楊濬

《傷寒瘟疫條辨》~ 卷一 (1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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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(13)

1. 寒熱為治病大綱領辨

且人之虛而未甚者,胃氣尚能與邪搏,而為實熱之證。若虛之甚者,亡陽於外,亡陰於內,上而津脫,下而液脫,不能勝其邪之傷,因之下陷,而裡寒之證作矣。(傷寒直中三陰是寒證,若本是熱證,傳至三陰熱證變為寒證者,王、劉亦未言及,此足補之。——眉批)熱極生寒,其證多危,以氣血之虛脫也。

客又曰:寒熱互乘,虛實錯出,既聞命矣。子之治療,果何以得其宜,條辨之說,可聞否乎?余曰:證治多端,難以言喻。傷寒自表傳裡,里證皆表證侵入於內也;溫病由里達表,表證即里證浮越於外也。(侵入、浮越四字,令人咀嚼不盡。——眉批)大抵病在表證,有可用麻黃、桂枝、葛根辛溫發汗者,傷寒是也;有可用神解、清化、升降、芳香、辛涼、清熱者,溫病是也。

在半表半裡證,有可用小柴胡加減和解者,傷寒是也;有可用增損大柴胡、增損三黃石腎湯內外攻發者,溫病是也。在裡證,有可用涼膈、承氣鹹寒攻伐者,溫病與傷寒大略同;有可用理陰、補陰、溫中、補中調之養之者,溫病與傷寒大略同。但溫病無陰證,宜溫補者,即所云四損不可正治也。

若夫傷寒直中三陰之真寒證,不過理中、四逆、附子、白通,一於溫補之而已。至於四時交錯,六氣不節,以致霍亂、瘧痢、吐瀉、咳嗽、風溫、暑溫、濕溫、秋溫、冬溫等病,感時行之氣而變者,或熱或寒,或寒熱錯出,又當觀其何時何氣,參酌傷寒溫病之法,以意消息而治之。(補出寒證治法,又補出時氣病治法,何等緻密!——眉批)此方治之宜,大略如此。

而變證之異,則有言不能傳者,能知意在言表,則知所未言者矣。客又曰:子之治療,誠無可易矣。第前輩諸名家,皆以為溫暑之病本於傷寒而得之,而子獨辨溫病與傷寒根源異,治法異,行邪伏邪異,證候異,六經脈證異,並與時氣之病異,得勿嫌於違古乎?余曰:吾人立法立言,特患不合於理,無濟於世耳。果能有合於理,有濟於世,雖違之庸何傷?客唯唯而退。

因櫽括其說曰:寒熱為治病大綱領辨,尚祈臨病之工,務須辨明的確。或為傷寒,或為溫病,再諦審其或屬熱,或屬寒,或屬寒熱錯出,必洞悉於胸中,然後診脈定方,斷不可偏執己見,亦不可偏信一家之謬說,庶不至於差錯也。

白話文:

寒熱是辨治疾病的大綱領

人體虛弱但還不嚴重時,胃氣還能抵抗外邪,表現為實熱證。但若虛弱嚴重,陽氣外泄,陰液內損,津液外流,精氣下泄,則無法抵禦外邪的侵害,導致內寒證產生。(傷寒直中三陰是寒證,若本是熱證,傳至三陰而變為寒證的,歷代醫家未曾論及,此處足可補充說明。)熱極則生寒,這種情況病情多危急,因為氣血已極度虧虛。

有人問道:寒熱互相影響,虛實交錯,病情複雜,您的治療方法是如何適應的呢?能否詳細講解一下?我回答說:證候治療方法多樣,難以盡述。傷寒從表證傳入裡證,裡證是表證侵入內部造成的;溫病則由裡證傳至表證,表證是裡證浮越於外所致。(「侵入」、「浮越」二字,值得細細琢磨。)總之,表證可用麻黃、桂枝、葛根等辛溫發汗藥治療,傷寒就屬於此類;表證可用辛涼、清熱、升降、芳香等方法治療,溫病就屬於此類。

半表半裡證,可用小柴胡加減來調和解表,傷寒可用此法;溫病則可用增減大柴胡湯、增減三黃石腎湯等,以內外兼治。裡證可用涼膈散、承氣湯等寒涼藥攻伐,溫病與傷寒治療大致相同;也可採用滋陰、補陰、溫中、補中等方法調理,溫病與傷寒治療大致相同。但溫病沒有陰虛證需要溫補的,所謂的「四損」不可用溫補方法治療。

至於傷寒直中三陰的真寒證,只可用理中丸、四逆湯、附子、白通湯等溫補藥物治療。至於四季交替,六氣失調導致的霍亂、瘧疾、嘔吐泄瀉、咳嗽、風溫、暑溫、濕溫、秋溫、冬溫等時行病,由於感受時令疫氣而變化,或熱或寒,或寒熱錯雜,則應根據發病時間和氣候,參照傷寒溫病的治療方法,靈活運用治療。(補充了寒證的治療方法,又補充了時令病的治療方法,真是精妙絕倫!)這就是治療的要點。

至於各種變證的不同,有的書中沒有記載,但只要能理解其意,就能明白未寫明之處。有人又問:您的治療方法真是無可挑剔,但前輩名家都認為溫熱病是因傷寒而引起的,您為何獨獨認為溫病和傷寒的病因不同,治法不同,邪氣的侵入和潛伏方式不同,證候不同,六經脈證不同,以及與時令病也不同,難道不擔心違背古法嗎?我回答說:我們制定醫法和理論,只怕不合乎道理,對世人沒有益處。只要符合道理,能造福於世,即使違背古法又有何妨?那人點頭稱是然後離去。

因此,我將其觀點概括為:寒熱是辨治疾病的大綱領,希望醫生們務必明確辨別。是傷寒還是溫病,再仔細判斷是屬熱、屬寒,還是寒熱錯雜,務必心中有數,然後才能診脈開方,千萬不可固執己見,也不可盲目相信一家之言,這樣才能避免醫療失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