些症状,也主要在于驱除邪气,但也不能完全不顾身体虚弱,最重要的是灵活变通。难道这不是仲景之所以不固定用一种方子的原因吗?像张倬的《伤寒兼证析义》,只能说是徒求皮毛,毫无实际意义。有平时身体虚弱,得病后更加严重的,比如小建中汤证,患者胃中虚燥有寒,得病后更加严重,有的两三天,有的少阳病,而症状都用这个方子,用来温补脾胃。腹中急痛一条,从汪氏注疏考证,不列举少阳证,是因为省略了。这里寒气被少阳邪气鼓动,所以腹中急痛,治疗方法先用这个方子,也相当于先用四逆汤的意思,如果痛没有止住,
裡寒雖散。而邪氣犯胃所致。故換以小柴胡乎。○陶氏曰。方家用飴糖。乃云膠飴。皆是濕糖如厚蜜者。建中湯多用之。其凝強及牽白者。不入藥。○仲景溫養中焦之劑。建中理中。實相對設。建中主潤。理中主燥。而俱取救陽矣。其人胃津不足。陽虛生寒者。建中以和液而溫中。
胃氣不足。陰寒內盛者。理中以逐濕而散寒。蓋溫養之法。實不能出二方之範圍也。)如炙甘草湯證。素常上焦液乏。而不能任邪者。故主此方。以滋養之。(脈結代。不是二脈兼見。要不過歇止之謂。成氏曰。心中悸動。知真氣內虛也。汪氏曰。悸。心動也。心中動悸。則知營血內虛。
白話文:
體內寒氣雖已散去,但因為邪氣犯胃所導致的症狀,所以換用小柴胡湯。陶氏說,藥方裡使用的飴糖,指的是膠飴,也就是像濃稠蜂蜜一樣的濕糖,建中湯常用這種糖。而凝固堅硬或呈現白色結晶的糖,則不能入藥。仲景的溫養中焦藥方,建中湯和理中湯實為相對應的藥方,建中湯以潤為主,理中湯以燥為主,但都以救陽為目的。如果病人胃津不足,陽虛生寒,則用建中湯來調和津液,溫暖中焦。
如果胃氣不足,陰寒內盛,則用理中湯來驅除濕邪,散寒。溫養中焦的藥方,其實不能超出這兩種藥方的範圍。像是炙甘草湯的症狀,通常是因為上焦液體不足,無法抵抗外邪,所以用炙甘草湯滋養身體。脈結代是指脈搏跳動不規律,不是兩種脈象同時出現,而是指脈搏時而停止時而繼續跳動。成氏說,心中悸動,說明真氣內虛。汪氏說,悸是指心動,心中動悸說明營血內虛。
真氣已餒。而藏神不寧也。並是以悸為心動之悸。與金鑑不同。據玉函。殆可備一說。又金鑑。心下築築云云。心下字不妥。當是虛里膻中動築。此方。金匱附方。載治虛勞。又治肺萎。俱足見其潤養之功。且經中藥之濃煮者。莫如本湯。及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新加湯。豈陶氏所謂補湯欲熟之義歟。
張氏類經。論虛里跳動。以純甘壯水之劑。填補真陰。其說甚精。以足發此方之理。宜參。又醫學入門曰。十全大補湯。十四味建中湯。一切峻補之劑。皆自理中建中四逆等湯。而變化之也。單甘草湯。滋陰降火湯。生脈散。補中益氣湯。一切滋補之劑。皆自炙甘草湯。而變化之也。
白話文:
生命能量已經衰弱,而心神無法安寧。因此,心動悸動是心神不寧的悸動,與金鑑的說法不同。根據《玉函經》,這也許可以作為一種說法。此外,金鑑提到「心下築築」,「心下」二字不妥,應該是虛空中上胸部有動悸。此方是《金匱要略》的附方,用於治療虛勞。又可治療肺萎,都足以顯示其滋潤補養的功效。而且在經方中使用濃煎的,沒有比本湯及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新加湯更好的了。難道陶氏所說的「補湯」是要煮熟的意思嗎?
張仲景的《類經》中,論述虛空中跳動,用純甘壯水的藥物來補充真陰。他的說法非常精確,足以發明此方的道理,值得參考。另外,《醫學入門》說:「十全大補湯」、「十四味建中湯」,一切大力補養的藥方,都是從理中湯、建中湯、四逆湯等方劑變化而來的。單獨的甘草湯、滋陰降火湯、生脈散、補中益氣湯,一切滋補的藥方,都是從炙甘草湯變化而來的。
)如陽明病無汗。身如蟲行者。亦素虛所致也。(趙氏曰。蟲行皮狀者。即經言身癢。是也。久虛者。以表氣不足。津液不充於皮膚。使腠理枯澀。汗難出也。此亦一說。四十八難曰。癢者為虛。)有發汗過多。及汗下錯行。氣血俱虛者。何。如甘草乾薑湯。芍藥甘草湯證。
是氣血素虧。今依過汗。更益虛乏。而其證各見。故藥亦別行。先救其陽。後救其陰。(成氏曰。內經云。辛甘發散為陽。甘草乾姜相合。以復陽氣。又曰。酸以收之。甘以緩之。酸甘相合。用補陰血。)如芍藥甘草附子湯證。亦氣血俱虛。而其病頗重。既變少陰。治宜急救。
白話文:
如果陽明病患者沒有汗,身體像蟲子一樣爬行,這也是由於體虛造成的。久病虛弱的人,由於表氣不足,津液不能充盈於皮膚,導致腠理乾燥,汗液難以排出。也有發汗過度,或汗液下錯行,導致氣血俱虛的情況。這種情況可以用甘草乾薑湯、芍藥甘草湯來治療。
由於氣血本來就虧損,現在又因為過度發汗而更加虛弱,所以症狀各不相同,用藥也需要分別對待。首先要救治陽氣,然後再救治陰血。像芍藥甘草附子湯證,也是氣血俱虛,但病情較重,已經轉化為少陰證,需要緊急救治。
故單捷之劑。以雙補之。如桂枝加附子湯證。汗多亡陽。筋脈津燥。其表未解。脫勢亦劇。故用此方。復陽斂液。(聖濟。治產後榮血虛損。汗出日夕不止。形體困怠。附子湯。於本方。加生乾地黃。)如桂枝如芍藥生薑各一兩人參三兩新加湯證。亦是汗後虛燥。其邪已除。
脫勢梢緩。故治取漸救。(新加之名。注家多費曲解。特程氏曰。新加人參。而倍姜芍。因知新加字。專為人參而言。蓋芍姜本方固有。而人參本方所無。故彼但言加。此言薪加。以為其別也。山田正珍說亦然。或執桂枝加大黃湯。以駁此說。則拘矣。)此二方並亦雙補。而專救陽者也。
白話文:
因此,對於單純虛脫的病症,需要使用雙補的藥物來治療。例如桂枝加附子湯的證候,病人汗出過多,陽氣虛損,筋脈津液乾燥,表證未解,虛脫情況也嚴重,所以用此方來恢復陽氣,收斂津液。又如桂枝、芍藥、生薑各一兩,人參三兩的“新加湯”證候,也是汗出後出現虛燥,邪氣已經去除,虛脫情況稍緩,所以用此方來逐漸補充元氣。這兩個方劑都屬於雙補的藥物,但主要都是用來救助陽氣的。
如大青龍湯之逆二證。俱不出桂枝加附子。芍藥甘草附子湯之法。而厥逆筋惕肉瞤。乃其重者也。(此與真武證。其機似不同。如遵張介賓法。則六味回陽飲。為其對治矣。)如脈浮數下之。身重心悸證。即誤下致虛。與過汗同轍者也。(程氏曰。津液下奪。則機關不利。故身重。
津液下奪。則不能上奉。故心悸。所恃表氣未虛。津液不至全亡。只是要和之。蓋陰生於陽。陰液耗者。陽氣必不可重虧也。表裡實。則津液自和。不過養正而邪自除之意。按尺中以候陰。故程氏有此解也。)如太陽病。先下復發汗。因致冒證。其病本輕。故汗下失序。而氣血俱虛矣。
白話文:
如同「大青龍湯」所治療的逆證和二證症狀,都可以使用「桂枝加附子湯」的方法治療。而厥逆、筋惕、肌肉痙攣、眼球上翻,則是這些症狀較為嚴重的表現。(這種情況與真武湯證不同,治療用藥的方法也不一樣。假設遵照張介賓的治療方法,可以用「六味回陽飲」來治療。)如果病人脈象浮數,使用瀉下法,導致身體沉重、心悸,就是誤用瀉下法,造成虛證的症狀,與過度發汗所造成的虛證類似。(程氏說:津液消耗掉,就會導致身體器官機能受阻,所以會出現身體沉重症狀。
津液被消耗掉,就無法上行輸送到心臟,因此會出現心悸症狀。此時應注意身體表氣的能量並沒有虛弱,津液也還沒有完全消失,只要用藥調和陰陽平衡即可。因為陰是由陽所滋生的,如果陰液耗損,陽氣一定會損耗更加嚴重。表裡兩方面能量充實,津液就會自動調和,這樣做只是為了培補正氣,讓邪氣自然消失的治療原則。根據尺脈可以判斷陰津的狀況,所以程氏才會有這樣的見解。)如果太陽病,先用瀉下法再用發汗法,會導致冒證出現。這種病症本來就比較輕微,因此使用發汗和瀉下的方法順序不對,而導致氣血兩虛。
(此條。為汗下先後之例而設。以臆測之。此本兼有表裡證。醫以里為急。而先下之。後見表仍在。以發其汗。然被下之際。表邪不陷。亦似表裡之熱。從汗下解。乃知其病俱輕。但以汗下過當。與先後失序。而致表裡俱虛也。)如下後發汗。小便不利。是幸不至變壞者也。
(此等雖經逆治。能無他變者。其人胃氣本強也。○下後發汗。振寒脈微細。及乾薑附子證。俱是既屬少陰。故不列於斯。)如汗吐下後自愈者。亦不甚虛。且邪既清解。所以勿藥也。(汪氏曰。此亦是當汗而汗。當吐下而吐下。故有陰陽和而自愈之日。非誤用汗吐下藥者所能比也。
白話文:
這條原則是為了說明發汗前後的順序而設立的,根據推測,這種情況兼具表裡證,醫生認為裡證更為急迫,所以先使用下法,之後發現表證仍存在,便用發汗法。但由於下法過程中表邪沒有陷下去,也像是表裡熱證,所以用發汗法來解除,由此可知病情都比較輕微。只是因為過度使用發汗法,以及前後順序不當,導致表裡都虛弱。如果在下法之後再發汗,小便不利,這算是幸免於難,沒有演變成更嚴重的狀況。
雖然這些病症經過逆向治療,能夠沒有其他變化,是因為患者的胃氣原本就強健。下法之後發汗,脈象振寒細微,以及乾薑附子症狀,都是屬於少陰證,所以不列入這裡。如同汗、吐、下法之後自行痊癒的,也不算太虛弱,而且邪氣已經清除,所以不需要用藥。汪氏說,這些都是應該發汗就發汗,應該吐下就吐下的情況,所以有陰陽調和而自行痊癒的機會,這和誤用汗、吐、下藥是不能比的。
軒村曰。此條與辨脈法相發。云。病有不戰不汗出而解者。何也。答曰。其脈自微。此以曾經發汗。若吐。若下。若亡血。以內無津液。此陰陽自和。必自愈。故不戰不汗出。而解也。是也。且下條亦云亡津液。則亡血。是諸失血之謂。而亡津液。總汗吐下亡血之詞。亦通。
)有汗下失度。胸中陽虛者。何。如桂枝去芍藥湯證。因誤下胸虛。邪氣乘入。以為胸滿。故去芍藥。然表邪猶在。故用桂散表。亦扶其陽。虛稍甚者。加附子救之。(脈促者。以邪著在高乎。金匱。氣分。心下堅大如盤。邊如旋杯。水飲所作。桂枝去芍藥加麻黃細辛附子湯主之。
白話文:
軒村說,這段話與辨脈法相呼應。他說,有些病不需發汗就能痊癒,這是為什麼呢?回答說,那是因為脈象微弱,患者曾經發汗、嘔吐、瀉下或失血,導致體內津液不足,陰陽自和,所以不需要發汗就能自癒。而且下一段也提到失血就是指諸般失血,而失津液則包括汗、吐、下、亡血等,意思都一樣。
如果患者出汗、瀉下過度,導致胸中陽氣虛弱,就如同桂枝去芍藥湯證一樣。這是因為誤用瀉下藥導致胸部虛弱,邪氣乘虛而入,造成胸滿。所以去除芍藥,但表邪還在,所以用桂枝散表,同時扶助陽氣。虛弱較重者,可以加附子來救治。脈象急促,說明邪氣停留於上,金匱經記載,氣分心下堅硬如盤,邊緣如旋杯,是水飲所致,可以用桂枝去芍藥加麻黃細辛附子湯來治療。
又千金。桂枝去芍藥加皂莢湯。治肺痿吐涎沫。並與本方同趣。蓋芍藥。腹滿用之。而胸滿忌之者。以其味酸澀泥膈乎。尤氏曰。去芍藥者。恐酸寒氣味。足以留胸中之邪。且奪桂枝之性也。近是。○微惡寒。千金翼亦脫惡字。考此證。上篇末條中亦有之。乃似陽虛之驗。然未審何故。
金鑑曰。當是汗出微惡寒。若無汗出二字。乃表未解。無取乎附子也。此說不必。)如桂枝甘草湯證。是過汗胸虛。然其邪既解。虛亦為輕。故治宜小方。而師試令咳條。其病加重者也。(成氏曰。發汗多亡陽。胸中陽氣不足者。病人手叉自冒心。師見外證。知陽氣不足也。
白話文:
《千金方》中记载的「桂枝去芍藥加皂莢湯」,用来治疗肺痿吐涎沫,与原方同理。因为芍药用于治疗腹满,但胸满忌用,因为它味道酸涩,容易阻滞胸膈。尤氏说,去掉芍药是为了避免酸寒之气留在胸中,影响桂枝的药效。这个说法很合理。
《金鉴》中指出,如果患者有汗出微恶寒的症状,才适合用附子。如果没有汗出,则表明表证未解,不宜使用附子。这跟《桂枝甘草汤》的症状相似,都是因为汗出过多导致胸虚。但因为邪气已解,所以虚弱程度较轻,用小方即可。而《伤寒论》中记载的咳嗽加重的情况,是因为发汗过多导致阳气不足。成氏说,发汗过多会耗损阳气,胸中阳气不足的病人,会用手交叉捂住胸口,这是阳气不足的外在表现。
又試令咳。而不即咳者。耳聾也。知陽氣虛明矣。耳聾者。陽氣虛。精氣不得上通於耳故也。按靈樞決氣篇曰。精脫者耳聾。)有誤下中虛者。何。如桂枝人參湯證。是也。此數下胃虛。邪氣內陷。協熱下利。故治取雙救。蓋殆欲屬陰者矣。(脈沉滑者。協熱利。及陽明篇。
協熱便膿血。並似言裡熱。與此條異義。傷寒例。內虛熱入。協熱遂利。亦然。○此方。桂獨後煮。猶是附子瀉心湯。附子後內之意。與他桂枝諸方。其例自異。徐大椿說為勝。)有誤下下脫者。何。如赤石脂禹餘糧湯證。是也。此二三下之。下焦不約。以為瀉利。故治取收澀。
白話文:
再試著讓病人咳嗽,如果咳嗽不立即發生,那麼可能是耳朵聽力下降的症狀,這表示體內的陽氣不足。耳朵聽力下降的原因是陽氣虛弱,精氣無法上達至耳朵所致。根據《靈樞·決氣》篇的記載,精氣散失會導致耳聾。若出現錯誤的過度飲食導致中焦虛弱的情況,例如服用桂枝人參湯的症狀,這種情況下,胃部虛弱,邪氣內侵,引發協熱下利(即腸胃熱毒下利),因此治療上採取雙管齊下的方式,旨在輓救陰虛的狀態。脈象沈滑代表協熱下利或陽明篇所描述的病症,與此條不同的是,傷寒例中提到的內虛熱入、協熱遂利也是相似的情況。
若出現錯誤的多次過度飲食導致下焦失約、瀉利(即下痢)的情況,這可能是由於過度排泄導致的,因此治療上採取收斂的方法。
桃花湯之類證也。(程氏曰。下脫上結。理中反成堵截。上下二焦。無由交通。所以利益甚。錢氏曰。謂之益甚者。言藥不中病。不能止而益甚。非理中有所妨害。而使之益甚也。按錢說似優。要之此條設法御病。就變示例。言誤下之後。下利不止者。有冷熱不調。宜用瀉心者。
又有胃氣虛寒。宜用理中者。又有下焦滑脫。宜用收澀者。又有泌別不職。宜用滲利者。證有數等。不可一概也。○此方。分溫三服。本草圖經引。作分再服。似是。)有大邪已解。胃虛生寒者。何。如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證。汗後胃寒。虛氣壅滯者也。(此證不必有停飲。
白話文:
「桃花湯」這一類的證候,也屬於這種情況。(程氏說:下焦虛脫而上焦壅結,理中湯反而會造成堵塞,上下兩焦無法相互交通,所以反而對病情不利。錢氏說:所謂「益甚」是指藥物不對症,不能止住病情反而加重,並不是理中湯本身有妨礙,而導致病情加重。按錢氏的說法似乎比較合理。總之,這段話是針對治療過程中出現的變化而設定的方法,舉例說明,誤下之後,下痢不止,有寒熱不調的,應該用瀉心湯;
還有胃氣虛寒的,應該用理中湯;還有下焦滑脫的,應該用收澀藥;還有泌別功能失調的,應該用滲利藥。證候有許多種,不可一概而論。○這個方子,分三次溫服,本草圖經引述為「分再服」,似乎有誤。)已經解除了大邪,胃氣虛寒的,比如「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」這一類的證候,就像汗後胃寒,虛氣壅滯一樣。(這個證候不一定會有停飲。)
其用半夏。蓋猶茯苓四逆用茯苓之意。如千金大半夏湯之類。溫泄寒脹諸劑。皆自此方脫胎。○雞峰普濟方。殿中丞郭中妹十歲。病腹色不變。按之而大不陷。心腹下痞滿。得之因取轉數多。病已月餘。北按甲乙經云。三焦脹者。氣滿於皮膚中。殼然不堅。遂與仲景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。
小其服。凡經二十日。脹消而已。)如病人脈數而反吐證。汗多胃虛氣逆者也。如病人有寒。發汗吐蛔證。宿寒為陽虛而加者也。(此證。難必言邪解。姑列於斯。蓋素有寒人。偶得外感。宜用桂枝人參湯。及桂枝湯加乾薑之陰旦湯之類。○玉函辨發汗吐下後病中有一條。曰。
白話文:
其用法就像 [半夏](中藥名)。這是因為 [茯苓](中藥名)與 [四逆湯](藥方名)的使用思路相同。例如 [千金大半夏湯](藥方名)之類的方劑。溫和地排除寒氣和腹脹的各種藥方,都是從這個方劑演變而來的。
《雞峯普濟方》記載:尚書省殿中丞郭中妹,十歲。患腹脹,大便顏色不變。按壓腹部時,非常飽滿但並不凹陷。心腹以下部位痞滿。發病原因是取轉(一種果實)吃的太多。病已經一個多月了。
根據《甲乙經》記載:三焦脹滿,是氣充滿在皮膚之中。腫脹起來但不堅硬。於是給她服用張仲景的 [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](藥方名)。
減少了劑量。服用了二十天,腹脹便消失了。如果病人脈搏數快,又出現嘔吐的症狀。是出汗多、胃氣虛弱、氣從上逆的緣故。如果病人有寒氣,出現發汗、嘔吐蛔蟲的症狀。是宿寒導致陽虛而加重的緣故。
(這個症狀很難確定是否由邪氣解除引起。姑且列在這裡。因為本來就有寒氣的人,偶然受到外感,應當服用 [桂枝人參湯](藥方名)、以及 [桂枝湯](藥方名)加乾薑的 [陰旦湯](藥方名)之類的方劑。
《玉函辨》記載:發汗、吐下後患病的一條說:
發汗後身熱。又重發其汗。胸中虛冷。必反吐也。千金翼同。胸中。作胃中。疑是經文之遺也。)如差後理中丸證。亦胃虛寒者也。(姜後諸證。詳開於後。然以情機相似。斯舉其概。下仿此。)蓋此諸證。尤與太陰少陰。相近似焉。有大邪已解。胃虛生熱者。何。如太陽中篇誤吐兩證。
俱胃中液燥。虛而生熱者也。(錢氏以腹中飢。口不能食。及不喜糜粥。欲食冷食等。為胃冷所致。恐不然。朝食暮吐。即暮食朝吐之互詞。成氏曰。晨食入胃。胃虛不能克化。即知至暮胃氣近里。與邪氣相搏。則胃氣反逆。似拘。○此證。蓋橘皮竹茹湯。或千金竹葉湯之類。
白話文:
出汗後身體仍然發熱,又再次大量出汗,胸部感到虛冷,必然會反覆嘔吐。根據《千金翼》記載,這裡的「胸中」應理解為「胃中」,可能是經文遺漏所致。這種情況類似於「理中丸」的病症,也是胃虛寒的表現。關於姜後其他症狀,將在後面詳細闡述,這裡只列舉主要概況,其他情況以此類推。這些症狀與太陰少陰證候非常相似,都是因為邪氣已解,胃氣虛弱而生熱。就像太陽病篇中誤吐的兩種症狀,都是因為胃中津液乾燥,虛弱而生熱。錢氏認為腹部飢餓,無法進食,或不喜歡稀粥,想要吃冷食等,都是胃寒所致,恐怕並不正確。早晨吃飯晚上吐,晚上吃飯早上吐,只是時間上的互換。成氏說,早晨吃飯後,胃氣虛弱無法消化,到了晚上,胃氣接近里頭,與邪氣相搏,就會造成胃氣逆流,如同被拘束一般。這種情況可以用橘皮竹茹湯或千金竹葉湯等治療。
所宜取用。如單從驅飲。恐不相對。)如差後竹葉石膏湯證。病後胃液不復。虛熱上逆者也。(此種證狀。誤汗誤下後。並多有見。愚著廣要中詳之。宜檢。)
白話文:
如果病情有所改善,但仍有口渴、疲倦等症狀,可能是因為治療過程中使用了過度清熱解毒的藥物,導致身體津液不足,出現虛火上升的情況。這時候可以服用竹葉石膏湯來調理。
這種情況在錯誤地進行出汗或灌腸療法之後也很常見,在我的著作《廣要》中有詳細介紹,你可以查閱一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