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瘟疫條辨》~ 卷一 (6)
卷一 (6)
1. 溫病脈證辨
上焦如霧,升而逐之,兼以解毒;中焦如漚,疏而逐之,兼以解毒;下焦如瀆,決而逐之,兼以解毒。惡穢既通,乘勢追拔,勿使潛滋。所以溫病非瀉則清,非清則瀉,原無多方,時其輕重緩急而救之,或該從證,或該從脈,切勿造次。
《傷寒論》曰:凡治溫病,可刺五十九穴。(此段明言溫病治法與傷寒不同。——旁批)成注:以瀉諸經之溫熱,謂瀉諸陽之熱逆,瀉胸中之熱,瀉胃中之熱,瀉四肢之熱,瀉五臟之熱也。
按:溫病脈,經曰寸口脈陰陽俱緊,與傷寒脈浮緊、浮緩不同。溫病證,經曰中上焦,中下焦,陰中邪,(升降散、增損雙解散主方也。)與傷寒證,行身背,行身前,行身側不同。溫病治法,經曰刺五十九穴,與傷寒治法溫覆發散不同。非以溫病,雖有表證,實無表邪,明示不可汗耶。
獨是河間以傷寒為雜病,三百九十七法,一百一十三方,至詳且悉。溫病為大病,豈反無方論治法乎?噫!兵燹散亡,傳寫多訛,錯簡亦復不少,承訛襲謬,積習相沿,迄今千餘年矣。名手林立,方書充棟,未有不令發汗之說。餘一人以管窺之見,而欲革故洗新,使之從風,亦知其難。
然而孰得孰失,何去何從,必有能辨之者。
白話文:
上焦症狀如霧氣瀰漫,需向上疏導排出,同時解毒;中焦症狀如泡沫翻滾,需使其通暢排出,同時解毒;下焦症狀如污水阻塞,需使其暢通排出,同時解毒。邪氣排出後,要乘勢將其徹底清除,不可讓其潛伏滋生。所以治療溫病,要不就是瀉法,要不就是清法,沒有太多不同的方法,關鍵是根據病情的輕重緩急,或依據症狀,或依據脈象,施以治療,切不可操之過急。
《傷寒論》記載:治療溫病,可以針刺五十九個穴位。(這說明溫病的治療方法與傷寒不同。) 意思是瀉掉經絡中的溫熱之邪,也就是瀉掉陽經的熱邪逆氣,瀉掉胸中、胃中、四肢和五臟的熱邪。
溫病的脈象,《內經》記載是寸口脈的陰陽二部都緊,這與傷寒的脈象(浮緊、浮緩)不同。溫病的症狀,《內經》記載是上焦或中焦、中下焦,以及陰經受邪。(升降散、增損雙解散是主要的方劑。)這與傷寒的症狀(行於身體前後左右)不同。溫病的治療方法,《內經》記載是針刺五十九個穴位,這與傷寒治療方法(溫覆發散)不同。溫病即使有表證,實際上也沒有表邪,明確指出不可發汗。
然而,河間先生將傷寒視為雜病,提出了三百九十七種治療方法和一百一十三個處方,非常詳盡。溫病是重症,怎麼反而沒有詳細的治療方法呢?唉!由於戰亂導致典籍散失,抄寫錯誤百出,錯簡也很多,以訛傳訛,積習成俗,延續至今已千餘年了。名醫輩出,醫書如山,卻沒有不主張發汗的說法。我個人見解有限,想要革除舊習,創立新法,順應時勢,也知道非常困難。
但是,哪些是正確的,哪些是錯誤的,該堅持什麼,該摒棄什麼,必然會有識者能夠辨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