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宗素

《劉河間傷寒醫鑑》~ 論汗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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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汗下

1. 論汗下

《活人書》云:陽明證宜下,少陰證宜溫。又曰:少陰病,一二日,口中和,其背惡寒者,宜著艾,並四逆湯。又云:三陽證宜下,三陰證宜溫。少陰病,發熱,脈沉,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,少陰病,二三日,當見少陰證,無陽者,宜麻黃附子甘草湯,皆陰證表藥也。又云:發熱而惡寒者,發於陽也,麻黃、桂枝湯主之。

守真云:夫辨傷寒陰陽之理者,邪熱在表,腑病為陽,邪熱在裡,臟病為陰。世俗妄謂有寒熱陰陽之異,誤人多矣。寒病固有,然非汗病之謂也,止為雜病,不可與汗病同科。且造化為汗液之氣者,乃陽熱之氣,非陰寒之所能也,觀萬物熱極而反出水液,明可知矣。況法曰身熱為熱在表,飲水為熱在裡,其傷寒病,本末身涼不渴,及小便不黃,脈不數者,未之有也。

雖仲景有四逆湯證,表熱里和,誤以寒藥下之太早,表熱未入於裡,裡寒下利不止,及表熱裡寒自利,急以四逆湯溫里,利止里和者,急於解表也。故仲景四逆湯證後,復有承氣湯寒藥下熱之說。由是傷寒汗病,經直言熱,而不言其有寒也。經言三陰證者、邪熱在臟在裡,以臟為里為陰,當下熱者是也。

按《素問》論傷寒熱病三篇,皆名曰熱,竟無寒說,兼以《靈樞》諸經運氣之說推之,則名為熱病,誠非寒也。《素問·熱論》云,帝曰:治之奈何?岐伯曰:治之各通其臟脈,病日衰矣。其未滿三日,可汗而已,其滿三日,可泄而已。此言表裡之大體也。(注曰:《正理傷寒論》脈大浮數,病在表,可發其汗,脈沉細數,病在裡,可下之。

)由此,雖日數過多,但有表證,而脈浮數,猶宜發汗,日數雖少,即有里證,猶宜下之,正應脈證而汗下之也。

白話文:

【討論出汗與瀉下療法】

《活人書》提到:屬於陽明症狀的病人,適合使用瀉下的方法治療;而少陰病症的患者,則應使用溫補的療法。又說到,如果患有少陰病,在一兩天內,口腔感覺平和,但背部感到寒冷,應採用灸法,同時服用四逆湯來治療。再說到,三陽病症的患者適合使用瀉下療法,而三陰病症的患者則應該使用溫補的療法。對於少陰病症的患者,若出現發燒且脈象沉的情況,可以使用麻黃附子細辛湯來治療;若少陰病症持續了兩三天,開始呈現出少陰病症的特徵,但沒有出現陽性症狀的,應使用麻黃附子甘草湯,這些都是用於陰性病症的表面治療藥物。另外,對於發燒卻怕冷的患者,這是因為疾病起源自陽性,可以使用麻黃、桂枝湯來治療。

守真醫師認為:辨識感冒是否為陰陽病症,邪熱在外表的腑病是陽性病症,邪熱在裡的臟病則是陰性病症。一般大眾常錯誤地認為感冒有寒熱陰陽的區別,導致許多誤診。當然,感冒也有寒性病症的存在,但這不是指出汗類型的感冒,而是其他類型的疾病,不能將其歸類為出汗型感冒。

造物主創造出汗液的氣體,就是陽熱的氣體,並非陰寒所能產生。觀察萬物在極度熱時會產生水液,這點就很明顯。根據醫學原則,身體發熱表示熱在表面,口渴喝水錶示熱在內部,對於感冒病患來說,從頭到尾身體都保持涼爽且不口渴,以及小便顏色不黃,脈搏頻率不高,這種情況是不存在的。

雖然張仲景有提到四逆湯適用於表熱裡和的情況,但誤用寒性藥物提早瀉下,使得表面的熱尚未進入體內,體內的寒導致瀉痢不止。以及表熱裡寒自行瀉痢的情況,緊急使用四逆湯溫暖體內,瀉痢停止,體內恢復和諧,這是為了緊急解決表面問題。因此,張仲景在四逆湯的後面,還提到了承氣湯的寒性藥物用於瀉下熱度的理論。由此可見,感冒出汗的病症,經典文獻直截了當地說是熱性的,並沒有提到寒性。

經典文獻中所說的三陰病症,指的是邪熱在臟器或體內,將臟器視為體內和陰性,應使用瀉下熱度的方法治療。

根據《素問》關於傷寒熱病的三篇文章,它們都稱之為熱病,完全沒有提到寒性的理論,結合《靈樞》中關於經絡運行和氣運的理論,將其命名為熱病,確實不是寒性的。《素問·熱論》中,黃帝問:「該如何治療?」岐伯回答:「治療應當疏通各個臟器的脈絡,病症就會逐漸減輕。若病程未超過三日,可以發汗治療;若已超過三日,則應使用瀉下療法。」這是在講述表裡的大致狀況。

因此,即使病程超過多日,只要出現表症且脈象浮數,仍應發汗治療;即使病程短暫,但已經出現裡症,仍應使用瀉下療法,這正是根據脈象和症狀來決定發汗或瀉下的原則。