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

卷一 (3)

1《內經》脈義

《內經》曰:脈至而從,按之不鼓,諸陽皆然。王太僕注曰:言病熱而脈數,按之不鼓動於指下者,此陰盛格陽而致之,非熱也。又曰:脈至而從,按之鼓甚而盛也。王太僕注曰:言病證似寒,按之而脈氣鼓動指下而盛者,此陽甚格陰而致之,非寒也。東垣治一傷寒,目赤面赤,煩渴引飲,脈息七八至,按之不鼓,此陰盛格陽於外,非熱也。

用乾薑附子湯加人參,數服得汗而愈,亦治法之奇妙也。大抵診脈之要,全在沉脈中分虛實。如輕手按之脈來得大,重按則無者,乃無根蒂之脈,為散脈,此虛極而元氣將脫也。切不可發表攻裡,如誤治之則死,須人參大劑煎飲之。以上所言,乃脈證治例之妙,水火徵兆之微,陰陽倚伏之理,要當窮究其旨趣,不可輕易而切之也。

白話文

《內經》提到:脈象看似順應病症,但按壓時卻不鼓動,所有陽脈都是如此。王太僕對此註解說:雖然病症表現為熱象且脈搏頻數,但按壓時脈搏卻不鼓動於指下,這是因為陰氣過盛而將陽氣格拒於外所致,並非真正的熱證。又說:脈象看似順應病症,按壓時脈搏鼓動強烈且盛大的情況。王太僕註解道:雖然病症表現像寒證,但按壓時脈氣鼓動強烈且盛大,這是因為陽氣過盛而將陰氣格拒於外所致,並非真正的寒證。

東垣曾治療一名傷寒患者,病人雙眼發紅、面色赤紅,煩渴且大量飲水,脈搏頻率達到七八至,但按壓時不鼓動,這是陰盛格陽於外的表現,並非真正的熱證。

使用乾薑附子湯加入人參,幾次服藥後發汗而痊癒,這也展現了治療方法的奇妙之處。總的來說,診脈的關鍵在於從沈脈中分辨虛實。如果輕輕按壓時脈象大而明顯,重按則無脈,這屬於無根之脈,稱為散脈,表示身體虛極且元氣即將耗散。此時絕不可使用發散或攻下的方法,若誤治則可能致命,必須以大量人參煎服急救。

以上所述,充分體現脈象、證候與治療方法的微妙關係,水火變化的徵兆,以及陰陽相互隱藏的規律,必須深入探究其精髓,不能草率地解讀脈象。

2陶氏傷寒三診脈義

浮診法:以手輕按於皮膚之上,切其浮脈之來,以察表裡之虛實。尺寸俱浮者,太陽也。浮而緊者為寒在表,浮而數者為熱在表。以脈中有力為有神,可汗之;浮而緩者為風在表,可解之,不可汗;浮而無力為虛為無神,不可汗。凡尺脈浮,寸脈浮,俱有力,可汗。若尺脈遲弱者,此真氣不足,不可汗也。

浮大有力為實為熱,可汗之;浮大無力,為虛為散,不可汗也。浮而長,太陽合陽明;浮而弦,太陽合少陽。凡脈浮主表,不可攻裡也。

中診法:以手不輕不重,按至肌肉之分而切之,以察陽明、少陽二經之脈也。尺寸俱長者,陽明也。浮長有力則兼太陽,表未解也,無汗者宜發汗。長而大,有力為熱,當解肌;長而數,有力為熱甚,當平熱也;長洪、長滑有力,此胃中實熱,可攻之也。尺寸俱弦者,少陽也,宜和之;浮弦有力兼太陽,表未解也,可發汗;弦洪、弦長、弦數、弦滑有力為熱甚,宜清解之;弦遲、弦小、弦微皆內虛有寒,宜溫之也。凡弦脈只可和,不可汗、下,不可利小便也。

沉診法:重手按至筋骨之分而切之,以察里證之虛實也。尺寸俱沉細者太陰也,俱沉者少陰也,俱沉弦者厥陰也。沉疾、沉滑、沉實為有力有神,為陽盛陰微,急宜滋陰以退陽也;沉遲、沉細、沉微為無力無神,為陰盛陽微,急宜生脈以回陽也。大抵沉診之脈,最為緊關之要,以決陰陽寒熱,用藥死生在毫髮之間。

脈中有力為有神,為可治;脈中無力為無神,為難治。用藥宜守而不宜攻,宜補而不宜瀉也。

白話文

陶氏傷寒三診脈義

浮診法:用手輕輕按在皮膚上,觸診浮脈,以判斷表裡虛實。若寸關尺三部脈皆浮,屬太陽病。脈浮而緊,為寒邪在表;脈浮而數,為熱邪在表。脈浮且有力表示有神氣,可發汗;脈浮而緩,為風邪在表,宜解表但不宜發汗;脈浮而無力屬虛證、無神氣,不可發汗。若尺脈和寸脈皆浮而有力,可發汗;若尺脈遲弱,則是真氣不足,不可發汗。

脈浮大有力為實證、熱證,可發汗;脈浮大無力屬虛證、散脈,不可發汗。脈浮而長,為太陽與陽明合病;脈浮而弦,為太陽與少陽合病。凡是浮脈主表證,不可攻裡。

中診法:用手不輕不重按壓至肌肉層切脈,以察陽明、少陽二經脈象。寸關尺三部脈皆長者,屬陽明病。若浮長有力兼見太陽表證未解,無汗者宜發汗。脈長而大有力為熱證,應解肌透表;脈長而數有力為熱盛,需清熱;脈長洪或長滑有力,代表胃中有實熱,可攻下。

寸關尺三部脈皆弦者,屬少陽病,宜調和;浮弦有力兼太陽表證未解,可發汗;弦洪、弦長、弦數、弦滑有力為熱盛,宜清熱解毒;弦遲、弦小、弦微屬內虛寒證,宜溫補。弦脈只能調和,不可發汗、攻下或利小便。

沈診法:用力按壓至筋骨處切脈,以辨別裡證虛實。寸關尺三部脈沈細者屬太陰病;三部皆沈者屬少陰病;三部沈弦者屬厥陰病。脈沈疾、沈滑、沈實為有力有神,屬陽盛陰衰,應急滋陰抑陽;脈沈遲、沈細、沈微為無力無神,屬陰盛陽衰,應急救陽生脈。

沈診脈象最為關鍵,決定陰陽寒熱與用藥生死。脈有力為有神,可治;脈無力為無神,難治。用藥宜堅守不宜攻伐,宜補不宜瀉。

3溫病與傷寒不同診脈義(諸書未載)

凡溫病脈不浮不沉,中按洪、長、滑、數,右手反盛於左手,總由怫熱鬱滯脈結於中故也。若左手脈盛,或浮而緊,自是感冒風寒之病,非溫病也。

凡溫病脈,怫熱在中,多見於肌肉之分而不甚浮,若熱鬱少陰,則脈沉伏欲絕,非陰脈也,陽邪閉脈也。

凡傷寒自外之內,從氣分入,始病發熱惡寒,一二日不作煩渴,脈多浮緊,不傳三陰,脈不見沉;溫病由內達外,從血分出,始病不惡寒而發熱,一熱即口燥咽乾而渴,脈多洪滑,甚則沉伏。此發表清裡之所以異也。

凡浮診中診,浮大有力,浮長有力,傷寒得此脈,自當發汗,此麻黃、桂枝證也。溫病始發,雖有此脈,切不可發汗,乃白虎、瀉心證也。死生關頭,全於此分。

凡溫病內外有熱,其脈沉伏,不洪不數,但指下沉澀而小急,斷不可誤為虛寒。若以辛溫之藥治之,是益其熱也。所以傷寒多從脈,溫病多從證。蓋傷寒風寒外入,循經傳也;溫病怫熱內熾,溢於經也。

凡傷寒始本太陽,發熱頭痛而脈反沉者,雖曰太陽,實見少陰之脈,故用四逆湯溫之。若溫病始發,未嘗不發熱頭痛,而見脈沉澀而小急,此伏熱之毒滯於少陰,不能發出陽分,所以身大熱而四肢不熱者,此名厥。正雜氣怫鬱,火邪閉脈而伏也,急以鹹寒大苦之味,大清大瀉之。

斷不可誤為傷寒太陽始病,反見少陰脈沉,而用四逆湯溫之,溫之則壞事矣。(於脈中即見得異,此發前人所未到之旨也。——眉批)又不可誤為傷寒陽厥,慎不可下,而用四逆散和之,和之則病甚矣。蓋熱鬱亢閉,陽氣不能交接於四肢,故脈沉而澀,甚至六脈俱絕,此脈厥也。

手足逆冷,甚至通身冰涼,此體厥也。即仲景所謂陽厥,厥淺熱亦淺,厥深熱亦深是也。下之斷不可遲,非見真守定,通權達變者,不足以語此。(此段議論,乃千古特識,患溫者,從此不冤矣。俗醫何曾夢見。——眉批)

凡溫病脈,中診洪長滑數者輕,重則脈沉,甚則閉絕。此辨溫病與傷寒,脈浮脈沉異治之要訣也。

凡溫病脈,洪長滑數,兼緩者易治,兼弦者難治。

凡溫病脈,沉澀小急,四肢厥逆,通身如冰者危。

凡溫病脈,兩手閉絕,或一手閉絕者危。

凡溫病脈,沉澀而微,狀若屋漏者死。

凡溫病脈,浮大而散,狀若釜沸者死。

按:傷寒溫病,必須診脈施治。有脈與證相應者,則易於識別,若脈與證不相應,卻宜審察緩急,或該從脈,或該從證,務要脈證兩得。即如表證,脈不浮者可汗而解;里證,脈不沉者,可下而解。以邪氣微,不能牽引,抑鬱正氣,故脈不應。下利脈實有病愈者,但得證減,復有實脈,乃天年脈也。

又脈法之辨,以洪滑者為陽為實,以微弱者為陰為虛,不待問也。然仲景曰:若脈浮大者,氣實血虛也。《內經》曰:脈大四倍以上為關格,皆為真虛。陶氏曰:不論浮沉大小,但指下無力,重按全無,便是陰脈。此洪滑之未必盡為陽也、實也。景岳曰:其脈如有如無,附骨乃見,沉微細脫,乃陰陽潛伏閉塞之候。

白話文

溫病與傷寒不同診脈義(諸書未載)

溫病的脈象通常不浮不沈,中取時呈現洪、長、滑、數,且右手脈象比左手更為明顯,這是因為體內熱邪郁滯、脈氣聚結於內所致。如果左手脈象較強,或脈浮而緊,則是感冒風寒的症狀,不屬於溫病。

溫病的熱邪內蘊,脈象多見於肌肉深層而不太浮;若熱邪郁結於少陰經,則脈象沈伏似無,這不是陰脈,而是陽邪閉塞脈道所致。

傷寒是從外向內發展,由氣分傳入,初起時發熱惡寒,一兩天內不會出現煩渴,脈象多浮緊,且不傳入三陰經,脈象不會轉沈;溫病則是由內向外透發,從血分傳出,初起時不惡寒而直接發熱,一髮熱就出現口乾咽燥,脈象多洪滑,嚴重時沈伏。這是發表與清里治法不同的原因。

若浮取或中取時脈浮大有力或浮長有力,傷寒出現這種脈象應當發汗,屬於麻黃湯、桂枝湯的適應症;而溫病初起時雖有類似脈象,卻不可發汗,應使用白虎湯或瀉心湯治法。此處的判斷關乎生死,至關重要。

溫病患者內外俱熱,脈象沈伏,雖不洪不數,但指下感覺沈澀而急促,絕不可誤認為是虛寒。若用辛溫藥物治療,反而會加重熱邪。因此,傷寒多依據脈象診治,溫病則多依據症狀。傷寒是風寒從外侵入,循經傳變;溫病則是熱邪內熾,溢出經絡。

傷寒始發於太陽經,若發熱頭痛但脈反沈,雖屬太陽病,實為少陰脈象,可用四逆湯溫治。而溫病初起時雖也發熱頭痛,但脈象沈澀急促,是因熱毒郁滯於少陰,未能透發至陽分,導致身熱而四肢不溫(稱為“厥”),這是雜氣郁閉、火邪閉脈的表現,需急用咸寒苦降之藥大清大瀉。

絕不可誤以為傷寒太陽病初起反見少陰脈沈而用四逆湯溫治,否則會加重病情。也不可誤認為是傷寒的陽厥而忌用攻下,或以四逆散和解,這樣會使病情惡化。熱邪郁閉時,陽氣不能通達四肢,導致脈沈澀甚至六脈俱絕(稱為“脈厥”),肢體冰冷(稱為“體厥”),即《傷寒論》所言的“陽厥”——厥證輕重反映熱邪深淺。此時必須及時攻下,非經驗豐富者難以把握。

溫病脈象中取洪長滑數者較輕;若脈沈則較重,甚至閉絕。這是區分溫病與傷寒、浮脈與沈脈治療的關鍵。

溫病脈象兼緩者易治,兼弦者難治。
脈沈澀急促、四肢厥冷、全身冰冷者危重。
兩手或一手脈閉絕者危重。
脈沈澀微弱如屋漏滴水者不治(死症)。
脈浮大散亂如釜中沸水者不治(死症)。

脈法通常以洪滑為陽證、實證,微弱為陰證、虛證,但亦有例外。張仲景提到脈浮大可能是氣實血虛;《內經》指出脈極大為關格證,屬真虛;陶氏強調無論脈象浮沈大小,只要按之無力即為陰脈,故洪滑未必全是陽證。張景岳則提出脈若有若無、沈微細脫,是陰陽閉伏之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