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劉河間傷寒醫鑑》~ 論汗下
論汗下
1. 論汗下
《活人書》云:陽明證宜下,少陰證宜溫。又曰:少陰病,一二日,口中和,其背惡寒者,宜著艾,並四逆湯。又云:三陽證宜下,三陰證宜溫。少陰病,發熱,脈沉,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,少陰病,二三日,當見少陰證,無陽者,宜麻黃附子甘草湯,皆陰證表藥也。又云:發熱而惡寒者,發於陽也,麻黃、桂枝湯主之。
守真云:夫辨傷寒陰陽之理者,邪熱在表,腑病為陽,邪熱在裡,臟病為陰。世俗妄謂有寒熱陰陽之異,誤人多矣。寒病固有,然非汗病之謂也,止為雜病,不可與汗病同科。且造化為汗液之氣者,乃陽熱之氣,非陰寒之所能也,觀萬物熱極而反出水液,明可知矣。況法曰身熱為熱在表,飲水為熱在裡,其傷寒病,本末身涼不渴,及小便不黃,脈不數者,未之有也。
白話文:
《活人書》中提到:陽明症狀宜下法治療,少陰症狀宜溫補治療。又提到:少陰病,發病一兩天,口中平和,但後背怕冷,可用艾灸治療,並搭配 四逆湯。另外,三陽症狀宜下法治療,三陰症狀宜溫補治療。少陰病,發燒,脈象沉細,可用 麻黃附子細辛湯 治療。少陰病,發病兩三天,應出現少陰症狀,若無陽氣,可用 麻黃附子甘草湯,這些藥方都是治療陰證表證的藥物。又提到:發燒但怕冷,是陽證,可用 麻黃、桂枝湯 治療。
《守真》提到:辨別傷寒陰陽之理,邪熱在表,腑臟病變為陽證,邪熱在裡,臟腑病變為陰證。世俗錯誤地認為有寒熱陰陽之分,誤導了很多人。寒病確實存在,但不是汗病,而是雜病,不能與汗病同類。造化生出汗液的氣是陽熱之氣,而不是陰寒之氣,觀察萬物,在極熱的時候會出水,就可以明白了。況且,醫書上說身體發熱是熱在表,口渴是熱在裡,傷寒病,從頭到尾身體都不會發涼、不口渴,小便也不會黃,脈搏也不會快。
雖仲景有四逆湯證,表熱里和,誤以寒藥下之太早,表熱未入於裡,裡寒下利不止,及表熱裡寒自利,急以四逆湯溫里,利止里和者,急於解表也。故仲景四逆湯證後,復有承氣湯寒藥下熱之說。由是傷寒汗病,經直言熱,而不言其有寒也。經言三陰證者、邪熱在臟在裡,以臟為里為陰,當下熱者是也。
按《素問》論傷寒熱病三篇,皆名曰熱,竟無寒說,兼以《靈樞》諸經運氣之說推之,則名為熱病,誠非寒也。《素問·熱論》云,帝曰:治之奈何?岐伯曰:治之各通其臟脈,病日衰矣。其未滿三日,可汗而已,其滿三日,可泄而已。此言表裡之大體也。(注曰:《正理傷寒論》脈大浮數,病在表,可發其汗,脈沉細數,病在裡,可下之。
白話文:
儘管張仲景有四逆湯證,說的是「表面發熱,內部卻很平穩」,如果誤用寒涼藥物過早治療,表面的熱氣還沒進入內部,內部寒涼會引起腹瀉不止。等到表面的熱氣和內部的寒氣自行發作腹瀉時,應趕緊用四逆湯溫暖內部,腹瀉就會止住,內部也會恢復平和。這說明急於治療表面熱氣很重要。因此,在張仲景的四逆湯證之後,還有承氣湯用寒涼藥物治療熱氣的說法。從此,傷寒發汗的病證,經書裡直言為熱,而不提有寒。經書所說的「三陰證」,是指邪熱在臟腑內部,以臟腑為裡為陰,所以應該治療熱氣。
根據《素問》中討論傷寒熱病的三篇文章,都稱之為熱,完全沒有說到寒。再結合《靈樞》中關於諸經運氣的說法,所謂熱病,確實不是寒證。
《素問·熱論》中記載,帝問:「如何治療?」岐伯答:「治療時要通暢其臟腑經脈,病就會日益衰退。在發病後不到三天的,可以發汗;超過三天的,可以下泄。」這說明瞭表裡兩方面的治療大原則。(注:《正理傷寒論》中說:「脈搏大而浮數,病在於表,可以用發汗的方法治療;脈搏沉而細數,病在於裡,可以用下泄的方法治療。)
)由此,雖日數過多,但有表證,而脈浮數,猶宜發汗,日數雖少,即有里證,猶宜下之,正應脈證而汗下之也。
白話文:
因此,即使天氣炎熱超過了正常情況,但如果出現感冒症狀且脈搏跳動快速,仍然應該用出汗的方法來治療。即使是寒冷的日子,如果已經有了內臟疾病,仍然需要用清洩的方法來治療。這正是根據脈象和病症來決定使用出汗或清洩方法的時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