楊濬

《傷寒瘟疫條辨》~ 卷三 (1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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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 (13)

1. 產後

產後,傷寒不可輕汗,溫病不可輕下。蓋有產時傷力發熱,去血過多發熱,惡露不行發熱,三日蒸乳發熱,或起早動勞,飲食停滯,一皆發熱,要在仔細辨之。大抵產後氣血空虛,若誤汗誤下,則亡陽亡陰之禍,更難解救。凡有發熱,且與四物湯。歸、芎為君最多,生地、白芍須用酒炒。

合小柴胡湯,加金銀花、澤蘭葉、益母草,少佐乾薑最妙。蓋乾薑之辛熱,能引血藥入血分,能引氣藥入氣分,且能去瘀血生新血,有陽生陰長之道,以熱治熱,深合《內經》之旨。如有惡露未盡者,黑龍丹必兼用之,如有積熱停滯者,麻仁丸、大柴胡湯必兼用之,不可執泥丹溪之說。(丹溪產後以大補氣血為主,雖有他證以本治之,固是確論,執泥之則誤人矣。

——眉批)胃虛食少者,必加白朮、茯苓;痰飲嘔逆者,必加陳皮、半夏。但藥中必主以四物、人參,乃養血務本,滋陰降火之要務也。即偶爾傷寒,或遭溫病,亦須調理血氣為主。傷寒內虛外感,以大溫中飲、理陰煎。無汗用麻黃,有汗用桂枝等湯。頭痛用羌活、川芎之類加減治之。

溫病怫熱內熾,用三合湯加減治之最妙。如萬不能不下,升降散無妨,增損雙解散去芒硝、黃連,加生地、川芎,尤為對證之藥,其餘脈證治法,與男子同。

白話文:

產後的婦女,若是得了風寒不可隨便發汗治療,若是得了溫病也不可輕易使用瀉下法。這是因為產婦可能因生產時耗費體力而發燒,或是因為失血過多導致發燒,也可能因為惡露排不出來發燒,甚至在產後三日哺乳時也會發燒,或者因為太早起牀活動或飲食消化不良,這些情況都可能引起發燒,所以必須仔細辨別。

大體來說,產後的婦女身體的氣血比較虛弱,如果錯誤地使用發汗法或瀉下法,可能會導致陽氣或陰氣的流失,這樣的結果將會很難挽回。若產婦有發燒的情況,應該先使用四物湯,其中當歸和川芎的份量最多,生地和白芍必須用酒炒過再用。

配合小柴胡湯,再加入金銀花、澤蘭葉、益母草,並適量添加乾薑會非常有效。乾薑的辛辣和熱性可以帶領血液藥材進入血液系統,也能帶領氣藥進入氣系統,並且能幫助排出瘀血促進新血生成,符合陰陽平衡的原則,用熱來治療熱,這完全符合《內經》的理念。如果產婦仍有未排完的惡露,應同時使用黑龍丹;如果有熱毒滯留,則應同時使用麻仁丸和大柴胡湯,不可死守丹溪的理論。

(丹溪認為產後應以大補氣血為主,即使有其他症狀也應從根本治療,這確實是正確的理論,但如果死守不變就會誤導他人。)

若產婦胃虛胃口不好,應添加白朮和茯苓;若有痰飲嘔吐的情況,則應添加陳皮和半夏。但是,無論如何,四物和人參應為主要的藥物,這是為了養血和滋陰降火的重要目的。即使偶爾得了風寒,或是得了溫病,也應以調理血氣為主。

對於風寒引起的內虛外感,應使用大溫中飲和理陰煎。無汗的情況下使用麻黃,有汗的情況下使用桂枝等湯。頭痛的情況下,使用羌活和川芎這類藥物進行加減治療。

對於溫病引起的內熱旺盛,使用三合湯進行加減治療效果最佳。如果萬不得已需要使用瀉下法,可以使用升降散,去掉芒硝和黃連,加入生地和川芎,這樣更符合實際病情。其餘的脈象診斷和治療方法,與男性患者相同。

2. 小兒溫病

凡小兒感冒、傷風、傷寒、咳、嘔、瘧、痢等證,人所易知,至染溫病,人多不料,亦且難窺,所以耽誤者良多。且幼科專於痘疹、疳積、吐瀉、驚風並諸雜證,在溫病則甚略之,一也。古人稱幼科為啞科,蓋不能盡罄所苦以告醫,醫又安得悉乎問切之義,所以但知不思乳食,心胸膨脹,疑其內傷乳食,不知其為溫病熱邪在胃也。但知嘔吐噁心,口乾下利,以小兒吐利為常事,不知其為溫病協熱下利也。

但知發熱,不知其頭痛身痛也。凡此何暇致思為溫病,二也,小兒神氣嬌怯,筋骨柔脆,一染溫病,延挨失治,便多二目上吊,不時驚搐,肢體發痙,甚則角弓反張,必延幼科,正合渠平日學習見聞之證,多誤認為急慢驚風,轉治轉劇。或將神門、眉心亂灸,艾火雖微,內攻甚急,兩陽相搏,如火加油,死者不可勝紀,三也。

(觀此三段議論,曲體人情盡致,真小兒之福也。——眉批)凡雜氣流行,大人小兒所受之邪則一,且治法藥餌亦相仿,加味太極丸主之,升降散亦妙。四五歲以下者,藥當減半,三二歲以下者,三分之一可也,臨病之工,宜酌量焉。

(加味太極丸),小兒溫病主方。(凡治溫病方,皆可隨證酌用。)

白殭蠶(二錢,酒炒),全蟬蛻(去土,一錢),廣薑黃(三分),川大黃(四錢),天竺黃(一錢),膽星(一錢),冰片(一分)

上七味,稱准為細末,糯米濃湯和丸如芡實大。冷黃酒和蜜泡化一丸,冷服。薄荷熬酒亦可。本方去天竺黃、膽星、冰片,即升降散。煉蜜丸即太極丸是也。用之便而且嘉,看證消息治之。

白話文:

【小兒溫病】

大體來說,孩子們的普通感冒、風寒、流感、咳嗽、嘔吐、瘧疾、腹瀉等症狀,我們都比較熟悉。然而,當孩子染上溫病(一種傳染性疾病),很多人往往沒有預料到,也不容易察覺,因此很容易錯過治療時機。再者,兒童科醫生主要專注於水痘、麻疹、營養不良、嘔吐、腹瀉、抽搐及各種綜合症狀的診治,對於溫病的瞭解與處理相對較少,這是一個問題。

古人稱兒童科為“啞科”,因為孩子無法清楚表達他們的痛苦,醫生也就無法完全理解診斷和治療的意義。所以,當孩子不想吃奶,胸口脹滿,醫生可能以為是消化不良,而實際上可能是溫病導致的胃部熱毒。又或者,孩子出現嘔吐、噁心、口渴、腹瀉,醫生可能認為這是孩子的常見症狀,卻忽略了這可能是溫病引發的熱性腹瀉。

孩子出現發燒,但可能伴隨頭痛、全身疼痛,這些症狀往往被忽視。在這種情況下,人們很難想到孩子可能得了溫病,這是一個更大的問題。兒童的神經系統和骨骼尚未成熟,一旦感染溫病,如果拖延治療,可能會出現眼球上翻、頻繁抽搐、肌肉僵硬,甚至嚴重的脊柱後凸症狀。此時,家長往往會尋求兒童科醫生的幫助,而醫生根據自己的經驗和知識,很可能誤診為急慢性抽搐,進一步的治療反而會使病情惡化。

有些醫生可能會隨意使用針灸,即便針灸的刺激很小,但它對內部的影響卻很大,類似於火上澆油,造成無法計算的死亡案例,這是第三個問題。

從上述三個層面來看,我們應當深入理解人情世故,這對於孩子的健康是種福祉。當各種病毒在人羣中流傳時,無論成人還是兒童,受到的感染源是一樣的,且治療方法和藥物也大致相同。在這種情況下,加味太極丸是主要的治療藥物,升降散也是很好的選擇。對於五歲以下的孩子,藥量應減半;三歲以下的孩子,藥量應減少至三分之一。醫生在治療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做出適當調整。

以下是加味太極丸的配方:白殭蠶(約6克,酒炒)、全蟬蛻(去土,約3克)、廣薑黃(約1克)、川大黃(約12克)、天竺黃(約3克)、膽星(約3克)、冰片(約0.3克)。將以上七種材料研磨成細粉,用糯米濃湯調和成大小如芡實的丸子。服用時,可用冷黃酒和蜂蜜浸泡一丸,冷服。薄荷熬酒也可作為替代方案。去掉天竺黃、膽星和冰片,就是升降散的配方。如果使用煉蜜製成丸,就是太極丸。這種藥物使用方便且效果良好,應根據病情的輕重進行調整治療。

3. 復病

凡瘥後無故復發熱者,以伏邪未盡也,謂之自復。當問前得某證,所復某證,稍與前藥以撤其餘邪,自然獲愈。有溫病瘥後,或三五六日,反腹痛裡急者,非前病原也。此別有伏邪所發,欲作滯下,邪盡痢止,不止者,宜當歸導滯湯。又有溫病瘥後,脈遲細而弱,或黎明或半夜後,便作瀉泄,此命門真陽不足也,宜腎氣丸,或右歸丸作湯劑服亦可。《傷寒論》曰:傷寒瘥後,更發熱者,小柴胡湯主之。

脈浮者,以汗解之;(枳實梔子豉湯。)脈沉者,以下解之。(枳實梔子豉湯加大黃。)又曰:傷寒瘥後虛羸少氣,氣逆欲吐者,竹葉石膏湯主之。又曰:大病瘥後,從腰以下有水氣者,牡蠣澤瀉散主之。(按:如氣復,雖通身浮腫似水氣而不喘,別無所苦,與水氣不同。丹溪云:氣易有餘。

又云:血者難成而易敗,大病愈後,氣先血而復,血不足以配氣,故暫浮腫,靜養自愈,須辨之。)又曰:大病瘥後,喜唾,久不了了者,胃上有寒飲也,理中丸主之。夫傷寒自外傳內,邪在陽分居多,瘥後易於復元,復病尚少。溫病邪熱自內達外,血分大為虧損,無故最善反復。

如到熱退身涼,飲食能進時,服太平圓酒三次,十日之間,精血漸充,而病如洗,何至勞復。若因梳洗沐浴,多言妄動,遂至發熱,前病復起,惟脈不沉實為辨,此為勞復。《傷寒論》曰:大病瘥後勞復者,枳實梔子豉湯主之。若有宿食者,加大黃少許。此破結除煩散熱之妙劑也,加大黃則又推蕩經滯矣。

余謂氣為火之舟楫,今則真氣方長,勞而復折,真氣既虧,火亦不前,如人慾濟,舟楫已壞,其能濟乎?是火也,某經氣陷,火隨陷於某經,陷於經絡則表熱,陷於臟腑則裡熱。虛甚熱甚,虛微熱微,輕則靜養可愈,重則大補氣血,俟真氣一回,則血脈融和,表裡通暢,所陷之火,隨氣轉輸,自然熱退而病痊矣。若直用寒涼剝削之劑,變證蜂起矣。

傷寒多傷氣,宜五福飲、大營煎之類;溫病多傷血,宜補陰益氣煎、六味地黃丸料之類,隨證加減之。若因飲食所傷,或吞酸飽悶而發熱者,此為食復。輕則梔子厚朴湯加神麯,或小柴胡湯合梔子厚朴湯;重則神昏譫語,腹滿堅痛,欲吐不得,欲下不能,此危候也,以升降散、大柴胡湯、黃龍湯、涼膈散之類,酌量與服。有病則病當之,亦無妨也。

大抵復病治法,溫病與傷寒大同小異,貴在臨證活法耳。《內經》帝曰:熱病已愈,時有所遺者何也?岐伯曰:諸遺者,熱甚而強食之故也。若此者皆已衰,而熱有所藏,因其穀氣相搏,兩熱相合,故有所遺也。帝曰:治遺奈何?岐伯曰:視其虛實,調其逆從,可使必已也。

帝曰:病熱當何禁之?岐伯曰:病熱少愈,食肉則復,多食則遺,此其禁也。吳又可曰:里證下後稍差,而急欲食者,此非得已,以伏邪初散,陰火乘虛擾亂故也。慎勿便與粥食,只宜先進稀糊,次進濃者,須少與之,不可任意過食,過食則復。此一著最為緊要,世多忽之。

至於怒氣病復,房勞病復者,乃度量褊淺,不自貴重之輩,觀其脈證,隨證救之。更有嬌養成性,過於謹慎之輩,或傷寒表證方解,或溫病里證方退,原不甚虛,輒用參、附溫補,是因補而復,以致不救者,又不知凡幾,病家醫家,尤當深醒。大抵治病之法,不可執一,總要脈證的確耳。

古方未有不善者,偏於溫補而死,與偏於清瀉而死,其失等也。人之一身陰陽血氣,寒熱表裡虛實盡之,臨證者,果能望聞問切,適得病情,則溫清補瀉,自中病情矣,何得鹵莽粗疏,草菅人命哉?噫!難矣。

按:以上證候七十餘條,俱從《傷寒論》中駁出溫病證治之異來,令閱者瞭然於心,不以溫病為傷寒,不以傷寒方治溫病,則患溫者自以不冤矣。但有輕者,有重者,有最重者,到底無陰證,與傷寒外感不同,並非六氣為病也,亦雜氣中之一耳。始則發熱,頭痛身痛,舌上白苔,漸加煩躁渴飲水漿。

或發熱而兼凜凜,或先凜凜而後發熱,或晝夜純熱,或潮熱,或往來寒熱,或眩暈,或嘔吐,或痰涎湧盛,或嘔汁如血,或口舌乾燥,或咽喉腫痛,或咳嗽膿血,或喘呃吐蛔,或心腹痞滿,或胸脅脹痛,或大便不通,或小水自利,或前後癃閉,或協熱下痢,或熱結旁流,或下血如豚肝,或如膠黏,或水泄無度,有舌黃苔黑苔者,有舌裂者,有舌生芒刺者,有舌色紫赤者,有唇崩者,有唇黑者,有鼻孔如煙煤之黑者,有目暗不明、目赤、目黃、目瞑、目直視、目反折者,有頭汗、盜汗、自汗者,有手足心腋下汗者,有耳聾不聞聲者,有頭腫大如斗者,有喉痹頸腫滴水不能下咽者,有發狂如癲如癇者,有哭笑無常如醉如癡者,有棄衣登高,逾垣上屋者,有厥逆身冷如冰者,有譫語晝夜不眠者,有昏迷不省人事者,有詈罵不避親疏者,有蓄血、吐血、衄血、毛孔血、目血、舌血、齒縫血、大小便血者,有發黃者,有發斑者,有發疹者,有斑疹雜出者,有發頤、疙瘩瘡者,有渾身火泡瘡帶白漿者,有首尾能食者,有絕谷一月不死者,有無故最善反復者,有愈後漸加飲食如常者,有愈後飲食勝常二三倍者,有愈後耳聾眼花者,有愈後退爪脫皮落髮者。

至其惡狀,甚有口噤不能張,腿屈不能伸,唇口不住牽動,手足不住振戰,遺尿遺糞,圓睜口張,咬牙嚼舌,聲啞不語,舌伸外攪沫如水浪,項強發痙,手足反張,肉瞤筋惕,骨痿足重,舌卷囊縮,循衣摸床,見神見鬼。凡此怪怪奇奇不可名狀等證,有相兼三五條者,有相兼十數條者,不可枚舉。

總因血氣虛實之不同,臟腑稟賦之有異,其受邪則一而已。及邪盡,一任諸證如失。所云知其一,萬事畢,知其要者,一言而終,不知其要者,流散無窮,所以溫病無多方也。然而陰陽乘除,寒熱倚伏,表裡參錯,虛實循環,見之真而守之定,通乎權而達乎變者,蓋幾希矣。

又按:古人謂望聞問切,乃臨證之首務,診治之要領也。明此四者,則六變具存,而萬病情形,俱在吾目中矣。醫之為難,難在不識病本而誤治耳。誤則殺人,天道可畏,不誤則濟人,陰功無窮。學者欲明是道,必須先察此要,以定意見,以為階梯,然後再採群書,廣其知識,熟之胸中,運之掌上,非止為人,而為己不淺也,慎之!寶之!

又按:傷寒自外之內,先傷氣分;溫病由內達外,先傷血分。故傷寒初感,利用發表;溫病初發,利用攻裡。傷寒後證多補氣,溫病後證多養血,溫病與傷寒實出兩門。自晉迄今,溫病失傳,無人不以溫病為傷寒,無人不以傷寒方治溫病,動云先解其表,乃攻其里,此仲景《傷寒論》也。

所以溫病一二日內,遇陽明腹脹滿痛之證,少陰口燥咽乾之證,厥陰舌卷囊縮之證,再不敢議下。明知厥深熱深之陽證,下之已遲,萬一僥倖,不過為焦頭爛額之客,千餘年來,孰任殺人之辜耶。

又按:古今醫書,非不有溫病之條,然皆編入於傷寒之中,議論無非傷寒。所用之藥,雖曰治溫病,實治傷寒之的方也。余謂此等方論,但治傷寒未嘗不驗,若謬以治傷寒之方,而治春夏之溫病,是猶抱薪投火。蓋溫病自內達外,雖有表證,實無表邪,終有得汗而解者,必裡熱清而汗始出,前一節治法與傷寒不同。

本朝陳良佐曰:春分後,秋分前,一百八十二日半,諸病皆不可發汗,汗之多亡陽矣,溫病尤忌。凡治正傷寒發汗解表,溫中散寒之藥一概禁用,今特摘其尤者,如麻黃、桂枝、羌活、獨活、白芷、葛根、細辛、浮萍、蒼耳、蒼朮、艾葉、胡椒、故紙、茴香、肉桂、附子、乾薑、豆蔻、益智等味。古人亦未曾道破,余深體驗而知其不可,以溫病無風寒與陰證也。

但今醫家病家,未有不以溫病為傷寒者,未有不以傷寒方治溫病者,此固風氣之使然,亦習俗之舊染也。舌敝唇促,難以遍諭。須知生死有命,誤犯禁藥,不過輕重之分,苟從死後而追悔前方,愚矣。

又按:仲景《傷寒論》用參、薑、桂、附者,八十有奇,而溫病非所論也。伏邪內郁,陽氣不得宣布,積陽為火,陰血每為熱搏,未解之前,麻黃、桂枝不可沾唇;暴解之後,余焰尚在,陰血未復,最忌參、薑、桂、附,得之反助其壅鬱,餘邪伏留,不惟目下淹纏,日後必變生異證。

或周身痛痹,或四肢拘攣,或流火結痰,或兩腿鑽痛,或勞嗽湧痰,或毒氣流注,或痰核穿漏,皆驟補之為害也。大抵溫病愈後,調理之劑投之不當,莫若靜養。節飲食為第一,而慎言語,謹起居,戒氣惱,寡嗜欲,皆病後所宜留神也。(聖賢養身養德之學亦不過是,不意於醫學中得之,——眉批)

長沙《傷寒論》,天苞地符,為眾法之宗,群方之祖,雜以後人知見,反為塵飯土羹,莫適於用,茲以自然之理,引伸觸類,闡發神明。溫病一證,另闢手眼,卻不於長沙論外,旁溢一辭。後有作者,不為冥索旁趨,得以隨施輒效,其利溥哉。文之悲壯,淋漓無論也。(畏齋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